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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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已取消)

瑞凌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已取消)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公告编号:2020-026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重要内容提示:1、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125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25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2024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4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4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5题)1、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关于项目收益债券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ⅢB.Ⅰ、Ⅱ、ⅣC.Ⅲ、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Ⅲ、Ⅳ、Ⅴ【答案】 B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及非标审计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Ⅲ、Ⅳ、ⅤB.Ⅰ、Ⅱ、Ⅲ、Ⅳ、C.Ⅰ、Ⅲ、Ⅳ、ⅤD.Ⅰ、Ⅱ、Ⅳ、ⅤE.Ⅰ、Ⅲ、Ⅴ【答案】 C3、A上市公司向自然人甲、乙、丙、丁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B 的70%、15%、10%、5%的股权。

本次发行前后,丁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交易前后甲、乙、丙与丁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下列关于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ⅣB.Ⅰ、Ⅱ、ⅣC.Ⅰ、Ⅲ、ⅣD.Ⅰ、ⅢE.Ⅱ、Ⅲ、Ⅳ【答案】 D4、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发行证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

A.Ⅰ,ⅢB.Ⅰ,Ⅱ,ⅢC.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A5、下列各项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2015年真题]A.Ⅰ、Ⅱ、Ⅲ、ⅤB.Ⅱ、Ⅳ、ⅤC.Ⅰ、Ⅲ、ⅤD.Ⅰ、Ⅱ、Ⅲ、Ⅳ、Ⅴ【答案】 C6、上交所某上市公司,2016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亿元,对于与某一关联方的交易,2017年度进行交易总额高于()的,应当作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2017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A.4000万元B.5000万元C.1000万元D.3000万元E.2500万元【答案】 A7、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并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的有()。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Ⅱ、Ⅲ、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C8、长江公司2015年的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1日编制完成,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的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实际对外报出的日期是2016年3月31日,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科创板IPO申报文件目录

科创板IPO申报文件目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目录一、招股文件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与授权文件2-1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报告2-2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3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4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三、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1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3-1-2发行保荐书3-1-3上市保荐书3-1-4保荐工作报告3-1-5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如适用)3-1-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配售的相关文件(如有)3-2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2-2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3-2-3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3-2-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2-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3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3-1法律意见书3-3-2律师工作报告3-3-3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3-3-4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四、发行人的设立文件4-1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4-3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4-4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确认文件(如有)五、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5-1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及政府补助情况5-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1-2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证明文件5-1-3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5-1-4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5-1-5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或主要经营机构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情况的证明5-2发行人需报送的其他财务资料5-2-1最近三年及一期原始财务报表5-2-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5-2-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5-3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评估报告(如有)5-4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5-5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六、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6-1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向的总体安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的说明6-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6-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6-4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如有)七、其他文件7-1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7-1-1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7-1-2发行人律师就7-1-1清单所列产权证书出具的鉴证意见7-1-3特许经营权证书(如有)7-2重要合同7-2-1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有)7-2-2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如有)7-2-3重组协议(如有)7-2-4特别表决权股份等差异化表决安排涉及的协议(如有)7-2-5高管员工配售协议(如有)7-2-6其他重要商务合同(如有)7-3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如有)7-4承诺事项7-4-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7-4-2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7-4-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7-4-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7-4-5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6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7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7-5说明事项7-5-1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2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3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如有)7-6保荐协议7-7其他文件。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以下关于证券公司次级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ⅣB.Ⅰ.Ⅱ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B2、以下关于增持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A.Ⅰ、ⅢB.Ⅱ、ⅣC.Ⅰ、Ⅲ、ⅣD.Ⅱ、Ⅲ、ⅣE.Ⅰ、Ⅱ、Ⅲ、Ⅳ【答案】 A3、下列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说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A.Ⅲ,Ⅳ,ⅤB.Ⅰ,Ⅱ,ⅢC.Ⅰ,Ⅲ,Ⅳ,ⅤD.Ⅰ,Ⅲ,Ⅳ【答案】 C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

