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陕西省工伤赔偿标准2016陕西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住院天数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陕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1]
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1. 引言在工作场所中,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因劳动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职工保险规定的条件的情形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为了规范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文档。
2. 工伤赔偿标准2.1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康复费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2.2 工伤伤残赔偿工伤伤残赔偿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身体机能永久或者长期受到伤害,造成劳动能力减少或者丧失而给与的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伤残程度鉴定结果,按照像应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2.3 工亡赔偿工亡赔偿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给其家属提供的一次性经济赔偿。
根据工伤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家属情况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3.1 伤害程度鉴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将工伤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轻度工伤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影响较小;中度工伤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重度工伤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造成严重伤害。
3.2 伤残程度鉴定根据工伤后劳动者身体机能的伤害程度,将伤残程度分为一级至十级。
不同的伤残级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4.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工伤赔偿申请表附件二:工伤医疗费用明细表附件三:工伤伤残程度鉴定申请表附件四:工伤鉴定委托书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
5.2 职工保险职工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提供一定范围的保险保障,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升级版工伤认定
升级版工伤认定2016升级版 | 工伤认定要点与1-10级赔偿标准(含工亡)本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复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的相关规定及答复,总结了工伤认定的24种情形及相关认定要点,并基于《工伤保险条例》汇总了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全文分两篇。
本次2016版在2015版本上进行全新升级,对认定要点及赔偿标准均增加新内容,供实务中参考。
1第一篇:工伤认定实务要点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
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2016年全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6年全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6版)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6版)| 劳动法库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9年2016年山西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山西省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山西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山西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山西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3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一、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
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职业病,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受害的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补助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具体的赔偿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的具体内容。
1. 医疗费。
对于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门诊治疗费、康复治疗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按照当地医疗费用标准执行。
2. 工伤津贴。
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休息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为工伤职工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3. 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造成的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具体标准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4. 死亡补助金。
对于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死亡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死亡补助金。
死亡补助金的数额一般为工伤职工生前工资的若干倍,具体标准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三、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的执行机构。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机构为江苏省劳动保障部门。
该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并对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的适用范围。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和各行各业的工伤职工。
五、结语。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工伤赔偿制度,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对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6的介绍,能够增进大家对工伤赔偿制度的了解,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我省的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16年工伤待遇、病假工资、丧葬费如何计算?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致残一至四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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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补偿金收入免税标准
经济补偿金个税免征额:5939*3*12=213804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指对于工伤造成的不同等级的伤残,给予相应的赔偿。
2016年颁布的《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对于工伤伤残的认定和赔偿做出了具体规定,下面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一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个手指或者一个趾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一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30倍。
其次,对于二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个手或者一个足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二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35倍。
接下来,对于三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个手和一个足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三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40倍。
对于四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个手或者一个足的功能并丧失一眼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四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45倍。
继续往下,对于五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个手和一个足的功能并丧失一眼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五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50倍。
对于六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两个手或者两个足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55倍。
再者,对于七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手一足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七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60倍。
对于八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丧失一手一足的功能并丧失一眼的功能。
根据2016年的标准,八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65倍。
最后,对于九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伤造成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2016年的标准,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伤残人员月工资的70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赔偿金额是根据伤残人员的月工资来计算的,如果伤残人员的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赔偿金额将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
总之,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对于工伤造成的不同等级的伤残给予了具体的赔偿标准,这些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工伤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社部发〔2016〕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2016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评级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评级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评级标准一、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工资水平和工伤程度来确定。
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赔偿金。
2、二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作为伤残赔偿金。
3、三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伤残赔偿金。
4、四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伤残赔偿金。
5、五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作为伤残赔偿金。
6、六级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职工,可获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作为伤残赔偿金。
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工伤鉴定标准将工伤分为一级工伤、二级工伤、三级工伤、四级工伤、五级工伤和六级工伤。
具体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完全丧失的,被鉴定为一级工伤。
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评定为丧失90%以上但不完全丧失的,被鉴定为二级工伤。
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评定为丧失80%以上但不满90%的,被鉴定为三级工伤。
