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探讨
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排污量核算方法分析
Z h a n g We i ,B a i J i n
( 1 . E m i s s i o n R i g h t T r a d i n g Ma n a g e me n t C e n t e r o f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a u t o n o mo u s r e g i o n , H o h h o t 0 1 0 0 1 0
2 . B u r e a u fE o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 fH o o h h o t ,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0 1 0 0 1 0 )
Ab s t r a c t :P o l l u t a n t e mi s s i o n c o n t r o l i s a n i mp o r t a n t a n d p o we f r u l p o i n t t o me e t t h e r e q u i r e me n t s o f t h e e n v i r o n me n t a l q u a l i t y o f a n a r e —
t e r i m)t o a n a l y s i s a n d i d e n t i f y t h e p r o b l e m o f e x i s t i n g p o l l u t i o n c o n t r o l q u a n t i t y a c c o u n t i n g, a n d m a k e r e a s o n a b l e s u g g e s t i o n s .
中图分类号 : X1 9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2 0 9 5— 6 2 7 X( 2 0 1 4 ) O 1 一 O 1 1 9一 o 4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的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本文将介绍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方法及其应用。
首先,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需要准确的监测数据作为基础。
监测数据可以通过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等方式获取,包括污染物的浓度、流量、排放口位置等信息。
在获取监测数据时,需要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监测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排放系数法、质量平衡法和监测法。
排放系数法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因子和产量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适用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计算;质量平衡法是指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原料、产物和废物的质量进行平衡计算来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适用于水体和土壤污染物的排放计算;监测法是指直接对排放口进行监测,获取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污染物和排放环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
此外,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排放因素的影响。
排放因素包括排放温度、湿度、压力等因素,这些因素会影响污染物的物理状态和化学性质,从而影响排放量的计算结果。
在计算排放量时,需要对这些排放因素进行合理的考虑和修正,以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应用。
通过对排放量的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物的排放规律和特点,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计算结果还可以用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评估环境风险、指导企业生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确的计算方法和准确的计算结果对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说明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说明1.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1)实际监测法1)主要内容实际监测法是依据实际监测对象产生和外排废水、废气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出废水、废气排放量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监测数据① 监测数据的认定各种实际监测法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获得的数据才能作为有效数据,用于核算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是指交通运输部委托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机构。
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可作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依据”。
”第四条规定“交通运输部依据本办法选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并颁发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① 产、排污量的计算原则废水染物产排污量有累积流量计的可按废水量加权平均浓度和年累计废水流量计算得出;没有累计流量计的,通过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废气污染物产排污量通过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① 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的基本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G i =K·Q·C i式中:G i ——废水(或废气)中污染物i 的排放量,kg/a ;K——单位换算系数,对废水取10-3,对废气取10-6;Q——废水(或废气)排放总量(标态)m 3/a ;C i ——污染物i 的实测浓度(标态),废水:mg/L ,废气mg/m 3。
在计算中,应注意浓度及流量计算的单位换算,保证计算中量纲的一致。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通常需对样品进行多次测定,取平均值。
计算公式如下:n C C C C Ci n+⋯+++=321式中:C i ——污染物i 的实测浓度(标态),废水:mg/L ,废气mg/m 3;C n ——第n 次测定的浓度值(标态),废水:mg/L ,废气mg/m 3; n——测定次数。
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衔接的探讨
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衔接的探讨摘要:在新一轮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改革中,现行的排污许可制度与现行环保政策的衔接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与此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也十分重要,需要将其与排污许可制度相结合,发挥出更好的效果。
