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 贫困退出实施规范》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神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5日神木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筹融资工作方案》(陕财办农〔2016〕90号)、《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陕移民办发〔2017〕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承借陕西移民(脱贫)搬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民开发集团”)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及搬迁户自筹资金。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用途。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
第二章补助标准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房补助标准及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补助标准:(一)集中安置。
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补助1万元(待腾退复垦完成后兑付),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
国家重大政策考试参考答案分
国家重大政策考试参考答案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1.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 )的,要从严惩处。
A.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扶贫资金B.违规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C.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D.违规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扶贫资金C2.“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A.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B.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卫生医疗C.到2020年稳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卫生医疗D.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医疗安全A3.《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规定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以下,西部地区降至( )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A.3%,2%B.2%,3%C.3%,4%D.1%,3%B4.十八大以来的五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 )以下。
A.3%B.5%C.4%D.6%C5.扶贫审计聚焦的重点是什么( )A.精准、安全、风险B.精准、安全、绩效C.风险、安全、绩效D.精准、风险、绩效B6.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审办农发〔2016〕68号)明确的审计原则是( )A坚持客观事实、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发展改革.B坚持客观求实、坚持依规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发展改革.C坚持客观事实、坚持依规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D坚持客观求实、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D7.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是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贫困户家庭,因为经济收入稳定,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不再符合贫困户标准,可以退出贫困户。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保障贫困户退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下面将详细介绍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首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在经济收入方面,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贫困退出线以上。
而在生活水平方面,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出标准。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方面的标准,贫困户才能顺利退出贫困户。
其次,贫困户退出的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贫困户退出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首先,贫困户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退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贫困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否达到退出标准。
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最后,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批,颁发贫困户退出证明,并将退出信息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落实,对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可以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滥用退出政策。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退出程序,可以有效监督退出工作的程序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贫困户了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主动申请退出。
同时,要加强对退出标准和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退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退出标准和程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
总之,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贫困户脱贫致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对于保障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推动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落实好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为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陕教规范〔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省属各高校、省属各中职学校、省属各技工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7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机构与职责第三章认定依据与等级第四章认定程序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六章附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上统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中专、完全中学、综合高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初中、小学等;以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是指在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中,由于个人、家庭或村集体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退出贫困户范围。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对于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帮扶措施的精准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贫困户退出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条件等方面。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贫困户退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收入。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对家庭年收入进行综合考量,一般将家庭年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家庭列为退出贫困户范围。
二是生活水平。
生活水平是指家庭成员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是否有了明显改善,包括住房条件、教育条件、医疗条件等方面的改善情况。
三是基本生活条件。
基本生活条件是指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是否有了明显提高,包括饮水安全、基本医疗保障、基本教育保障等方面的改善情况。
其次,贫困户退出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来说,贫困户退出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申请环节。
贫困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扶贫开发部门提出退出贫困户的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二是审查环节。
扶贫开发部门将对贫困户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条件等方面进行核实和评估。
三是公示环节。
经过审查合格的贫困户退出申请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退出申请的监督和反馈。
最后,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落实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扶贫开发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确保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的来说,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扶贫开发部门能够切实做好贫困户退出工作,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
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
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 ,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1.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 ,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
2.基础设施建设——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指贫困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 ,路线通至贫困村村委会 (或者学校),或者穿越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或者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或者某个人口较多的) 居民聚居区城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或者其他硬化路面。
