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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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年金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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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XXXX公司公司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5)第三章企业年金计划的参加与退出 (6)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分配办法 (7)第五章账户管理 (10)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权益归属和待遇的计发、支付 (13)第八章中止缴费处理 (17)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9)第十章方案的修改和终止 (22)第十一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公司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薪酬福利体系,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X X公司建立企业年金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及其市场发展和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XX公司经济效益确定缴费水平,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与公平;(二)坚持企业自愿与民主协商的原则。

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协商程序确定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三)坚持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的原则。

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的最佳结合;(四)坚持集中统一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XX公司统一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统一报省国资委审批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统一选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集中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基金。

XX公司所属各单位按XX公司规定的规范程序操作。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文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文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国有企业员工的退休生活,国有企业年金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完善国有企业的福利体系,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内容1. 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参保范围应该包括所有国有企业的在职员工,不分职务、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享受到年金保障。

2. 缴费标准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缴费标准应该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工龄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员工在缴费过程中不会因为经济负担过重而影响生活水平。

3. 投资运营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运营的问题,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确保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从而为员工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养老保障。

4. 保障水平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明确的保障水平,确保员工在退休后能够得到足够的养老金,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5. 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年金基金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年金基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三、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意义1. 保障员工的权益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国有企业员工的退休生活,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 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减轻国有企业的人力成本压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3. 社会稳定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四、结语国有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国有企业能够认真制定和执行年金实施方案,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为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附加福利,旨在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经济支持。

制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是企业管理者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范本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管理者们对企业年金制度有更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1. 企业年金实施目的。

企业年金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2. 实施对象。

企业年金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3. 实施方式。

企业年金实施方式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种形式。

基本养老金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而补充养老金则由员工自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补充。

4. 实施条件。

员工在享受企业年金福利之前,需要满足企业规定的一定工作年限和退休年龄条件。

5. 实施程序。

企业年金实施程序包括员工申请、企业审核、资金划拨等多个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

6. 实施监督。

企业年金实施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的情况。

7. 实施效果评估。

企业年金实施后需要对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资金使用情况、福利覆盖率等指标,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企业年金制度。

三、结语。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的制定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年金制度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员工则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更稳定和可靠的福利保障。

希望本文所提供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能够帮助各位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为企业和员工共创美好未来。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年金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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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XXXX公司公司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5)第三章企业年金计划的参加与退出 (6)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分配办法 (7)第五章账户管理 (10)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权益归属和待遇的计发、支付 (13)第八章中止缴费处理 (17)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9)第十章方案的修改和终止 (22)第十一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公司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薪酬福利体系,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X X公司建立企业年金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及其市场发展和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XX公司经济效益确定缴费水平,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与公平;(二)坚持企业自愿与民主协商的原则。

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协商程序确定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三)坚持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的原则。

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的最佳结合;(四)坚持集中统一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XX公司统一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统一报省国资委审批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统一选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集中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基金。

XX公司所属各单位按XX公司规定的规范程序操作。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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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方案三篇

企业年金方案三篇

企业年金方案三篇篇一:X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完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实现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集团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第23号令)、北京市《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XX〕77号、《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XX)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三条本《方案》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除有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外,均应参加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制度。

参股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第五条参加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以下简称:参加企业)应依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具体办法,报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年金管委会)批准,经本企业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第六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企业员工的年金计划,提高员工退休后生活质量,应与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优化激励机制,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促进企业增强凝聚力,实现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二)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力求覆盖企业全体员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同时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企业年金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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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方案模板一、方案目的企业年金方案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一种长期、稳定的补充养老保障,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本方案旨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可行的企业年金管理制度,以实现上述目的。

二、参与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企业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兼职员工等。

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2.未参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3.符合企业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缴费标准企业及员工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企业年金费用。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1.企业缴费: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收入水平确定;2.员工缴费: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与个人所得税合并缴纳;3.实际缴纳费用根据企业及个人经济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账户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由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账户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1.账户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账户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投资运营;3.账户收益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分配;4.账户管理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列支。

