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质量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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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质量评价制度
办学质量是技工院校的生命线。在一系列政府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和高级技工学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1]21号)》)中提到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要摒除过去惯常使用的政府一元化评估格局,构建起一个新的以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为主体的技工院校办学质量多元化评估体系,从而更全面、客观地评价技工院校整体办学水平,推动办学质量不断提升。据此,特制订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制度。
一、评价主体多元化
1、政府参与
政府作为学校的主管部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技工院校进行监督和服务,对其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提出要求和指引。政府通过定期开展技工院校评估、督导、检查等手段,了解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课程设置、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对技工院校的评估,发现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如定位不明确的问题,管理失范的问题,人才培养质量下滑等问题,以评估为手段,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的建设和发展。
2、行业指导
技工院校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地方在于它所开设的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技工院校的专业设置必须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学校、企业双方能够搭建更好的合作共赢的平台,行业协会能够定期提供行业人力资源状况信息,为合作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项目提供条件,学校与企业也能够参与到对行业职业资格标准、人才培养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行业相关课题的调研、研究工作中去,从而真正实现“产、教、研”联动。
3、用人单位参与
作为校企双制办学的主体,用人单位参与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短板,利于学校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资源调配等方面与市场需求“步调一致”,更能真正通过用人单位评价来检验并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4、学生评价
学生参与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有利于在学校和学生之间形成相互沟通协商的良好关系,也是学校了解学生需求的主要途径。学生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对象,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学校制定发展目标、确定管理方针、制度的有效依据,可以引导教育管理者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学生自身需求的投入,让学生更满意学校提供的服务。同时,学生参与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是加强学生自我管理的重要体现。
5、学生家长评价
由于技工院校办学具有鲜明的市场导向性和社会开放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受到来自市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有利于形成对学校办学质量的客观评判,有利于切实满足客户需求,通过家长的参与,了解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是否达到客户需求,为学校进一步收集从客户角度改善和提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切实改进学校办学质量。
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1、政府评价指标
根据《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细则》,确定5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学校各科室、部门定期进行自查。
2、行业评价指标
通过与各社会行业协会代表、县人社局就业处管理人员的非结构式访谈,确定2个一级指标,即学校培养能力和学生具备能力。再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形成12个二级指标。(参见《社会行业对学校满意度调查问卷》)
3、用人单位评价指标
通过与企业代表的非结构式访谈,确定2个一级指标,即学校培养能力和学生具备能力。再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形成17个二级指标。(参见《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用人单位对学校满意度调查问卷》、《用工单位对实习生评价反馈表》)
4、学生评价指标
首先,通过与学生的面对面访谈(在校生)或电话访谈(毕业生),确定对学校评价的4个一级指标,即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水平、就业管理。
其次,通过问卷调查,事先将学生可能关心的问题编制成问题表格,以当面作答的方式让样本群体填答,形成13个二级指标。(参见《在校生满意度调查表》、《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表》)
5、学生家长评价指标
首先,通过与学生家长的非结构式访谈和电话访谈,确定4个一级指标,即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水平、就业管理。
其次,通过问卷调查,形成14个二级指标。(参见《家长满意度调查表》)
三、持续改进
对收集上来的数据由各部门先行进行汇总、分析,再由校办进行进行全校性的汇总、分析,根据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值,分部门要求进行持续改进,直至达到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