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军人社会保障是一项古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项针对社会特殊群体(军人及其家属)而设的专项保障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军人社会保障的概念、基本内容及其资金的来源与运行,中国军人社会保障等内容。
这一讲主要讨论我国现阶段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我国现阶段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我国军人社会保障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已经有70余年的发展历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军人优抚安置法规,初步形成包括军人褒扬制度、军人优待制度、军人安置制度的适应新的历史发展要求的较为完整的军人优抚制度。
我国现行的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有:(一)病伤待遇病伤待遇是每个军人基本生活的主要社会保障待遇项目。
我国对病伤军人是通过公费医疗与病伤补助双重办法给予物质帮助的。
(二)退休待遇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军人退休后发给生活费,其退休生活费标准,按退休原因分为三类:1、因年龄或身体条件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2、因战因公伤残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3、有特殊贡献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
(三)生育待遇生育待遇是针对女军人在怀孕和分娩的时候,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我国军人保障制度规定:女军人凡生育一个孩子后就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残废、死亡待遇军人的残废、死亡待遇,虽然性质不同,但是,就军队、国家对当事人或其遗属进行的物质帮助来说,都属于抚恤性质。
如果是因为因公伤残、死亡给予的物质帮助是补偿性抚恤,享受有是较高标准的长期性的保障待遇。
非公伤残、死亡给予的物质帮助是救济性抚恤,享受的是一次性或较低标准的长期性的保障待遇。
主要有以下三种1、革命烈士待遇。
2、革命军人伤残、死亡待遇3、军人家属的优待(五)军人救济(六)军人福利待遇(七)退役待遇(八)社会优抚待遇。
中国军人社会保障体系探讨
中国军人社会保障体系探讨一、军人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社会保障的英文是“soc1al secur1ty”,翻译成中文就是意思社会安全。
2018年以来的军人社会保障的内涵是来源于习近平同志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伟大构想。
二、军人社会保障的特点其特点按照分类方法,分为共同特点和个性特点。
(一)共性特点社会性:军人的个体和其对应的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所以其特点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性。
加之军人的职责属性与公共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紧密相连,有效的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对公共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加强是有积极的推进作用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军人社会保障具有社会性。
强制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来源于国家意志,主要通过各种法规、政策、制度来体现。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立法手段来加以强化。
互助性: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保险的内涵之中。
保险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秉承着报团取暖的这一理念,其本身就有者较强的互助性。
保证性:这一特性要兼顾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保障不能太少,不能满足军人及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水平。
另一个方面有不能太多,不能超过其工作所得,也就是说保证性是保低不保富,维持生计不成问题,但不支持不劳而获。
(二)个性特点一是由于军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其保障特点也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针对之一特殊群体。
二是根据“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伟大构想,军人社会保障的优越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是相对于其他社会保障对象,军人的保障体系相对独立。
三、军人社会保障的功能作用(一)主要功能一是转移性再分配,这种方式是对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的基础,从目前军人工资中的各类补助可以看出,除了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补助类占军人工资结构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针对现役军人的不同工作特点,设置了赡养补助、配偶荣誉金、两地分居补助、家属失业补助等多种补贴补助,是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转移性再分配。
二是自主性的再分配。
所谓自主性的再分配,就是强制军人及军属进行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财富的再分配,可以理解为一种强制性的储蓄,通过对在职期间的收入功能的强制性分配,来保障军人在后面退出现役后的一种保障,以及军人家属在医疗等方面的一种保障,对其收入进行的自助性再分配。
《军人社会保障》课件 (2)
军人为国家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应获得社会保障支持和尊重。
内容与范围
1
退役返聘
为退役军人提供返聘机会和优厚待遇,促进军地融合发展。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教育培训
保障军人子女的教育权益,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
3
医疗保障
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保障军人和家属的身体健康。
政策与法律依据
国家政策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确保军人社会保障 的实施与发展。
2 制度衔接
涉及多个部门和政策的军 人社会保障,需要做好各 个制度的衔接与协调。
3 人员管理
军人社会保障涉及大量人 员,人员管理、培训和服 务提供是关键问题。
未来发展
军人社会保障将深入推进,综合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政策研究和创新,提升军人权益保障水平和公众认可 度。
《军人社会保障》PPT课 件 (2)
本PPT课件将介绍《军人社会保障》的背景、意义和未来发展。通过详细的内 容、政策依据和管理措施,深入剖析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和范围。
背景与意义
历史渊源
从古代战争到现代军事,阐述军人社会保障的起源,为理解其重要性提供上下文。
国家安全稳定
军人社会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保障军人权益和提升军心士气。
法律依据
军人社会保障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为军人权益 提供法律保障。
实施与管理
军队组织
建立健全的军队组织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社会支持
依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
数据管理
建立完善的军人社会保障数据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安全和高效运营。
问题与挑战
第15章军人社会保障
3.政府对军人的社会支持 (1)教育培训制度;(2)住房贷款制度 (3)医疗服务;(4)就业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第三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5.2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15.2.3 军人社会优抚
我国军人优抚的内容一般包括:
