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引言瓦斯事故一直以来都是工矿行业的一大隐患,给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应对瓦斯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提出了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细化事故分级、明确责任追究和加强事故处理力度,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瓦斯事故管理机制。
一、背景分析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可燃气体,当其浓度超过一定限值时,极易引发爆炸和化学灼伤事故。
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设备老化、工艺失控、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事故一旦发生,不仅给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二、分级追查制度1. 分级标准为了更好地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我们将事故分为四个级别:轻微、一般、较重和重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轻微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但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般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轻伤或财产损失。
较重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重伤或重要设备损坏。
重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2. 追查责任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事故分级追查责任。
具体追查责任如下:轻微事故:由责任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上报。
一般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
较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
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并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处理制度1. 整改措施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现场的封控和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有关设备的运行和生产活动。
2)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修理。
4)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2. 处罚措施根据事故的分级,对责任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盂恒皇煤字[2014]36号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风部、安监部等相关部室、队组负责人。
同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停电范围,分级管理,指定专人现场组织,做到安全排放。
2024年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2024年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引言:2024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超限防控工作,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将推行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将从政府、矿业企业、矿长、安全生产部门等多个方面,层层追责,提高煤矿瓦斯超限问题的预防力度和处理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包括:制度背景、制度原则、责任分级、追责程序和措施等。
一、制度背景煤矿瓦斯问题一直是我国煤矿安全的一大难题,瓦斯超限往往导致煤矿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着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超限防控工作水平,减少煤矿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决定在2024年推行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度原则1. 安全为首要原则:煤矿瓦斯超限追责制度的核心是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任何追责环节都应以矿工安全为首要目标。
2. 分级责任定位:煤矿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将责任分为政府、矿业企业、矿长、安全生产部门等多个层次,实行分级分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综合考核奖惩:煤矿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将综合考核纳入追责程序,对防治煤矿瓦斯超限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履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
4. 公平公正公开:煤矿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追责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避免追责工作受到腐败、人情、非理性因素的影响。
三、责任分级煤矿瓦斯超限责任分级主要包括政府责任、矿业企业责任、矿长责任、安全生产部门责任。
1. 政府责任:政府属于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煤矿瓦斯超限防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煤矿瓦斯超限防控工作体系,制定相应的督查检查机制。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 矿业企业责任:矿业企业是具体从事煤矿瓦斯超限防控工作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防控机构,制定煤矿瓦斯超限防控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控措施。
同时,矿业企业要承担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针对煤矿瓦斯超限现象,建立了一套分级责任追究制度,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瓦斯超限事件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该制度对瓦斯超限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划分,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具体责任人员及其责任如下:一级责任:煤矿矿长或经理,对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需对瓦斯超限负总责,包括瓦斯治理、监测、预警等措施的制定与执行。
二级责任: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等,对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需要定期审核和监督瓦斯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三级责任:煤矿瓦斯管理责任人,主要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监测、检修等工作,需做好日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对瓦斯超限事件负直接责任。
四级责任:现场瓦斯管理人员,包括巷道巡查员、瓦斯检测员等,负责现场瓦斯治理及瓦斯检测等工作,需要保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当发生瓦斯超限事件时,责任追究将根据责任人员等级来进行,一般情况下,一级责任人将承担最重的责任和追究,同时其他级别的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建立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煤矿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管理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指对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进行相应的追查和处理。
1. 分级准则:
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可以根据事故的危险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常见的分级准则包括瓦斯超限浓度(例如瓦斯浓度超过爆炸极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分级追查: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结果,应按照不同的分级采取相应的追查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追查;对于严重的事故,还需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3. 分级处理: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事故,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以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和加强安全管理。
4. 信息公开和经验总结: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过程,应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事故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管理
的重视。