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 3.5 米,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交通量小、占用耕地较多或者通至人口较少行政村的路线 ,路面宽度应不低于 3.0 米。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指客运班车或者公交化运营车辆通达贫困村 ,或者距离客运班车或者公交化运营车辆运行起、终点或者中途停靠站点在两公里以内的贫困村,视为贫困村通班车。
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情况 ,可采用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者赶集班、学生班、电话预约班、网络预约车、按需灵便发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陕发改价格〔2021〕2064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各市级、杨凌示范区调查队: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字〔2021〕3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障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各设区市(含杨凌示范区,下同)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扩大保障范围应按规定先向省政府报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统计价格临时补贴具体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启动条件各设区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
拟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的地方,参考CPI同比涨幅3.5%合理设定临界值。
三区报告五个标准 -回复
三区报告五个标准-回复三区报告,是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国务院召开的“三区三州”脱贫攻坚专题报告会。
这个报告会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深入调研和问题梳理,总结提炼出了五个标准,即:摘帽标准、教育健康标准、就业标准、住房安全标准以及社会兜底标准。
下面我将逐一解释这五个标准,帮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和理解。
首先是摘帽标准。
摘帽,即指贫困县脱贫摘帽,摆脱贫困状态。
贫困县摘帽的条件是指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贫困县脱贫标准。
具体来说,摘帽标准包括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国现行标准的1倍以上,贫困发生率小于2。
摘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的定量评估和综合考核,是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关键指标之一。
其次是教育健康标准。
教育健康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石。
贫困地区的教育健康问题一直是困扰发展的短板。
教育健康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标准;二是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要求。
通过完善教育补助政策和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可以有效保障贫困地区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和健康水平。
第三是就业标准。
就业是人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就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贫困地区人口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力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通过引导产业发展、深化开放合作、提供职业培训等手段,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就业问题,切实改善民生。
第四是住房安全标准。
住房问题是贫困地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基本条件。
住房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贫困地区改善住房条件的基本要求;二是保障贫困地区房屋修缮、危房改造等住房安全工程的需求。
通过加大住房改善力度、提高住房安全水平,可以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居民的根本民生问题。
西安贫困标准是什么
西安贫困标准是什么贫困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来确定贫困线的标准,它通常基于人均收入或消费水平来确定。
在中国,贫困标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
西安作为中国的一个重要城市,其贫困标准也备受关注。
西安的贫困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收入贫困和绝对贫困。
收入贫困是指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而绝对贫困则是指家庭无法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缺乏食物、衣物和住所等基本生活条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西安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而绝对贫困线则是每人每年2000元。
西安市政府针对贫困人口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包括提供临时救助、发放低保金、提供就业培训等措施,以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此外,西安市还积极推进扶贫产业发展,通过发展农业、旅游业等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除了政府的帮扶政策外,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一些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捐款捐物,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教育条件等,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尽管西安市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扶贫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由于西安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一些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教育条件等仍然比较落后,需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另一方面,一些贫困人口由于缺乏技能和就业机会,仍然面临着脱贫致富的困难。
因此,西安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发展,摆脱贫困。
只有这样,西安市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成果。
综上所述,西安的贫困标准主要包括收入贫困和绝对贫困两个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希望西安市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加大扶贫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陕政发〔2011〕2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1-4-22
83
陕政发〔2011〕2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2011-4-22
84
陕政发〔2011〕2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
2011-4-22
2009-12-21
48
陕政发〔2009〕7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12-29
49
陕政发〔2010〕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1-7
50
陕政发〔201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商南县莲花台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2009-5-31
30
陕政发〔2009〕3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航空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2009-5-31
31
陕政发〔2009〕3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5-31
32
陕政发〔2009〕3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69
陕政发〔2010〕4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2010-11-27
70
陕政发〔2010〕4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12-6
71
陕政发〔2010〕5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立健全的扶贫机制和促进贫困地区
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程序,下面将对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贫困户退出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收入标准和生活条件标准。
经济收入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的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脱贫标准的2倍及以上,且持续3年以上。
生活条件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的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条件符合当地的最低保障标准。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的贫困户才能申请退出。
其次,贫困户退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查、公示和评定。
首先,贫困户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退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贫困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进行核实。
再次,经过审查合格的贫困户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退
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退出理由、审查结果等。
最后,经过公示期无异议的贫困户将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即可退出贫困户。
此外,为了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加强对申请贫困户的审查和评定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退出贫困户档案管理制度,对退出的贫困户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的来说,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立健全的扶
贫机制和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才能确保贫困户退出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审核和确认,使其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享受与脱贫后家庭相适应的各项扶持政策。
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标准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确定贫困户是否具备退出条件的具体指标和标准。