(1)死亡抚恤。死亡抚恤金是按规定由政府向死亡者遗 属提供的,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三种。
15.3 军人社会保障基金
军人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用于军人保险、军人 福利、军人优抚、退役安置和社会救助的资金的总和, 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用于社会消费基金 的那一部分,是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各项军人社会保障活动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概论(第三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社会保障概论(第三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5.2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15.2.3 军人社会优抚
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的行为,对有特 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 保障措施的总称。 1.军人优待政策
军人待遇优先是世界各国政府坚持的一种价值理念,这 种待遇优先涉及退役就业安置、教育、税收、住房、医疗、交 通等方面,其优待程度受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1)退役士兵安置。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 由原征集地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役军官安置。退役军官安置主要采取转业、复员、 自主择业、退休等形式。
(3)转业培训。
社会保障概论(第三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5.2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15.2.5 军人社会救助
军人社会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 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提供的一种经济帮 助和照顾。
第15章其它社会保障
3、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意义 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有助于保证残疾人的正常生活
社会优抚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之 处,是其保障对象的特殊性,它是针对特殊 社会成员所实行的优待抚恤。除此之外还具 有以下特点: 享受保障的应当性 保障待遇的优厚性 保障性质的褒扬性
(二)军人社会保障的功能和作用
1、国家稳定与发展的保证。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有国 家存在,就必然有军队存在。同样,要使军 队存在并正常发挥作用,就必须建立优抚事 业。 支持军队建设,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 优抚工作,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发展 的重要保证。
(二)军人制度的改革方向
1、在财政承担抚恤资金的前提下,发动社会 各方参与社会优抚保障 国家财政承担优抚资金,即国家发挥主导作 用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加社 会优抚活动,利用自愿者等形式为优抚对象 提供多种服务,以解除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 作好社会优抚工作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 定。
2、建立健全优抚保障制度的相关法规制度 法规制度对社会优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重 要的作用,法规制度不健全,社会优抚制度 便无法可依,不利于社会优抚制度的改革和 发展,不利于维护社会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1.死亡抚恤 死亡抚恤是优抚保障制度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军人或警察为 国捐躯,必然使其家属尤其是被赡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因 此,国家有责任抚慰其家属,保障其生活,提供既有褒扬意 义、又有物质补偿性的抚恤金。 死亡抚恤是政府按规定向遗属提供的。根据现役军人死亡的 性质不同(战时牺牲、平时牺牲、因病去世),生前是否立功 和被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生前收入和级别情况,确定不同的 抚恤金待遇标准。 根据抚恤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死亡抚恤分为一次性给付和定 期给付两种形式。一次性给付是具有褒扬和社会补偿性质的 社会津贴。定期给付则是具有救助性质的国家补助。
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一、习题答案及要点参考1.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第一,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
第二,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军人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这是由军人的特殊劳动和对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决定的。
第三,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特殊性,因此,政府一般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事务。
2.如何理解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第一,补偿与恢复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遭到损失时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激励与促进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
军人社会保障对军队建设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对军人的促进作用而发挥作用的。
第三,公平分配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是公平分配、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的一种机制,通过军人社会保障的公平分配,可以减轻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这既有利于军人的稳定,又有利于激励军人为国奉献的工作热情。
第四,经济调节作用。
一方面,通过征收保障费,以及发放各种保障资金,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生活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保障基金的数量又直接影响到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其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国家的责任就越重,财政赤字的可能性就越大,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制约作用。
3.军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军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军人职业连带风险影响军人家庭生活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军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人社会保障》课件
现行的军人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保障 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不统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 度和政策。
信息化程度较低
目前军人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影响了保障工 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 平。
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1 2 3