4、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评定为丧失70%以上但不满80%的,被鉴定为四级工伤。
5、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评定为丧失60%以上但不满70%的,被鉴定为五级工伤。
6、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导致劳动能力评定为丧失50%以上但不满60%的,被鉴定为六级工伤。
附件:根据工伤鉴定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工资证明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工伤保险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的鉴定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确定。
根据该条例,工伤保险的鉴定标准如下:
1. 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外界事故、职业病等原因而受到的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2.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故;工作岗位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务、职务和工作地点。
3. 外界事故:指在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由于突发、意外的事件(如机械故障、自然灾害等)导致的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4.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从事某一工种、岗位或者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暴露于特定有害因素导致的慢性病。
5. 工伤鉴定:工伤的鉴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劳动者可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参保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6. 鉴定结果:经过鉴定确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保险鉴定标准还会根据不同地区的
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劳动者应根据自己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和申请。
2016工伤十级赔付标准
2016工伤十级赔付标准2016年工伤十级赔付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对于因工作受伤的员工,工伤赔付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2016年,我国对工伤十级赔付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下面将详细介绍2016年工伤十级赔付标准。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付标准分为十级,分别是1-10级。
其中,1-4级为轻伤,5-7级为中伤,8-10级为重伤。
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赔付比例和金额。
对于轻伤员工,即1-4级的工伤,赔付标准为工伤医疗费用的100%。
也就是说,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全额赔付,不需要员工自己承担。
这一政策保障了受伤员工在医疗方面的权益,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对于中伤员工,即5-7级的工伤,赔付标准为工伤医疗费用的80%。
此外,还将根据受伤程度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一政策在医疗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了受伤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应对伤残带来的生活困难。
对于重伤员工,即8-10级的工伤,赔付标准更为丰厚。
除了工伤医疗费用的100%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将根据受伤程度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
这一政策对于重伤员工的赔付更加全面,能够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除了上述赔付标准外,2016年还对工伤保险的待遇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比如,对于工伤复发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再就业补贴;对于因工死亡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受伤员工的保障,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也更好地体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总的来说,2016年工伤十级赔付标准的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受伤员工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周到的保障。
同时,这也促进了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了企业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为受伤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6最新版本)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6最新版本)(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8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
8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造成的伤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其中,8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伤导致身体机能永久性丧失或者功能永久性障碍,但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适应其他工作的伤残等级。
根据2016年的相关规定,8级伤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伤残鉴定。
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根据《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评定,并确定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8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劳动者上年度工资的15倍。
伤残津贴的标准是劳动者上年度工资的60%至100%的月工资标准。
三、享受待遇。
8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康复医疗等。
同时,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为伤残劳动者提供适应工作的岗位或者工作条件。
四、赔偿程序。
对于8级伤残的劳动者,赔偿程序一般包括伤残鉴定、赔偿协商、支付赔偿金等环节。
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注意事项。
在享受8级伤残赔偿标准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伤残鉴定证明、工资证明等。
同时,要及时向单位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赔偿,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对于工伤造成的严重伤残的一种保障措施,劳动者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单位和社会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不断完善和努力,能够为受伤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2016年 国家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目录1基本信息2标准计算3赔偿标准4赔偿项目5历年标准6安徽标准1 基本信息2 标准计算2.1 一、一般伤情2.2 二、造成残疾2.3 三、工亡2.4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3 赔偿标准3.1 一般工伤3.2 (一)医疗费3.3 (二)交通食宿费3.4 (三)康复治疗费3.5 (四)辅助器具费3.6 (五)停工留薪3.7 (六)护理费3.8 (七)伤残补助金3.9 工亡待遇标准3.10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3.11 (三)工亡补助金3.12 上海工伤赔偿标准4 赔偿项目5 历年标准5.1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5.2 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5.3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基本信息主要参考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工伤赔偿标准[1],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2]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标准计算工伤赔偿标准[1],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2]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一般伤情折叠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二、造成残疾折叠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工伤赔偿标准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6-2016工伤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6-2016工伤鉴定标准2016工伤鉴定标准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2016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2016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是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进行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6年发布的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对于确定伤残等级和鉴定伤残等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对2016十级伤残鉴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读者对该标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划分标准》(GB/T16180-2016)制定的。
该标准将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和十级。
每个等级对应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不同,具体标准如下:一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1%;二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2%;三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3%;四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4%;五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5%;六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6%;七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7%;八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8%;九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9%;十级,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达到10%或以上。
其次,根据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将根据其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进行确定。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包括身体功能、运动功能、感觉功能、精神功能等方面的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结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从而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认定依据。
最后,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发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伤残鉴定,可以确保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得到准确的认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依据标准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2016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发布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伤残鉴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认定服务,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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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16最新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