通常包括家庭收入、生活水平、住房条件、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贫困户退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收入,家庭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超过贫困线。
2.生活水平,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住房条件,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住房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
4.教育医疗,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以上是贫困户退出标准的主要内容,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执行。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标准,对已脱贫家庭进行审核和确认,使其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信息核对,相关部门对已脱贫家庭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其符合贫困户退出标准。
2.申请材料准备,已脱贫家庭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3.申请提交,已脱贫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申请退出贫困户范围。
4.审核确认,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正式退出贫困户范围。
5.宣布公示,已退出贫困户的家庭进行宣布公示,公布退出贫困户名单。
通过以上程序,已脱贫家庭可以顺利退出贫困户范围,享受与脱贫后家庭相适应的各项扶持政策。
总之,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认真执行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已脱贫家庭能够顺利退出贫困户范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减贫工作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
然而,仍有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发展中遇到困难,面临着脱贫难度高、时间长、风险大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希望能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顺利实现脱贫目标。
一、背景分析1.1 贫困状况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我国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村和贫困户。
这些贫困村和贫困户主要集中在偏远山区、沿海地区和一些发展滞后地区。
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生计主要依靠农业产业,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生活条件较为困难。
1.2 脱贫需求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脱贫不仅涉及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更是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
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迫切需要全面、科学和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提高脱贫的效果和质量,确保脱贫成效的可持续性。
二、总体目标2.1 贫困村退出目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确定贫困村退出的目标是确保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和超过当地脱贫标准,并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有效提升。
2.2 贫困户退出目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确定贫困户退出的目标是确保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和超过当地脱贫标准,并且解决贫困户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生活问题。
三、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具体如下:3.1 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要加强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同时,要严格执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工作要求,确保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户,减少扶贫政策的滥用和浪费。
3.2 促进产业发展通过增加农业产业的附加值,提高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经济收入。
可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村合作社建设等方式,激发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发展活力,带动经济增长。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一、精准识别(一)贫困村的识别贫困村建档立卡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
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市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体经济收入。
按照国家统一的识别,灵武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规模为14个。
2018脱贫销号11村。
其中,郝家桥镇狼皮子梁村、漫水塘村、新民村、团结村、兴旺村、永清村6个村,白土岗乡海子井村1个村,马家滩镇大羊其村、马家滩村、西三村、杨家圈湾村4个村。
2019年脱贫销号3村。
其中,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2 个村,白土岗乡泾兴村1个村。
(二)贫困户的识别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对象是指扶贫工作区域常住户籍的农村人口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认定标准(农民人均收入2300元,2013年不变价)的低收入家庭。
采取倒排队的识别方式,按照〃五看十步法〃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识别。
“十步法”:户申请、组评议、村初评、一比对、乡复核、县审批、两公示、一公告、系统管、动态调。
概括为: 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8个不列入“1.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2.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的3.家庭成员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4.家庭成员在中心集(镇3县级及以上城市购买商品房或营业房的5.家庭成员购置非生产经营性机动车辆的,或购置生产经营性机动车辆的6.家庭成员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的7.家庭成员在中心集镇、县城以上城市经营实体经济的8.〃农转非〃的(享受城市相关政策的人员)“档外”贫困人口入档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进行建档立卡补录:一是2014年建档立卡后,因病、因学致贫的农户。
二是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农户。
三是当年收入高于脱贫收入标准/旦〃三不愁、四保障〃未解决的农户。
四是自治区农垦集团移交到相关县(区)的〃十一五〃和〃十二五〃生态移民中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户。
五是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且举家在现居住地常住一年以上、有房有地,在区内原户籍地未识别建档立卡的自主迁徙农户,由现居住地县(区)负责与原户籍地进行信息核实,并进行建档立卡。
山西省洪洞县:1500多名干部有了“电子档”
山西省洪洞县:1500多名干部有了“电子档”作者:暂无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8年第5期山西省洪洞县:1500多名干部有了“电子档”山西省洪洞县投资135万元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程,对全县党群系统及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
如今,1500多名干部有了电子档案。
“双档制”管理,规避造假。
依托“数字化干部人事档案处理系统”,将干部档案资料、目录、表格等制成PDF文件或JPG格式图片,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档制”管理,有效规避档案造假问题。
“精确化”查档,提效防损。
通过“数字化档案网上查阅系统”,根据姓名可迅速查找档案,极大地提高了干部档案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效率。
“干部库”成立,提供精准数据。
该县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干部基本情况、职务职级、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考核奖惩等一百余项子信息,通过灵活设置查询条件,可实现信息的自动检索、自由提取、统计分析、分类管理等,为干部队伍的构成提供精确的分析数据。
山东:农业高校免费招收定向培养生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等近日联合制定办法,重点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培养急需专业的本科生。
自今年起依托山东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制4年。
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所需经费由山东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高校。
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
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据了解,定向培养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定向培养生须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时间不少于5年。
已录取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县级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1. 引言建档立卡是中国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贫困人口提供精准、有效的扶贫帮扶。
然而,扶贫工作不仅仅是将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标准和程序两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贫困人口的脱贫提供指导和启示。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是根据贫困人口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和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的。
其目的是确保脱贫措施能够真正帮助到贫困人口,并对脱贫成效进行评估。
下面将以以下几个方面为基础,介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
2.1 收入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标准是确定其脱贫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价格水平,将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指标,建立相应的收入标准。
当贫困人口的年人均纯收入超过一定标准时,可以认定其已经脱贫。
2.2 生活条件改善标准除了收入标准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改善也是衡量其脱贫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生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改善情况。
