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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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手册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北京恒润盛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手册

施工管理部

目录

一、机电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管理机构和职责

2、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管理

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管理

4、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管理

5、劳务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7、对劳务分包企业非法用工的处罚

8、调解劳务纠纷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

9、工伤及伤亡保险事项的处理

二、机电公司劳务管理职责划分方案

1、劳务管理机构及层级

2、职责划分

3、具体职责

(1)公司劳务管理员职责

(2)各项目部安全员(兼职劳务员)职责

(3)各项目劳务队长职责

三、机电公司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组织体系和职责

3、预测和预警

4、应急处理

5、保障措施

6、监督管理

7、附则

四、劳务管理巡回办公检查表

五、劳务管理内页资料相关表格填写模板

1、劳动合同

2、花名册

3、考勤表

4、工资表

5、施工人员进出场台账

6、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一、机电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管理,保障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同时确保合法规范用工,防止劳务纠纷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劳务管理主管部门,成员由市场经营部、安全监管部、各项目部负责人组成。管理职责如下:

一、贯彻政府有关劳务用工管理政策、法规,指导所属各项目劳务管理人员业务工作;

二、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施工作业队伍进行资质审核、等级考核工作;

三、编制劳务用工计划和统计报表;

四、组织完成新开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组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办理相关合同备案手续;

六、审验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相关培训;

七、组织施工现场合法用工检查,处罚违章用工行为;

八、监督检查劳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情况;

九、负责劳务分包活动中有关纠纷协调、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

十、组织落实劳务分包管理中有关贯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核工作;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上报,建立迅速通畅的信息渠道。

附表(1)《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管理

第三条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资质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劳务分包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最终须经劳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所选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经市建委批准并持有北京市建筑业服务中心核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且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分系统,通过对劳务队伍的考察评估、阶段考核、年度评价等措施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施工作业队伍。同时,杜绝使用信用不良劳务队伍,以保证在施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

第六条所选用作业队伍必须根据人员规模配备相应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其中管理人员的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8%,技术工人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70%,且所有人员必须100%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管理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政府有关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劳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并建立《合同交易备案登记台账》,监督检查相关资料的建档、登记工作;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双方关系,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市场经营部负责劳务招投标及劳务分包合同预算审核、签订工作。

第十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施工管理部负责每季度对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条款进行审核及修订。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内容应与实际发承包内容相一致。对于借故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即进场施工的行为,将按违法用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劳务合同纠纷的协调机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

附表(2)《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图》

第五章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项目部按照先达标后进场的原则,通过证件、表册检查,健全对务工人员的进场管理及检查务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书、上岗证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以及工伤保险等情况,以保证务工人员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劳务分包企业层层

挂靠、私招乱雇的现象,保证进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职业资格核验:

一、劳务作业工人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人员备案。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作业人员、劳务公司和总包企业留存归档。

二、劳务作业工人应当按政府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普法维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作业(看一本书、一张光盘、一次考试)。

三、劳务作业工人应当100%具备相应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年审。

四、劳务队伍岗位证书要求:

(1)管理人员须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技术工人须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安监局颁发的《XX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XX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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