同时,要对事故进行经验总结,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2024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并由调度室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信息站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汇报。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由安全副矿长____安全科、通风队、采掘队负责人、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参加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____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____元。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控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及安全科、通风队。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矿长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或监控员填写并签字;安全科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由调度室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人、车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断面没有达到要求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因上隅角滞后,回柱放顶不及时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引言:在煤矿、化工厂、炼油厂等高风险行业中,瓦斯是一种常见且危险的气体。
瓦斯泄漏不仅会对工作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被广泛应用于这些行业中。
一、背景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是针对瓦斯超限问题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瓦斯泄漏超过安全标准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运行稳定。
二、目的1. 保障人身安全:瓦斯事故可能导致员工伤亡和生产设备破坏,通过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前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保证生产持续稳定运行: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生产设备停机,影响生产计划和产出,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快速响应和处理瓦斯问题,确保生产的持续和稳定。
三、内容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在生产现场安装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瓦斯浓度。
2. 瓦斯超限报警机制:当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安全标准时,瓦斯监测仪器会自动报警,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疏散人员、停机等。
3.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和处置。
4. 瓦斯超限记录与分析:对每次瓦斯超限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包括超限原因、处理措施和效果等,旨在完善管理体系,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5. 瓦斯超限处理流程:明确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流程,包括报警、疏散、检修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都有相应的措施和责任人。
四、实施为了全面有效地实施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培训和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瓦斯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2.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瓦斯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危险情况处理能力。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二、制度内容1.事故分级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进行评定。
一级事故是指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巨额财产损失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死亡或多人轻伤、一定财产损失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只有轻微伤害或无人员伤亡、较小财产损失的事故。
2.责任追究对于不同等级的瓦斯超限事故,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一级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刑事或经济处罚;二级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三级事故要进行事故调查,严禁重复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警告。
3.事故报告和调查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事故报告要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和现场情况等信息,为后续的责任追究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4.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对于一级事故,要求企业全面整改相关问题,重点加强管理措施,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对于二级事故,要求企业进行部分整改,加强安全培训和人员管理;对于三级事故,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监督和日常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5.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包括完善瓦斯检测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预警和监测等。
三、意义和影响1.科学合理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能够使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更加公正合理,不同等级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罚和整改要求,能够更好地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2.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立完善的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对于推动工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四、总结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标本兼治煤矿瓦斯,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
(一)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是指煤矿井下依据规定应该予以通风的所有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和第498条规定,或煤矿主通风机械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局部通风机停运行等现象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发出报警的情形。
矿井因计划性停电、停风、主扇切换及传感器在线调校、断电试验、火区隐患处置等并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而发生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统称计划性报警。
(二)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对瓦斯超限报警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追查处理制度。
(三)矿长是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报警技术分析处理责任人。
(四)瓦斯超限报警必须严格按照“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追究责任”的措施进行处置,凡出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地点及可能受影响区域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由通风瓦斯科、安监处负责查明超限原因,追究责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整改消除隐患。
(五)瓦斯超限报警次数认定1.因同一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源造成多个传感器超限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因同一次非计划停电停风等造成多个传感器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因同一分站或传输线路等设备故障造成多个传感器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2.同一地点多次出现瓦斯超限报警的,分别记入瓦斯超限报警次数。
3.同一次瓦斯超限报警从零级上升到更高级别报警的,按高级别报警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六)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及响应1.零级报警:甲烷超限(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临界值为准)浓度小于3%且时间少于1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一氧化碳超限时间不超过15分钟(爆破作业时剔除作业规程规定的排炮烟时的等炮时间)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报警的。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瓦斯开采技术的不断发展,地下矿井中产生的瓦斯也越来越多。
