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才资源的有力支持,事业单位
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激励事业单位的员工提高工
作绩效,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效能,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以
及明确考核标准和办法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提出一个事业单位奖励性绩
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对事业单位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一种薪酬激励。为了公正、合理地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该建立科学的分配方案。
1.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目标,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总额。该总额应该充分体现单位的实际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贡献。
2.设定绩效指标
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可以分为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既包括单位的整体工作绩效,
也包括个人的工作绩效。
3.确定权重和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应根据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制定相应的计算方法。权重的确定应该在广泛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以增加分配方案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4.分配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按照绩效指标的权重和计算方法,计算每个员工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可以分为固定金额和按比例增加的形式,具体的分配方式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公正和可信度,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1.设立独立的考核机构
事业单位应成立独立的考核机构,负责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该机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创新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4、防止差距过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编(含非实名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四、分配比例
1、我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年**月,经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报**局批准,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按月发放,我**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报**局审批后自主分配。
2、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考评基金:根据市人社发〔**〕**号文件,每个岗位对应相应的系数,计算出部门职工总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共四个档次),对应相应的比例,处按照比例下拨绩效考核基金给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领导按照**局对处班子考评结果对应相应比例。
(2)综合奖励基金:扣除绩效考评基金后的剩余部分,纳入综合奖励基金(约占全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6%左右),由**统筹安排,用于奖励获得各种先进、节日加班、应急抢险值班、重要政治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做出贡献者。五、兑现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背景说明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为了激励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付出,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许多事业单位采取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本文旨在探讨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以帮助事业单位更加公平、公正和有效地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应该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工作贡献程度来决定。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确定:
(1)岗位重要性和责任程度;
(2)工作完成质量和进度;
(3)工作业绩和目标完成情况;
(4)员工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
(5)员工个人专业能力和成长。
2.绩效评定指标
为了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评定绩效,可以综合考虑以下指标:
(1)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2)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团队协作和合作能力;
(4)员工个人能力和成长;
(5)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绩。
3.绩效评定过程
为了确保绩效评定过程的公正和公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评定细则,明确评定标准和权重;
(2)明确评定周期和频率,实行定期评定和反馈;
(3)建立绩效评定委员会,由多个人员组成,确保多元化和客观性;
(4)提供员工自我评估的机会,以加强员工对自己绩效的认识和参与。
4.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发放:
(1)差额奖励:按绩效评定结果,将差异较大的员工与绩效较为接
近的员工进行对比,给予差额奖励。
(2)等额奖励:按绩效评定结果,将绩效优秀的员工一视同仁,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绩效评价也愈加成为了事业单位评价和表彰员工的重
要标准,绩效工资也逐渐成为员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能提高单位的整体绩效水平。
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公平、公正:绩效工资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表现好的员工
得到更多的奖励,表现差的员工得到较少的奖励或者没有奖励。分配过程要公平、公正,不偏向任何一个员工。
2.能者多劳: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有一定的差异。高绩效员工所得的绩
效工资应该比低绩效员工所得的绩效工资更高。
3.量力而行:绩效工资的数额应该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在分配绩效
工资时,单位应考虑到单位的财务状况、员工的工资水平以及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决定。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绩效工资分配应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中,基础
工资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与奖金则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发放。具体比例可结合员工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但建议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比例在员工总工资的30%至40%之间。
2.员工考核标准
员工的考核标准应该全面、科学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通过考核结果来确
定员工所得的绩效工资。可以评估员工在以下方面的表现: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
3.员工分类
根据员工的不同属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也需要进行不同的分类。比如,对于
技术型人才,绩效工资应该与其技术水平、发明专利等因素相关;对于管理型人才,绩效工资应该与其管理能力、业绩等因素相关。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
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
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导语】事业单位是指我国公共部门中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是政府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以下是wo整理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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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创新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4、防止差距过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编(含非实名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四、分配比例
1、我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年**月,经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报**局批准,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按月发放,我**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报**局审批后自主分配。
2、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考评基金:根据市人社发〔**〕**号文件,每个岗位对应相应的系数,计算出部门职工总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共四个档次),对应相应的比例,处按照比例下拨绩效考核基金给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领导按照**局对处班子考评结果对应相应比例。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在事业单位的管理中,绩效工资是用于激
励和奖励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下面将就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
资的分配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绩效工资的定义和特点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的一部分工资,是针对员
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和奖励的机制。绩效工资的分配考虑了员工的工作
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并通过量化的指标进行评定,
实现对员工的公正评价和奖励。绩效工资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可变性:绩效工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表现好的员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而表现一般或者表现差的员
工则相应较少。
2.公平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公平、公正。分配方案需要合理、透明,并且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避免主观因素对分配结果产
生过大的影响。
3.激励性:绩效工资是一种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设计原则
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评定要客观公正,考核指标要真实有效,避免主观评价和人为操控。
2.能力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体现员工的能力和能力的提升。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员工应该有不同的绩效评定标准。
3.激励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具有激励性,刺激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
4.持续改进原则: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该是可持续改进的,能够不断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为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责任与绩效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24号)、陕西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的通知(陕人发[2008]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相结合,清理和规范县乡两级各事业单位现有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项目和绩效工资标准,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注重实绩、突出贡献、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了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水平
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白人劳发[2009]171号文件执行。
2、非义务教育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3、财政定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实施绩效工资后,取消事业单位现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执行的津补贴项目。
四、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分类、放权、搞活、考绩”总体原则,科学运用调控措施,合理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全面搞活内部分配。
(一)总量管理