五、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投资运营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基金投资风险可控,保障员工权益;2.收益性原则: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3.流动性原则:满足员工在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生命周期下的资金需求。

六、领取方式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及方式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领取时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2.领取时应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3.若员工死亡后仍有企业年金剩余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继承或分配。

4.员工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障,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领取数额及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选择确定。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申请日期: 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参加人员围 (4)第三章资金筹集 (5)第四章账户管理 (6)第五章基金管理 (9)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9)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第九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0号);(五)《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企业自愿和协商的原则;(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围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围企业自己确定);(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三)自愿参加。

企业年金试行方案三篇.doc

企业年金试行方案三篇.doc

企业年金试行方案三篇第1条企业年金试点方案企业年金试点方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三章实施范围第四章企业年金的构成和支付分配方式第五章企业年金的管理第六章待遇方案和支付方式第七章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第八章企业年金争议解决第九章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XXXX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XX医院),逐步改善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归属感,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XXXX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XXXX年金制度指导意见)(关于国有资产分配问题的通知[XXXX年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分配[XXXX年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XXXX年金计划] (国有资产[XXXX年金)是指我院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医院的财力是医院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年金主要根据医院自身的经济效益独立确定,经济效益好时多补充,经济效益差时少补充或不补充。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调整、法规。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试行期间,我院企业年金按全院年薪总额的6%提取,其中企业缴费4%,个人缴费2%,企业缴费为国家缴纳,受托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直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代扣。

第十二条账户管理实行完整的积累制度。

个人账户由两个子账户组成,即企业支付子账户和个人支付子账户。

企业对职工的缴费计入企业缴费子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个人缴费子账户。

第十三条企业年金的投资和运营收入应当按照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累计额的净收益率分别计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企业的出资部分按照职工所在企业工龄满15年(含15年)归属于职工个人。

企业服务未满15年的,扣减10年。

企业工龄不满5年的,扣减100,企业年金的一部分归企业所有,重新分配到其他职工个人账户。

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XXXXXX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保障、激励、约束相统一,企业年金与员工个人贡献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年金总体保费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投,效益差时少投或暂不投;员工的企业年金保费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建立条件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经营性亏损,或未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暂停缴交。

(三)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承受能力不足时,应根据情况实行下浮或者暂停。

(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三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一)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在岗员工:集团总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分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已与集团公司签订《企业年金管理委托协议》)在岗员工:XX公司、XX 公司、XX公司。

