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
教研人员年度工作量标准和考核办法
教研人员年度工作量标准和考核办法(修改稿)为实施我校科学管理工程,深化教研管理工作改革,更好地调动广大教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根据专业岗位不同,实行分类定量和考核;在鼓励教学和科研并重的同时,尊重和发挥个人专业优长,实行教学、科研工作量综合考核。
(二)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建立年度工作量考核与教研奖励挂钩的长效机制,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奖勤罚懒。
(三)坚持规范考核,公开透明。
科学设计考核标准,规范操作考核程序,保证工作量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我校教研部门所有现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教研部行政秘书,教辅部门和党政管理部门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三、年度工作量分值标准(一)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分值标准(二)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分值标准四、考核管理有关规定(一)凡被校聘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均需要完成年度基本工作量,并将年度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作为奖金兑现、考核评优、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但不作为职称晋升或聘用期满后重新聘用的依据(职称晋升按《职称评审标准》有关规定执行,重新聘用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聘期职责有关规定执行)(二)凡在完成年度基本工作量基础上,超额完成的工作量,学校将按照标准给予发放教研奖金(发放标准和办法另行规定),对于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视情况扣发年终奖金、目标奖等全校性福利奖金。
(三)教学工作量核定,只计算主体班、研究生班(含在职研究生)工作量,函授本、专科教学不计教学工作量,只作为额外教学任务正常支付费用。
教学获奖和科研获奖作为优秀教研成果单独表彰和奖励,不作为工作量累加。
(四)正、副高级教学人员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要求必须有主体班教学(含硕士生班)工作量,并且要达到标准工作量三分之一以上;正、副高级研究人员的年度科研工作量中要求必须有二类及以上成果。
衡阳技师学院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衡阳技师学院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一、毕业设计成绩组成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成果为依据,综合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成果质量和答辩情况确定。
毕业设计成绩一般应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指导教师评阅成绩(60%):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是否完整地执行毕业设计过程和成果质量进行评分,在学生参加答辩前给出。
2.答辩成绩(40%):由答辩小组根据成果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给出。
主要考核学生对设计任务的整体把握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
各系(院)可根据自身特点调整成绩组成及比例,但应报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并到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设计成绩评分标准
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评定的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三、毕业设计成绩等级及评定
1.毕业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折算成五个等级:(1)90分以上者为“优”;(2)80-89分为“良”;(3)70-79分为“中”;(4)60-69分为“及格”;(5)59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2,凡发现毕业设计有严重抄袭者,均按不及格处理。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一、教师岗位津贴标准(一)工作量标准教师学期平均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4节。
专任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院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或完成1项被学院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采纳的技术项目;按照学院安排,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二)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教师岗位津贴是按授课教师的职称和课时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劳动报酬,课时是指直接面对学生讲授的时间,以节为单位1、专业课程教师岗位津贴为:职称津贴标准(元)见习 35 初级 40 中级 45 副高级 50 正高级 55讲授重复的课程,从第四个班开始,该班岗位津贴减10%。
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一般不安排上课,如因特殊原因在上班期间上课的,按90%计发。
到***校区上课的教师,按如下标准给予校区补贴:职称补贴标准(元/天)初级 20 中级 25 高级 302、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每班不超过35人,岗位津贴不分职称高低,一律按教师所带学生的总学分计算,每学分22元。
讲授重复的课程不递减。
个别课程技术要求较高,或者必须小班上课的,经提出申请和学院批准,岗位津贴可适当调整,调幅不超过50%。
(三)奖惩条件与标准1、优质课。
学生对教师讲授课程(含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的质和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率排前10%的为当月优质课。
对于被评为优质课的,奖励当月岗位津贴的10%。
由于才艺课有另外的奖励办法,优质才艺课奖励5%。
2、精品课和课程改革立项课。
被学院或以上单位或机构立项的精品课或教改课项目,在建设期间,该门课程奖励岗位津贴的10%。
3、才艺优质课。
课程结束以后,在学院联赛和汇演中获得第一名的教学班(或个人),奖励该班(或个人)岗位津贴总数的5%。
4、有待改进课。
学生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50%的为当月有待改进课程。
对于被确定为有待改进课程的,扣发该门当月岗位津贴的10%。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量核算的基本原则(一)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各项教学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贯彻科学、合理、公平、民主的原则。
2、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内教学工作量和课外教学工作量两部分,均按照规定的核算办法用标准学时的形式体现。
3、标准课时工作量。
一般地,给1个标准规模的班级讲授1课时标准类型的课程计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4、额定教学工作量。
根据我校在岗在职人员统计核算,每位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标准课时。
实际承担工作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5、超(欠)工作量。
课内外教学工作量总和大(小)于校平均工作量称为超(欠)工作量(即超<欠>负荷),超出部分按照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二)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1、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均按规定要求折合成标准课时计算。
实际承担工作也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2、课外活动、班团活动等组织和活动,不计算标准课时。
3、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按各级政策适当安排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4、因特殊原因或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二、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学岗教师在计算标准课时,根据以下学科系数计算,即语数英三科一个课时为1.2个标准课时,政史地生理化各科一个课时为1.1个标准课时,其他各科一个课时为1个标准课时。
2、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按以下要求和标准折算标准课时:(1)校长按满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16个标准课时。