完善保障体系
通过改革,逐步完善军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 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军人的基本生活 需求得到满足。
军人福利的实践与案例
军人福利概述
军人福利是国家为了保 障军人的生活权益,通 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为军 人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 遇。
军人福利的实践
我国军人的福利包括住 房、医疗、教育、休假 等多个方面,国家通过 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军人 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军人福利的案例
以某海军基地为例,该 基地为官兵提供了优惠 的住房政策,使得官兵 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 格购买住房。
02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与体系
Chapter
军人保险
军人保险概述
军人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军人权益,通过立法形式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旨在为军 人提供医疗、养老、工伤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军人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
军人保险的种类
军人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失业保险和军人婚姻保险等。这些 保险旨在为军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确保军人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将不断扩大,涵盖更多的保险项目和福利政策。
保障标准逐步提高
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军人社会保障的
标准也将逐步提高,更好地满足军人的生活需求。
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化
03
未来军人社会保障的管理方式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保
军人社会政策
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政策一、军人社会保障政策发展阶段军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只能。
军队的稳定是政权稳定的基础,所以历来政府对军人的保障政策都比较重视。
对军人的社会保障,早在古代就已经产生。
中国军人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产生阶段(1927年—1950年)这一阶段新中国尚未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正处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受限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能给予军人的保障有限。
但仍然颁布了一些保障政策。
1932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首次颁布实施了《中国工农红军优抚条例》,对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士家庭给予付抚恤补助。
后来又陆续颁布了一些保障条例。
受到条件的限制,这一阶段的军人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窄,处于萌芽状态。
(二)初步建立阶段(1950年—1966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军人的保障制度建设成为军队建设的重点。
1950年,中央政府相继颁布了对伤残军人的保障条例,对军人的优抚进行了新的规定。
60年代以后,又作出一些调整。
在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上,政府先后颁布了军人复原安置条例,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保障。
这些条例的颁布大大丰富了中国军队保障制度的建设。
(三)停滞阶段(1966年—1976年)1966 年开始,为期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军人社会保障事业受到重大挫折,刚刚起步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四)恢复发展阶段(1976年—1990年)改革开放后,随着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开展,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也不断发展。
1980 年,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对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保卫国家安全献身的革命烈士做了相关的抚恤规定;1982 年,新《宪法》规定了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1983 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对退役军人的安置进行了规定。
第15章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系统建立的理论依据
(一)军人权益理论
军人权益理论认为,军人在履行职责时,其权 利和义务不对等,应该享受的权利受到了限制 和损失,因此,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当再予以相 应的回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 何怡萍
(二)军人职业劳动补偿理论
军人职业劳动补偿理论认为,军人职业是特殊 的职业,军人劳动是高风险、高强度、高成本 的人类劳动,因此,与其他职业劳动者相比, 应给予军人更高的社会保障待遇,作为对军人 特殊职业劳动高付出的补偿。
1.军人社会保障的体系创新 2.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创新 3.军人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创新
经济与管理学院 何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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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基金给付
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是指按照军人社会保障
制度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方式,由军队后勤财务 部门将基金支付给特定对象,以保障他们的基本 生活。
1.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结构 2.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原则 3.军人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的形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 何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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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军人社会优抚
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
府的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 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 施的总称。
1.军人优待政策 2.伤、残、亡军人的抚恤及福利待遇 3.政府对军人的社会支持
经济与管理学院 何怡萍
各国军人享受的优待十分广泛,包括交通优惠、 纳税优惠、邮政优惠等许多方面,还有各种社 会资助和社会服务。 瑞士军人在国内住宿可享受半价优惠。美国在 伊拉克战争期间动员慈善组织和民众给军队捐 款,为士兵家属做义工。根据军人岗位、执行 任务等特殊需要,美国还设有名目繁多的补贴 以及军内各种免费供应品等。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教材精讲+考研真题解析(军人社会保障)