瓦斯在矿井中的积累和泄漏不仅会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超限排放,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各煤矿相继建立了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二、背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有害气体。
矿井地质条件、开采工艺、采煤机等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因素,都会对瓦斯超限排放产生影响。
为有效控制矿井瓦斯超限排放,目前各煤矿普遍引入了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三、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矿工生命安全、预防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建立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及时监测瓦斯浓度,判断瓦斯超限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排放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排放。
其次,通过对矿井瓦斯超限排放的管理,可以提高矿井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
最后,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还有利于推动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煤矿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瓦斯超限标准: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超限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瓦斯浓度超过某一预定值即视为超限。
2. 瓦斯超限等级划分:依据瓦斯超限程度的不同,将瓦斯超限划分为不同等级,以便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3. 瓦斯超限排放管理措施:为各个瓦斯超限等级制定相应的排放管理措施,包括采取临时排放措施、增加瓦斯抽采设备、加强通风系统运行等。
4. 监测与报警系统建设:建立瓦斯浓度监测和报警系统,对矿井中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在达到或超过设定的瓦斯超限标准时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对从事矿井作业的矿工进行瓦斯超限防范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能力。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矿井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浓度设限值及以上,属于瓦斯超限;《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____%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属于瓦斯预警。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1.在提前制定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预计有可能发生的瓦斯超限,可以认定为有计划瓦斯超限,但安全技术措施或计划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提前报永煤公司调度室、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和通防处。
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瓦斯超限时属于有计划瓦斯超限:(1)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的进行检修局部通风机、矿井停电或停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等。
(2)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启封巷道、密闭时。
(3)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正常调校时。
2.在应急预案实施得当,且不造成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属于下列情况所涉及范围出现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统计:(1)因暴风雨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时。
(2)因上级(本管辖系统外)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停电、停风时。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它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生产科(通防组)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类统计台帐,并及时分析。
二、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通风副总工程师及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组织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长组织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瓦斯安全,对瓦斯超限问题进行管理和追查的制度。
瓦斯超限是指瓦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超过规定安全限值的情况。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级管理:制定不同级别的瓦斯超限情况,根据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与责任分工。
2. 追查责任:明确瓦斯超限的责任主体,包括瓦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3. 处理措施:根据瓦斯超限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示、整改、处罚、停产整顿等。
4.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瓦斯安全管理的监管和考核。
通过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瓦斯超限问题,提高瓦斯安全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瓦斯安全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限分级追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超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追查瓦斯超限事件,发现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超限分级追查的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瓦斯超限追查小组,由本单位瓦斯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瓦斯超限追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统筹组织瓦斯超限的追查工作;2.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相应调查方案;3.收集、分析瓦斯超限的相关信息和数据;4.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情况;5.定期汇报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工作。
第六条瓦斯超限追查小组应当根据需要邀请瓦斯设备制造厂家、权威专家等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追查流程第七条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尽快报告上级领导,并立即成立瓦斯超限追查小组。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总体要求(1)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煤矿瓦斯超限行为的管理和追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2)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实行,追求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对煤矿瓦斯超限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追责。
