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办法
浅析我国商业保理的运营模式及风险控制
1商业保理概述商业保理是指基于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卖方(供货商)将其与买方(采购商)订立的货物或服务贸易合同所产生的或将要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并由保理商为买卖双方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与信用评估、应收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内容的综合性贸易金融服务。
商业保理的本质是卖方基于商业交易,将买方核心企业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1]。
商业保理的交易结构如图1所示。
商业保理业务的作用和意义在于在买卖双方的业务往来中注入了资金,增强了业务往来的金融属性,使得业务交易中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合成统一,业务往来更加顺畅,提高了双方的各自效益。
商业保理对于卖方来说,首先,通过应收账款的转让实现一笔融资,不需要银行贷款的有形资产抵押,就可以解决资金流不足的问题,确保了自己持续的经营活动;其次,促进库存的减少,采用赊销的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了产品的销售速率,增加了业务贸易的机会,扩大了市场份额;最后,资金的周转率得以加快,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经营收入的增长。
对于买方来说,由于其在买卖双方的业务中处于强势地位,一方面,在获得货权的前提下可【作者简介】潘乐平(1970-),男,浙江台州人,中级经济师,从事微观经济、供应链金融研究。
浅析我国商业保理的运营模式及风险控制Analysis of the Operation Mode and Risk Control of Commercial Factoring in China潘乐平,许文杰(3326221970XXXX0055,浙江宁波315040)PAN Le-ping,XU Wen-jie(3326221970XXXX0055,Ningbo 315040,China)【摘要】赊销已成为我国当今社会中小企业经营的主流模式,这导致企业资金短缺,加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商业保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在当前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保理业务的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二、业务范围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包括保理公司、商业银行等。
三、保理业务管理原则1.风险可控原则:保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保理交易风险。
2.公平原则:保理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证各方权益。
3.信息披露原则:保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各方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信息。
4.合作共赢原则:保理机构应与各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业务发展。
四、业务申请与审批1.申请资格:保理机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2.申请程序:申请人应向相关机构提交保理业务申请,包括业务计划、资质证明等文件。
3.审批程序:相关机构应对保理业务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资质、信用等进行评估,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五、业务操作与管理1.业务合同:保理机构与委托人应签订明确的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业务期限等。
2.业务文件:保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存档、备份等措施,保证业务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业务资金管理:保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4.业务风险控制:保理机构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分散等措施,提高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5.业务信息披露:保理机构应及时向委托人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业务进展、风险提示等。
六、法律责任与监管1. 相关机构应依法对保理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2. 保理机构及从事保理业务的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总结本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保理业务的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各机构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与其他各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保理业务的发展。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保理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业务。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提高业务管理效率,本文档确定了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流程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包括客户开发、合同签订、融资审核、账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2.1 客户开发商业保理公司的客户开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市场调研和客户筛选: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定位,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潜在的客户,并进行筛选。
2.客户洽谈和合作意向确认:商业保理公司组织专业团队与潜在客户进行洽谈,了解其资金需求和合作意向,并确认合作意向。
3.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商业保理公司对潜在客户进行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察,以确定是否具备合作资格。
4.合作协议签订: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业务合作关系。
2.2 合同签订商业保理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协议,确立具体的合同签订流程,并命名专人负责跟进。
合同签订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合同起草和审核: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的内容起草合同,并进行内部审核。
2.合同商务谈判: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进行合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要求,并达成一致。
3.合同签订和归档: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归档。
2.3 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提出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融资决策。
融资审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融资申请材料收集和整理:商业保理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融资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实和整理。
2.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评估其融资能力和风险程度。
3.决策会议和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组织决策会议,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融资决策。
4.融资合同签订和放款: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放款手续。
商业保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保理公司是一种通过购买或承担应收账款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
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探讨商业保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公司治理商业保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高效运作和稳定发展的基础。
公司治理要求明确的管理层职责分工、规范的决策程序、透明的信息披露,以及独立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
为此,商业保理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团队,并落实相关职责和权责。
三、风险管理商业保理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这包括确定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监测和控制、风险应对和应急预案等措施。
四、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商业保理公司保障资产安全、提高内部运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环节。
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标准、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和内部审计等。
内部控制要求公司内部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设立审计评估机构,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人力资源管理商业保理公司的人力资源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商业保理公司应制定科学的招聘、培训和激励政策,并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福利制度。
此外,还需要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员工关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总结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是构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
商业保理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引言商业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向企业提供短期融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快速获得资金并降低信用风险。
然而,商业保理业务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指引是非常重要的。
一、信用风险管理1. 客户评估:在选择保理客户时,应进行客户评估,包括对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行业地位等进行全面分析,确保客户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和还款能力。
2. 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对风险事件进行合理的约定和处理办法。
3. 监测与预警:建立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客户的异常行为和违约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操作风险管理1. 流程管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减少人为失误和操作风险。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岗位分工、权限划分、审批制度等,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 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风险,确保保理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1. 市场调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2. 多元化投资:降低市场风险,可以将资金分散投向不同行业和地区的项目,实现多元化投资,降低单一项目或行业带来的风险。
3. 保险保障:购买适当的保险产品,为保理业务提供保障,减少因市场波动而带来的损失。
