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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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促进团体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上海市各类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

第三条团体成员应当遵守本制度,执行团体领导的决定,维护团体的整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社会团体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成员资格。

第五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六条团体应当制定入会、退会、会员权益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确保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团体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听取会员意见,决策重大事项。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八条团体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审计等方面的程序。

第九条财务报表应当及时向成员公开,接受监督。

第五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团体应当建立科学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程序。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广泛征求成员意见,形成共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团体及其成员在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组织纪律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团体最高领导机构。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社会团体单位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团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团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团体的全体成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各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团体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项目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日常工作、财务管理、项目实施、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本团体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和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本团体合法、合规运作。

三、工作制度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

第八条严格执行理事会决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制度,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挪用、侵占、私分资金。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五、人事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内部监督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理事会、监事会、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十八条设立举报箱,鼓励员工和群众对本团体工作进行监督。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具体措施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社会组织团体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团体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团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团体的管理,规范其组织运作,提高管理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包括非营利组织、社区团体、慈善组织等。

第三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民主、荣誉、公开、合法、非盈利的原则开展活动。

第四条社会组织团体的管理应当以提高社会效益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保护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依法制定章程和规章,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第七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八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依法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合理规划财务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需求,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决策程序等。

第十条社会组织团体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科学,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协调运作,实现内部管理的协调与高效。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权限界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设立适当的监督机构,加强对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保障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建立适当的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切实保障员工的择业权利。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程序,保证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合理设定薪酬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团体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纪律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范文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范文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社会团体的管理行为,维护社会团体的正常运转及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的社会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学术科研类社会团体等。

三、管理机构1.社会团体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

2.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由社会团体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3.理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三年,任期结束后可连任。

4.理事会成员应当服从会员大会的决定,对会员行使监督职能。

四、运营管理1.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2.社会团体应当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择优选拔人才,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道德品质。

3.社会团体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营情况。

4.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团体活动的长久健康发展。

五、会员权益1.社会团体应当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

2.社会团体应当制定完善的会员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会员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3.社会团体应当加强与会员的沟通和合作,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团体的共同发展。

六、违规处理1.社会团体成员违反了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过调查属实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2.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机制,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3.社会团体对违规成员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应当由理事会成员和会员大会共同商议决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社会团体理事会所有。

4.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会团体理事会所有。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团体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规范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团体,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会团体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内部管理机制,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分支机构、财务、人事、保密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第六条社会团体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的规定,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应当经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第八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听取会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事项、管理权限、管理程序、责任主体等内容。

第十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违反制度的责任和处理措施,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制度的解释权和适用解释的程序,保证规章制度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制度的公布和宣传方式,保证规章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制度的有效期和废止程序,保证规章制度的适时性和动态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第十四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制度意识。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应当建立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实施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范本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范本

社会团体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维护团体的正常运转,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团体全体成员,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章。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友爱、互助互助、和谐共事、健康成长。

本团体秉承团结友爱、公平公正、服务社会、合作共赢的价值观念,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团队和谐,提高成员素质。

第四条本团体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各项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推动社团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于会员和社会。

第五条本团体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发扬团结协作、真诚互助的精神。

第六条本团体的工作方针是:努力提升组织效能,推动团结友爱,依法行事,开展公益活动,服务团员,促进团队共识。

第七条本团体的管理原则是:公开透明、民主参与、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第八条本团体的监督机制包括:党委的领导、监事会的监督、成员的监督等形式,在民主监督下加强组织管理力度。

第九条本团体的执行机构是: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全体成员的决议和规章制度,管理团体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团体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节俭廉洁、用之有方。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团体每名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成员不得有蔑视本团体的行为。

第十二条团体每名成员都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自由,有权利参加团体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并对团体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要求。

第十三条团体每名成员有义务维护社会团体的稳定,保护团体的利益,爱护团体的财产。

第十四条团体每名成员有义务遵守团体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决定,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团体每名成员有权利参与团体的决策,选举产生团体领导机构,监督团体的工作和财务。