1、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县人劳局、财政局根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总数和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将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按经费供给渠道及方式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在考核分配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人劳、财政部门核定的总量标准,不得突破上限控制。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竞争压力,为了激
励员工的干劲和积极性,让员工更好地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事业单位需
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确定
根据事业单位的经济实际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逐年确定奖励性绩效
工资的总体额度。总体额度应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与事业单位的发
展目标相匹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以公平公正为基础原则,保证员工之间的公平性,避免私人恩怨或偏袒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2)绩效优先原则: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分配给表现优异的员工,鼓励他们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岗位差异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责任分配不同的绩
效工资标准,保证人人有所得。
3.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
(1)总体工作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确
定总体工作目标,将其分解为各部门和个人的具体工作目标,为绩效考核
提供明确的依据。
(2)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考核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3)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考核员工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学历、培训经历、技能提升等方面的能力要求。
(4)身体健康和遵守纪律:考核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是否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员工需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制度的建立
建立考核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考核计划、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制定考核标准和指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为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责任与绩效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24号)、陕西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的通知(陕人发[2008]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相结合,清理和规范县乡两级各事业单位现有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项目和绩效工资标准,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注重实绩、突出贡献、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了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水平
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白人劳发[2009]171号文件执行。
2、非义务教育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3、财政定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实施绩效工资后,取消事业单位现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执行的津补贴项目。
四、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分类、放权、搞活、考绩”总体原则,科学运用调控措施,合理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全面搞活内部分配。
(一)总量管理
1、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县人劳局、财政局根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总数和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将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按经费供给渠道及方式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在考核分配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人劳、财政部门核定的总量标准,不得突破上限控制。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方案的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本单位经营发展战略安排;
(3)本单位组织结构、工作性质、工作制度等;
(4)本单位行业特点、营销策略和资源配置情况;
(5)本单位及员工的实际情况;
(6)本单位员工的绩效状况和社会评价情况;
(7)其它影响因素。
二、奖励性绩效方案的原则
(1)客观公正:奖励性绩效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
(2)合理适宜:奖励性绩效方案应以本单位的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实现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
(3)激励和协调:奖励性绩效方案应注重激励奖励优秀员工,倡导协作和鼓励创新,同时规范与减少员工之间的竞争,减少因绩效方案造成的种种问题;
(4)分层激励:奖励性绩效方案应为关键岗位对应的最高绩效设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并不断重新审视,保持统一
三、奖励性绩效方案的实施表述
(1)对优秀员工的奖励: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对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财务性奖励,包括奖金、加薪等;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引言:
绩效工资是一种根据员工绩效表现给予的薪资奖励制度,通过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相挂钩,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了解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问题,需要制定一套公平、公正、科学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便激励员工,促进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的发挥。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 公平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公平公正,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员工权益。
2. 动态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根据员工表现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分配比例。
3. 契约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符合契约精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4. 竞争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根据员工与同行业竞争者的表现相比较,体现绩效工资的竞争性。
5. 激励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激励员工的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感。
二、绩效工资分配指标体系
绩效工资的分配需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系统,以量化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绩效评价指标:
1. 工作绩效:考核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2. 个人能力:评估员工的专业技能、学历背景、培训情况等。
3. 创新能力:评估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4. 职业道德:考核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
5. 团队合作:考核员工在团队合作中的贡献和表现。
三、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以下是一种常用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1. 基本工资:固定比例,作为员工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等确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将绩效工资分配给单位和个人的方案。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可以通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方面来评估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而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2.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另一个重要依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可以通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贡献等方面来评估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而确定个人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3.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可以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一般来说,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保证公平公正。
4. 工资分配公示:为了保证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事业单位可以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让单位员工了解分配比例和依据,并监督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5. 分配结果考核:工资分配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可以通过对分配结果的考核来进行评估。单位可以将绩效工资分配结果与实际业绩、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对比,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方案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此外,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1500字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1500字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激励和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
率和绩效,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是必要的。本方案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地激励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发工作潜力,更好地发挥个人才能,推动事业单位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目的是通过激励和鼓励,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和发展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如下:
1.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人员的工作贡献和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确保公平公正。
2. 鼓励创新原则:优先奖励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工作人员,鼓励其提出新的理念、
方法和技术,促进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
3. 量化评价原则: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量化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贡献
和绩效,确保分配的公正性和精确性。
4. 综合考虑原则:除了工作绩效外,还应综合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职位要求、
学历背景等因素,确保分配的合理性。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办法:
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
体系,包括工作量指标、工作质量指标、工作效率指标等。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定
期评估,确定绩效等级。
2. 绩效等级划分: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将工作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绩效等级,包括优秀、良好、一般、需改进等。对于优秀绩效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较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需改进绩效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示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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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人社局,经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局务会(或局长)同意抽调到局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否则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
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
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