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暖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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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
第 2.1.3 条 冬季空气调节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舒适性空气调节室内计算参数: 温度应采用 18~22℃ 相对湿度应采用 40~60% 风速不应大于 0.2m/s 注:使用条件无特殊要求时,室内相对湿度可不受限制。 二、工艺性空气调节室内温湿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工作区的风速,不宜大于 0.3m/s。 注:设置空气调节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 条的规定。 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 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
第 1.0.3 条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 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 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2.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 2.1.1 条 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 16~20℃;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 轻作业不应低于 15℃ 中作业不应低于 12℃ 重作业不应低于 10℃ 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②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100m2)时,轻作业可低至 10℃;中作业可低至 7℃;重作业可低至 5℃。 三、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 25℃ 更衣室 23℃ 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 20℃ 办公用室 16~18℃ 食堂 14℃ 盥洗室、厕所 12℃ 注: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参照有关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 2.1.5 条 设置局部送风的生产厂房, 有关规定执行。

(完整版)GB50243-2016暖通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GB50243-2016暖通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4.2.2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6.2.2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3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不得设置接口;4、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10 静电式空气净化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11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外露的接线柱应加设安全防护罩;2、电加热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查阅测试记录。

暖通规范大全

暖通规范大全

暖通规范大全暖通规范是指暖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舒适性、安全性和节能性而制定的。

下面是暖通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设计要求:暖通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功能,确定合理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参数和容量。

同时,应考虑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选择适当的设备和材料。

2. 施工要求:暖通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必要时,需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理和检测。

3. 管道布置:供暖和空调系统的管道布置应合理,避免管道的交叉、弯曲和短路,以确保热力的传输和空气的流通。

管道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安装牢固,密封性好。

4. 风管布置: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风管布置应按照气流要求进行,避免死角和漏风现象。

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保证风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5. 设备选型: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的选型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性能、低能耗、低噪音、易维护等特点。

6. 排水系统:暖通工程的排水系统应满足水流排放的要求,并保证排水系统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排水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 燃气系统:供暖系统中的燃气设备应满足燃烧和安全要求,燃气管道和阀门应采用适用的材料和结构。

8. 控制系统:暖通工程的控制系统应设计合理,能够实现对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的自动控制和调节。

控制系统的节能性和可靠性应得到保证。

9. 维护和保养:暖通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10. 验收和试运行:暖通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过程应包括对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的功能、性能和质量等方面的检测和验证。

以上是暖通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暖通规范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建筑物的舒适性、安全性和节能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暖通工程的高质量和顺利运行。

暖通专业新要求规范地强条要点学习-2016

暖通专业新要求规范地强条要点学习-2016

暖通专业新规的强条要点学习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015:4.1.1 甲类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计算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4.2.2 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1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2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3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4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4.2.3 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1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3 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4.2.8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标准第4.1.1 条的规定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

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4.2.10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冷定频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4.2.10的数值;2 水冷变频离心式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4.2.10 中数值的0.93倍;3 水冷变频螺杆式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4.2.10 中数值的0.95倍。

4.2.19 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4.2.19 的规定。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ode for therm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GB 50176-2016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热工计算基本参数和方法;4.建筑热工设计原则;5.围护结构保温设计;6.围护结构隔热设计;7.围护结构防潮设计;8.自然通风设计;9.建筑遮阳设计。

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细化了热工设计分区;2.细分了保温、隔热设计要求;3.修改了热桥、隔热计算方法;4.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设计的内容;5.补充了热工设计计算参数。

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热工 building thermal engineering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 thermal bridge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2.1.4 围护结构单元 building envelope unit围护结构的典型组成部分,由围护结构平壁及其周边梁、柱等节点共同组成。

2.1.5 导热系数 thermal conductivity,heat conduction coeffi-cient 在稳态条件和单位温差作用下,通过单位厚度、单位面积匀质材料的热流量。

【供暖类】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供暖类】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2.1.35 内遮阳系数 shading coefficient of curtain 在照射时间内,透射过内遮阳的太阳辐射量和内遮阳接收到的太阳辐射
量的比值。
2.1.36 综合遮阳系数 general shading coefficient 建筑遮阳系数和透光围护结构遮阳系数的乘积。
2.2 符 号 2.2.1 通用符号:
性变化的作用,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空气温度波幅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波幅的
比值。
2.1.18 延迟时间 time lag 围护结构内侧空气温度稳定,外侧受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空气温度周期
性变化的作用,其内表面温度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现时间与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 空气温度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现时间的差值。
2.1.19 露点温度 dew-point temperature 在大气压力一定、含湿量不变的条件下,未饱和空气因冷却而到达饱和
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 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 thermal bridge 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流量。
2.1.6 蓄热系数 coefficient of heat accumulation 当某一足够厚度的匀质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
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7 热阻 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
2.1.8 传热阻 heat transfer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加上两侧空气边界层作为一个整体的阻抗传热能力

