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以旧换新规定
(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商务部门或地方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第十四条拆解处理企业凭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
第四章家电回收企业第十五条为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旧家电回收采取多元化回收的方式。
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等均可参加所在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投标活动。
第十六条招标确定的家电回收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2、回收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和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4、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家电回收企业招投标的具体条件,具体条件中不得设置地方保护门槛。
第十八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回收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回收网点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指导回收企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并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
符合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可以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及时按合理价格收购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规范发放以旧换新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回收旧家电,回收的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不倒卖以旧换新凭证和旧家电,不擅自拆解处理旧家电,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家电销售企业第二十条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等均可参加各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投标活动。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
源能 源 利用 效 率 , 少 环境 污 染 , 进 节能 减 排 和 减 促
循环 经 济发 展 , 据 《 务 部财 政 部 环境 保 护 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根 商 于 印发 家 电 以 旧换 新 推 广 工作 方 案 的 函》 商 商 贸 (
发 [0 0 10号 )制 定本 办法 。 2 1 ]9 , 第 二条 本办 法 所称 “ 电 以 旧换 新 ” 指 消 家 是 费者交 售 旧家 电并 购买 新家 电的行为 。 第 三条 家 电 以旧 换新 政 策 推 广 实施 期 暂 定 为21 0 0年 6月 1日至 2 1 0 1年 l 2月 3 1日。 间做 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 一 步促进 扩 大 消费 需求 , 高资 提
1 电补贴 。 新家 电销 售价 格 的 1 %给予补 . 家 按 0
贴 , 贴 上限为 : 补 电视 机 4 0元/ , 冰 箱 ( 冰 0 台 电 含
柜 )0 3 0元/ , 衣机 2 0元/ , 调 3 0元/ , 台 洗 5 台 空 5 台 电
2运 费补贴 。根 据 回收 旧家 电类型 、 . 规格 、 运输 距 离分类 分档 给予 定额 补贴 。 具体 补贴标 准详 见 附
件 。 输距 离是 指 回收企 业实 际所 在地 与拆解 处理 运 企业 实 际所在 地 间 的公 允 距 离 , 体 标准 由地 方相 具 关 主管 部 门核定 并公 布 。 3 解 处理 补贴 。根 据拆解 处 理企业 实 际完成 . 拆 的拆 解处 理 以 旧换新 旧家 电数 量给 予定额 补贴 。 具
第 三章 操 作流 程
第五条
补贴 方式 及对 象 : 第九 条
电器以旧换新的帐务处理
电器以旧换新的帐务处理
销售企业
实质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简单概括为"政府出钱、购买者少掏钱".销售企业不是该办法直接补贴对象,只是《办法》的审核人、垫付人和间接受益人.从政府取得价格补贴后,销售企业并未增加其单笔销售收入,只是收回了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款.因此,销售企业取得的价格补贴实质是商品销售收入,不是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不能作为政府补助.
综上所述,销售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销售商品时,按向购买者实际收取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按向政府收取的补贴款,借记"应收账款",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向政府收取补贴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同时,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应收补贴款--家电以旧换新"明细科目,这有利于企业了解销售多少以旧换新家电、从政府取得多少补贴资金等.
销售企业将补贴资金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纳入当期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税收与会计差异.
回收企业。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绪论
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为此,
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鼓励市民更新汽车,促进节能环保,推动汽车产业升级。
第二章补贴对象
符合《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北京市居民均
可申请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人群:
1.所有在北京市购置新能源汽车的个人购买者;
2.在北京市购买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标准的传统燃油汽车的
个人购买者;
3.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单位购买者。
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配套资金、补贴对象购买时的差额补贴以及其他
涉及资金。
各项资金应按照规定流向,履行相关流程,确保补贴政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补贴申领和核验
申请补贴的个人和单位应提交相关资料,并根据规定程序进行资格核验。
同时,补贴资金的使用也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非法用途。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北京市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制度,定期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
策的顺畅实施。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结语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北京市汽
车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为构建美丽北京做出积极贡献。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全文发布09年07月02日 22:50:33 来源:财政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试点再全国推广。
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试点。
全国推广的工作安排,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补贴方式及对象:1、凡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03•【字号】京商务交字[2009]164号•【施行日期】2009.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务交字〔2009〕164号)各区、县商务委(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经信委、工商分局、质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和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98号)精神,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把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各区县联合服务窗口办理汽车以旧换新业务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留存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并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现联合服务窗口各部门使用的公章。
(四)2009年6月1日前,中央、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报废并换购新车的;
(五)申请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
(六)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
(七)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对各区县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各区(县)财政局负责对本区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财政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汽车以旧换新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购买人手中。
第二十四条各区县商务部门负责填报本区县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见附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见附表),每周一向北京市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
2.选择享受北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的,给予车主每辆补贴人民币500-25000元,具体补助标准见附录3;