基于此,本文首先对两个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其次说明当前的改革目标,最后说明二者结合的有效措施,以期为该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排污许可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衔接前言: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国民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
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自然环境被破坏,且短期之内很难被修复。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有效做好环保工作,强化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有效衔接,使其能够发挥出更好的效果,为环保工作提供支持。
1.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1.排污许可制度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先后颁布了两部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我国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明确了排污申报和其他机制,此后又颁布了一部行政许可法,将排污许可作为一项行政许可,并要求在确定排污许可的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多年来,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对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正式发布,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我国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当前,生态环境部正积极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推进许可证核发质量核查,探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现行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强化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心地位。
1.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相关因素如经济、技术、社会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性考虑,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将污染物的排放量分配给排污源,使其能够将排放总量控制到环境允许的水平。
这一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它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粗放发展而造成的,同时也是我国当前最主要的一种环境保护制度。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燃煤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一氧化碳。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煤的品种、燃料的含硫量、燃烧条件以及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估算。
2.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移动源污染物主要包括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速度、行驶里程、使用的燃油种类以及排放控制技术等因素进行估算。
3.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估算。
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通过工业生产过程中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以及使用的能源种类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根据废水处理工艺中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和单位产量等因素计算得到。
2.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农业面源污染物主要包括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所导致的污染。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农田面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以及使用的种类进行估算,也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来计算。
三、土壤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除了以上所述方法外,还可以利用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污染源的普查和监测数据的分析,推算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时必须选择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同时,对于大型工业企业或重点污染源,应建立完善的排放数据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排放数据,以实现动态管理和控制。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首先,最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之一是基于排放因子的计算。
排放因子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或者单位产量的污染物排放量,通常以每吨产品或者每立方米燃料的污染物排放量来表示。
通过调查研究和实测数据,可以获得不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因子,然后结合企业的生产量和工艺流程,就可以计算出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其次,还有一种常用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基于监测数据的计算。
这种方法是通过在企业周边设置监测站点,对大气、水体或者土壤中的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然后根据监测数据和监测点周围的环境因素,采用数学模型进行推算,最终得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另外,还可以采用基于质量平衡的计算方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和废物的质量进行追踪和核算,从而推算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这种方法在一些特定的生产过程中非常有效,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计算方法,比如基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的计算方法,以及基于企业自行申报的计算方法等。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场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
总的来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环境监测数据,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进行污染物排放量的准确计算,从而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希望本文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环境统计中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方法的探讨