第十六条团体每名成员有权利对团体的各项事务提出建议和批评,有权利向监事会投诉,监督团体的管理。

第十七条团体每名成员有权利享受团体提供的各项服务,获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促进团体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团体所有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团体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是团体内部规范成员行为和管理团体事务的基本依据,成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五条团体的所有成员应当自觉维护团体利益,加强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团体发展。

第六条对于违反团体章程和本制度的成员,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所有成员应当享有言论、结社和参与团体事务的权利。

第八条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团体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成员应当遵守团体的章程和决议,服从团体领导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条成员应当尊重团体其他成员的权益和自由,不得侵犯其他成员的权益。

第十一条成员有权向团体领导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和建议,领导应当及时予以回应和处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团体成立时,组织成立大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确定团体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团体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并及时通知所有成员。

第十四条全体成员大会是团体议事和决策的最高机构,对团体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五条团体每年召开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并及时通知所有委员。

第十六条管理委员会会议是团体日常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团体的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团体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团体应当建立成员档案,记录成员的基本信息和参与团体活动的情况。

第十九条团体应当定期组织团队建设和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个人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团体对于违反团体章程和管理制度的成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纪律处分应当经过听证程序,并记录相关事实和处罚决定,通知被处分成员。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和开除处分等。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指引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指引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天津市民政局监督。

第三条本会理事、监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注:协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人数控制在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第五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担任。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六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条例》和本会《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七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

(注: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视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方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八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九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其当选视为无效。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促进社会团体的良好发展,保障社会团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遵循透明、民主、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团体应当依法登记,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经费来源和使用等信息。

第四条社会团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和声誉。

第五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尊严和权威。

第六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坚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民道德,培育社会主义新人。

第八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抵制腐败现象。

第九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依靠社会成员,倡导社会主义协作原则,实现共同富裕。

第十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保障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加强组织建设,促进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治理。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行民主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经社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依法独立经营管理,实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成员的能力和水平,为社会团体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团体的正常秩序。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协会和互助,形成良好的社会合作机制。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应当加强研究、咨询和服务力量建设,为各方面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应当依法充分发挥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九条社会团体应当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责。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指引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指引

社会团体部管理制度指引社会团体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市民政局监督。

第三条本会理事、监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注:协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人数控制在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第五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担任。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六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条例》和本会《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七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

(注: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视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方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八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九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其当选视为无效。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社会团体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形式,为实现特定的目标和使命而成立。

而要保证团体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一个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团体目标设定、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纪律监督等方面来探讨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一、团体目标设定团体的目标设定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

团体应明确自身的宗旨和目标,并将其明确地写入章程或宪法中,确保全体成员能够清晰地了解与认同这一目标。

而后,团体可以根据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项目,以实现团体的愿景。

二、组织架构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是有效管理的前提。

团体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重视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各级管理层能够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并对其行使的结果负责。

同时,团体还应确立健全的决策和执行机制,确保决策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得到落实。

三、人员管理人员是团体运行的核心,因此人员管理至关重要。

在内部管理制度中,团体应规范招聘、考核、培训和绩效管理等流程,建立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

其中,招聘应公正公平,注重能力与素质;考核应定期进行,依据工作目标和职责进行综合评价;培训应针对个人和团队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资源;绩效管理应以目标为导向,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财务管理良好的财务管理是确保团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团体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流程和权限,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规范和合法。

同时,团体应制定年度预算,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分配,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另外,团体还应设立专门的财务委员会或小组,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纪律监督纪律监督是团体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

团体应建立健全的纪律条例和惩处机制,对涉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纪律制度中,要注重公正和公平原则,遵循合法程序,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团体还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鼓励成员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

社团内部组织管理制度模板

社团内部组织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团内部管理,规范社团运作,提高社团工作效率,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所有成员及社团内部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社团日常事务、文件管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社团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三)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成员的参与度。

(四)宣传部:负责社团宣传推广,扩大社团影响力。

(五)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其他社团、组织建立友好关系,争取资源支持。

三、管理制度第六条成员管理(一)社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团声誉。

(二)成员需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团建设。

(三)成员如有违反社团规定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除名等处分。

第七条会议制度(一)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团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出席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理事会会议纪要应及时公布,供成员查阅。