(2)校委会成员及中层领导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
(3)其他岗位工作,普九专干、远程管理、一卡通上卡管理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其他工作管理按1/3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5个标准课时。
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稿)根据校务委员会的研究决定,为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本着“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以质计奖、优质优酬”的原则,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向骨干教师、向成绩突出者倾斜”的分配政策,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对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作如下修订:一、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构成工作量津贴、业务奖金、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从学校收入中支付。
二、工作量标准工作量按实授课时、早晚自习课辅导节数计算,实授课时一节为一个工作量,辅导课一节相当于一个工作量。
1、教师:初中部教师:语文、数学、外语14节/周;物理、化学、政治、历史15节/周;其它学科16节/周。
初三年级教师标准同高一、二年级教师标准。
高中部教师:高一年级:语文、数学、外语12节/周;物理、化学、生物13节/周;其它学科14节/周。
高二年级:语文、数学、外语12节/周;文科:物理、化学、生物14节/周;政治、历史、地理13节/周;理科:政治、历史、地理14节/周;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课13节/周。
高三年级相应比高二年级学科减少2节/周。
2、教辅后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以考勤记录为准。
3、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量标准:同于教职工。
4、工作量津贴(1)教师:标准工作量2元/节,超工作量4元/节。
(2)教辅后勤:周工作量津贴为27.5元。
(3)中层以上干部津贴及工作量标准A:职务津贴标准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60%副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45%中层正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30%中层副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作量津贴某115%B:工作量津贴同相同年级、学科、岗位教职工工作量津贴计算。
三、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1、教师过程性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总分100分)教学计划5分;教学小结5分;教案30分;作业批改15分;政治学习10分;业务学习15分;听课10分;民主评议10分。
2、教辅后勤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总分100分)出勤50分;政治学习30分;民主评议10分;小结10分。
学校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考核方案
学校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考核方案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工作量,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专任教师。
三、考核内容教师工作量考核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学生辅导、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社会服务等。
四、考核标准1. 课堂教学:以教师实际授课学时为依据,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和授课年级,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2. 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题研究等活动。
根据研究成果的水平,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3. 学生辅导:包括辅导学生竞赛、辅导学生科研项目、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
根据辅导效果和所花费的时间,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4. 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包括编写教材、制作教学课件、录制教学视频等。
根据课程建设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5. 教学管理:包括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等职务。
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效果,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6. 社会服务: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担任社会兼职等。
根据社会服务的时长和效果,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五、考核流程1. 教师提交工作量申报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展示等。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教师工作量进行评定。
4. 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师监督。
5. 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1.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2. 学校鼓励教师发挥特长,参与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3. 教师工作量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4.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七、实施日期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作者:校长室来源:校长室发布时间:2010年01月31日点击数:570 【字体:小大】【收藏】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功能,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专业成长直接挂钩,建立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的良性分配机制,以适应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时间1.本校在编教职工(含见习期老师)2.考核工作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春、秋两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二、资金来源根据(苏政办发〔2009〕84号和靖人通〔2009〕61号及靖教〔2009〕86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实行总量核定。
即在全市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出班主任津贴和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根据在编教职工人员数量,按统一标准核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主要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工作总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师德考核(15分)主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考核言行表现、职业操守、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1.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或其他不良教育行为;2.搞营利性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3.上班时间离岗搞第二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加班证明,期末汇总到教务处,在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得出考核分。
4.教学常规考核(10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的老师得满分,有下列情况。
(详见学校制度汇编P83~89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本项扣分可以是负分。
