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施工机械监理细则(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DTPL-01FD-L2-006 DTXNYPLBYS风电一期(49.5MW)项目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监理细则

JD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DTPL风电监理部

二零一四年四月

DTXNYPLBYS风电一期(49.5MW)项目工程

(审批页)

批准:

编制:

目录

一、适用范围--------------------------------------3

二、编制依据--------------------------------------3

三、监理目标--------------------------------------3

四、监理对大中型机械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3

五、小型施工机械(机具)的监督程序----------------5

六、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监理控制措施------------6

七、监理记录--------------------------------------6

八、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6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只适用于DTPLBYS风电一期(49.5MW)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的监督管理。

二、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监察规定》编制。

三、监理目标:

1、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为零。

2、负主要责任的现场交通事故为零。

3、重大起重机械设备倾倒事故为零。

4、除特殊情况外,因机械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事故为零。

5、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机械废气、废油排放,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四、监理对大中型机械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法及程序:

1、总体工程及分包工程开工前,应检查施工单位准备入场使用的每台大中型施工机械,工程运输机械的安全技术资质,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的安全准用证,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据的检验报告;运输机械应检查是否有公安车管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出据的有效证件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场内机动车临时牌照。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确保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在本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大中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拆、装方案,包括施工升降机、电梯的拆、装作业

必须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承担,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检查施工单位出据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明。没有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据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准运证,不得在本施工现场中使用。没有在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施工队伍,拒绝在本施工现场承揽大中型机械的拆、装、维修工程。

3、参与、监督、检查本施工现场施工所用的大中型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与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检验和性能试验周期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按期进行。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两年进行一次。新安装,经过大修及改造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闭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地震、重大事故后在重新使用前。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起重机械的经常性检查(一个月),定期检查(每年一次)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内容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5、正常使用的施工升降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按说明书规定进行。防坠安全器的检验鉴定周期为一年。均应有生产厂家或有相应资质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制动距离不过1.2m)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大中型号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了解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施工机械的作业能力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起重机械不得超过负荷起吊,如必须超负荷时应检查、审核施工单位编制采取的有效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可。

8、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大中型机械报审后,投入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应配合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人员对机械(机具)进行入场前检查。

检查内容如下:

(1)、机容机貌是否干净;

(2)、主要结构件及零部件有无变形、损伤或严重锈蚀;

(3)、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裂纹;

(4)、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准确;

(5)、机构运转的噪声、振动是否符合要求;

(6)、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7)、油、水、气不得严重泄露;

(8)、电气接线要规范,不得有露电现象;

(9)、润滑部位润滑良好,无缺油或缺油咀、油杯、油尺等;

(10)、各种必备仪表是否齐全有效,无缺损、破损;

(11)、机械性能,出力不能低于铭牌(或说明书)的80%;

(12)、机械标识应完整:

经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程机械,应提出整改、维修内容,整改不合格的机械(机具)不能在本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五、小型施工机械(机具)的监督程序:

其它小型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程序按《建筑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小型机械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按《JGJ46—2005》行标为准。

六、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控制措施:

1、监督检查大中型机械的安全运行记录、台帐。

2、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施工机械的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人员的操作许可证。

3、大型龙门吊、锚固式塔吊、行支式轨道塔吊的稳定性和安全系数及塔身与基础平面垂直度偏差的大小对吊车的安全施工作业有着很重要的因素,因此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吊车的垂直度偏差是保证安全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每月的垂直度偏差测量不应少于两次并有记录备查。(允许偏差1-4‰)

4、对大中型机械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要有检查内容、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暂停使用。

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重大的机械施工作业和特殊的机械作业,如双机抬吊、起负荷吊装、履带吊满负荷带载行走,施工单位必须报审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相关人员会签后实施。

七、监理记录:

1、大中型机械的登记台帐;

2、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台帐;

3、大中型机械进出厂登记台帐;

4、起重机械负荷试验报告;

5、大中型机械专项检查记录表;

6、其它需要登记的台帐。

八、场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场内机动车的使用应有所在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监督机构核发的厂内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牌照。

2、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应按照《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在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进行交通管理。厂内机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