3、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期间,已享受北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未享受购置税减半征收和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补助(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政策,报废原的车辆并换购新车的,车主补齐手续后,可申请黄标车换新财政差额补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录6。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3.17•【文号】财建[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53号)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财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管理,根据《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44号)和《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管理,根据《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44号)和《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以下简称拆解补贴)是对指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以下简称拆解企业)在政策规定时间按要求拆解处理完成以旧换新旧家电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
第二章补贴标准、期限第三条拆解补贴根据拆解企业实际拆解处理完成的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第四条拆解企业对2009年6月1日以来消费者交售的以旧换新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予以拆解补贴。
第三章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第五条拆解企业按月对完成拆解处理的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填写《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申报表》,经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接到申报7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拆解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以旧换新政策
以旧换新政策“以旧换新”政策,是在国务院领导的亲自推动下,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出来的一项利国利民利企的好政策。
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同时,2009年5月份,出台了以旧进消费。
这项政策和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一起构成了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的政策体系,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的发挥财政倍数效益,扩大消费需求。
重要意义(一)拉动国内需求。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汽车、家电消费快速增长,保有量大幅增加,淘汰更新潜力较大。
据预测,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如果加快淘汰更新,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二)促进节能减排。
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特别是“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污染物排放量严重超标,老旧家电电耗比新家电高20%-30%。
实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汽车、家电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三)有效利用资源。
汽车、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通过“以旧换新”,加快完善汽车、家电回收拆解处理体系,可使这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
汽车、家电生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有利于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也有利于促进营销、物流、售后服务以及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安置大量人员就业。
基本思路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广大消费者。
好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检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现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期间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的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的衔接工作。
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补贴方式及对象:1、凡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省份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本省户口的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在政策实施期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在政策实施期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财资环〔2024〕119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为持续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继续支持行业发展。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24年9月13日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发展,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重要决策部署。
(二)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三)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突出奖优扶强,采取措施激励相关企业提高回收处理能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激励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逐步提高处理产物梯次利用或再生使用比例,提升资源环境效益。
(七)加强新旧政策衔接,支持行业平稳发展。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29•【字号】京商务交字[2009]93号•【施行日期】2009.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京商务交字〔2009〕93号)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和家电销售企业:自8月10日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积极组织旧家电上门回收、新家电销售工作,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尽快解决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旧家电回收工作中标家电回收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和运输车辆,增加旧家电回收运输能力,按投标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回收时间做好预约上门回收旧家电工作,缩短购买人预约上门回收旧家电的等候时间。
二、加强以旧换新凭证管理以旧换新凭证登记信息要准确、完整,回收企业、回收旧家电和交售人信息应填写准确齐全。
修改以旧换新凭证信息必须事先征得市商务委和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同意。
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丢失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委和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报告并注销凭证号。
三、强化政策和业务培训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和家电销售企业要强化旧家电回收预约登记服务人员(客服电话)和新家电销售人员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向交售人和购买人提供准确的政策解答和咨询。
四、严格执行业务流程各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要坚持购买人先交售旧家电,取得以旧换新凭证后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规定,不得承诺购买人先购买新家电再交售旧家电,并限定补贴资金兑付时限。
双中标企业应尽可能为购买人提供家电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
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空调、洗衣机、电脑五类家电不得限制补贴品牌或规定不享受补贴范围;不得规定打折商品不享受补贴政策或者只能选择打折、以旧换新补贴其中一种的销售行为。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摘要:1.2023 年北京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概述2.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3.补贴政策的意义和目的4.结论正文:一、2023 年北京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概述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我们了解到2023 年北京市将实施家电节能补贴政策。
该政策旨在推广节能家电,提高市民对节能环保家电的消费热情,进而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二、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1.补贴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北京市家电节能补贴标准按照换购单件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1000 元,不含旧家电回收折价和商家折扣)的20% 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 元/台。
2.申请流程(1)消费者需先购买新家电,并在购买时向商家索要正式发票和保修卡。
(2)消费者持新家电正式发票、保修卡以及旧家电,前往指定的回收点进行旧家电回收。