(1)未按时完成备课组安排的学案、教案、练习案编制的,每次扣1分;(2)被教务处抽查发现不备课上课、集体备课案上无二次备课或教后反思者,每次扣1分;(3)上课迟到、早退、拖课、抽烟、坐着上课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4)学生作业(包括订正作业)不批改,或由学生代批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5)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6)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被查实者,每次扣1分;(7)上课时通讯工具铃每响一次扣1分,响铃并接听者每次扣2分;(8)未按时向教务处缴纳相关资料者,每次扣0.5分;(9)未按规定进行监考、阅卷,造成学生作弊、考分不实者,每次扣1分。
工作量考核办法
平川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本办法对教师年度内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为三档,作为学校年度共作考核依据之一。
一、工作计量标准(一)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40— 45分钟为1课时计算。
1课时工作量是指包含教学全过程的工作量,涵盖以下内容:备课、教学、答疑、统练等跟课堂教学相关的工作。
(二)教师兼任教育、管理、科研等工作时工作量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注:以下数据只用于工作量统计,岗位津贴按照原有标准发放)l、教研大组(满15人)组长每月工作量计20课时,教研组(5— 14人)组长每月工作量计16课时;教研小组(5人以下)组长每月工作量计11课时。
2、备课组长每月工作量计6课时,高三备课组长每月工作量计8课时。
3、年级组长(副组长)每月工作量计24课时。
班主任每月工作量计24课时。
4、处室主任(副主任)每月工作量计24课时。
5、团委书记每月工作量计20课时。
6、工会主席每月工作量计16课时。
7、校级领导每月工作量计30课时。
8、带徒每月工作量计14课时。
二、满工作量标准(一)、教师教学满工作量标准l、语文教师承担两个班的教学任务。
2、数学、英语教师每月40 —48课时。
3、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技术教师每月48—56课时。
4、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师每月64 —72课时。
(二)、教师年度工作量计算标准教师一年内所承担的全部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总量计年度考核总工作量。
三、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每年由教务处、德育处向校长办公室报送教师工作量,校长办公室汇总后依据考核办法对教师年内工作量进行考评。
校办每年统计教职工工作总量,并由高到低分三档,第一档:工作量在前10%的教职工;第二档:工作量排名在10%至90%之间的教职工:第三档:工作量在后10%的教职工。
中恒学校董事会2017年6月。
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绩效津贴划拨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绩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现将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如下:一、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原则(一)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教学具体情况予以制定。
(二)本办法以学期为单位对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
具体周时数以教务处按照院历及专业教学标准(或教学计划)公布的标准周数为准,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师教学周数不得超过教务处公布的标准周数。
(三)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量单位。
标准课时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专业教学标准(或教学计划)学时进行权重后的课时。
(四)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学院颁发的现行专业教学标准和教师实际授课情况为准。
(五)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报送,教务处负责核算。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两天后方可将核算稿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查核实后报送组织人事部和财务处,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六)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工作,不作教学工作量核算。
(七)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只能承担必修课教学,不能承担选修课程教学。
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八)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课时数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承担该课程教师的课时平均数,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九)专职教师不能完成所在课程组必修课程教学或有外聘教师的,一律不得承担选修课程教学,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十)其他教学工作量除监考由专项管理津贴支出外,其他项目课时津贴按各教学单位实际课时数分配给教学单位后,再按各教学单位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十一)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成绩要与教师津贴挂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教学单位制定。
(十二)教师超课时津贴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予以扣发。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院内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1.课堂教学课时计算(1)必修课:50人为一个标准班,每节课为1标准课时,每减少15人系数减少0.1;每增加15人,系数增加0.1。
学校教研教改奖励方案
学校教研教改奖励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教研教改是学校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对于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激励教师参与教研教改,我校拟制定相关奖励方案。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1.教研成果奖励(1)优秀教研课题奖励:教师主持并完成的优秀教研课题将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3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
(2)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教师通过教研活动产生的教学成果,包括教案、教材、教学资料等,经验被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3000元,二等奖每人2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
2.教研活动奖励(1)教学研讨会奖励:每学期举办一次教研研讨会,邀请同行教师参加交流。
对于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参与度高、效果显著的研讨会,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2)教学课题研究奖励:鼓励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课题研究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2000元,二等奖每人10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3.教师专业发展奖励(1)教学能力提升奖励:对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2000元,二等奖每人10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2)教学成果展示奖励:对优秀教师开展的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三、奖励程序1.提交申请。
教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奖励申请,包括项目名称、所获奖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2.审核评定。
学校将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学主任、学科组长等组成,负责审核评定申请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等级。
3.公示结果。