企业管理资料-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文档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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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笫1章总则第1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81号)以及《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事业单位凝聚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第2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或者机构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或者机构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或者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相关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事业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3、公司或者机构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或者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事业单位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或者机构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事业单位年金水平的高低.笫2章实施范围笫3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1、本企事业单位职工;2、满足1定工作年限(1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笫4条参加职工的权利: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或者机构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的供款;5、由于公司或者机构内部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事业单位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笫5条参加职工的义务: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如果发生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者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3章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第6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企事业单位缴费.本方案中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久睦区,健期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企事业单位应付福利费或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1:2,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缴纳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费用由企事业单位从职工某工作人员个人税后工资中代扣.3、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所得收益.笫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缴费分别按下列方式和比例进行计提、分配: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主要考虑工作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在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各因素应综合平衡考虑.具体分配公式: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缴费分配金额=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总额X 该职工的缴费系数/所有职工的总缴费系数其中:该工作人员的缴费系数二岗位系数十工作年限系数第4章管理方式第8条企事业单位成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或者机构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各项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或修改企事业单位年金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年度经费预算确定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提取比例和计发基数;监督受托人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接受工作人员关于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咨询;定期向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的工作人员通报企事业单位年金运作情况.第9条在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配套政策出台后,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减少风险,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将在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基金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必须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专门经办机构进行管理,任何企事业单位和某工作人员个人均不得违规使用.第10条委托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时,必须在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资格的专业机构中选择,管理和投资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进行管理和投资运营.第101条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开展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的监管.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业务监管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将基金和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情况向职工公布,并接受职工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年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审计.第102条受托人在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第5章账户管理第103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其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用于企事业单位为某工作人员个人缴存部分的年金的管理和发放;公共账户可用于优秀工作人员的奖励、特殊补偿或其他用途,同时用于归集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具体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第104条由账户管理人负责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公共账户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包括:1、某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进入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账;2、企事业单位缴费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收益在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4、企事业单位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收益分配尾差的处理;5、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的领取方式;6、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7、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和企事业单位账户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维护与更新.第105条参加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该工作人员在本方案中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随同转移至其所加入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账户中进行管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1:1、参加工作人员未参加新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新单位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2、参加工作人员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则该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可转入保留账户,待新单位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或工作人员升学、参军期届满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保留账户所产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由工作人员某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第106条当参加工作人员的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满足下列条件时,将注销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1、参加工作人员在领取完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2、参加工作人员在退休前死亡或在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的,其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被注销.笫6章投资管理第10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贝IJ,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第108条投资管理人负责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理.第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必须遵循国家下列政策法规:(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事业单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第7章待遇支付第210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1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得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前去世;3、出境定居.第2101条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职工退休前死亡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和死亡所在医院出具证明,由其指定受益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由受托人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结算后,1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工作人员出国定居的,须由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由本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经受托人核实无误后1次性支付给本人.第2102条自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建立开始,职工提出辞职(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两种情况),对于离职工作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的权益归属如下:职工被公司或者机构解聘(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两种情况),解聘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某工作人员个人所有;职工因违反公司或者机构相关规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开除与除名前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事业单位所有.按上述规定扣除的企事业单位缴纳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归集于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共账户中,进行重新分配.第2103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时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职工也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撤回或修改指定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以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2104条凡试行企事业单位年金规章制度后退休并享受了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规定待遇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事业单位年金之外再支付福利性补贴.第8章方案调整与缴费终止笫2105条本方案在运行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方案或企事业单位缴费水平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方案调整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2106条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政策变化,对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中不符合新政策的条款进行调整,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报所属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第2107条企事业单位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以下情形之1:1、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关闭破产等情况;2、本企事业单位半数以上工作人员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或暂缓缴费,等消除以上情况后再恢复缴费或补缴缴费;如果无法消除以上情况,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最后终止缴费.企事业单位决定终止本方案,须报劳动行政保障相关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机构.第2108条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1即终止该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年金的缴费.1、工作人员提出调动、辞职申请的;2、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某工作人员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3、工作人员因劳动合同到期离开公司或者机构的;4、工作人员因公司或者机构原因被辞退或劝退的;5、工作人员出境定居的;6、工作人员正常退休的;7、工作人员在退休前去世的.笫9章附则第2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规章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范围内的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或退出,并签订正式协议.企事业单位或职工对本方案产生歧义或发生争议时,由企事业单位或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不1致的,由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进行仲裁.第310条本方案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相关部门备案复函之日起实施.笫3101条本方案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或者机构有关年金规定的调整而适时修订.。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市****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市****公司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参加人员第三章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第四章账户管理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第六章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处理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保障和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本公司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利益。

(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本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普惠全体员工;结合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在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本年金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员工自愿参加。

(四)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

本公司企业年金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策略和产品,加强监督和管理,在首要保证企业年金基金安全性基础上,追求适度收益。

(五)兼顾出资人、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充分考虑本公司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费水平,确保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六)适时调整的原则。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XX公司年金方案完整版

XX公司年金方案完整版

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XX公司盖章)企业代表职工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xx有限公司 (1)企业年金方案 (1)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 (5)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第四章账户管理 (12)第五章权益归属 (13)第六章基金管理 (14)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5)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7)第十章附则 (17)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经集体协商,XX公司决定对原建立的企业年金方案进行制定(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单位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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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

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四)擅自离职的;(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三)对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