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暖通空调验收规范 2016

暖通空调验收规范 2016
通风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送风系统、排 风系统、除尘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工程。
空调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舒适性空调系 统、工业的恒温恒湿系统以及空气洁净室 的空 气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工程等。
不适用于特殊的高温、高压和热电设备本体保护 用的气体冷却循环等系统。如高炉热风、高炉烟 气与核电站反应器内循环的气体冷却系统等。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2020/3/2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一、修订简介
修编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
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2}5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3-2016 重点解读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8-09
2020/3/2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编制历史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4-8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20/3/2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采用以顺水流斜向插入的形式
2020/3/2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11、补充和完善了一些项目的验收要求
对在工程中已经应用并积累了经验,但 在原规范中还没有或无明确验收要求的 项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如太阳能制冷设备、纤维布质新材料风 管、蓄能空调系统、地板送风、辐射 (吊顶与地板)空调系统等。
这些指标的改动是一个进步,更适用于 系统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空调的节能和环 境保护。这些变化其实是不小的,希望 引起大家的重视。

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ﻫ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暖通空调验收规范-2016

暖通空调验收规范-2016

3、对有关风管类别的划分进行了调整
风管类别的划分,原规范定为低、中、高三个等级, 且只规定了正压的限值,见下表;原规范风管系统类 别划分根据工程执行的情况和国家节能、减排方针的 深入,提高通风管道的严密性能,严格控制漏风量可 以有较大的节能效果。因此,本次修编对风管类别进 行了局部的调整,将原低压风管划分为微压与低压两 类,并强调了低压风管的严密性检查不再允许采用漏 光法进行检验判断风管严密性能合格的依据,强化了 低压风管严密性的控制力度。
2019/12/23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9、增加了空调工程蓄能系统的质量验收内容
空调工程蓄能(水、冰)系统的内容在 原规范中很少涉及,本次修订进行了补 充。
空调 蓄能系统的利用是空调技术发展的 一个方向,以蓄冷为主,本次修编加入 此内容以完善。
2019/12/23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2019/12/23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三、相关规范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公共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采暖通风和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规范编制组认为空调系统风管口径相对较大,常年使 用时需要经受开机、停机,系统压力波动的影响。当 在高压的系统中使用,应对其安全、耐用的可靠性能 需要进行测试与验证后,再作结论。
2019/12/23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7、对风管系统使用的消声器加强了验收规定
建筑空调系统噪声的控制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 题,当在工程验收时发现噪声超标会显得很被 动。如究其原因是设计,施工还是消声器的质 量问题,在现场很难作出结论。

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第1。

0。

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

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

0。

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

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第1.0。

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

0。

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1。

0。

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第1。

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

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②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100m2)时,轻作业可低至10℃;中作业可低至7℃;重作业可低至5℃.三、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浴室25℃更衣室23℃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20℃办公用室16~18℃食堂14℃盥洗室、厕所12℃注: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参照有关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第2。