评审委员会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4.颁发奖励。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和教师的个人情况,组织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奖励金额。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一、标准工作量、课时1.标准工作量=12节标准课时/周(以语文、数学、英语课为标准)。
2.一个标准课时=一份完整的教案+一节完整的课+本课作业及批改、辅导、考查等。
二、课程系数1.各层次各年级的德育课、中专班一年级微机基础课课程系数为:1.0。
2.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环境保护、礼仪规范、公共关系等公共课课程系数为:0.8。
3.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体育、形体、音乐、书法、手工制作,二、三年级的珠算课,二、三年级的电脑打字课课程系数为:0.8。
4.省中级、一级、车钳工技能考级实训课、二级、 QB 课课程系数为1.0。
5.其他情况说明:(1)对口单招班高一、高二年级、成人高考高一年级各课程(参加高考科目)系数为1.2;高三对口单招、高二成人高考班(参加高考科目)各学科课程系数为:1.3。
(2)所教班级人数超过60人(含60人),且是合班上课的*1.8系数;所教班级人数超过45人(含45人)*1.1的系数;少于30人(不含30人)*0.9的系数。
注:高三对口单招班35人(含35人)以上*1.1的系数,35人以下*1.0的系数。
(3)每周早锻炼、课间操、课外文体活动组织安排折算10节标准课时/周。
(4)早读课、自习课、阳光体育课等,教师始终在场辅导的一次折算0.5节标准课时。
(5)课外兴趣小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指导并有教案,每一节课折算为0.5节标准课时。
(6)跨头课:一门课(取最大数值的课程)以外的跨头课每节课*0.2的系数,且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跨三个头(含三个)以上的,第三个及以上的每节课*0.3的系数,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
(7)统考科目:及格率达70%以上的课程*1.2的系数(该部分算在下一学期考核中)。
(8)理化实验前实验准备按分组实验次数核算,一次实验(根据大纲规定要做的实验)(需提供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记录)折算1个标准课时。
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
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性,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工作量根据质量与数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计分统计,每年年底统计一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教职工职称评聘、科研考核、奖励、津贴发放等。
第二章认定范围及计分办法第四条凡以“衡阳技师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教研成果,可纳入教研工作量计算,包括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教学获奖、指导学生等五个类别。
其中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和指导学生类项目立项不计教研工作量,结题后根据结题文件下达时间计算教研工作量。
(一)教学平台建设类指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等。
(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类指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三)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类指集体或教师正式出版的教材,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教育软件奖等与教学相关的奖项。
(四)教学获奖类指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比赛获奖。
(五)指导学生类是指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等。
第五条所有参与外单位的项目在统计时间内须有到校经费,否则不计算教研工作量。
第六条教材必须正式公开出版(须有书号),重印教材不计算工作量。
第七条相同或相似度高的项目和成果在同一年度,同时涉及本办法几个计分标准的,按最高计分标准计算教研工作量一次,不重复计算,如在后来年度涉及本办法更高计分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第八条教学研究论文统一归属科研论文统计,由科研处负责。
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方案
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方案为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教职工的聘用、奖惩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1、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在岗教师。
2、学校年度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即从每学年度开始的9月至次年7月。
二、考核原则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坚持学段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坚持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统一要求与学校实际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注重实效,易于操作,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强化师德考核。
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在考核教职工政治表现、师德的前提下,注重教育教学、教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工作实绩,以引导教职工干实事,重效率。
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称职等级。
3、学年度考核应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起来,根据教职工担任的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和工作职责的不同,按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和其他岗位分层次考核。
4、学校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
考核可采取教职工互评、学生评及家长对教师满意度的调查测评等形式,听取被考核者服务对象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等级标准(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集体观念。
2、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业务及专业技术水平及其提高、工作(管理)能力及其运用发挥、开拓创新能力、基础知识及其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考勤及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是重要的考核内容。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实效和取得成果的水平及教书育人的效益和贡献等。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X年度科研奖励计算核对的通告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X年度科研奖励计算核对的通告
各位老师:
202X年度科研奖励已统计与计算完毕,请仔细核对电子政务系统校务公告栏中《202X年度科研奖励计算汇总表》,如有异议请在X月X日前与科研处联系。
由于涉及到科研奖励新老文件交替问题,故X年6月1日之前取得的科研成果执行原《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X年6月1日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执行修订后的《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其中专利奖励以申请时间为准。
另外,请集体项目(科研项目结项)的项目主持人编制具体奖励分配表(见附表格式,要有相关人员亲笔签字),并于X月X日前将纸质表报弘商楼409科研处陈晓燕老师办公室,电子表同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
未报送奖励分配表的项目奖励将全部打入项目主持人账户。
特此通告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附表:202X年度科研项目结项奖励分配表
科研处
X年X月X日
附件:。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教代会精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任务,一专多能。
所以,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要本着提高教师待遇,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更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指导思想,要达到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