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15.1 本章要点详解本章要点■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军人社会保障基金■军人社会保障的发展与改革重难点导学一、军人社会保障概述1.军人社会保障概念军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庭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军人,同时也包括军人家庭成员。
目前主要包括五种特定对象: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军人家属;离退休军人。
(2)军人社会保障的保障主体是政府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在分担军人职业风险上须承担主要责任,国家财政拨款是军人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3)军人社会保障分担军人职业风险建立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担军人的职业风险与职业连带风险。
(4)军人社会保障保障军人基本生活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不能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1)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
(军人及其家庭)(2)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在同等条件下,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应在一般社会成员的水平之上,军人的生活水平应稍高于当时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3)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均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实行的是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以及军队和地方分工负责的体制。
具体说来,由民政部主管全国的军人优待、抚恤、军队干部退休养老工作,但有少数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养老、供养工作则主要由军队政治部门主管;现役军人的有关福利待遇由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1)补偿与恢复作用①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损失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社会优抚制度——军人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制度——军人社会保障在中国,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群体,军人享有着比普通居民更高的社会待遇和保障。
因为在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军人做出了重要贡献,承担着保家卫国的重大任务。
因此,为了表彰并回报他们的贡献,中国建立了军人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发展历程在中国人民革命军队建立之初,国家并没有为军人提供很多保障措施。
但是,军队在建国后的国家建设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要给军人提供更好的待遇和社会保障。
198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及其家属福利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军人在服务期间和退役后享有的福利以及政策适用范围。
2003年,国务院发布《军人保障条例》正式完善了中国军人的保障制度。
该条例规定,军人和其家属在军队服役、伤残和疾病因公致残、疾病因公死亡、军人退役、军人死亡、户籍等方面的待遇。
其中,抚恤、奖励和优待等方面的待遇也被列入其中。
保障范围和内容1.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是指在完成了义务兵役、赴华参战、警备勤务、军队工作和其他国家勤务中服役一定年限的军人。
市、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与正常招聘政策相同,并享有安置补贴等优惠政策。
2.残疾军人保障对因公致残或因公患病的军人,国家将提供医疗、治疗和恢复或康复等全方位支持,并给予相应抚恤或优待。
这项政策也适用于现役军人。
3.军属保障国家对军人家庭予以扶助和优待。
在军人生病、殉职、伤残等情况下,军属也将得到相应的援助。
此外,在教育、住房等方面也会予以照顾。
同时,对于部分重要职位的军官家庭,国家会提供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4.军人优待待遇军人优待是指国家根据军人的不同背景和情况,在食、住、行、穿、看、学等方面给予的优待政策。
如:特别生活费、高温津贴、军人医疗、出国援助等。
同时,在军人退出军队后,国家还会对其进行培训和适当地工作经验积累,促进其融入社会大家庭。
现状与未来中国政府近年来为了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军人的社会保障,不断地调整政策和提高捐助力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北京)第十五章考点手册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北京)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考点082 军人社会保障的定义、特征与职能作用(★★★选择、名词)1.军人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1)保障对象的特定性;(2)保障待遇的从优性;(3)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1)补偿与恢复作用;(2)激励与促进作用;(3)公平分配作用。
考点083 军人保险、军人社会救助、军人福利(★★★选择、名词)1.【军人社会保障】应包括:军人保险、军人社会救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等内容。
2.【军人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以及因军人职业连带风险影响军人家庭生活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方式。
3.中国军人保险:(1)军人伤亡保险;(2)军人退役医疗保险;(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4)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
4.【军人社会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和照顾。
5.中国军人社会救助的原则:(1)公平原则;(2)无偿救助原则;(3)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
6.【军人福利】是国家、社会组织与军队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
7.我国的军人福利体系主要由社会补贴、职业福利、住房福利、社区服务和其他军人福利事业等众多项目组成。
考点084 军人社会优抚和退役安置(★★★选择、名词)1.【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的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的总称。
2.军人社会优抚一般包括:①军人优待;②伤、残、亡军人的抚恤及福利待遇;③政府对军人的社会支持等内容。
第15章 军人社会保障
2013-8-12 《社会保障概论》 主讲人:杨来胜 教授
(1)社会优抚和安置保障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优抚和安置保障工作向制度化、规范 化迈进。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革 命烈士和革命军人家属,其生活困难者,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
他们提高了生活质量,激发了在职军人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使
命感。
2013-8-12
《社会保障概论》 主讲人:杨来胜 教授
四、军人社会优抚概述
1、社会优抚制度的含义 社会优抚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形式和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
献者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性和优待性的社会保障措施。
对于优抚对象,在优抚实际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还制定
了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2013-8-12 《社会保障概论》 主讲人:杨来胜 教授