(3)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要充分发挥追责的警示作用,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分级责任追究制度(1)一级责任追究:煤矿瓦斯超限行为直接导致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事故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2)二级责任追究:煤矿瓦斯超限行为导致矿井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3)三级责任追究:煤矿瓦斯超限行为导致矿井发生一般事故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4)四级责任追究:煤矿瓦斯超限行为未导致矿井事故发生,但存在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1)一级责任追究:1. 直接导致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事故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2. 对参与事故隐瞒、篡改、销毁证据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3. 对在矿井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二级责任追究:1. 煤矿瓦斯超限行为导致矿井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2. 对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救援、处置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三级责任追究:1. 煤矿瓦斯超限行为导致矿井发生一般事故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2024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超限行为的管理和追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国境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瓦斯超限是指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瓦斯排放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旨在建立机动车超限行为的分级管理和追查制度,根据瓦斯的超限情况分为轻微超限、一般超限和严重超限三个级别,并对不同级别的超限行为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轻微超限第五条轻微超限是指机动车辆瓦斯排放在规定限值上下波动的情况,但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第六条轻微超限行为将通过设备自动记录,由交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
第七条对于轻微超限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所有人或使用者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及时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
第八条对于未及时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增加抽查频次。
第三章一般超限第九条一般超限是指机动车辆瓦斯排放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第十条一般超限行为将通过设备自动记录,并由交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超限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所有人或使用者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对于未及时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增加抽查频次。
第四章严重超限第十三条严重超限是指机动车辆瓦斯排放严重超过规定限值,且超限现象持续时间较长的行为。
第十四条严重超限行为将通过设备自动记录,并由交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超限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所有人或使用者进行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对于未及时排除故障或进行维修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强制停驶,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进行罚款。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瓦斯超限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和举报投诉制度,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十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与环保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同监督和管理机动车瓦斯排放情况,实施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有效控管瓦斯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一)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矿调度主任通风科科长安全科科长第一副小队长生产技术科科长(二)通风科是瓦斯产品销售行政管理的业务科室,通风科、队组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责任科室,安全科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科室。
二、“瓦斯超限”范围界定(一)矿井总回风巷CH4≥0.75%。
(二)采煤工作面、采煤其他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风流经过地点及密闭墙外CH4≥1.0%。
(三)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在、井下各煤仓上、下口及其他扩散扩散通风排水沟和硐室风流中的CH4≥0.5%。
(三)排放瓦斯期间,第一交汇点往外风流CH4≥1.5%。
(四)采掘屯秋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CH4≥2.0%。
三、瓦斯超限分类(一)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未配足专职瓦检员或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抽采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二)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矿场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控管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矿必须记录在案。
(三)而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对于会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四、煤矿瓦斯超限报告及应急处置程序(一)瓦斯超限汇报法律条文1、煤矿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随时监测各作业检修场所瓦斯变化个别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立即采取停电、撤人等安全技术开发措施。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管理制度
1.矿必须建立矿井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管理制度,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在0.8~3%时仍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作业的,由矿安全副总经理或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
2.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仍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作业的,由矿总经理组织分析处理。
3.以上未组织分析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五)盲巷管理制度
1.矿总工程师要严格把好设计审批关,减少盲巷的产生,掘进工作面开工后,无特殊情况下不得中途停工、临时停工,不准停风,停风立即撤人,并在巷口不超过2米处打好临时密闭,揭示警牌,禁止人员入内。
2.长期停风区,不管瓦斯超限与否,都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任何人都不准擅自闯入盲巷,确因需要进行检查人员必须配带呼吸器,检查瓦斯、氧气浓度前,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独头巷道大于5米的盲巷,在24小时内必须进行封闭,在封闭前,应将外部连接的钻孔电源线管路切断。
4.盲巷恢复通风前,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5.通风科建立盲巷管理台帐。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瓦斯安全法》、《瓦斯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瓦斯超限分级标准和超限等级第二条瓦斯超限分级标准瓦斯超限分级标准根据瓦斯浓度高低和持续时间长短进行划分,分为三个等级:轻微超限、一般超限、严重超限。
1. 轻微超限:瓦斯浓度超过限值但未达到警报值,或者超限时间少于30分钟;2. 一般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警报值但未达到事故防范值,或者超限时间在30分钟以上但少于2小时;3. 严重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事故防范值,或者超限时间超过2小时。
第三章瓦斯超限追查程序第三条瓦斯超限报告发现瓦斯超限情况的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填写瓦斯超限报告表。
瓦斯超限报告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超限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等基本情况;2. 超限原因的初步分析;3. 采取的临时处理措施;4. 后续措施和改进计划。
第四条瓦斯超限调查上级主管部门收到瓦斯超限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超限原因的深入分析;2. 相关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辨析;3. 是否存在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4. 是否存在设备故障或维护不当等技术问题。
第五条处置措施和监督整改根据瓦斯超限的严重程度和原因,上级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 停产停工,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3. 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违反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人可能面临以下处罚:1. 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2. 暂停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书;3.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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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盂恒皇煤字[2014]36号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风部、安监部等相关部室、队组负责人。