当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并且不再处于贫困线以下时,可以认定其脱贫。
2.3 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标准贫困人口脱贫不仅仅是提高收入和改善生活条件,更重要的是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的脱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也是衡量其脱贫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当贫困人口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和培训提高技能,创业就业或发展农业产业时,可以认定其脱贫。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程序是保障脱贫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科学评估的基础。
下面将以以下几个流程为基础,介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程序。
3.1 数据核实和归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的第一步是对数据进行核实和归集。
相关部门需要对贫困人口的收入、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等指标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欢迎访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
欢迎访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度与机制第三章扶贫开发对象第四章专项扶贫第五章行业扶贫第六章社会扶贫第七章项目与资金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扶贫开发概念〕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各项措施,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贫困地区包括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第四条〔方针原则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原则,实现贫困地区发展速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第五条〔政府及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扶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扶贫开发工作,具体协调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第六条〔表彰奖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扶贫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制度与机制第七条〔扶贫体制〕扶贫开发坚持省负总责、市包推进、县抓落实、乡镇实施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规划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扶贫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或者修订行业发展规划时,应当与扶贫规划相衔接,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在扶贫工作中,对于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认定和退出贫困户的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退出标准的制定,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我国贫困户退出标准的背景、制定依据、具体标准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贫困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随着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已经脱贫的家庭仍然被认定为贫困户,这不仅存在着统计数据的失真,也不利于资源的精准投放。
因此,制定贫困户退出标准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定依据。
贫困户退出标准的制定,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指导方针。
首先,我国政府发布的扶贫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完善的贫困户退出机制,这为制定贫困户退出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贫困线标准和相关数据,可以对贫困户的经济状况进行科学评估,为退出标准的制定提供客观数据支持。
具体标准。
贫困户退出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家庭收入、生活水平、住房条件、教育水平、健康状况等。
首先,家庭收入是一个重要的评定指标,已经脱贫的家庭应当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
其次,生活水平和住房条件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脱贫户应当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和住房环境。
此外,家庭成员的教育水平和健康状况也应当纳入考量范围,这些因素综合评定,可以更加全面地衡量家庭的脱贫情况。
实施措施。
贫困户退出标准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程序和具体的操作方案。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评定体系和评估标准,对已经脱贫的家庭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其次,要建立退出机制和程序,明确退出标准的执行流程和责任主体。
最后,要加强对退出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退出标准的意义和影响,增强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总结。
贫困户退出标准的制定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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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贫困退出实施规范》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一、编制背景
2015年11月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016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作为2017 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补”即补短板,其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当前,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到了千载难逢的最好机遇、也是最关键阶段,同时也是最艰巨的历史性时期。
一方面,党中央将扶贫脱贫定位到“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中国目前还有7017万贫困人口需要脱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任务,而“十三五”是最关键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贫困退出机制的构建均作了原则性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 年4月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建立贫困退
出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
2017年9月3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省响应国家政策部署,于11月4日颁布了《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贫困退出应坚持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自愿、有序推进的原则。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更好实现2020年如期脱贫过程中,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退出,促进贫困退出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在省扶贫办等相关单位的共同推动下,省质监局于2017年9月25日下达陕西省地方标准《精准扶贫贫困退出实施规范》项目制订计划,项目编号SDBXM 189—2017,标准编制工作由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承担。
其中,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是全省唯一的权威的标准化技术研究机构,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和雄厚标准化技术研究实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团队长期从事贫困研究工作,尤其是在贫困退出对农户生计和农民增收脱贫的影响、贫困退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长期研究,具有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二、编制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及资料搜集
标准编制组前期对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宝鸡市麟游
县扶贫办、杨凌示范区扶贫办、陕南汉中南郑县政府、汉中市扶贫办进行了多次调研,进行了实地考察,包括与当地扶贫办、移民搬迁办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同生计类型和收入水平的贫困户进行了大量的座谈、深入个人访谈等,深入了解了我省贫困户的规范化管理和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等,较全面地掌握了我省贫困退出工作的进展。
因此,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标准编制组进一步梳理了各类调研资料和文件等,共同讨论和确定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安排及框架,并经过数次讨论不断修改完善。
第二阶段:标准起草,形成内部讨论稿
基于以上工作基础,按照初步确定的实施规范框架,严格遵守谨慎性、准确性要求,完善实施规范内容,确定实施规范指标要求。
标准内容以“贫困精准评价原则、贫困精准退出实施、贫困退出程序、精准退出任务目标、精准退出数据来源和精准退出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为主要内容,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扶贫对象贫困精准退出工作的开展及管理。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
标准初稿完成后,编制组向课题组内外专家广泛征求意见,经专家仔细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课题组对专家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讨论后,进一步完善初稿,使其更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标准制定依据与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的原则,立足于陕西省扶贫工作现状,以各级政府相关文件、管理规范、科研成果等为依据,在现有国家、省级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部分要求和条款,是使本标准能够对我省贫困精准退出工作起到相应的规范作用,引导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保证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的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四、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标准编制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尚无重大意见分歧。
五、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该标准建议审批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