环境统计中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方法的探讨【摘要】本文介绍了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的三种方法,即实际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
此三种核算方法各有其优点和不足之处。
通过对三种核算方法的比较,得出应优先采用实际监测法,其次是产排污系数法,最后是物料衡算法。
【关键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核算方法;探讨环境统计(以下简称“环统”)工作开展已经有20余年了,是环保系统污染调查的基础工作,每年一次。
是除污染源环统以外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其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由于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因此如何准确核算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核算方法简介环统中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指工业污染源)的核算方法主要有实际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
1.1 实际监测法实际监测法是依据实际监测环统对象产生和外排废水、废气(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出废气、废水的排放量及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监测数据包括环统监测数据、历史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
其中,历史监测数据包括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数据、企业委托监测数据和企业自测数据。
监测数据须符合环统技术规定的要求才能作为有效数据。
监测数据优先采用顺序是:监督监测>验收监测>委托监测>企业自测。
首先,应采用最近一年的监测数据。
如最近一年没有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可逐年后推,最多推至第三年。
实际监测法是从实际测定中得到的数据,因而比其他方法更接近实际,比较准确。
这是实际监测法最主要的优点。
但是,实际监测法必须要解决好实测时数据的代表性、有效性的问题。
为此,常常在监测频次上进行多次监测,取得多个测定值。
本次环统监测数据的认定就规定废水污染物年监测频次达到4次以上,废气污染物年监测频次达到两次以上;并且任意两次监测数据不能在同一个月,任意3次监测数据不能在同一个季度。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一、固定源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固定源包括工厂、电厂、锅炉等,其排放量计算方法一般基于以下几个要素:1.初步确定排放物种类:首先需要了解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组成、化学反应等特性,确定发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
2.确定排放量计算基准:计算排放量时需要确定计算基准,一般有两种方法:以物质质量为基准和以生产量为基准。
(1)以物质质量为基准:按照每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化学成分和排放浓度计算物质排放量。
这需要确定物质来自源头的占比、废气排出速率等数据。
(2)以生产量为基准:根据每个产品的生产量、每个产品单位产出的废气排放量来计算总的废气排放量。
这需要考虑到产品的不同生产阶段、产量、排放因子等。
3.确定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指单位产品产生的废气或废水中,其中一种污染物的供给量,通常以单位产品的排放因子来衡量。
排放因子的选择依赖于所涉及的污染物的种类、过程和设备的类型等因素,可以通过实际测量、工艺模拟或根据行业规范进行估算。
4.结合排放控制设备:固定源通常会使用排放控制设备(例如过滤器、脱硫装置等)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把排放控制设备的效率考虑进去,计算出净排放量。
5.数据采集和监测:为了准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需要收集排放源的各项数据,如物质消耗量、物质成分分析结果、产品产量、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参数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获取实时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移动源的排放量计算方法:移动源主要包括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废气排放。
其排放量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要素:1.车辆种类和数量:需要确定移动源的车辆种类(如汽车、摩托车、大型货车等)和数量,因为不同类型的车辆排放量存在差异。
2.行驶里程和速度:需要获取车辆的行驶里程和行驶速度数据,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计算排放量是至关重要的。
3.燃料种类和消耗量:需要了解车辆使用的燃料种类以及每辆车的燃料消耗量,这可以通过车辆的维修记录、燃料购买记录等来获取。
污染物排放j计算方法
工业污染物排放统计方法一、工业污染物估算常用方法工业企业环境统计工作中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所含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通常采纳三种方法,即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产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实测法是通过监测手段或我国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量设施,测量废气、废水的流速、流量和废气、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数据来计算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总量的统计计算方法。
G=KCiQ式中:G——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Q ---- 介质流量;Ci——介质中i污染物浓度;K一单位换算系数。
浓度和流量的单位不全都时,单位换算系数K取不同的值。
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单位常取mg∕L, 系数K取IO3;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般取mg∕L,系数K取l()-6o实测法的基础数据主要来自于环境监测站。
监测数据是通过科学、合理地采集样品、分析样品而获得的。
监测采集的样品是对监测的环境要素的总体而言,如采集的样品缺乏代表性,尽管测试分析很精确,不具备代表性的数据也毫无意义。
因受现有监测技术和监测条件的约束,实测法有肯定的局限性。
这主要是目前除了重点污染源有比较精确的监测数据外,其他多数非重点污染源不能得到有效的监测;而且许多重点污染源还未实现连续监测,监测结果的代表性有待提高。
例某炼油厂年排废水2万t,废水中废油浓度C油为5()()mg∕L, COD浓度C COD为3()()mg∕L,水未处理直接排放。
计算该厂废油和COD的年排放量。
解:G 油=KC 油Q =10-6×500×2×104 =1() (t)G COD= KCCODQ = l()-6×300×2×104 =6 (t)例某冶炼厂排气筒截面0.4m2,排气平均流速12.5m∕s,实测所排废气中SCh平均浓度12mg∕nΛ 粉尘浓度8mg∕L计算该排气筒每小时SCh和粉尘的排放量。
解:每小时废气流量Q=12.5×0.4×3600= 1.8×104 (m3∕h)每小时S02 排放量Gsθ2= 10-6×12×1.8×104= 0.216 (kg∕h)每小时粉尘排放量G 粉尘= l()-6x8xl.8xl()4 = ().144 ((kg∕h)2、物料衡算法物料衡算法是指依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状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为什么会不一致? 如何确定?
