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本着控制成本、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范围:

(一)一次购进超过五万元的材料、设备等物资。

(二)每年累计采购数量较大的同类物资、材料等。

第二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审核后,报经理批准。

第三条在招标开始前,负责采购物资的各部门,应按财务审批手续列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计划书,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在招标之前和招标过程中,应组织必要的市场调查或考察。

第四条招标由负责采购该物资的部门成立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部门要认真制定招标计划,填写招标计划书,招标计划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批准后实施。招标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包括: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兼)职采购工作人员、有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应邀请纪委(审计)部门人员参加,招标小组组长由采购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采购物资额度在五万元以下的,经公司同意,招标小组可简化至3-5人组成(其中由公司指定公司办公室或财务科1人参加)。

第五条参加竞标的单位一般应保证在两个以上,竞标单位数量较多

的可酌情由招标小组组织初审。招标可从中确定一至两个供货厂家(商家)。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在报销时进行审核。需签订合同的,将合同内容报经理批准。

第六条各部门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同类物资累计采购数量较大,需要确定定点供应商家(厂家)的,每年进行一次招标。其它材料、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要在不影响招标和物资使用的前提下,提前安排。

第七条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含各类物资采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验收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对采购到位的大宗物资,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制度,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

(新工艺、新装置、新技术、新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