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包括煤矿开采、坡道工程、采煤机和输送设备安装调试等。
三、质量检查验收机构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由煤矿公司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负责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丰富的工程验收经验。
3.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明确验收范围和标准,编制验收计划和方案。
2. 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技术资料等方面。
4. 缺陷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质量检查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采煤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验收机构应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2. 材料质量标准:采煤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机构应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技术资料标准: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验收机构应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验收。
六、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检查验收记录,包括检查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信息。
2.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应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对井巷工程(含巷修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验收、交接管理,提高验收及交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XX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交接管理。
3职责3.1生产科牵头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3.2机电科牵头单项机电安装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作;3.3调度室牵头其他单项工程交接管理工作;3.4安检科牵头文明卫生、消防器材的交接管理工作;3.5人劳科、经营科参与监督验收、交接工作,并依据验收单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3.6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验收、交接、结算结果。
4工作程序4.1井巷工程的验收4.1.1矿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生产科牵头,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参加,经营科、人劳科参与监督。
4.1.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或月末进度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科,由生产科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验收时间,通知验收小组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4.1.3验收合格工程,由生产科出具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人劳科、经营科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
4.1.4验收不合格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并不得结算工资。
同时,由生产科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并按施工时间,对原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天。
4.1.5对采掘工程的过程验收,调度室、生产科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
4.1.6参加井巷工程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井巷工程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对验收单的准确性,矿组织定期(每季度1次)或不定期抽查,监察科、经营科、人劳科、调度室参加,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对参加验收签字人员各罚200元/处,并通报批评。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采掘工程的开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和露天采掘工程项目。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开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专家等组成。
2. 开工验收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
2. 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评估。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
6. 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7.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和自检报告。
2. 开工验收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 安排现场检查,对照验收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核查。
4.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5. 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6. 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开工许可证;未通过的,禁止开工。
六、责任与处罚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及时整改,不得擅自开工。
2. 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开工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开工验收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职责,公正客观地开展验收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矿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
矿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矿山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矿山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环保人员以及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
2. 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验收标准与依据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
2. 参照行业最佳实践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执行。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并整理相关资料提交给质量验收小组。
2. 质量验收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 现场检查:质量验收小组到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4. 问题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需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直至合格。
5. 形成报告:完成验收工作后,形成正式的质量验收报告,明确指出工程的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五、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
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 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情况。
4. 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
5. 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条款。
掘进巷道工程验收制度
掘进巷道工程验收制度掘进巷道工程验收的基本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准备阶段:在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整理好相关的工程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2. 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4.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5.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验。
6. 归档保存:验收合格后,所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掘进巷道工程验收的标准和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与规划: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包括巷道的位置、方向、坡度等。
2. 结构安全:评估巷道的结构稳定性,包括支护结构的强度、防水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施工质量:检查巷道表面平整度、接缝处理、排水系统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 设备安装:确认通风、照明、监控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法是否正确,功能是否正常。
5. 环境保护:评估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粉尘控制和废弃物处理等。
为了确保掘进巷道工程验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验收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评估。