污水:流量(m³ )*污染因子的浓度(mg/L) 废气:烟气量(m³ )*污染因子的浓度(mg/ m³ )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如何应用
2.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五种情形下,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 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全部按照直接排放核算。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1. 二氧化硫=2(硫转变二氧化硫质量比)×可燃性硫占 全硫分比×燃料消耗量×含硫率×单位换算×(1-未完全 燃烧的热损失) × (1-二氧化硫去除率)
注:(1-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时适用
(1-二氧化硫去除率):不按照直排进行核算时适用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1.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优先顺序:执法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 据、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 证规定和技术规范。 生产负荷对比结果)。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实测法=实际排放量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而未采用的,按直排进行核算,采用物料 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氮氧化物和烟 尘实际排放量。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 因子的排放量。
直接套入公式,并注意单位换算。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排放系数
1)产污系数: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 的污染物的量,称为污染物产生系数。该系数是在正常技术经济 和管理等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产生污染活动的单位强度所产 生的原始污染物的量。 2)排污系数:在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 污染物的量,称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该系数是在正常技术经济和 管理等条件下经污染控制措施削减后或经削减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的污染物的量。 产污和排污系数与产品生产工艺、原材料规模、设备技术水平及 污染控制措施有关,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的数值是企业正常生产 条件下,通过实测或物料衡算或调查所得到的单位产品产生或排 放的污染物的量。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及典型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DOC 68页)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3
综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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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式”管 理
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 一个企业发放一个许可证; 确定许可排放污染物种 类、浓度和排放量; 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 一行政许可; 企业守法并接受环保部门 实施监管、社会监督的法 律文书。
身份证
载明与污染物排放行为 直接关联的生产工艺设 施;
2020年,全国基 本完成排污许可 证核发。 2017年,完成 《大气十条》和 《水十条》重点 行业及产能过剩 行业企业排污许 2017年6月底,率 可证核发; 先对火电、造纸 行业企业核发排 污许可证
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 大气、水 污染物 按行业分步骤实现对固定污 染源全覆盖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9
规范环保管理 要求
(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整合逐步推动
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取得进展:出台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 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环评 与排污许可的关系,以及管理要求上的 衔接。 总量与排污许可融合思路形成:形成十 三五总量制度过渡方式和十四五总量改 革方案。 按证监管取得突破。印发《火电、造纸 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对全国1000多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火 电、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与重点排污单位的衔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 [2017]86号),明确实行排污许可重点 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产生废水、
总量控制
融合 衔接
协调一致
环境统计 环 保 税
环评
排污许可
环境标准 新建项目在启动生产设 监督执法 施或实际排污之前申领 规范 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 污染源监测 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 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 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 从规范统一固定污染源管理对象、范围、内容、要求、监管以及信息平台等几个方面,通过排污 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 许可制度改革做好各项制度衔接融合,更好发挥各项制度的作用,建立高效管理体系。 4 依据。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生活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以便更好地监测和控制环境污染。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型工业企业和大型交通运输系统,通过收集企业和交通运输系统的排放数据,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需要有专门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因此成本较高,但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排放量数据。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模型计算来估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通过建立排放模型,结合生产和排放过程的特点,可以估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相对成本较低,但由于模型的建立和参数的选择会对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谨慎选择模型和参数,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监测和抽样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需要进行现场监测和抽样的情况,通过在污染源附近设置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和抽样,可以得到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这种方法需要有专门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和抽样,成本较高,但可以得到比较真实的排放量数据。
