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交通肇事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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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近年来,汽车事故很普遍,它们不仅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重大社会和经济负担,也给受害者自身带来伤害。

为了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于近年出台了《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对车祸受害者实行损害赔偿。

该标准在概念上强调了“损害”,它不仅覆盖了物质性损失,还包括精神创伤、不良影响以及家庭成员间的财物损失等,让更多受害者寻求得到应有的赔偿。

具体来说,《车祸赔偿标准》明确了受害者的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和物质损失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的损失程度不同,以为受害者提供的有关资料为依据,将其分为三种计算:重度损害(81000元以上)、紧急损害(60000元以下)和轻度损害(30000元以下)。

物质损失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在车祸发生前的实际状况,以受害者提供的有关资料为依据,将其分为三种计算:酬劳损失(以2年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的工资总额为准)、医疗费用(以实际花费为准)以及财产损失(以被保险车辆当时价值为准)。

此外,《车祸赔偿标准》还明确,受害者可以从承保单位申请抚恤金,条款中明确,抚恤金赔偿标准最高可达人民币20000元,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确定。

而对于受害人员中未成年人,特定家庭友人等特殊人群,还有另外的赔偿标准。

根据《车祸赔偿标准》,受害人有权利要求给予公平公正的赔偿,以补偿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标准也对如何计算损失、以及何时支付赔偿款项,细化了制度安排,确保赔偿正确适当,充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车祸赔偿标准》是对受害者和家庭的公平赔偿制度,它规定了损失赔偿标准,使更多受害者能够收到相应的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交通参与者应知晓并遵守《车祸赔偿标准》,因为每一位受害者都有权利得到公平公正的赔偿。

虽然目前,《车祸赔偿标准》已在法律法规上获得一定的承认,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漏洞。

比如,在赔偿的的实施中,有的地区的赔偿水平还不够高,以及赔偿支付的进度等,使得许多受害者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赔偿,因此,应当及时纠正漏洞,并加强对《车祸赔偿标准》的监管,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倒塌、车辆坠落、行人被撞伤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受伤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伤残等级。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特别重残,十级为轻微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特别重残,对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

赔偿标准为100万元以上。

2. 二级伤残,重残,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困难,需要他人帮助。

赔偿标准为50-100万元。

3. 三级伤残,中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一定困难,但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30-50万元。

4. 四级伤残,轻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轻微困难,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10-30万元。

5. 五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5-10万元。

6. 六级伤残,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3-5万元。

7. 七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2-3万元。

8. 八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1-2万元。

9. 九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5-1万元。

10. 十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3-0.5万元。

三、其他赔偿项目。

除了伤残赔偿外,交通事故还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赔偿项目。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条例》,受害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赔偿。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伤残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伤残鉴定书等证据材料。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对方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有可能会影响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

总之,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归属来确定,是抚恤受害者及其家属、赔偿受害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失的金额。

1.责任归属为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各自承担一半责任,赔偿双方受害者的人身伤亡损失或财产损失的费用,安抚受害者和遗属的责任也各自承担一半。

2.责任归属为主要责任:属于主要责任归属方则应承担80%,而剩余20%由次要责任归属方承担,赔偿主要责任归属方应承担的费用不得超过全部费用的80%,剩余20%由次要责任归属方承担。

3.责任归属为完全责任:完全责任归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没有次要责任归属方,受害者可以全额赔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基本情况,根据不同的责任归属,可以做出相应的赔偿结果,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各方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当车祸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赔偿问题是必须要面对的。

尤其是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更加复杂和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保险、道德等多个角度来探讨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一、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人民法院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获得赔偿。

因此,当肇事方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被害人或其家属还可以通过刑事赔偿程序获得赔偿。

二、保险角度在车祸一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方是否有相关的保险可以进行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的责任强制保险可以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保险公司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能赔偿一定的金额,赔偿标准往往无法满足被害人或其家属的实际需要。

因此,肇事方还应当购买商业车险,以便在车祸发生时能够得到更全面和充足的赔偿。

三、道德角度车祸造成一人死亡,赔偿标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和保险来确定,但在道德层面上,肇事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祸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标准

车祸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标准

车祸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标准车祸是人类出行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车祸发生,造成重大的损失。

为确保车祸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有效规范车祸事故处理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责任法》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把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为主要责任赔偿和次要责任赔偿两部分,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主要责任赔偿主要责任赔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方所负责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主要责任方应该为机动车、无车车辆负责,事故受害人经济损失,以及受害人的人身伤害等承担赔偿责任。

主要责任赔偿的金额是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所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来确定的,当受害人承受财产损失(如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等)时,主要责任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而受害人承受人身伤害时,主要责任方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来确定。

二、次要责任赔偿次要责任赔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方所负责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交通事故受害人承受财产损失时,次要责任方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而受害人承受人身伤害时,次要责任方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来确定,但比例会比主要责任方低一些。