A.Ⅰ、Ⅲ、ⅣB.Ⅱ、Ⅲ、ⅣC.Ⅰ、Ⅱ、ⅤD.Ⅰ、Ⅱ、Ⅲ、ⅣE.Ⅰ、Ⅱ、Ⅲ、Ⅳ、Ⅴ【答案】 D5、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Ⅱ、Ⅲ、ⅣB.Ⅰ、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ⅤE.Ⅱ、Ⅳ【答案】 B6、某可转换债券的面值为100元,转换价格为25元。

标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8元。

当前可转债的市场价格为116元,则目前购买该可转换债券属于()。

A.转换贴水B.转换平价C.转换升水D.转换溢价【答案】 C7、不具有商业实质、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影响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因素有()。

A.Ⅲ、Ⅳ、ⅤB.Ⅰ、Ⅱ、Ⅲ、ⅣC.Ⅱ、Ⅲ、Ⅳ、ⅤD.Ⅰ、Ⅱ、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A8、以下需列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的有()。

A.IB.Ⅱ.Ⅲ.ⅣC.Ⅰ.ⅢD.Ⅰ.Ⅱ.Ⅲ.Ⅳ【答案】 C9、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ⅣD.Ⅲ、ⅣE.Ⅰ、Ⅱ、Ⅲ、Ⅳ【答案】 C10、A上市公司2018年6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拟向自然人甲、乙、丙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B公司50%、25%、15%的股权。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2010年8月1日甲公司发行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普通股每股市价为1.5元,同日乙企业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

2010年8月1日甲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600B.750C.780D.900【答案】 D2、甲公司2017年年初“预计负债”余额为5万元,2017年该公司分别销售A、B产品1万件和2万件,销售单价分别为20元和50元,甲公司向购买者承诺提供产品售后2年内免费保修服务,预计保修期内将发生的保修费在销售额的3%至7%之间且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2017年实际发生保修费7万元,假定无其他或有事项,则甲公司2017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项目的金额是()。

A.2万元B.8万元C.4万元D.6万元E.7万元【答案】 C3、下列关于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Ⅱ、Ⅲ、ⅣB.Ⅰ、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答案】 B4、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Ⅰ.ⅡB.ⅡC.Ⅱ.ⅣD.Ⅰ.Ⅲ.Ⅳ【答案】 C5、2015年某公司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可能引起期初留存收益发生变化的有()。

A.Ⅰ、ⅡB.Ⅰ、Ⅱ、ⅢC.Ⅱ、Ⅲ、ⅣD.Ⅱ、Ⅲ、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6、下列关于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B.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C.中小非金融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D.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答案】 B7、下列关于绿色企业债券和PPP项目专项债券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ⅣB.Ⅰ、Ⅳ、ⅤC.Ⅲ、Ⅳ、ⅤD.Ⅱ、Ⅲ、ⅣE.Ⅱ、Ⅲ、Ⅴ【答案】 B8、下列有关计算租赁负债后续计量的表述正确的有()。

300154瑞凌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154瑞凌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以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甘露、欧阳刚对瑞凌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瑞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7,889,64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0,356.15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35,410,000.00元,另外超募资金金额为674,700,356.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2099号验资报告。

瑞凌股份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11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固得”,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珠海固得51.46%的股权。

2011年4月21日珠海固得已取得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向日葵: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08-06

向日葵: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08-06

60.00
0.13 70 林丹萍
员工
5.00 0.01
30 王晓红 员工
10.00
0.02 71 龙晶梅
员工
5.00 0.01
31 魏利萍 员工
10.00
0.02 72 王富祥
员工
3.00 0.01
32 强来根 员工
10.00
0.02 73 张 勇
员工
5.00 0.01
33 陈 燕 员工
15.00
0.03 74 魏晓峰
②孙章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助理会计师,硕士学历。历任中国银河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师兼绍兴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③刘洋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18日,刘洋因车祸意外过世。200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一 届八次董事会会议,聘任杨旺翔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9 年 6 月,公司增资 5000 万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调动员工积极性,2009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骨干共 71 名自然人对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09 年 6 月 23 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外 资函[2009]75 号《关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发行人
250.00 250.00
5.00 200.00 320.00 200.00 320.00
50.00 50.00
85.00 30.00
6.10 42 郦惠宁 2.32 43 吴奇高 2.14 44 徐铁军 1.99 45 王 斌 1.90 46 林利萍 1.59 47 宋勇萍 1.52 48 余 晶 0.94 49 周军增 0.98 50 胡宗培 0.81 51 虞伯龙 0.72 52 高海民 0.72 53 黄 燕 0.72 54 赵 明 0.55 55 高杨明 0.55 56 楼佳伟 0.55 57 许皇涛 0.55 58 房剑峰