在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根据排放源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其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最后,要加强对排放数据的监测和验证,及时发现和纠正计算中的错误,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模型计算和监测抽样等方法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以便更好地监测和控制环境污染。
在进行计算时,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进行计算,加强对排放数据的监测和验证,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定稿)
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定稿)第一篇: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定稿)1、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⑴用煤作燃料时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0.8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8×(1-脱硫效率)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1000×灰分×dfh×(1-除尘效率)÷(1-cfh)注:本公式适用煤粉炉、沸腾炉、抛煤机炉,其他炉型应去掉分母计算。
通常dfh取20﹪, cfh取30﹪。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⑵用天然气作燃料时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15.3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产生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6.3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2.86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⑶用油作燃料时柴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56 重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42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2×燃料耗用量(吨)×1000×(1-脱硫效率)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排污系数)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大气污染排放源解析与定量评估方法
大气污染排放源解析与定量评估方法大气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大气污染的排放源,并使用定量评估方法来准确衡量其影响程度。
本文将探讨大气污染排放源的解析与定量评估方法,希望能为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大气污染的排放源主要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能源消耗等。
这些排放源中,工业生产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废气和废物,其中包括大量的大气污染物。
工业企业通常会有废气处理设备,但有些小企业或不合规的企业可能排放的污染物超出了标准限值。
交通运输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排放源之一。
汽车尾气中的有害物质,如二氧化氮和颗粒物,对空气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和交通拥堵状况的加剧,交通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因此,我们需要寻找有效的方法来定量评估交通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
能源消耗是另一个重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源。
化石燃料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这些排放物对大气质量和气候变化都有显著影响。
因此,准确估计能源消耗对大气污染的贡献至关重要。
为了解析和定量评估大气污染排放源,研究人员通常使用不同的方法和工具。
其中一种方法是利用排放清单。
排放清单是一个记录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的数据库,可以定量记录每个行业、企业或地理区域的排放量。
通过分析排放清单,研究人员可以了解不同排放源的贡献比例,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污染控制策略。
另一种常用的方法是使用大气传输模型。
大气传输模型是一种将排放源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相联系的数学模型。
它可以模拟大气中污染物的传输、扩散和化学反应过程,从而预测不同排放源对大气污染的影响。
这种方法可以提供详细而准确的定量评估结果,帮助我们了解大气污染的来源和传播路径。
除了以上方法,还有一些新兴的技术和工具可用于大气污染排放源的解析和评估。
例如,遥感技术可以通过卫星图像获取大面积的空气污染数据,帮助我们监测和评估不同地区的排放源。
VOCs总量核算问题
VOCs总量核算问题
询问内容:省厅领导:您好,有一个包装印刷项目,涉及到包装、覆膜等工序。
其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挥发性系数低于10%的水性油墨(使用量低于10吨/年)、低挥发的胶粘剂(使用量超过10吨/年),按照要求需要做环评报告表,在核算VOCs总量时,目前的做法是需要计算两种原辅材料所排放的挥发总量,但个人认为不合理,既然水性油墨属于豁免项目,特别是低于10%的油墨和涂料,都不需要收集和治理,就不需要纳入到VOCs总量管控,请省厅是否可以优化这方面的总量管控流程,进一步鼓励大家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时间:2024.1.8
答复内容:您好!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用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但是,仍需要纳入VOCs总量管控。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个人看法:官方回复的很明确了,应该基本可以解决提问人的问题了。