除此之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还规定,当次要责任方和主要责任方对赔偿责任的态度有分歧的,或者涉及纯粹的法律问题时,应当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判定,由次要责任方承担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主要责任方的比例。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责任法》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保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减轻受害人的负担,使受害人得到有效的补偿,维护交通安全,共建安全社会。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旨在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以最大限度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为原则,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和责任方的财力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如医疗费用、残疾护理费用、死亡抚恤金等,也包括受害者的间接损失,如损失收入、精神抚恤金、护理费等。

在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还有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行李损失等,这些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方按照现行价格进行赔偿。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包括受害者的精神损害抚恤金,根据受害者的精神损失程度,由政府指定的专家团队对受害者的精神损失情况进行估算,并根据估算结果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

综上所述,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旨在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赔偿金额,使受害者得到公平、正义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览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014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2014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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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甘公办发[2014]111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公安厅已于2013年4月30日印发甘公办发[2014]111号文件,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65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108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02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4850/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43443元/年
四、各行业年人均工资:暂未公布
五、食宿补助标准
参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有关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一)住宿费标准
1、厅局级人员: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200元/人.天。

2、其余人员: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外 50/人.天省内 40元/人.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4.08.25•【字号】深中法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权责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说明深中法发[2014]3号为妥善、正确、及时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裁判指引: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其中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机动车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二、本车驾驶人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下车后,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属于交强险的第三者,应属于本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时被甩出车外后被本车碾压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同一交通事故有多名受害人的,多个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部分赔偿权利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他赔偿权利人在该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为该已另行起诉的其他赔偿权利人预留交强险的份额。

四、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均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2014年宁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宁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宁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核心内容: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法律交通事故法编辑为您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用到的参考指数及宁夏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下文内容仅依据经验所得,内容仅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了2014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4年6月17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

未列明的赔偿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用到的参考指数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32.14元/年。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185元。

宁夏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014年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统计数据

2014年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统计数据

2014年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现将山西省2013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给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56元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154元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66元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17元五、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6407元一、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22456×20 = 449120元农村居民 7154 ×20 = 143080元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 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三、被扶养人生活费: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1、城镇居民:一级伤残为22456元×20年=449120元;二级伤残为449120元×90%=404208元;三级伤残为449120元×80%=359296元;四级伤残为449120元×70%=314384元;五级伤残为449120元×60%=269472元;六级伤残为449120元×50%=224560元;七级伤残为449120元×40%=179648元;八级伤残为449120元×30%=134736元;九级伤残为449120元×20%=89824元;十级伤残为449120元×10%=44912元。

2、农村居民:一级伤残为7154元×20年=143080元;二级伤残为143080元×90%=128772元三级伤残为143080元×80%=114464元;四级伤残为143080元×70%=100156元;五级伤残为143080元×60%=85848元;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关于转发山西省2013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现将山西省2013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给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以下是车祸伤残等级1至10级的赔偿标准:
1级:伤残程度较轻,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赔偿金额通常
为20%至30%的残值赔偿。

2级:伤残程度轻微,可能影响一些轻度劳动能力,赔偿金额
通常为35%至45%的残值赔偿。

3级:伤残程度明显,影响较强,但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赔
偿金额通常为50%至60%的残值赔偿。

4级:伤残程度较重,比较明显地影响劳动能力,赔偿金额通
常为65%至75%的残值赔偿。

5级:伤残程度较重,影响较大,常常需要较长时间的恢复和
治疗,赔偿金额通常为80%至90%的残值赔偿。

6级:伤残程度较严重,常常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赔偿金额通常为95%至100%的残值赔偿。

7级-10级:伤残程度非常严重,失去了正常的生活和劳动能力,赔偿金额可能达到数百万元以上,具体金额会根据伤残等级的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事故情况、受害人年龄、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在车祸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4年公布的数据)(城镇标准)死亡伤残赔偿总额:23114×20年=462280元(2013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2014年公布)(农村标准)死亡伤残赔偿总额:8098元×20年=161960元(2013年度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5元,2014年公布)(工亡赔偿标准)26955×20年=539100元(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2014年公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4年6月3日公布)单位:元,%行业2013年2012年名义增长率合计47806446017.2 农、林、牧、渔业2430222845 6.4采矿业70893705680.5制造业4397842393 3.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3635559930.2建筑业446773992011.9批发和零售业39263349881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2354278710.4住宿和餐饮业2856026406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37554749213.2金融业659205941610.9房地产业46679393541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543680411.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0816516181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453297009.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707435602 4.1 教育46183422589.3 卫生和社会工作50908441781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278739138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6164430867.1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806元2013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872元。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车祸交通事故是社会热点话题,许多社会伤残、死亡和财产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这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如何准确地赔偿交通事故损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由当地政府立法制定。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者身体受到损害,赔偿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确定,对受害者损失的数额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而且会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此外,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家属也将遭受损失,因此,政府会根据司法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受害者家属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司法部门的规定,依据受害家属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金额,以弥补受害者家属的损失。

另外,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财产也将受到损害,国家法律规定,受害者将按照相应比例得到赔偿,并由当地政府部门负责审核和核定赔偿金额,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最后,为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政府制定了勒令支付刑事责任赔偿金的规定,其中明确了侵害受害者的法律责任的责任人,也明确了勒令支付刑事责任赔偿金的金额。