第八条财务制度(一)社团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三)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活动开展、设备购置、成员培训等方面。

第九条活动制度(一)活动策划应充分体现社团宗旨,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

(二)活动策划需经理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活动结束后,活动部应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四、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社团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本社团章程相抵触,以章程为准。

社会团体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社会团体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团体的内部管理,规范团体成员的行为,维护团体形象,促进团体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团体所有成员,包括团体领导、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团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团体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团体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及内部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活动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日常事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批准任命。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团体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3. 对团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团体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团体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团体形象,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违法乱纪活动;4. 保守团体秘密,不得泄露团体内部信息;5. 主动参与团体内部民主监督,促进团体健康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本团体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条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本团体设立财务部,负责团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本团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第十四条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团体宗旨和成员需求,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五条活动举办前,活动部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报理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活动结束后,活动部应及时总结经验,向理事会报告活动成果。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本团体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事会定期对团体工作进行审计,确保团体各项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团体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活动参与、团队协作等方面。

社会团体内控制度范本

社会团体内控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社会团体的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本社会团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本社会团体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团体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资产、项目、采购、合同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业务领域。

2.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4.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规模、风险状况相适应。

二、内部控制体系第四条本社会团体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 组织结构:设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2. 权责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权责一致。

3. 风险评估:定期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防范风险。

4.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5.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制度第五条本社会团体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等。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离职等。

3.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结项等。

4. 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

5.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

6. 信息安全管理: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

四、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第六条本社会团体各部门、岗位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定期向董事会、理事会报告。

第八条本社会团体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本社会团体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学社团内部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内部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社团内部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内所有社团,社团成员应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社团应当遵循大学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社团活动。

第四条社团应当积极组织各项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五条社团应当维护大学声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

第二章社团管理机构第六条每个社团应当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内部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理事会由社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具体人员根据社团规模和需求确定。

第八条社团理事会应当定期开会,讨论社团事务,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社团理事会负责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财务收支管理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社团理事会应当定期向社团成员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成员监督和意见建议。

第三章社团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社团成员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权对社团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应积极配合社团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十三条社团成员有权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应当维护社团形象和声誉。

第十四条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社团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义务,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应当保持良好团队作风。

第四章社团活动管理第十六条社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各类活动,活动内容应符合大学要求和社会风俗。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应当注重实效和质量,遵守活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十八条社团活动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费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九条社团举办活动应当符合管理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举办违法或违规活动。

第二十条社团活动管理应当做好活动跟踪和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五章社团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二条社团应当及时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审计和公示。

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标题:深度解读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在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社会团体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规范社会团体的内部组织、运行和管理,保障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下面,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评估和解读这一示范文本,以期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其中的规定。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概述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该文件包括了社会团体的基本概念、组织结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社会团体的内部规范管理。

二、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1. 社会团体的基本概念:示范文本首先明确了社会团体的定义和分类,对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团体,其内部管理的要求也有所区别。

2. 组织结构:在组织结构方面,示范文本要求明确社会团体的章程、制定会议决议的程序和权限等,以确保组织的权责清晰。

3. 会员管理:示范文本规定了会员的加入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会员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为社会团体内部的决策提供了基本规范。

4.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社会团体内部管理的重要方面,示范文本要求社团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5. 信息公开:社会团体应当对外公开其章程、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等信息,示范文本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方式。

以上是对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简要解读,接下来我们将从更深入的角度来探讨其中的规定和要求。

三、总结与回顾通过对上海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全面评估和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示范文本以细致的条款规定了社会团体内部的管理要求,从组织结构到信息公开都有明确的规定,为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在实践中,社会团体还需根据自身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持续改进。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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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社团成员: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会团体事务和促进团体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
1. 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遵循社团制度。

2. 社团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会员自行选举产生,并设团长,团长为社团的执行管理者,负责协调和管理社团的各项活动。

3. 社团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共同制定和执行社团活动方案,负责日常事务的运营与管理。

二、活动管理:
1. 社团活动由常务委员会统一组织,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前需征得主席团同意。