不要求采用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那么企业大概率会将该废气无组织排放,是否意味着无组织VOCs排放量也应纳入挥发性有机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呢?如果纳入,后续监管如何判断是否超过总量呢?。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 前=80x3+120+1000 = 1360 (吨/天) W 后二80+120+100 = 300 (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 - 300= 1060 (吨/天) 重复用水率:6= % x 100% =1060x 100% = 77.94% W前1360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 1060吨/天x 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 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 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 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 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 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 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 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件: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3—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一、基于原辅材料的排污系数法根据《佛山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与治理现状研究》的成果,对精细化工行业、木质家具制造业、制鞋业、印刷业、塑料和橡胶制品业、金属表面涂装业主要原辅材料的VOCs的排放系数及普遍使用的VOCs治理措施去除效率进行了调研。
可以考虑以下的公式核算VOCs的排放总量。
G=(m1×A1+ m2×A2+…+ mx×Ax)×η1×(1-η2)式中:G——企业的VOCs的排放总量,t/a;m1、m2、mx——原辅材料的用量,t/a;A1、A1、Ax——原辅材料的VOCs排放系数;η1——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η2——VOCs的治理效率,%。
优点:对于有主要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该方法计算VOCs的排放总量较为简单、方便。
不足:对于没有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难以用此法核算;此外,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η1因废气收集系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密闭式的喷漆房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较高,可达95%以上,对于敞开式车间利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与集气罩的设计参数相关。
1、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行业包括涂料生产、油墨生产、黏贴剂生产等,VOCs来源主要是有机溶剂的使用,为了控制成本,企业会采取密闭措施回收挥发的溶剂,一般控制有机溶剂的挥发量在0.5%以内,此类行业所有原辅材料的排放系数取0.5%。
2、木质家具行业表1 木质家具行业VOCs排放系数3、制鞋业表2 制鞋业VOCs排放系数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不大于750g/L,该系数根据现场收集的胶粘剂使用情况制定。
油墨0.3 根据油墨相关标准取得油漆0.6 根据油漆中有机溶剂的组分调整。
天那水 1去渍水(油) 1 主要用于清洁鞋底、鞋面,与天那水类似,有些企业叫法不用光油0.6 油漆的一种,取值与油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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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须核算出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此数据向环保部门申报总量控制指标。
因此,文章选取炼化企业、火电企业、化工企业为监测对象,分别采用实测法(在线监测+手工监测)、产排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核算固定污染源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
监测结果表明,物料衡算法与产排污染系数法核算数据与真实值偏差较大,手工监测实测法与自动监测实测法核算数据偏差较小。
建议企业选取自动监测实测法或手工监测实测法,核算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关键词:排污许可 排污总量核算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探讨盛文龙,王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节能减排监测中心,天津 300452)收稿日期:2017-11-24(修改稿)作者简介:盛文龙,助理工程师,学士。
2014年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现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0日正式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旨在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1]。
随后火电行业、水泥行业、石化行业、钢铁行业相继出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其中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 数据。
已建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核算出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此数据向环保部门申报总量控制指标。
此项工作中,若污染物总量申报较大,无疑给企业增加额外排污费用;若污染物总量申报较少,存在总量超标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文章选取某炼化企业热媒加热炉、某火电企业透平发电机组、某化工企业高压蒸汽锅炉作为监测对象,分别采用实测法(在线监测+手工监测)、产排污系数法[2]、物料衡算法等方法对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物防治主要消减指标)年排放总量进行核算,以期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总量核算方法,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支持。
1 监测设备Testo350加强型烟气分析仪,主要用来监测烟道内的温度、压力、NO x 浓度、SO 2浓度、烟气流速。
HyGroPalm22温湿度仪测量水蒸气浓度。
采用克拉伯龙方程求出烟道中水蒸气体积百分比,进而得到干烟气数据。
手工监测方法主要针对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高压蒸汽锅炉烟囱排放废气进行监测,采集烟道温度、压力、NO x 浓度、SO 2浓度、烟气流速、湿度等数据。
>>计算方法<<2018年6月·第3卷·第3期石油石化绿色低碳Green Petroleum & Petrochemicals-66 -石油石化绿色低碳2018年. 第3卷2 监测、数据处理与总量核算方法2.1 手工监测方法手工监测依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进行,其中污染物总量核算是根据手工监测污染物浓度、烟气流速以及排放烟囱内径等参数计算(详见2.2数据处理)得出。
2.2 数据处理该次监测高压蒸汽锅炉、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或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手工监测实测法是根据仪器监测出的实际烟气参数,参考相关标准[3-4],基于对理想气体状态方程自下而上的推导而实现对监测时间段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量化。
计算步骤如下:1)将烟气中NO x 与SO 2体积浓度φ转化为标准状况下NO x 与SO 2质量浓度ρNO x 、ρSO 2(mg/m 3),见公式(1)。
ρNO x =(φNO +φNO 2)×4622.4ρSO 2=φSO 2×6422.4(1)2)根据环境大气压力P 0和监测点处烟气静压力P s 计算烟道处的绝对压力P (Pa ),见公式(2)。