四、风险评估与监控1. 风险评估:定期对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点。
2.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风险指标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风险应对与处置1.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风险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置。
2. 风险传导: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风险事件,协调各方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理风险。
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
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
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
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
商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管理行为,推动商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公司。
第三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业保理业务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风险控制、依法合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并依法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并依法履行其职责。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依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与供应链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
第九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参与保理业务的各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建立合作档案。
第四章风控管理第十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的预测、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一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不良资产的形成和集中风险的出现。
第十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第五章资本金管理第十三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设置资本金,并保持相应的资本金充足性。
第十四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政策,形成合理的资本金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
第十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资本金的核算和报告。
第六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并按照相关执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第十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
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导读:本文是关于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
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
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
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业务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持商业保理业务的合法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向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回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合规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业务风险的评估、控制和监管。
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标准,确保合规经营。
第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可控,防范业务风险。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经常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和流程第十条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一)单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单一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二)双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既向客户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又为客户提供应付账款催收服务。
(三)逆向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在客户授权或同意的前提下,向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采购货款的融资。
第十一条商业保理业务的流程:(一)申请:客户向商业保理公司提出申请,提交商业保理公司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二)审批:商业保理公司审核客户的信用及应收账款,制定合适的融资方案及融资额度。
(三)签订合同: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将融资款划入客户指定账户。
(五)催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对逾期款项进行催收。
(六)清算:客户的应收账款到期或已结清,商业保理公司将融资款从客户指定账户中划出,完成融资清算。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是指指企业通过向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获得流动资金,商业保理实质上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融资方式。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服务内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以上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资质认定是指为了保证商业保理公司的资信、经营能力和风险把控能力,符合条件的各种企业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开展商业保理业务。
商业保理公司必须具备一定资产规模、资质要求等方面的条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业务许可,并且还需要提交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合规报告、风险控制计划等相关材料。
二、商业保理公司的服务内容商业保理公司主要提供以下四种服务内容:1、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利用自身的信誉和财务实力,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账期审批、催收、回款等全流程管理服务。
2、融资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符合货物流转的应收账款,给企业提供先期融资服务,可大大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3、风险控制服务:商业保理公司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并通过优化其风险预测模型,设立风险准备金等措施,使得企业的风险得到防范和控制。
4、法律支持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将会对企业的合同、应收账款的质量进行初步审核,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商业保理的业务流程商业保理的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将可转让的应收账款提供给商业保理公司,以便商业保理公司进行资信评估以及融资额度的确定。
2、商业保理评审:商业保理公司会对企业的资产财务、应收账款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出账期、折扣等具体方案。
3、转让企业代表签订合同:若企业与商业保理公司所提出的融资方案达成一致,那么企业代表签订相关合同。
4、商业保理公司审核: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它自身的条件和信誉来审核账款,若审核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将会向企业提供融资。
2023修正版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商业保理是一种通过向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以提高企业的现金流和风险管理能力。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市场的发展,保护各方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形式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的子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向监管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三、资本金要求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并按照法规的要求缴纳注册资本。
四、经营范围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承揽应收账款的转让业务。
2. 发放买方融资,即向客户提供资金,以补充其应收账款的资金缺口。
3. 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服务,包括逾期账款的追回和催收工作。
4. 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包括信用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等。
五、业务流程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融资需求确认:与企业确定其融资需求。
2. 应收账款审查: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3. 资金发放:商业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并将资金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4. 应收账款转让: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并签署相关的转让协议。
5. 应收账款管理: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协议管理和催收应收账款,提供相关的催收服务。
6. 回款结算:企业的买方向商业保理公司还款,商业保理公司将回款划入企业的指定账户。
六、风险控制商业保理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确保账款来源合法。
2. 买方信用评估,降低逾期和坏账风险。
3. 融资额度的合理控制,确保风险可控。
4. 提供风险预警服务,及时提醒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5.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制度。
七、监管和监督商业保理公司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监督,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浅谈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一)
浅谈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一)引言概述:商业保理公司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中的一种特殊机构,旨在为企业提供融资及风险管理服务。