2. 验收过程中应使用准确的测量工具和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4. 验收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所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采掘工程验收抽查制度
采掘工程验收抽查制度第一部分: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采掘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掘活动的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组织结构1. 成立专门的验收抽查小组,成员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 小组负责制定抽查计划,执行抽查任务,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抽查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施工材料、设备的合格情况。
4. 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符合性。
5. 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6. 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性。
第四部分:抽查方法1. 采用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抽查的突发性和有效性。
2. 对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应加大抽查频率和力度。
3. 利用现代化检测手段和技术进行辅助检查。
第五部分:抽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2. 抽查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但不得泄露具体的抽查时间。
3. 抽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
4. 抽查结束后,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部分:问题处理1.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类处理。
2. 一般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重大问题需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3.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从系统层面进行改进。
第七部分: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验收抽查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部分: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记录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记录一、引言煤矿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煤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保证煤矿工程的质量是煤矿企业的基本职责之一。
为了规范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提高煤矿工程的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包括煤矿生产设备、矿井建设、煤矿通风、煤矿安全设施等各个方面。
三、质量验收内容1. 煤矿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煤矿工程的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合同是否符合要求。
3. 煤矿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4. 煤矿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5. 煤矿工程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6. 煤矿工程的环保设施是否完善。
四、质量验收流程1. 煤矿工程的验收由煤矿企业的质量检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质量验收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3. 质量验收应从煤矿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质量验收结束后应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5.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质量验收标准1. 煤矿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煤矿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3. 煤矿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煤矿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完备。
5. 煤矿工程的环保设施应完善。
六、质量验收记录1. 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有完整的记录。
2. 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申请、验收报告、整改意见等相关内容。
3. 质量验收记录应归档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质量验收责任1. 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检测部门共同承担。
2. 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煤矿工程的质量。
八、质量验收奖惩制度对于煤矿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将进行整改并适当处罚。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采掘⼯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采掘⼯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试⾏)为进⼀步提⾼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平,改善⽂明⽣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产管理⼯作,实现采掘⼯作⾯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产。
按照“⼗个必须,⼗个坚持”和“⼆⼗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作的领导,使井下⼯程质量验收⼯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
公司成⽴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作领导⼩组。
组长:总⼯程师、采掘、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程、安监处主任⼯程师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组成。
领导⼩组下设井下⼯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允洪、张丙⾂组成,具体负责井下⼯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作。
⼆、井下⼯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检查验收。
三、掘进⼯作⾯(⼀)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现场验收评分与⽇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式进⾏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参加,每⽉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作⾯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施⼯情况确定。
掘进区队现场⼯作⼈员要积极配合验收⼈员的⼯作,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员对照质量标准考核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员现场签字,然后向区队通报验收结果,掘进区队负责⼈应现场签字确认。
采掘区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区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采掘区队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2. 采掘区队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执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以区队长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3.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作业规划与设计1.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合理编制作业计划和设计方案。
2. 严格执行作业设计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作业方法。
3. 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和设计方案。
四、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后,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整改。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工程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挂钩。
3. 鼓励员工参与质量改进活动,对提出有效改进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照预案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七、记录与报告1. 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记录系统,详细记录工程施工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 定期编制工程质量报告,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3. 对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八、持续改进1. 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工程质量。
采掘工作面验收管理办法