从我国情况来看,直接得到优抚的对象是: a、革命伤残人员,包括伤残军人、伤残民兵、伤残民警
b、复员退伍军人
复员军人指1954年我国《兵役法》颁布以前参军的人员和
优待,参加革命战争的伤残军人和退伍军人,应由人民政府给
予适当的安置,使能谋生立业”。
根据这一规定,政府在1950年制定了《革命军人牺牲病故
褒恤帮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褒恤暂行条例》、《革命残
2013-8-12
《社会保障概论》 主讲人:杨来胜 教授
废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五个条例。 1954年1月《内务部关于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及革命家属优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军人社会保障【圣才出品】
第15章军人社会保障15.1复习笔记一、军人社会保障概述1.军人社会保障概念军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庭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军人,同时也包括军人家庭成员。
目前主要包括五种特定对象: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军人家属;离退休军人。
(2)军人社会保障的保障主体是政府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在分担军人职业风险上须承担主要责任,国家财政拨款是军人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3)军人社会保障分担军人职业风险建立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担军人的职业风险与职业连带风险。
(4)军人社会保障保障军人基本生活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不能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1)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
(2)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在同等条件下,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应在一般社会成员的水平之上,军人的生活水平应稍高于当时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3)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均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实行的是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以及军队和地方分工负责的体制。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1)补偿与恢复作用①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损失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②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使军人及其家庭得以生息繁衍。
(2)激励与促进作用①军人社会保障对军人的激励作用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军人的事业心,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军人社会保障一、军人社会保障的定位1.制度定位一是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职业特点决定着其应有与一般国民社会保障不同的安排和设计,军人社会保障是专门面向军人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军人的基本生活和物质利益给予保障的一项社会经济制度,并相对独立,自成系统。
毫无疑问,它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是军人社会保障是军人建设中的重要制度。
军人社会保障担当的是消除军人后顾之忧,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军人的特殊风险和后顾之忧,必须设置相应的保障项目和内容,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特定的社会问题存在并且需要国家和社会运用物质或经济手段来加以解决为前提的,军人的实际问题可能会很多,但其中的个别、局部的问题并非是需要动用社会力量来解决的,凡对于需要运用保障手段解决的军人社会问题,均要设立相应的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项目。
三是从社会维权中的地位来看,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军人权益的重要保证。
首先,作为普通公民,军人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益,即军人享有不可剥夺的社会保障获取权。
建立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维护军人的基本权利。
其次,作为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履行职责的特殊奉献群体,军人理应享有与其奉献价值相对应的正当权益。
军人职业相比于其他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高风险性和高付出性,军人既要面临战争时期的流血牺牲,又要面临和平时期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和特殊生存环境所带来的人身损害,退出现役时还将面临重新就业的选择和由此而致的失业风险。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权益保障的特殊性,对于军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优先于其他社会成员,以体现国家对与军人职业风险和奉献价值的认同。
军人社会保障制度规定了军人在伤亡、医疗、退役安置、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权益,有效地保障了军人的正当权益。
社会保障
死亡抚恤
• 3.定期抚恤待遇 •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 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发给定期抚恤金。对符合 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部 门发《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残疾抚恤
•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 因病致残的,依法享受残疾抚恤待遇。残疾抚恤 待遇仍然划分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因病致残 三类。 • 1.残疾等级评定: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 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 2.残疾抚恤待遇:是国家给予残疾军人的生活保 障待遇。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优待
• 1.生活优待 • 优待是面向军人的一种特殊的福利 • 2.医疗优待 • 3.交通及其他优待
三、军人安置
安置保障,是以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 或养老等为内容的一项制度安排。
安置保障的内容:
1. 对军队转业干部与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就业安置,这是整 个安置工作的主体; 2. 军队、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的安置; 3. 农村义务兵的退伍安置。 安置的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和“妥善安置, 各得其所。”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军人抚恤优待
•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省财政承担 部分外,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军人抚恤优 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 监督。 • 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 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对军人抚恤优待 事业提供捐助。
Thank You!