IPO反馈及审核意见汇编1_部分40资料

IPO反馈及审核意见汇编1_部分40资料

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

(2)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到期,请披露后续复审情况。

20、请补充披露:发行人母公司和所有分、子公司在内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原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2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由14968.78逐年增长至22889.84万元,外销占比也由26.26%逐年增长至35.12%。

保荐机构及律师分国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品进出口额及当期占比,发行人海外销售的具体流程及货款极速三的具体过程,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以及进出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请核查发行人产品进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招股书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碘海醇、左氧氟沙星被列为2009年《医保目录》中的医保甲类药品,请补充披露,最新《医保目录》是否含上述药品。

23、请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并披露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具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4、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补充说明引用数据的真实性;说明引用数据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报告”、“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Newport Premium”、“医院处方分析系统”等第三方基本情况,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

25、请在第四节“风险因素”中充分、客观、准确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并将公司采取的规避风险的措施以及减少风险的有利因素从该节以及从重大事项提示中删除。

三、关于财务会计相关资料质量问题26、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与发行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个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

瑞凌股份: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 2010-12-10

瑞凌股份: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 2010-12-10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致: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受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本所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0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的函》(创业板信访核查函[2010]76号)的要求,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该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简称,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离职、辞退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一)核查过程1、依据发行人统计的报告期职工离职情况表,结合发行人员工花名册,量化核查发行人报告期职工离职情况。

2、依据发行人报告期职工离职情况,结合对发行人人力资源、经营管理等有关人员的访谈,以及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状况的信息资料,分析发行人报告期职工离职的原因、特点、影响。

3、逐起核查发行人职工离职劳动争议,包括书面审查每起争议发生、解决、款项支付等文件资料,走访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办,访谈有关争议当事人,对每一起劳动争议逐起发表意见。

(二)核查情况和意见1、发行人报告期职工离职、辞退情况发行人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非生产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关于所授予权益性工具条款和条件发生修改时的会计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B.如果修改减少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应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C.如果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D.企业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应当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答案】 D2、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发行人存在()情形的,保荐代表人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A.Ⅱ、ⅢB.Ⅰ、ⅢC.Ⅱ、Ⅲ、ⅣD.Ⅱ、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资产中,属于严禁计入申报企业债的企业资产的有()。

A.Ⅰ、Ⅱ、ⅢB.Ⅰ、Ⅱ、ⅤC.Ⅱ、Ⅲ、ⅤD.Ⅰ、Ⅱ、Ⅲ、ⅤE.Ⅲ、Ⅳ【答案】 B4、下列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是()。

A.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说明B.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C.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D.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核查意见【答案】 D5、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列关于配售的说法正确的是()。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试题精选-第7章证券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试题精选-第7章证券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试题精选-第7章证券法律制度[单选题]1.(2020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江南博哥)B.可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C.可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D.权益持有人累计可超过200人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选项B),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可以协议转让(选项A),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选项C),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选项D)。

[单选题]2.(2020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编制年度报告并披露,该期限是()。

A.1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单选题]3.(2020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老股东可以公开发售其持有时间达到一定期限的股份,该期限至少应当是()。

A.2年B.1年C.3年D.4年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

[单选题]4.(2020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是()。

A.内幕交易行为B.操纵市场行为C.虚假陈述行为D.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8)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信息披露准则29号——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

信息披露准则29号——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方式,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

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保荐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

如果某些文件对发行人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第五条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出具专项意见,并作为发行保荐书的附件。

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六条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七条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在提交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

