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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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编者按】:2012年11月30日,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全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随即展开。

2013年3月18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启动院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评审工作。

为帮助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深入理解文件精神,从而有效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处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现刊登如下。

1. 为什么要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国家人才发展的需要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2007年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校应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积极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2年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现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加速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转型升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

201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工程,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碧海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力资源分类聘用和管理。

学校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体系。

坚持按需和分类用人原则,尊重不同类别教师成长规律,依岗位职责分类设置教师岗位数量与结构,强化教师岗位核算和聘期管理,出台教师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探索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用人格局。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广大教师专注所长,明确个人成长通道的迫切需要。

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面临着国家任务的多元化,大学教师同样也被赋予了多元化的目标和多重使命。

教师转岗管理规定

教师转岗管理规定

教师转岗管理规定转岗是指教师从一种教学岗位转移到另一种教学岗位的行为。

对于教师转岗,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规范。

本文将就教师转岗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一、转岗的背景与意义教师转岗管理规定的制定是出于对教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转岗可以更好地满足教师个人的发展需求,并促进教师队伍的多元化发展。

教师转岗也为学校提供了更大的教育管理灵活性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转岗的条件与要求教师转岗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3.具备转岗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符合学校对转岗教师的其他要求。

三、转岗的程序与流程教师转岗的程序与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转岗申请,并附上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评定:学校对教师的申请进行审核评定,包括考察教师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等;3.职务调整:学校根据审核评定结果,决定是否给予教师转岗,以及转岗的目标岗位和职务;4.安排培训:学校根据转岗教师的需要,安排相应的培训,以提升其在新岗位上的教学能力。

四、转岗的权益与义务教师在转岗过程中应享有以下权益:1.明确工资待遇:教师在转岗过程中应明确工资待遇,包括转岗前的工资和转岗后的工资;2.保留职称和职务:教师在转岗后应保留原有的职称和职务,以保障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权益;3.提供保障措施:学校应为转岗教师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转岗教师也有一些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1.遵守学校规定和纪律:转岗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纪律,以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2.积极适应新岗位:教师应努力适应新的教学岗位,提升自己在新岗位上的教学能力和水平;3.热爱教育事业:教师应继续热爱教育事业,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转岗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转岗教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转岗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监督与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学态度等方面。

学校转岗分流实施方案

学校转岗分流实施方案

学校转岗分流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学校需要制定转岗分流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教师工作潜力;3. 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满足学校教学需求;4. 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凝聚力。

三、实施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转岗分流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2.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转岗分流政策,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方案;3. 激励引导原则,通过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转岗分流,达到最佳配置;4. 保障安全原则,转岗分流过程中要确保教师的安全和稳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转岗分流方案,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转岗分流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转岗分流方案,明确目标和政策措施;2. 公示招聘岗位,根据学校教学需求,公示招聘需要转岗的岗位,向全校教师广泛征求意见;3. 自愿申请转岗,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自愿申请转岗,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4. 组织面试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岗的教师进行面试评审,评定其适应转岗岗位的能力和水平;5. 确定转岗名单,根据面试评审结果,学校确定最终的转岗名单,并公示;6. 安排培训和交接,对确定的转岗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和工作交接,确保转岗顺利进行;7. 落实政策措施,学校要落实好转岗教师的政策待遇,做好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

五、预期效果。

1. 教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化程度提高;2. 教师个人发展空间得到充分释放,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激发;3. 学校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教学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配置;4. 教师团队凝聚力增强,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

六、总结。

学校转岗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docx

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docx

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doc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教职工在本校内部调动及转岗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良好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制度,明确调动和转岗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调动和转岗的程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职工个人特长,合理安排和调整教职工的工作岗位,为教职工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六条学校应当重视对教职工的技能和职业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职工的自身发展。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对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进行及时评价,为调动和转岗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校内调动管理第八条教职工校内调动是指学校内部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包括调整工作岗位、职务或部门等。

第九条教职工校内调动应当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教职工的个人特长,经过协商确定调动方案,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条教职工校内调动分为正常调动和特殊调动两种。

正常调动是指根据学校的人事安排,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不涉及教职工的基本权益。