---------第三组
军人社会保障
目录
一、军人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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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一、习题答案及要点参考
1.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
第二,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军人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这是由军人的特殊劳动和对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决定的。
第三,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特殊性,因此,政府一般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事务。
2.如何理解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
第一,补偿与恢复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遭到损失时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激励与促进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
军人社会保障对军队建设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对军人的促进作用而发挥作用的。
第三,公平分配作用。
军人社会保障是公平分配、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的一种机制,通过军人社会保障的公平分配,可以减轻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这既有利于军人的稳定,又有利于激励军人为国奉献的工作热情。
第四,经济调节作用。
一方面,通过征收保障费,以及发放各种保障资金,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生活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保障基金的数量又直接影响到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其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国家的责任就越重,财政赤字的可能性就越大,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制约作用。
3.军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军人职业连带风险影响军人家庭生活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军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军人福利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军队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福利工作和军队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和通过政府的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的总称。
第四,军人退役安置是国家和社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的经济和服务保障。
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是国家因应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单独为军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的生活安全。
第五,军人社会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和照顾。
它是随机的,是救济或扶助部分或个别人员及其家庭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意外和特殊的需要。
4.如何理解政府在军人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与分配中的作用?
一是实现保障资金筹集与分配的重要保证。
军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分配离不开国家强制性,只有以政府为主体进行分配,才能筹集足够的资金。
二是实现资金收支效率和公平的主要手段。
只有通过政府相关政策的制约,军人社会保障资金在收支中才可以保证效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再通过财政倾斜,保证分配中的公平。
三是实现保障资金来源社会化的必要基础。
军人社会保障仍然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其资金不可能完全由军队提供,这也是不现实。
因此,政府要协调各个部门资金分摊的比例,使之迈向社会化。
5.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趋势如何?
市场经济时期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既要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性的制约、影响与促动,也要受到军队职能的制约与军队建设要求的制约,其基本趋势是:
第一,军人社会保障社会化。
真正让军人社会保障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系中,把大量军人社会性服务保障交给民间机构。
最大限度地实行寓军于民,军民兼容。
不断提高社会对军队的保障程度,逐步形成军队与社会结合紧密、完整配套、高效实用的中国特色的军人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军人社会保障的规范化。
要按照社会分工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军队建设的规范化要求,承担全部直接军事保障以外的军人社会保障项目;按照军队的特殊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军人社会保障政策规定;避免出现军地交叉保障、重复管理、保障漏项等现象,实现军人社会保障管理的优化。
第三,军人社会保障的效能化。
首先向社会要效能,要利用地方保障的优势,大力推进非军事项目保障的社会化;其次向机制要效能,压缩军人集体福利投入比重,强调军人个体福利投入比重的上升,逐步以货币形式满足军人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最后向管理要效能,要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能,实行统一的精细化管理,重视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
第四,军人社会保障的法制化。
建立军人社会保障法,有助于确立军人社会保障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可以加强军人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律保护与监督,保障军人社会保障各项活动建立在规范、有效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