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摘要现如今我国是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并存构成了基本的医疗保险的框架,但在管理机构碎片化和管理机制多元化的矛盾中,这种单一的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消费需求。并且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制度分设、单独运行和分块管理等板块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医疗制度的融合和改革遇到了阻碍。本文基于两种医疗保险的现状,对融合原因以及针对融合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路径

在我国逐渐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以便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情况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职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已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占领了主要地位。然而,体系多元分割和制度碎片化以及户籍限制等问题的存在,使现有的三大制度虽说基本完成全面覆盖,可对于全民医保的目标来说还相差甚远[1]。基于种种问题的暴露,全国各统筹地区对医疗制度展开了更加深入地探索和研究。其中,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是大多统筹地区的首选,本文将重点分析新农合与城居医保相融合的紧迫性,以及如何使两者更好地融合。

1 新农合和城居医保融合的紧迫性

从参保人群看,相对城职医保覆盖的人群,新农合和城居医保的参保人多为流动性较明显、缴费能力不强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参保人群的相同特性使得两种制度融合的更加完美,也能更快地融入医保体系之中。

从筹资机制看,两者均无个人账户、终生缴费的筹资机制,反而是以国家补贴和个人(家庭)筹资做资金后盾。

从保障水平看,两种医保制度充分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城镇和农村缴费额度以及财政补助力度,使两者保障水平差距减少,融合阻碍减少。

从统筹层次看,新农合多以县(市)为单位,特殊情况下,也以乡(镇)为基础,随后过渡到县(市);城居医保明确表明“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地级统筹”(人社部[2009] 35号)。

经以上分析可看出,两种制度的并轨,加大了城乡人民的收益程度,使得城乡医疗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2 新农合与城居医保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