P =P 0+P s(2)3)根据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监测烟道中水蒸气质量浓度ρH 2O ,烟气温度t 和烟道处绝对压力P ,计算烟气中水蒸气体积浓度φH 2O (%),见公式(3)。
φH 2O = ×100ρH 2O ×R ×TP ×M H 2O(3)式中:R —理想摩尔气体常数8.314 J/(mol·k );T —热力学温度,K ,T (K )=273.15+t ;M H 2O 水蒸气摩尔质量18.02 g/mol 。
4)根据监测点处烟气动压力P d 和热力学温度平均值T −,以及皮托管系数K p 和相应的计算系数a (0.076),计算烟气流速v (m/s ),见公式(4)。
v =a ×K p × P d ×T −(4)5)根据人工测量的监测管段截面积S 和烟气流速平均值v −,计算工况下湿烟气流量Q g(m 3/s ),见公式(5)。
Q g =S ×v −(5)6)对工况下湿烟气流量Q g 做折标计算,求出标准状况下干烟气流量Q n (m 3/s ),见公式(6)。
Q n =Q g × × ×(1− )P −T−101325100273.15φH 2O (6)7)根据求得的标准状况下NO x 与SO 2质量浓度平均值ρNO x 、ρSO 2和标准状况下干烟气流量Q n ,以及统计的设备运行时间t s ,估算监测时间段内NO x 与SO 2排放量Q NO x(t )、Q SO 2(t ),见公式(7、8)。
Q NO x =ρNO x ×Q n ×t s ×10−9 (7)Q SO 2=ρSO 2×Q n ×t s ×10−9(8)2.3 总量核算方法1)实测法实测法是指根据监测数据测算实际排放量的方法,分为自动监测实测法和手工监测实测法。
自动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DCS 历史存储的CEMS 数据中每小时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手工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每小时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5]。
2)物料衡算法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时,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二氧化硫计(kg/万m 3天然气)=硫含量(g/m 3天然气)×2/1 000×10 000=20×硫含量(g/m 3天然气)计算。
3)产排污系数法系数法①根据《固定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工业燃气氮氧化物排放系数为2 085 kg/106 m 3燃料气,二氧化硫排放系数为630 kg/106 m 3燃料气”,结合各装置燃气用量,由此计算得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系数法②根据胡名操的《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计算得出标干烟气流量[6],此数据分别乘手工监测平均浓度,计算得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2018年. 第3期-67 -盛文龙,王亮.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探讨4)非正常工况下核算当装置处于非正常工况下,可采用手工监测方法进行核算,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并报送数据的,或未能按要求及时恢复设施正常运行的,采用物料衡算法或产排污系数法按照直排核算该时段实际排放量。
3 监测结果与分析3.1 污染物数据统计该次选取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高压蒸汽锅炉作为监测对象,各装置运行负荷均在90%以上,手工连续监测4天。
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高压蒸汽锅炉2016年全年用气量及监测结果见表1~3。
3表2 2016全年高压蒸汽锅炉、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标干烟气量 万 m 3B 根据监测期间实测流速乘以监测点处面积乘以24小时乘以330天计算得出; C 根据胡名操《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1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量为10.5标准立方米”计算,统计全年天然气用量,计算出 标干烟气流量;D 为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对偏差;E 为折算数据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对偏差。
实测值1由在线监测数据统计得出;实测值2由监测平均浓度乘以手工监测标干烟气流量B 得出; 估算值3由监测平均浓度乘以折算标干废气流量C 得出;估算值4根据“固定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工业燃气氮氧化物排放系数为2 085 kg/106 m 3燃料气, 二氧化硫排放系数为630 kg/106 m 3燃料气”进行计算。
其中燃气用量为2016年全年高压蒸汽锅炉、热媒炉和透平压缩机天然气气量;估算值5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二氧化硫计(kg/万m 3天然气)=硫含量(g/m 3天然气)×2/1 000×10 000=20×硫含量 (g/m 3天然气)计算,以及天然气硫含量计算得出。
-68 -石油石化绿色低碳2018年. 第3卷3.2 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1)三家企业不同装置中实测值1是根据DCS 历史存储的CEMS 数据中的每小时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此数据为企业真实排污量。
2)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相对偏差:由表3算出实测值1与实测值2相对偏差在0.3%~2.1%之间,实测值1与估算值3相对偏差在7.6%~12%之间,实测值1与估算值4相对偏差在5%~82%之间。
由此可知,实测值2最为接近企业真实排污数据,估算值3和估算值4数据失真,不能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
3)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相对偏差:由表3可知实测值1与实测值2相对偏差在1.5%~4%之间,实测值1与估算值3相对偏差在42%~48%之间,实测值1与估算值4相对偏差在91%~94%之间。
实测值1与估算值5相对偏差在9%~50%之间。
由此可知,实测值2最为接近企业真实排污数据,估算值3、估算值4和估算值5数据失真,不能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
综上所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可根据DCS 历史存储的CEMS 数据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若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可根据手工监测污染物平均浓度,并统计全年燃料用量,核算出污染物排放量,可按自动或手工监测数据申报排污许可总量。
产排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核算出数据与真实污染物排放数据差别较大,数据失真,无参考意义。
4 结论与建议选取三家企业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和高压蒸汽锅炉作为监测对象,三套装置均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经过收集存储的CEMS 数据、手工监测数据、2016全年天然气用量和固定源烟道内径等,采用实测法(在线监测+手工监测)、物料衡算法和产排污系数法对热媒炉、透平发电机组和高压蒸汽锅炉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算,由此得出产排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核算数据与真实污染物排放数据差别较大,数据失真,无参考意义;手工监测核算数值与在线监测数值相对偏差较小,最能真实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