2016暖通规范

2016暖通规范

2016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主要规范、标准序号名称标准号重要性分类备注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A类2013年考试新增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A类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A类2016年考试新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A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A类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B类2016年考试更新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B类6 人民防空地卜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B类7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B类2013年考试新增8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B类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B类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B类11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B类2014年考试更新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A类2016年考试更新1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B类1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15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42-2012JGJ173-2009A类B类2014年考试更新2011年考试新增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2013 C类2016年考试更新17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 B类2016年考试更新18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C类2013年考试新增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C类2013年考试新增2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C类2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C类2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C类2016年考试更新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C类2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C类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25~25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C类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26物理因素GBZ2.2-2007 C类27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A类2014年考试更新28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年版)A类2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技术规程CJJ145-2010 B类2013年考试新增30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JGJ158-2008 B类2011年考试新增31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 B类2011年考试新增32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B类33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B类3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C 类2016年考试更新 35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34-2010 A 类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2006 B 类GB50494— 2009B 类201237 城镇燃r 技/卜规氾 年有成痂增 3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2003(2009年版) B 类39 建筑给水排水及米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2002 B 类4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 2011 A 类2013年考试新增 4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 B 类42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2010 C 类2012年考试新增 4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 2007 B 类4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2014 B 类 2016 年考试更新 45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 -2013 C 类 2016 年考试新增46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 -2010 C 类 2013 年考试新增 47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17981 -2007 C 类2013年考试新增48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 2004 C 类49单兀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2004 C 类50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12021.3 -2010 C 类5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2008C 类 2011年考试新增 5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工商业用和类GB/T18430.1-2007C 类2012年考试新增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户用和类似用53*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2-2008 C类2012年考试新增54澳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GB18361-2001 C类55直燃型澳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18362-2008 C类56蒸汽和热水型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18431-2014 C类2016年考试更新57水(地)源热泵机组GB/T19409-2013 C类2016年考试更新58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21362-2008 C类2013年考试新增59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2008 C类60柜式风机盘管机组JB/T9066-1999 C类61风机盘管GB/T19232-2003 C类62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19761-2009 C类63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19762-2007 C类64离心式除尘器JB/T9054-2000 C类65回转反吹类袋式除尘器JB/T8533-2010 C类66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67内滤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JB/T8532-2008JB/T8534-2010C类C类68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2007 B类2013年考试新增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69,69调动力2009年版A类2013年考试新增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70通空调动力2007年版B类2013年考试新增编者说明:1、本资料为附录。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1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16

三一文库()〔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16〕*篇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暖通空调·动力目录1基本规定1.1总则1.2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一.室外空气计算参数二.室内空气计算参数1.3采暖、通风、空气调节方案设计估算指标2采暖与供热2.1采暖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2.2采暖负荷计算2.3散热器2.4室内散热器采暖2.5热风采暖与空气幕2.6地板辐射采暖2.7热水采暖系统水力计算2.8室内采暖管道及其他2.9室外供热管道3空气调节3.1一般规定和围护结构建筑热工要求3.2负荷计算3.3系统设计3.4送风量和气流组织3.5空气处理4通风与防火4.1防火排烟4.2厨房通风4.3洗衣房通风4.4汽车库通风4.5电气及设备用房通风4.6卫生间通风及其他4.7通风机及风道系统5消声与减振5.1一般规定5.2噪声及振动标准5.3设备噪声及隔声处理5.4风道系统的消声设计5.5减振设计6制冷装置6.1一般规定6.2制冷机房、制冷机及其辅助设备的布置原则6.3制冷管道的施工设计6.4制冷机控制及安全保护6.5蓄冷系统的设计6.6溴化锂吸收式制冷6.7空调水系统7控制与监测7.1一般规定7.2传感器、调节阀和执行器7.3冷、热源及空调水系统的控制与监测7.4空调机组的控制与监测7.5空调系统末端装置的控制与监测7.6采暖通风系统控制7.7防火及防排烟系统的控制7.8中央监控管理系统8锅炉房和热交换站设计8.1民用锅炉房设计概述8.2锅炉房工艺布置和锅炉选型8.3锅炉房的土建、电气、采暖、通风及给排水设计要求8.4锅炉房烟风系统设计8.5蒸汽锅炉房汽水系统设计8.6热水锅炉房系统设计8.7锅炉水处理8.8锅炉房运煤、除渣和烟气净化系统设计8.9锅炉房燃油系统设计8.10锅炉房燃气系统设计8.11常压热水锅炉、真空相变锅炉及模块化锅炉房设计8.12电锅炉房设计8.13锅炉房的热工监测和热工控制8.14热交换站9燃气供应9.1总则9.2燃气供应方式的确定9.3燃气计算流量的确定9.4燃气管道水力计算9.5室外燃气管道设计9.6室内燃气管道设计9.7调压装置的选择与设计9.8计量装置的选择及布置9.9液化石油气供应9.10用气设备的设置要求9.11排烟设施的设计要求9.12燃气的安全监控设施*篇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8226;动力分册)》勘误表??????????????页??位置??原文(错误处用粗体表示)??更正????????前言??倒数第14行??宋春孝??宋孝春??????第1章??2??1.2.12??……最冷3个月过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暖通空调设计要求规范

暖通空调设计要求规范

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².ºC)][Kcal/m².h.°c]表2.5.1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ºC时.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º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第2.1.7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º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23.5º以北的地区;北纬23.5º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第2.1.8条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