根据规定,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政府申请,政府将按照规定标准勒令赔偿,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车祸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仅要考虑受害者的精神和财产损失,还要考虑家属的损失,以及政府关注的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等因素,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
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认识,以期达到保护受害者权益和规范社会道路交通秩序的目的。

总之,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参与,考虑到司法部门、受害者、家属和公共安全等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实现社会公正。

车祸伤残赔付标准

车祸伤残赔付标准

车祸伤残赔付标准
车祸伤残赔付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
照伤残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重伤残的赔偿数额较高,轻伤残的赔偿数额较低。

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受伤后有生命危险并经抢救后保住生命者,赔偿
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 二级伤残:受伤后造成非严重而长期或永久的残疾,赔偿金
额不低于8万元;
3. 三级伤残:受伤后造成一定程度的残疾,但还能自理或从事
轻度劳动,赔偿金额不低于6万元;
4. 四级伤残:受伤后造成轻度残疾,但仍可正常工作或生活,
赔偿金额不低于4万元。

同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等情况,还可以酌情增加
赔偿金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车祸伤残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肇事者的
保险限额以及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通肇事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案例

交通肇事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案例

交通肇事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案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互独立,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不能自然免去其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近日,清远市清新区法院一审判处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欧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被害人家属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多元。

该案宣判后,被告的欧某和保险公司均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4年9月11日6时许,欧某驾驶其轻型货车行经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段时,与行人陈某发生碰撞,致陈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路人报警,欧某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清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欧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陈某的遗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欧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万元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297666元,还认为欧案发后除赔了丧葬费之外其他分钱未赔,进而要求对其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

被告人欧某案发前投保了交强险和30万的商业三者险。

该保险公司被追加当被告认为,根据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刑附民案件只赔偿直接物质损失,且被告人构成犯罪接受刑罚处罚之后,被害人及其家属已获得精神抚慰,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互独立,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不能自然免去其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广东省高院也于2014年11月下发了《刑附民指导意见》,明确了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应当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赔付范围。

因此,法院决定判决被告人赔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其购买的保险已能足额赔偿因致被害人死亡产生的所有合法赔偿费用,被害人亲属的合法诉求能得到充分保障,欧某属过失犯罪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新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

新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
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14.02.24
•【文号】法研[2014]30号
•【施行日期】2014.02.24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附带民事诉讼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法研[2014]30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13]280号《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均可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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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赔偿项目及其赔偿金额(元):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60周岁及以下:803760元 (2013标准)
61—75周岁:40188×年限 (2013标准)
75周岁以上:200940 (2013标准)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60周岁及以下:348020 (2013标准)
61—75周岁:17401×年限 (2013标准)
75周岁以上:87005 (2013标准)
3、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26253×年限 (2013标准)
农村居民:12096×年限 (2013标准)
4、丧葬费:25984 (2012标准)
5、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4018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2013标准)
农村居民:17401×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2013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
7、营养费:20~40×天
8、住宿费:60×天
9、精神损失赔偿:分10个等级,每级5千元,5万封顶。

项目: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以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医院的诊断书或鉴定意见为依据;
2、误工费:误工时间X每月实际收入减少部分,误工时间以三期鉴定或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依据,收入减少部分为误工期间每月收入(工资)减少部分;
3、护理费:30-40元每天X护理期限,护理期限以医院的诊断书或鉴定意见为依据;
4、交通费:一般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如受害人每月保存发票或与就诊时间路线不一致的,法官会酌情裁决;
5、住宿费:60元X住院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20-30元X住院天数,上海一般以20为依据;
7、营养费:20-40元X营养时间,上海一般30元每天;
8、物损费:以实际发生损失的费用为依据,如果金额较小,法官可以酌情裁决,如果金额较大,一般要求进行评估;
9、鉴定费: 以发票实际数额为依据,上海三期费用800元,伤残加三期为1800元;
10、残疾赔偿金:A城镇标准:40188X年限X伤残系数,B农村标准:17401X年限X伤残系数。

计算的年限数,60周岁以下的按照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计算的伤残系数,十级伤残为10%(2年),九级伤残为20%(4年),一级伤残100%(20)年,即每增加一级伤残系数就增加10%;
1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通常普通标准计算费用;
12、丧葬费:4331X6个月;
13、被抚养人生活费:A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X年限除以抚养义务人数,B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X年限除以抚养义务人数。

其中的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
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14、死亡赔偿金:A城镇标准60周岁以下的为803760元,60-75周岁的,为40188X[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200940元。

B农村标准60周岁以下的为348020元,60-75周岁的,为17401X[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87005元。

15、死者家属处理交通事故合理性支出:误工费(一般赔偿3个人一个月的误工收入),住宿费(60元X合理天数),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
16、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受害人要求先在交强险内赔付除外),一般从十级至一级的标准为5000-50000元;
17、律师费:受害者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由肇事者承担,一般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5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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