采掘工作面验收管理办法采掘工作面验收管理办法一、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采掘工程及其它单项工程质量的系统化管理与控制,规范生产技术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采、巷道掘进、铺轨、巷修、喷浆、拉底、开帮等工程均属于井下工程验收范畴。
2、井下工程申请竣工验收前,施工区队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必须组织工程自验,该工程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施工联系单的相关要求,自验合格后向生产技术科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申请验收。
3、生产技术科接收《采掘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后,组织地测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企管科、施工区队及其他相关单位对申请工程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以及《工程施工联系单》的具体要求执行。
5、工程验收不达标的,该工程施工所需设备、材料不得撤除,待工程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回撤。
6、针对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申请复验。
7、生产技术科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并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8、施工区队对工程的施工、整改工作负责,并主动向生产技术科提出验收申请。
9、验收合格后,相关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
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结算工程款。
二、采掘工程月度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井下采掘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管理,按照“所有工作量必须经过验收把关”及“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井下工程月度验收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掘工程验收内容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采、巷道掘进、铺轨、巷修、喷浆、拉底、开帮等采掘工程均属于井下采掘工程验收范畴。
(二)验收组织机构采掘工程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牵头,地测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企管科、施工区队共同参与,根据科室职能划分共同对工作面进行统一验收。
(三)职责划分生产技术科负责验收的组织安排工作,并对验收工程,能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工程量、工程质量等进行验收和监督。
采煤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采煤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采煤设备、采煤技术、采煤工艺等方面的验收。
三、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和要求,向验收组织提出验收申请。
2. 验收组织成立:验收组织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成员由项目方和监理单位商议确定。
3. 报批会议:验收组织在收到验证申请后,需召开报批会议,研究具体验收方案和时间表,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
4. 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在确定验收方案和时间表后,需对相关资料、材料进行审查和准备工作。
5. 现场验收:验收组织按照验收方案,到现场对工程施工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6. 形成验收报告:验收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资料,形成验收报告,包括项目质量、技术要求、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7. 验收报批:验收报告经报批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确认验收结果。
8. 形成验收记录:验收结果确认后,需形成验收记录,并及时将其归档保存。
四、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结构、设备安装、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质量验收。
2. 安全生产验收:包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设备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安全验收。
3. 环境保护验收: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周边环境等的保护措施和效果的验收。
4. 技术标准验收:对项目相关技术标准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2. 安全生产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3. 环境保护标准: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4. 技术标准:根据具体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
六、验收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验收申请的提出和整个验收工作的协调。
2. 验收组织成员:负责验收组织成员按照验收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3. 监理单位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验收时间日常验收:生产技术科根据科室内部的工作安排,进行日常不定期验收。
旬验收:每月5日、15日安排科室人员进行进尺摸底。
月底验收:每月29-30日在公司监督下集中进行验收,每月30-31日前将验收表汇总审核完成。
三、进尺、产量验收日常验收: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过程的采高验收及本月进尺累计,并做好验收台账,每日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统计汇总,作为结算依据。
旬验收: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过程的采高验收、工作面推进度、回采煤(矸)的厚度及本月进尺累计,并汇总上报调度室,统计旬完成情况。
月底验收:产量、进尺验收统一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采掘区队、职能科室协助,公司监督。
进尺验收基准点以上月底验收点开始测量,数据精确到0.1米。
验收时,对质量数据记录齐全,并严格按标准定级,不合格进尺为无效进尺。
巷道类型按岩石部分占巷道总断面的比例划分,岩石部分占巷道总断面的五分之四以上为岩巷,五分之一到五分之四为半煤岩巷,小于五分之一为煤巷。
各类硐室、绞车窝、泵站窝、机窝等,按体积以所在巷道断面折算进尺,月底验收时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不予呈报。
回采工作面验收根据生产技术科确定的顺槽长度标点(每50米一个点)测量推进长度,及工作面切眼走向长度、日常验收采高和煤层容重、回采率计算产量。
回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段或变化时,由生产技术科提前下井标定验收点。
进尺验收完毕后,由生产技术科人员定验收点并喷白漆标注验收时间。
月度验收、巷道完工或施工队伍交接时,必须拉通尺校对核实。
每月5、15、25日采、掘验收数据由生产技术科制表,旬验收表上报调度室,月底验收表由公司确认、矿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并由总调度室汇总在生产例会通报进尺、产量完成情况。
四、考核规定凡参加采掘工作面产量及进尺验收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并在验收表上签字署名,未参加者,处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各50-100元。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为努力提高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长对井巷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总工负责对井巷的设计、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
二、总工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行之有效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监理部门部负责人对井巷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质量检查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编制的规程、措施及图纸进行施工,对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负责到底。
四、掘进巷道内必须做到:1躲避硐室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超前支护的数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保持行人、通风、运输畅通;3要求无瓦斯积聚及煤尘积存:;4充分保证掘进工程中的安全作业。
五、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班质量验收员必须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掘进工作面毛断
面质量、炮眼布置、临时支护的质量、巷道支护质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生产技术科负责对井巷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要求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4.17•【文号】国能煤炭[2012]119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19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煤炭企业: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附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煤矿新建项目和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以上的大中型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其他煤矿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竣工验收。
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2005)执行。
本办法所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煤矿采掘工程三检”制度