暖通相关规范

暖通相关规范

第一章管道施工图识读1. 设计规范要求,暖气支管不得小于 DN20。

2. 保温常规做法――给水:防结露保温,热水:保温,消防:不保温,冷冻水:连阀门都需保温,冷却水:按设计要求,未要求可以不作。

一般吊顶里的管道均需保温。

给水:暗敷防结露保温;明敷穿越门厅、卧室和客厅过门处必须做防结露保温。

排水:暗敷做防结露保温;明敷公共厕所座便上反水弯必须做。

管井里除消防、喷洒管道管道外均做保温。

3. 镀锌钢管连接方式:≤DN100 丝接,>DN100 可焊接(需防腐),可法兰焊接(需二次镀锌),少量可丝扣法兰连接。

4. 管道外皮距墙距离为 25-50mm。

5. 采暖干管接立管时,当立管直线管段<15m 时,采用 2 个 90。

弯头,当直线管段>15m 时采用 3 个 90。

弯头。

6. 施工时,排水管宁高勿低,地漏宁低勿高。

7. 标高规定:室内管道一般为管中,室外管道排水为管内底,给水为管顶。

8. 暖气片中应与窗同轴。

9. 闸阀:开关作用,阻力系数 0.5;截止阀:调节开关作用,阻力系数 19。

10. 补偿器分为:自然补偿,方型胀力,弯头,波纹补偿器,套筒补偿器,球型胀力,角质胀力。

11. 集气罐:干管末端,其管径为末端管道直径的 4-6 倍。

膨胀水箱:稳压、排气、容纳膨胀水、信号作用。

气压罐:稳压、排气。

膨胀水箱共五根管道:膨胀管、循环管、溢水管、排污管、信号管。

集气罐安装位置:管道接口距集气罐上端 2/3,距下端 1/3。

12. 按照标准图集,掌握热媒入口情况。

14. (1)刚性防水套管:Ⅰ型防水套管,Ⅱ型防水套管,Ⅲ型防水套管Ⅰ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铸铁管和非金属管;Ⅱ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钢管;Ⅲ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钢管预埋,将翼环直接含在钢管上。

(2)柔性防水套管一般适用于管道穿过墙壁处受有振动或有严密防水要求的构筑物。

一般管道穿外墙的管道加防水套管。

穿水池的管道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若室外水位高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若室外水位低采用刚性防水套管。

暖通工程规范

暖通工程规范

暖通工程规范暖通工程规范是一套专门用于指导和管理暖通工程设计、施工和运维的准则。

它涵盖了暖通工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旨在确保暖通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本文将对暖通工程规范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和解析。

一、概述暖通工程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温湿度和通风状况符合要求,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等。

在设计、施工和运维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范的要求,确保暖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工作。

二、设计要求1. 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计算和分析,包括热负荷计算、风量计算、管道布置设计等。

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确保系统的设计满足舒适性和能效性要求。

2. 室内空气质量是设计的重点之一,必须考虑室内外空气的交换和净化。

合理设置通风口和风口,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并避免污染物的积聚。

3. 热力性能要求是指供暖系统的温度、湿度和稳定性。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供热方式和设备,并保证系统的温控精度和操作稳定性。

4. 水力性能要求是指供水和供暖系统的水流量、压力和平衡。

必须设计合理的管道布置和水泵选型,以确保水力平衡和系统的正常流通。

三、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系统的安装质量和工程进度。

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管道安装要求严格,必须保证管道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所有管道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漏水和渗漏现象。

3. 设备安装要求精细,必须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设备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必须正常接地。

4. 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系统进行全面的调试和检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必须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的日常巡检和维护。

四、运维管理1. 运维人员必须熟悉暖通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备特点,具备相关的运维技能和经验。

必须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

暖通设计规范(未完)

暖通设计规范(未完)

暖通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是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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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明:
1、本资料为附录。

也可关注林星春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历年仿真题解析2015版》。

2、规范重要性分类:
A类(12本):重要规范,建议以单行本形式专门安排时间复习,并在教材复习和做题过程中强化;
B类(25本):一般规范,建议以规范汇编或单行本的形式在复习教材和做题过程中配合查找复习熟悉;
C类(35本):其他规范,建议不用复习熟悉目录即可,可在做题过程和正式考试中直接查找答
3、表格中“重要性分类”和“备注”栏为考生总结,非官方信息,仅供参考指导复习。

4、表格中“新增”或“更新”部分建议与规范汇编核对,补充单行本。

5、执业资格考试适用的规范、规程及标准按时间划分原则:考试年度的试题中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均以前一年十月一日前公布生效的规范、规程及标准为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

7、2016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主要规范、标准、规程目录》6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正式颁布的为准,本表格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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