(3)回收点工作人员对旧家电进行核实,确认符合回收条件后,为消费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消费者按照回收点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
(5)回收点将补贴申请材料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补贴款将直接打入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补贴政策的意义和目的(1)推广节能家电,提高市民绿色消费意识。
通过实施家电节能补贴政策,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节能家电,提高市民绿色消费意识,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2)促进家电行业转型升级。
补贴政策的实施将引导家电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能效水平,促进家电行业转型升级。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鼓励市民更换节能家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家电对环境的污染。
四、结论综上所述,2023 年北京市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将有利于提高市民绿色消费意识,促进家电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2022年行业分析北京开出家电以旧换新第一单
北京开出家电以旧换新第一单继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后,到消费者家中上门回收旧电器的工作昨天也正式绽开。
清华同方、苏宁、国美、大中昨天都支配了上门回收工作。
至此,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九个试点省市中,北京成为最早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地区。
昨天上午8:30,家住木樨园的戴先生把自家已经用了11年的21英寸TCL彩电交给了上门服务的苏宁工作人员,并拿到了一份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这份编号为12022号的凭证,使戴先生成为北京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第一人,由于北京是国内九个试点省市中领先开展活动的城市,因此戴先生也很可能成为全国首位享受这一政策的消费者。
戴先生兴奋地说,“我是昨天中午11点打电话到苏宁预约以旧换新的,没想到自己能成为第一个啊!”依据有关政策,戴先生的这台21英寸旧彩电被折价35元回收。
对此戴先生觉得“的确有点少”,“估量卖给小商贩能50块钱”。
不过已经在卖场相中了一台7000多元的大液晶的戴先生算了一笔账——根据国家的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靠着卖旧家电的凭证,他在买新电视时还可以得到400元的最高限补贴,“这么算下来确定还是参与以旧换新合算。
”而且他还告知记者,听说国家回收的旧家电都是进行环保拆解,把有用的东西循环利用,没用的东西环保处理,对环境非常有利。
“就冲这一点,我们也都要乐观响应!”为了对戴先生成为北京家电“以旧换新”第一人表示庆贺,苏宁电器昨天还特殊向戴先生额外赠送了一份300元的礼品,这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惊喜。
除了家电商家昨天开头实施以旧换新外,一些中标的家电厂家也开头行动起来。
昨天上午,唯一在销售和回收环节“双中标”的彩电企业清华同方也派工作人员到家住石景山的刘先生家中回收了一台旧显像管彩电。
他获得的折价也是统一的35元。
刘先生告知记者,他此前已经在商场看好了一台售价为4190元的42英寸同方液晶电视,但营业员当时告知他北京市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让他再“绷些日子”。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问答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问答一、什么是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购买新家电并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行为。
二、哪些家电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三、什么人和单位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凡具有自治区户口的个人和在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在购买新家电时刻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交售废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或单位必须一致。
四、家电以旧换新交旧品种和购买新的品种是否必须一致?家电以旧换新交旧品种与购新品种不要求一致,如消费者交售一台旧彩电,可以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补贴范围内5种家电中的任何一种。
五、交售的废家电有什么要求?1、电视机: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2、空调: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3、冰箱(含冰柜):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4、洗衣机: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5、电脑:显示器(显示器主要部件可参照电视机)、机壳、电源、主板、硬盘、CPU、内存条等主要部件六、交售人如何交售废旧家电?交售人可以登录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查找自治区回收企业联系方式,与回收企业电话预约收购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回收。
交售人也可以直接将废旧家电送到指定的回收企业营业网点交售。
回收企业服务人员应佩戴企业的工作牌,出示工作证件,使用礼貌用语,向交售人介绍家电以旧换新交售流程、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双方(交售人、回收服务人员)依据回收指导价格议定废旧家电回收价,回收企业服务人员现场给付废旧家电回收款,并向交售人开具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最新发布,2023年将实施家电节能补贴政策,以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家电,推动家电行业的绿色发展。
该政策旨在减少家电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就该政策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补贴对象范围涵盖了多个家电品类,包括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常见家电。
其中,节能指标将作为评判的主要依据之一。
购买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市民将可以获得补贴,享受更低的价格。
这不仅可以降低家庭购置家电的成本,还可以激励消费者选择更节能的产品。
其次,补贴政策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实施。
首先,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请和购买。
在网上购买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其次,一些家电品牌和零售商也将通过线下实体店面进行优惠销售,并提供现金补贴或折扣。
此外,政府还计划设立专门的节能补贴展示中心,展示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此外,为了进一步激励市民参与节能,政府还将推出其他促销活动。
例如,举办节能知识讲座、组织家电展览等,以提高市民对节能意识的认知并增加对节能产品的购买欲望。
同时,政府还计划与相关机构合作,进行家电返修和更新服务,鼓励市民将老旧家电进行更新换代,进一步节约用电。
该政策的实施对北京市的家电市场以及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补贴政策将促使家电厂商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更加节能环保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其次,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市民将更加重视节能环保,更加倾向于购买节能家电产品,推动市场向更为环保的方向发展。
最后,补贴政策的实施还将减少家庭用电量,缓解用电压力,对于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家电,推动家电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补贴购买节能家电,市民可以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同时也可以促进节能环保意识的普及。
这将有助于推动节能技术的发展,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12.18•【字号】顺政办发〔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顺政办发〔2009〕4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本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本区做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顺义区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赵贵恒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主任王福印和区环保局局长李国印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质监局、区广电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区商务委、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小组要求和部署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以旧换新”主管领导和部门,全力支持现有的联合服务窗口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商务委负责对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销售情况进行监管,做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加强对其代理审核兑付的监督检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手续办理和咨询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做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联合服务窗口的相关工作;查验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对废旧家电和汽车回收、拆解处置工作进行监管。
区商务委、区环保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的宣传工作。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仍在调整
热点聚焦·FOCUS32电器 2010/12009年8月中旬,9个试点省市陆续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至今已近5个月。