然而,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风险控制工作时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切入,探讨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正文:一、风险评估和定价1. 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2. 建立合理的定价模型和方法,确保保理业务利益最大化3. 加强对保理融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及时调整定价策略二、资产管理和核查1. 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管理保理项目2. 定期进行资产核查,确保保理资产的真实性和可变现性3. 制定规范的资产管理流程,加强对合作企业的财务状况监控三、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1. 严格筛选合作伙伴,确保其信用状况和可靠性2. 建立合作伙伴评估和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问题3.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四、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减少法律风险2. 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法律风险意识3. 预防和应对与保理业务相关的法律纠纷,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五、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风险控制1.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提高业务处理效率2.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御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等风险3.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总结: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工作是其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的关键。
通过风险评估和定价、资产管理和核查、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努力,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类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一)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二)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四)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权属确定,转让明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确保应收账款初始权属清晰确定、历次转让凭证完整、权责无争议。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的转让,是指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全部权利及权益的让渡。
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000字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国家对商业保理业务的管理和规范的暂定条例。
商业保理是一种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工具,指买方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并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融资和催收服务,以解决买卖双方的资金需求和风险问题,促进贸易发展。
一、基本原则1. 遵循市场化原则,促进商业保理业务的规范发展。
2. 强调风险控制,加强对买卖双方的审核和评估,保证交易安全。
3. 鼓励创新,支持商业保理业务的多样化和定制化发展。
二、经营许可商业保理企业应在国家工商局申请登记,并获得商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
三、资本金要求商业保理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特点不同,要求不同,不小于5000万元。
四、业务范围和种类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自身经营实际,向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买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保理业务种类包括国内保理、国际保理、进口保理和出口保理等。
五、业务流程商业保理企业应对客户进行郑重甄别,对买卖双方的信誉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
签署保理合同,约定各方权责,并根据合同约束支付期限。
商业保理企业应及时催收应收账款,保证资金回收和风险控制。
六、业务资料管理商业保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合同、交易凭证、保函、信用证、保理业务账务凭证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妥善保管和归档。
七、合作伙伴管理商业保理企业应对合作伙伴进行审核和评估,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与商业保理企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客户权益,共同发展。
八、风险控制和风险准备金商业保理企业应加强风险控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客户经营情况,掌握应收账款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同时,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为风险应对做好准备。
以上即是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定,商业保理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推进商业保理业务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信心和市场竞争力。
商务部保理集团公司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
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
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
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
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
商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5号)
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属具有不确定性的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已在其他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等第三方办理出质或转让的应收账款。
获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解押并放弃抵质押权利和获得受让人书面同意转让应收账款权属的除外。
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是指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的持票人无需持有票据或有价证券产生的基础交易应收账款单据,仅依据票据或有价证券本身即可向票据或有价证券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或有价证券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受理保理融资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卖方和/或买方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拟做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是否出质、转让以及账龄结构等,合理判断买方的付款意愿、付款能力以及卖方的回购能力,审查买卖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对因提供服务、承接工程或其他非销售商品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或买卖双方为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应当从严审查交易背景真实性和定价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和交易等相关情况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重点对交易对手、交易商品及贸易习惯等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审核单据原件或银行认可的电子贸易信息等方式,确认相关交易行为真实合理存在,避免客户通过虚开发票或伪造贸易合同、物流、回款等手段恶意骗取融资。
第十六条单保理融资中,商业银行除应当严格审核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外,还需确定卖方或买方一方比照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授信管理,严格实施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与评价、支付和监测等全流程控制。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办理单保理业务时,应当在保理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卖方开立用于应收账款回笼的保理专户等相关账户。
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人对保理专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银行融资。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融资利息、保理手续费、现金折扣、历史收款记录、行业特点等应收账款稀释因素,合理确定保理业务融资比例。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期限。
保理服务经营管理办法
保理服务经营管理办法一、总则保理服务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促进企业资金流转、优化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规范保理服务的经营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保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保理机构”)及其相关业务活动。
二、保理机构的设立与准入(一)设立条件保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3、拥有具备金融、贸易、法律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团队。
4、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准入程序1、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名册、验资报告、高管人员简历等相关材料。
2、金融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保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保理业务的范围与种类(一)业务范围保理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1、应收账款融资。
2、销售分户账管理。
3、应收账款催收。
4、信用风险担保。
(二)业务种类1、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2、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四、风险管理(一)客户信用评估保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保理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风险敞口控制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业务风险程度,合理确定风险敞口,设置风险限额。
(三)风险监测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保理业务进行实时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风险处置当出现风险事件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债权转让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一)内部控制制度保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
(二)合规管理1、保理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业务活动。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及管控举措,保理从业必看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及管控举措,保理从业必看!应收账款近年来,随着商品贸易的不断发展,“国内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得到了迅猛发展。
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保理行业高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平台。