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如下:一、班级人数及折算的比例系数根据不同班级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1、30名学生以下(含30人),总课时数乘以1.0系数;2、31—40名,总课时数乘以1.1系数;3、41—50名,总课时数乘以1.2系数;4、51—60名,总课时数乘以1.4系数;5、61—70名,总课时数乘以1.5系数;6、71—80名,总课时数乘以1.6系数;7、81—90名,总课时数乘以1.8系数;8、91—100名,总课时数乘以1.9系数;9、101—110名,总课时数乘以2.0系数;10、110名以上,总课时数乘以2.2系数;二、理论课课时折合11、首次上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2、重复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降低0.1折合课时。
三、实习、实验课课时折合13、实习、实验课折合方法与理论课相同;14、实习、实验课由于条件限制,必须分批进行的,所用时数按第12条规定执行。
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和实习周课时折合15、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6、生产实习校内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校外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如果生产单位给予合理报酬时,学校不给予相应课时费,但按上述方法计算课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7、实习周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五、监考、补考课时折合18、期中、期末教师监考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19、补考监考教师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六、论文答辩20、组长:人数乘以1/5学时,计入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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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农工贸职业学校)
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进一步
激发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性,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工作量根据质量与数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计分统计,每年年底统计一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教职工职称评聘、科研考核、奖
励、津贴发放等。
第二章认定范围及计分办法
第四条凡以“衡阳技师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教研成果,
可纳入教研工作量计算,包括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教学获奖、指导学生等五个类别。
其中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和指导学生类项目立项不计教研工作量,结题后根据结题文件下达时间计算教研工作量。
(一)教学平台建设类指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等。
(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类指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三)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类指集体或教师正式出版的教材,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教育软件奖等与教学相关的奖项。
(四)教学获奖类指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比赛获奖。
(五)指导学生类是指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竞赛等。
第五条所有参与外单位的项目在统计时间内须有到校经
费,否则不计算教研工作量。
第六条教材必须正式公开出版(须有书号),重印教材不计算工作量。
第七条相同或相似度高的项目和成果在同一年度,同时涉
及本办法几个计分标准的,按最高计分标准计算教研工作量一次,
不重复计算,如在后来年度涉及本办法更高计分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第八条教学研究论文统一归属科研论文统计,由科研处负责。
第九条凡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资助且学校给予资助经费的自筹项目减半奖励。
校级项目结题得分可折抵年度科研教研工作量任务,但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十条未经教务处审查报送的项目和成果原则上不予计算教研工作量。
第十一条实施奖励时已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职人员不予奖励。
新调入我院的教职工,未署名“衡阳技师学院”的项目和成果不予统计。
第十二条凡未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教研成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第十三条教研工作量计算分值及分配标准详见“附件
1《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三章工作量统计与奖励工作管理
第十四条奖励类别
(一)常规性奖励
教研工作量参照《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统计后的得分,与科研工作量得分并入科研教研工作量总分,由学院按照相同标准统一进行奖励,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二)激励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
2:《学衡阳技师院教研奖励标准》)
1.由教务处遴选报送的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我院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除按《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计算教研工作量外,在教师节表彰会上予以表彰,给予奖励。
2.由教务处审查报送、获得立项的国家级教学类项目(我院为项目主持单位),除按《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计算教研工作量外,在教师节表彰会上予以表彰,给予奖励。
3.由教务处组织参与的省部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除按
《学衡阳技师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计算教研工作量外,在教师节表彰会上予以表彰,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教研工作量和奖励的统计与审核
(一)教研工作量和奖励的统计时间范围为上一年的 1月 1日至 12月31日。
(二)教务处每年根据结题或奖励文件(证书)下达时间统计
教研工作量和奖励名单。
第十六条公示
(一)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工作接受全院教职员工的监督,
教研工作量统计汇总后公示一周。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教研工作量和奖励名单的统计与审核结果持有异议或争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写明异议理由、依据和异议者的真实
姓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二)若发现任何人在教研工作量和奖励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则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学术不端行为和学院相关条例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教务处负责对异议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受理意见,并根据异议性质,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裁定。
第十八条剽窃、侵夺他人的教研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
手段骗取教研奖励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后追回奖励,并根据相关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后批准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教研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 2014年 1月 1日起执行。
附件:1.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标准
2. 衡阳技师学院教研奖励标准
3. 衡阳技师学院学科竞赛类别
衡阳技师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