煤矿采掘工程三检”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掘进工程质量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特对掘进工程实施三检(即班检、中检、竣工检查)制度。
(一)班检:
1、每班必须设专职工程质量检查员进行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必须立即指出,现场整改。
2、坚持管理干部现场跟班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3、安全质量评估员严格按照和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评估表跟班评估,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指出,现场监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中检:
1、在施工过程中,由安全科工程质量验收人员每旬至少一次按照《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现场验收施工工程质量,做到严查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2、安全稽察队员不定式、不定期进行掘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竣工检查:
1、工程竣工,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自检,确认合格后,向安全科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科接到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技术科、通防科、劳资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工程质量联合检查组,到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逐项进行验收,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直至合格。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采煤工作面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采煤工作面工程的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质量验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工程,包括传统采煤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
质量验收是指对已完成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进行检验、验证,评定其合格程度的过程。
二、质量验收范围1. 采煤工作面的平面布置、综合布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2. 采煤工作面的防尘、通风、排水等设施是否完善;3. 采煤机、运输设备等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4. 采煤工作面的地质构造、岩层情况;5. 采煤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质量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一定进度的采煤工作面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2. 监理单位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3. 验收报告包括工作面平面图、设施完善情况、设备安装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4. 验收报告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5. 如发现存在问题,需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质量验收;6.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质量验收标准1. 采煤工作面的平面布置符合规划要求,不得影响其他工作面的正常施工;2. 防尘、通风、排水等设施应安装完善,符合安全规范;3. 采煤机、运输设备等主要设备应安装牢固,调试合格;4. 地质构造、岩层情况应符合勘探报告要求;5. 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应严格执行,没有安全隐患。
五、质量验收重点1. 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2. 设备完好状况;3. 地质构造的准确性。
六、质量验收附则1. 验收报告需归档保存,备查;2. 验收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3. 验收过程需全程记录,确保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七、质量验收效果1. 提高采煤工作面工程的质量和效率;2. 保障采煤工作面工程的安全生产;3. 增强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以上便是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矿建工程验收制度
矿建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矿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特制定本矿建工程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矿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的单位和个人。
3. 矿建工程验收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矿建工程验收小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
2. 验收小组负责编制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配合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
2.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验收小组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验收。
3. 验收小组根据申请,制定具体的验收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4. 按照验收计划,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5. 如发现问题,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6.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
3.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应完整、真实。
4. 工程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5. 工程环保措施应得到落实,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五、法律责任1. 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矿建工程,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矿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严格工程竣工验收,提高采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1、采掘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由班组长及以上区队管理人员、质检员、安监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互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矿组织的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等方式进行。
2、为了及时监督、掌握、和促进采掘工程质量,在矿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均要严格依据《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评级,其中掘进工作面每月前3次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范围以一周内的施工工程质量为主,月底的一次检查要对当月施工的巷道进行全面的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等级。
3、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次检查必须填写巷道检查位置范围并签名,以备核查。
4、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查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测量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锚杆拉力计、压力表等;(3)有专人陪检;二、掘进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中心及生产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中心平衡时间,组织生产技术中心、机电动力中心、调度室、安监处、通风队、施工队、企划、劳资以及接收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生产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机电动力中心主要负责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基础的验收,调度室主要负责文明生产、遗留工程的平衡处理,安监处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通风队以及使用单位负责交接验收,测量组负责工程量验收;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接受单位共同签字,认为符合移交条件,现场进行移交。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一、前言采掘工程是指为了开采地下的矿石或矿产资源而进行的工程活动。
在采掘工程开工前,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制定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采掘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矿山企业、采矿厂家以及矿山开发者等。
三、验收内容1.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对采掘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方案、设计说明等,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施工单位的资质评估: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包括注册资金、人员素质、施工经验等,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能力和资质进行采掘工程。