银行同业将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竞相拓展,挖掘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并将其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然而,近期受到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保理业务增长放缓,风险暴露压力加大,内外诈骗风险事件频发,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应当何去何从,也成为我们风险管理人员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本文将从保理业务的一般风险、特殊风险点和防范举措与建议等三方面略作梳理归纳与总结,希望由此引起更多有心人的注意,也期待得到业界同行和专家前辈们的批评指正。
一、保理业务的一般风险表现国内保理业务是银行专门针对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帐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 购买) 企业(卖方) 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 保理预付款) 或其他相关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的金融业务。
保理业务风险根植于供应链违约风险,主要指卖方供货不确定性和买方还款不确定的风险,其生成原因既有外生原因(如自然灾害、政策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等),也有内生原因( 如信息、经营、制度、运输、利益分配等不确定性) ,涉及应收账款质量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与操作风险等几个方面:(一)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应收账款质量风险是指由于贸易背景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或因应收账款被设定限制条件或商务合同中存在争议、瑕疵等因素,导致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有缺陷,影响银行到期足额回收保理款项。
卖方为了套( 骗) 取银行融资,编造、伪造、变造财务报表、合同、发票,非法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有的甚至将资金流入民间高息借贷等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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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办法
一,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规则与管理内容
1,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划分,保证相互之间独立运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2,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3,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其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和反洗钱制度,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严格审核基础交易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债务人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合理判断应收账款质量,包括出质、转让情况以及账龄结构等;审查因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及初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
5,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6,商业保理公司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7,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计提不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1%的风险准备金。
8,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东借款、再保理等合法途径获得融资。
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商业保理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服务时,定价应当合理、公允,交易条件不得明显优于非关联公司。
10,商业保理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时,应当在保理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卖方开立用于应收账款回笼的保理专户等相关账户。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对保理专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
11,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建立业务台账,记载商业保理业务收支情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应收账款转让等业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对应收账款的权利状况进行查询、登记公示。
13,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对办理商业保理业务中知悉的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
二,风险管理
(一)业务主管部门政策业务监管
1,金融监管局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部门,应当与人行营管部、银保监局等建立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商业保理公司重大风险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风险。
2,金融监管局不断完善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统计制度和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监管谈话等方式,持续深入了解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状况,分析、评价商业保理公司的风险状况,判断商业保理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满足审慎经营要求。
3,金融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建立本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统计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配备专业的监管队伍,通过现场检查、
非现场监管和监管谈话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
金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税务、公安、信访、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建立本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重大风险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金融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在2小时内向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报告。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须按月向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报送上月经营业务统计报表,按季向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每年3月31日前向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突发风险事项实时报送。
5,商业保理公司须定期登录“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填报企业经营情况,每年填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及时填报变更事项。
新设企业须于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信息填报。
商业保理公司如发生下列事项,须于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局报告,并登录“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重大事项报告:
1)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
2)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债务;
3)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20%的或有负债;
4)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
5)重大待决诉讼、仲裁。
6,商业保理公司总经理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7,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查看经营管理场所、采集数据信息、测试有关系统设备设施;
2)约谈或问询相关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先行登记保存;
4)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8,商业保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并要求企业在限期内提交处理或整改结果报告。
违规商业保理公司完成整改后,应当向金融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金融监管局。
金融监管局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7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监管措施。
金融监管局将未按期通过整改验收的商业保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依法向社会公示。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金融监管局及金融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经营商业保理业务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定期在行业内部通报的同时,将违法违规商业保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纳入警示名单,通报有关部门、行业自律组织。
10,金融监管局应当建立商业保理公司监管指标体系和监管评级体系,定期对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下调监管评级、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由金融监管局和金融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现场抽查、检查。
11,金融监管局、金融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12,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商业保理公司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指引的行为,金融监管局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二)行业自律组织管理
1,商业保理协会是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后成立。
鼓励商业保理公司积极加入商业保理协会。
2,商业保理协会接受金融监管局的指导和监督,应当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商业保理公司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稳健运行。
3,商业保理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1)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依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行业诚信制度以及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4)制定行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对于违反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金融监管局;
6)对商业保理公司和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投诉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金融监管局,并协助做好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