2. 活动参与者需严格遵守社团规定,保持秩序与纪律。

3. 活动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协助解决。

三、财务管理:
1. 社团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需定期做好收支账目核对。

2. 经费支出需报销手续,严格按照社团经费使用规定执行。

3. 社团财务支出需有明细清单,并定期向主席团和成员公示。

四、成员管理:
1. 入团申请需经主席团审批,成员需遵守社团章程和各项规定。

2. 成员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得损害社团整体利益。

3. 社团成员之间应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促进社团事业的发展。

以上为社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成员遵守执行,共同努力,共同成长,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社团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社团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团内部管理,提高社团工作效能,保障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所有成员,包括社团领导、管理人员、会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范社团内部行为,促进社团健康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财务管理、活动策划与执行、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2. 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3.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4. 对社团工作的建议和批评的权利;5. 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八条成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本制度;2.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履行职责;3. 维护社团形象,不得损害社团利益;4. 服从社团领导,执行社团决议;5. 为社团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帮助。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九条社团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社团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会议决议需经与会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社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四条社团财务收支必须明确,做到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社团财务报表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第六章活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社团活动需提前策划,制定活动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预算、人员安排等。

第十八条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社团活动应注重安全,做好应急预案。

第七章会员管理制度第二十条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名誉会员等。

第二十一条会员入会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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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部管理制度指引社会团体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市民政局监督。

第三条本会理事、监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注:协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人数控制在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第五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担任。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六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条例》和本会《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

选举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七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

(注: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视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方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八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九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其当选视为无效。

第十条本会理事、监事等候选人须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常务理事候选人须获得到会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第十一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并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副会长、秘书长、监事的变更和增补本会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在任期,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需作变更的,其变更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及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或《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超过一年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副会长、秘书长、监事资格。

(注:可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产生新人选:1.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单位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但应书面报告理事会批准;2.按照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召开会议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人选。

)本会副会长的增补参照第十二条进行,但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人。

本会届中,不受理监事的增补。

(注:异地商会的副会长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没有常务理事会的,可以参照理事会人数。

)第十三条本会会长的变更本会会长在任期,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的,会长(单位)应在30天书面报告理事会,并推荐其他相应人选作为会长继任人选。

理事会在收到会长(单位)报告后,应在30天召开理事会讨论研究,并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如无法推荐出新人选,协会须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新任会长选举产生后,本会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完成审批程序,并及时向全体会员进行公告。

第十四条本会秘书处和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名要求。

除名要求写明除名理由,并由理事会审议表决。

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在理事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可除名。

第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协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提出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的罢免建议。

理事会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罢免建议后,应进行讨论并召开理事会对被提出罢免的负责人进行罢免动议。

罢免建议须得到理事会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条为规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注:会员数量在100名以上时,可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荐举,具体荐举方式由理事会研究后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并明确会员代表数和会员代表单位。

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3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2;会员数量在300个以上5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3;会员数量在500个以上1000个以下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4;会员数量在1000个以上的,会员代表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1/5。

会员代表届满后须重新推选。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围的业务围和工作职能;(二)决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人选;(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审议理事会吸收或除名会员的处理决定;(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八)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执行。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出会议议题。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员(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

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监事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的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名确认。

第八条本制度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秘书处解释。

社会团体理事会制度第一条为规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控制在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四)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五)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六)决定本会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部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八)选举或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本会部管理制度;(十)审议通过本会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十一)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通知必须列出会议议题。

理事会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监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超过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书面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

第七条本制度经X年X月X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秘书处解释。

社会团体监事会(监事)制度第一条为规本会监事会(或监事)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名),监事会(或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或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注:设立监事会的,须有3名以上监事组成,同时设监事长一名)第三条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在任期间原则上不得收取协会任何报酬。

第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规和章程运作,行使监督职责,核实参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收、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八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监事会会议纪要,报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九条本制度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秘书处解释。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保障本会活动正常进行,保证协会经费有效合理的使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及财务审计工作。

二、财务工作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第三条本会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本会法定代表人对本会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会财务工作由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从业人员,负责核算管理本会的经费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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