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八条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XX页至第XX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XX页至第XX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老板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11-09

老板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11-09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流通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建华、控股股东老板集团、公司股东金创投资、银创投 资、合创投资及 12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即通
CRM
指 过对客户详细资料的深入分析,来提高客户满意程度,从
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性,即设备或系
EMC
指 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
承销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诚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瑞岳华
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业术语
吸油烟机
指 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
1-2-3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燃气灶具 燃气灶 消毒柜 烟、灶、消
含有燃气燃烧器的烹调器具的总称,包括燃气灶、燃气烤 指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监会新颁法规解读

证监会新颁法规解读

第三部分金融篇第十一章证监会新颁法规解读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在新股发行停了一年多、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后,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股票发行制度这一体制性问题也伴随着进行了数次大的历史变革,从带有浓厚色彩行政性质的审批制到目前的辅之以保荐制和发审委审核制的核准制,市场化倾向不断加深的过程反映出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过程,也反映出我国证券市场向国外成熟市场靠拢的过程。

近年来,伴随着保荐人制度、股票发行试行询价制度等若干实质性措施的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正逐步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旨在适时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提高审核效率,培育和强化股票发行的市场化基本约束和自我调节功能,缩小与国际成熟市场的差距,以迎接资本市场即将开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挑战和竞争。

《意见》的发布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

1.制度种类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目前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是核准制和注册制。

(1)审批制: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

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

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企业信用报告_江苏瑞凌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江苏瑞凌电气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8 5.2 失信信息 ......................................................................................................................................................9 5.3 裁判文书 ......................................................................................................................................................9 5.4 法院公告 ......................................................................................................................................................9 5.5 行政处罚 ......................................................................................................................................................9 5.6 严重违法 ......................................................................................................................................................9 5.7 股权出质 ......................................................................................................................................................9 5.8 动产抵押 ......................................................................................................................................................9 5.9 开庭公告 ....................................................................................................................................................10

瑞凌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精)

瑞凌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精)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股票买卖禁止行为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人员仍遵守前款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五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进入决策过程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与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商标

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与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商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深中法民三终字第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振兴工业大厦2B。

法定代表人徐爱平。

委托代理人赵碧华,男,汉族,1965年10月20日出生,安徽舒城县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住所地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振兴电子大厦B座二楼。

负责人刘明华。

委托代理人刘江天,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电器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电源公司)于1993年正式成立,经营期限为自1993年9月23日至2003年9月23日,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刘明华,总经理为邱光,董事成员中除上述二人外,还包括徐爱平、徐俊斌、郭婉珍。

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经营逆变式弧焊电源、开关电源、计算机软件。

公司成立时并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合同》和《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其中,合同中约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7、涉及各方权益的事宜。

”公司章程中亦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并在“终止及清算”一章中规定,公司合营期限为10年,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

瑞凌电器公司于2003年7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徐爱平,经营范围为电焊机设备的生产,电子产品的销售。

《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精选六

《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精选六

《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精选六1、2012年6月,甲公司支付价款8000万元,自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万股,购入时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00万元,甲公司将购入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2013年8月,甲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出售全部股票。

2013年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A.2000万元B.3000万元C.4000万元D.5000万元【答案】D【解析】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2012年6月取得1000万股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7000应收股利 1000贷:银行存款 8000(2)2012年12月31日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贷:其他综合收益 3000(3)2013年8月出售借:银行存款 12000贷:可供出售即溶资产 10000投资收益 2000同时借:其他综合收益 3000贷:投资收益 3000处置时投资收益为2000+3000=5000万元。

分录是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实际做题时可直接根据处置时取得的净价款减去取得成本就是处置时的投资收益,即12000-7000=5000。

分录中的计算过程实际上是把公允价值变动部分3000一加一减,即12000-(7000+3000)+3000=5000,结果相同。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出借的包装物,其成本计入管理费用B.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C.盘亏的存货应计入管理费用D.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答案】D【解析】A,出借的包装物,其成本计入销售费用;B,生产车间使用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C,对于盘亏存货处理要具体分析原因,若是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所致,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若是收发计量等正常原因所致,则应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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