3.现场环境的检查:对采掘工程现场的环境进行检查,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设备设施的检验:对采掘工程所使用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验,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备等,确保设备设施符合相关标准。
5.人员培训的考核:对从事采掘工程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包括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等,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6.施工方案的审查:对采掘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7.工程周期的规划:对采掘工程的工程周期进行规划,确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向相关部门提交采掘工程开工验收申请书。
2.组织筹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论证,评估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3.验收方案制定: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论证结果,制定临时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4.现场验收:对采掘工程现场进行验收,检查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单位资质、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人员培训、施工方案等,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5.验收报告:完成现场验收后,相关部门编制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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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3)有专人陪检;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
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及工程量对此次工程减扣用工。
5、对工程量较大的掘进工程或需移交其它单位施工的掘进工程,可根据需要组织中间验收,中间验收按以上规定执行。
6、各部门验收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严把质量关,狠抓验收关、杜绝人情关,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业务人员一经查处,扣除标准化风险抵押金。
三、其它考核规定1、检查验收时每缺少一组检查中腰线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喷浆巷道缺少一组检验孔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由于缺少中腰线导致巷道无法验收时,对技术员处200元罚款。
2、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每缺少一处顶板离层检测点及观测记录或者观测记录不规范的,对区队技术员罚款200元。
3、检查时没有锚杆扭矩扳手,不能进行锚杆预紧力测试时,每次对单位正职罚款200元。
4、检查时巷道每50米设一里程牌,以便检查时确定巷道检查位置,每缺少一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5、各采掘队要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工程质量自检。
6、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或采掘单位工程验收的单位,每次罚款100元。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附2:注浆工程验收及管理办法聚隆矿业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八日附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施工(申请)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量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概况工程自检情况(包括评定等级、存在问题等)提出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验收单位负责人计划验收时间验收单位劳资科企展科调度室机电科运输队技术科标办室验收人附2:注浆工程验收及管理办法一、技术质量管理工作1、注浆孔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间排距和角度布置,间排距最大误差控制在土300mm以内,孔深误差控制在0-200mm范围以内,角度误差不超过15°;否则每有一个不合格孔罚施工人50元,罚该孔验收人20元。
2、注浆前,先对各连接管路、阀门、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确定各处连接正规、设备完好后才能开始配制浆液;否则,若出现管路、注浆设备不正常导致注浆料浪费,对施工人罚款100元。
3、注浆液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规定的参数执行;否则,若区队技术人员措施贯彻不到位,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若贯彻到位,施工人员不按措施执行,每发现一次对施工人罚款100元。
4、注浆过程中,注浆顺序、注浆各工序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相关要求执行,保证孔口管封孔质量、孔口管与注浆管连接质量,若因孔口管封孔不严或与注浆管连接不牢固或注浆点附近有未处理的大漏液通道等问题导致大量跑浆,最后导致注浆失败、材料浪费的,该孔不计工程量,注浆材料费自理并且罚跟班负责人1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元。
5、注浆结束前应尽量把注浆管路内的浆液压入孔内,注浆结束后及时冲冼管路,把注浆管中残余水泥冲冼干净,防止管路堵塞,若不及时冲冼管路或冲冼不干净造成管路堵塞、损坏,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损坏管路的材料费自理。
冲冼的废浆液要妥善管理,每班及时清理,不允许巷道内浆液流散,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6、注浆结束后,注浆管球阀至少在24小时后才能打开、拆卸,要有专人依措施负责验收,否则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7、要求区队技术人员依措施合理布置注浆孔位置并描点、编号,并有专人负责对注浆孔号、注浆压力、注浆量做好原始资料记录和整理,注浆现场记录由施工区队保管一年以上(记录表格见附表),注浆记录丢失按未施工处理,不予验收。
平时检查发现未及时填写记录或弄虚作假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300元,对跟班区队长及正职罚款200元。
8、注浆前在注浆区域每隔30米设一组观测点,观测巷道两帮及顶、底板移近量,要求用红漆画十字线且钉上钢钉。
注浆前要提前观测并记录。
注浆期间,当注浆点在观测点前后2m时,要当班进行观测、记录,结束后10天内每隔5天观测一次,之后每隔10天观测一次。
要求注浆结束后观测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注浆期间,若顶帮有明显变形必须立刻停止注浆,各观测点观测记录要填写规范,现场悬挂。
否则,一项不符合要求罚相关技术人员100元。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掘进头、工作面及回风巷等地点注浆时,通风区要加强施工地点的通风和瓦斯检查,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正常通风和通风量。
若因特殊原因必须临时停风时,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撤出施工作业人员。
施工单位在注浆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便携仪,并随时检查瓦斯的含量情况;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施工方要加强顶板及巷帮压力的观测。
注浆前,应认真检查巷道的顶帮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予以修复处理。
注浆期间,应注意观察巷道顶帮的变化情况,严格控制注浆压力,防止因注浆压力过大而造成顶帮大面积开裂和脱落;否则依事故大小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打注浆孔时,施工人员要侧向扶稳凿岩机械,以免断钎伤人。
注浆人员要配带眼镜、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窜浆伤眼或烧坏皮肤。
注浆时及处理堵管时,切勿面对注浆管或堵管,以防伤人。
对不佩戴防护用品的个人,若单位未提供,对单位正职罚款200元;否则对个人罚款50元。
4、施工人员要熟悉井下行人路线和避灾路线。
施工人员下井作业前,必须熟悉井上下口及井底到施工点的行人路线,并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否则对区队技术人员罚款100元。
三、文明生产管理工作1、注浆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文明生产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巷道修复和注浆作业的管线、电缆、注浆材料、设备应做到吊挂摆放整齐,设置合理,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顺利通行,力求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区队,每发现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20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2、施工单位在当班注浆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泵站、注浆段巷道周围的废渣、废料,搞好文明卫生,若清理不及时罚班长100元。
3、施工单位对水泥的使用要合理有效,防止受潮变质,影响注浆质量和效果,严禁浪费,对变质和浪费的水泥每袋罚责任人50元,对注浆人员注浆过程中任意浪费水泥浆液现象,发现一次罚跟班负责人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四、工程验收方法注浆检验结合技术措施进行。
在注浆工作结束后28天,由施工单位每隔10排在两排注浆孔中间打检查孔,顶、底及两帮各一个,往检验孔内压入注浆液,在注浆泵以最小档位(流量在小于100L/min)开始注浆(浆液按原措施规定比例配置)时,压力表能在10秒以内达到2mpa并能持续1分钟以上时为合格。
若已经施工过的孔仍能补注,对该孔施工人、当班验收人每人罚款200元。
若发现有不合格孔,在该孔前后五排处再各打一组检验孔检查。
若重打检验孔全部合格,则该不合格检验孔前后两排确定为不合格工程段,由施工单位在该组检验孔处进行补注,并对该不合格检验孔前后相邻两孔的施工人、当班区队验收员、区长每人罚款200元。
若前后五排处重打检验孔仍然有不合格孔,则出现不合格孔的相邻两组检验孔向外各数两排,之间部分确定为不合格工程段,由施工单位拟定措施进行补注,并对各不合格检验孔前后相邻两孔的施工人、当班区队验收员、区长每人每孔罚款200元。
附表***** 注浆工程验收记录孔号孔深封孔长度注浆压力注浆量(袋)终孔时间施工人验收人注浆时间及过程注:注浆量填该孔所注水泥量,对于两次以上注成的孔,每次所注水泥量要分开写。
终孔时间填该孔停止注浆到打开、拆卸阀门的时间。
注浆过程填写几号几点班、第几次注浆、何处跑浆。
封孔长度填注浆管口麻绳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