“经过几个月的试点工作,应该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达到了预期效果,在扩大国内需求、节约能源、促进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商务部商务服务管理司副处长荣朝霞表示,“制定以旧换新政策之初,我们就体会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
”正是由于政策实施的史无前例和复杂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至今一直处在动态调整中。
据《电器》记者了解,目前各试点省市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和回收环节已基本理顺,但拆解环节仍须进一步调整。
政策拉动家电销售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着实让“经济严冬”中的家电企业松了一口气。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17日,9个试点省市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310万台,其中电视机140.3万台,冰箱45.5万台,洗衣机50.6万台,空调40.6万台,电脑33万台,销售额共计121.3亿元。
2009年12月1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并允许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购收同步”,即企业销售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这使得整个操作流程更加顺畅。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调整大大提高了双中标企业工作的流畅性。
”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张宇群表示,“以旧换新”极大地拉动了华美冰箱的销售,目前在浙江“以旧换新”活动中售出的新冰箱,10%为华美冰箱,这在活动前期是没有想到的。
据荣朝霞介绍,从产品品类看,电视机是回收和销售的主打产品,占销售总量的45%,洗衣机占16%,冰箱占15%,空调占13%,电脑占11%;从试点省市情况看,江苏的“以旧换新”增速最快,销量和销售额均为第一;从企业情况看,苏宁电器是“双料冠军”,销售和回收的市场占有率均已超过1/3,其次是国美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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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等部委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中标回收企业发生的运费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分级负担、定向使用、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方式、对象及补贴产品范围第四条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我市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在购买
新家电时均可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再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第五条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第六条我市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补贴产品范围随国家调整做相应变更。
第七条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补贴政策,从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5月31日实施。
第三章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
(一)家电补贴。
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二)运费补贴。
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助,具体补贴办法按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确定。
第九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市财政负担20%。
第四章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及清算
第十条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废旧家电存量、家电产品普及情况,中标销售企业注册地分布,消费者购买能力和消费意愿等,测算并下达各区(县)补贴资金规模。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补贴资金,及时做好资金分解和预拨工作;区(县)财政局应做好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
实施过程中发生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算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局先行垫付。
第十三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财政局汇总本区(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清算。
第五章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第十四条购买人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也可将废旧家电自行运送并交售给家电回收企业。
回收企业应及时根据购买人需求上门收购旧家电,收购时向购买人开具由市财政局监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回收企业要在2日内准确地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相关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规格、型号、机身序列号(产品生产编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旧
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二)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能证明本市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
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家电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金额后收取货款。
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
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后,将相关信息在3日内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三)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复印件);(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家电销售企业要认真组织代财政部门办理家电补贴审核兑付工作,销售企业所属销售服务网点在办理补贴审核兑付工作中应安排专人、设置专柜(或专门区域)。
第十五条中标回收企业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中标回收企业将收购旧家电销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
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二)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
对不符合补贴规定的,应立即告知回收企业。
(三)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复印件);(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
第十六条家电销售企业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家电销售企业所属销售服务网点每半个月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包括新家电销售发票、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销售企业进行审核汇总。
销售企业审核后,报送企业注册地所属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编制《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汇总表》,报送同级区(县)财政局申领补贴资金。
(二)区(县)财政局在接到申报资料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第十七条拆解处理企业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凭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等
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5日前向市财政局申领运费补贴资金。
(二)市财政局在收到拆解处理企业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第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支付补贴资金:
(一)新家电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
(二)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或个人不一致的;
(三)申请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
(四)新购买家电产品数量超出交售旧家电数量的;
(五)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第十九条购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且已兑领财政补贴后退货的,购买人退货前应先将补贴退回销售企业,再办理退货。
销售企业因退货形成的补贴结余应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销售
企业代理审核兑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骗补行为发生。
区(县)财政、商务部门每季度定期对销售企业代理审核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商务委。
第二十二条各相关区(县)财政局应加强对本区(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购买人手中。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委负责解释。
附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汇总申报表(月日- 月日)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AAAAAA
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AAAAAA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AAA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