第九条参加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授权单位按时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二)授权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本计划的受托人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管理;(三)及时向本计划受托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四)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缴费办法第十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单位的缴费部分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单位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前列支、计入成本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计算公式:本年度企业缴费=上年度工资总额/12职工个人账户金额=企业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额+职工个人缴费额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按其岗位职务、贡献大小的不同设定岗位系数,根据年度可用于企业年金公司缴费部分的总额以及该年度员工岗位系数总和,计算出系数1的缴费金额。

再按此金额计算出该年度公司为每个员工缴纳企业年金的标准。

具体公式为:公司为每个员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年度公司缴费部分的总额/该年度所有员工(在范围内的)的岗位系数总和×该年度每个员工的岗位系数。

具体岗位系数如下(举例,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董事长:2总经理:1.9副总经理:1.7部门总经理:1.5部门副总经理:1.4部门经理:1.2普通员工:按照岗级来制定系数……第十三条个人缴费按企业缴费金额的1/10缴纳。

第十四条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1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

以后国家政策调整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采取年缴方式,个人缴费部分单位采取按年代扣的方式。

单位将应缴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受托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单位和职工缴费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31日前。

第四章基金管理模式第十六条确定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事务。

受托人从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中选择。

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按国家规定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明确受托人的职责。

第十七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

本方案所归集的年金基金将全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受托人将选择有资质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来管理本单位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并与之建立书面合同关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书面合同报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企业年金管理关系中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遵照劳动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各自履行职责,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五章账户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下设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

个人账户项下分为企业缴费账户和职工缴费账户。

账户管理人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并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

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由账户管理人根据托管人报送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按照职工个人账户前期余额计算本期余额,并计入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所产生的未分配到员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权益,即未归属权益。

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通过企业账户可以进行重新分配。

第二十二条职工作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收益人,有权了解自己账户资金运营情况,受托机构定期向职工告知账户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额、个人缴费额、投资收益、资金积累额等。

第二十三条职工经组织批准正常工作调动其年金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其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暂时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可由原账户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记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资金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相应转到新单位。

若职工暂时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账户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单位同时终止缴费,支付给账户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尚未挽回的,扣除原计入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的积累额,归入单位的企业年金基金公共账户。

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单位缴费的部分中止,处分期满后的下一个年度恢复单位缴费。

第二十六条职工出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二十七条职工升学、参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账户可由原账户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同时单位终止缴。

支付给账户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第二十八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按规定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二)因病、残等原因,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三)在退休前身故;(四)出境定居。

第二十九条由职工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向劳人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

相关申请经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核实无误后,由托管人发放年金待遇。

第三十条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条件的,年金待遇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计发,参加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

待遇支付可以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职工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得一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如果计划参加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

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条件的职工,其年金待遇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符合第二十八第(四)项的职工,其年金待遇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

第三十一条个人账户中职工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部分全部属于受益人本人,但企业为职工的缴费部分的归属权益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一般情况下退休、身故归属权益为100%;(二)非单位原因,个人要求离职的,其享受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的比例按其为本单位服务年限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职工可以在计划申请表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

职工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指定。

修改指定时,需填写一份重新指定受益人申请表,由其本人或由单位代交至受托人。

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第三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单位应停止缴费:(一)单位在遇到相关年金政策调整时;(二)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企业年金方案;(三)企业年金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四)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应中止的缴费情形。

第三十四条职工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职工应停止缴费:(一)当其劳动合同未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二)劳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职工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五)其他。

第三十五条终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

如出现企业终止缴费条件的前二种,处理方式是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与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均归属参加人,如本企业年金方案被司法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裁决为无效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按法律法规裁决的规定处理;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返还职工本人。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六条单位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群工部等部门领导组成。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监督法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作。

第三十七条“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设立的基本程序是: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企业年金草案,根据集体协商的原则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再报属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选择有经营企业年金受托资格的机构,代表本单位和职工与机构签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费用。

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收取的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从本方案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比例根据《XXX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执行。

账户管理人收取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另行支付,具体金额根据《XXX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计划的设立和执行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第四十一条因订立或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时,由本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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