同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停电范围,分级管理,指定专人现场组织,做到安全排放。
三、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追查分析到位,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为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或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
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按分级原则组织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制订消除超限的措施,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存档备查。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一)一级事故: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超过3min的。
发生一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汇报县、市煤炭工业局及上级公司,由市煤炭工业局主持,县煤炭工业局参与,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矿井组织矿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相关队组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会。
(二)二级事故:1.瓦斯浓度在2.0%-3.0%(含1.0%),时间超过3min 的。
2.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不超过3min的。
发生二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县煤炭工业局主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部长及副科长、安监部科长、通风队长及副队长参加,组织相关部、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三)三级事故:1.瓦斯浓度在0.8%-1.0%(含0.8%)的(不包括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2.瓦斯浓度在1.0%-2.0%(含1.0%),时间不超过3min的。
发生三级事故时,由矿长、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部长及副部长、安监部长、通风队长及副队长参加,组织相关部、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存档备查。
四、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要求(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地点的瓦斯监测曲线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定性、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及经验总结等。
(二)在采掘作业期间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影响到同一风流内的瓦斯传感器的,按一次超限计算。
(三)对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超限也必须进行追查分析。
当月内甲烷传感器超限次数不得超过1次。
(四)有计划停风的或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要有瓦斯超限应急预案,但作业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预案规定。
对于停风期间瓦斯浓度超限的,也由通风部组织进行分析,并填表备案。
根据分析结果无责任的,可不进行处理。
(五)凡每月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0.8%或(形成首采面后)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2%累计2次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如打钻、扩孔、冲孔时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回风流及上隅角采取措施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时间不得超过3min。
如超过以上规定必须按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进行处理。
(七)如遇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制订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分析超限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如有必要时,可与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防治瓦斯措施。
五、瓦斯超限处罚(一)矿井月度瓦斯治理目标:采掘作业期间瓦斯浓度在0.8-1.0%(含0.8%)不超过1次。
(二)未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每次对通风部长、安监部长各罚款500元,通风部部长、通风部副长各罚款300元。
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于监测故障引起瓦斯超限的不得超过1次,超过的均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处理),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对责任部、队负责人罚款1000元,同一部、队当月连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翻倍进行处罚。
(三)对业务管理单位处理规定如下:1.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通风部长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季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通风部长、安监部长、记大过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2.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风部长、安监部长进行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3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3.矿井发生以下情况,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风部长、安监部长进行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2次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3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四)对发生事故队组处理规定如下:1.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不与年终奖挂钩),责任部、队负责人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月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2.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年终奖下浮50%),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给予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发生3次的。
3.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取消年终奖),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给予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3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4次的。
(五)其它情况处理1.当月发生因队组管理原因造成监测故障等引起瓦斯超限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2次及以上的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2.当月监测故障超限累计达到2次的,对主管监测的队长罚款1000元,超过2次的,每次罚款2000元。
3.当月监测故障超限达到2次的,取消通风部相关人员的月度瓦斯治理奖励。
4.在执行瓦斯超限处罚时,根据分析结果,相关责任部室、队组同等进行处罚,队组技术员和通风部现场分片管理人员按正职20%考核。
5.其它相关责任人按事故性质和情节程序,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有违章行为的按“三违”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瓦斯管理奖励(一)矿井当月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对通风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负责人奖励1000元,通风部副部长各奖励500元。
(二)当月未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采掘单位、抽放队,对单位负责人奖励800元;有前探钻孔施工的部队,对单位负责人奖励400元。
(三)当月监测故障超限不超过1次,对通风部主管监测的队长奖励500元,杜绝监测故障超限的奖励1000元。
(四)每季度未因机电部、地测部、机电队业务范围内原因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对机电部科长奖励1000元,主管供电的副职奖励2000元,机电队正职奖励2000元;地测部科长奖励800元,主管地质的副科奖励500元。
(五)当月实现“瓦斯浓度控制在0.7%以下”的,瓦斯管理奖励加奖200元;实现“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的,瓦斯管理奖励加奖300元。
(六)全年实现瓦斯零超限、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奖励上浮30%。
(七)在执行瓦斯管理时,部、队技术员和通风部现场分片管理人员按正职20%考核。
201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