特殊调动是指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对教职工进行临时调动,可能涉及教职工的基本权益,需谨慎处理。

第十一条教职工校内调动的程序:(一)提出调动申请。

教职工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意愿。

(二)协商确定调动方案。

各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协商,确定调动方案,综合考虑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教职工的个人意愿。

(三)报学校领导批准。

调动方案经过协商确定后,应当报学校领导批准,方能实施调动。

(四)实施调动。

学校领导批准调动后,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调动方案,及时组织实施调动。

第十二条校内调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性原则。

调动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教职工。

教师转岗规定

教师转岗规定

教师转岗规定教师转岗是指教师从原任教岗位调整到其他教育教学岗位的行为。

教师转岗规定是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一、转岗资格教师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经过一定的教师培训和考核,并符合相关层级的教师转岗条件。

二、总体规定1.转岗应符合国家、省、市或区县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转岗应符合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学校的实际需求。

3.转岗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遵循教师岗位竞争机制,实行选拔任用。

三、转岗程序1.申请阶段教师应向所在学校提出转岗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2.初审阶段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初审合格的教师,进入面试和考核环节。

3.面试和考核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面试和教学能力考核。

面试主要检查教师的教学经验、教育理念、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教学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4.公示和反馈阶段学校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公示合格教师的名单,并征求教师及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反馈。

5.拟任和报批阶段学校根据公示和反馈结果,确定转岗教师名单,并将其报批给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

四、转岗条件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管理能力,并通过面试和考核。

2.教师应符合所申请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

3.教师应符合相关的职称晋升条件和职业发展要求。

五、转岗待遇转岗教师可享受与原岗位相当的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国家、省、市或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教师转岗后仍享有相应的职称待遇和相关福利待遇。

总之,教师转岗规定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定合理的转岗程序和条件,可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

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四)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部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考虑设置实验教学型教授岗位。

(五)学院在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五年发展规划和在岗人员情况,适时做出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过渡方案。

三、岗位聘用(一)教师岗位在有空缺的条件下,都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二)现有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总数的学院,原则上不允许补充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逐步达到学校控制的总量与结构比例。

学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

学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

学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在人员调动中,合理管理是提升学校整体效益的关键。

本文将从绩效评估、人员调动原则、程序及公平性、激励机制等角度,探讨学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与具体运作方式。

2. 绩效评估学校人员调动的首要依据是绩效评估。

通过对教职工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全面考核,确定每个教职工的岗位适应性和岗位价值,为人员调动提供客观依据。

3. 人员调动原则人员调动的原则应当运用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保障人员稳定就业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学校整体发展的需要,合理调动优秀教师到重点学科和薄弱学科,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竞争力。

4. 调动程序人员调动应有明确的程序,遵循规范和透明原则。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调动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确保调动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调动过程中要注重与被调动教职工的沟通与协商,保证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5. 公平性问题学校人员调动必须注重公平性。

调动原则和程序应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不应偏袒某些特定团体或教师,避免出现不公平和腐败现象。

此外,调动过程中要严守保密原则,确保不泄露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

6. 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在学校人员调动中起到重要作用。

学校应该根据调动后教职工的需求和个人能力,提供相应的激励和支持。

例如,在调动后可以给予额外的培训机会、职称晋升或工资待遇的调整等,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7. 调动的频率和稳定性人员调动的频率和稳定性问题需要慎重考虑。

过于频繁的调动可能会影响教职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学校的长期发展。

因此,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保调动的合理性,并尽可能减少频繁的调动,给予教职工足够的时间适应新的岗位。

8. 效果评估人员调动后的效果评估是调动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通过定期评估调度后的教职工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指标,以检验调动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调动管理的参考依据,为调动制度的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学校人员调动管理制度

学校人员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调动。

第三条学校人员调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二章调动范围第四条学校人员调动范围包括:(一)教职工内部调动:同一岗位、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二)教职工调入:从外部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教职工。

(三)教职工调出: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从我校调往其他单位工作的教职工。

第三章调动条件第五条教职工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表现优秀,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调动程序第六条教职工调动程序如下:(一)提出申请:教职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填写《学校人员调动申请表》。

(二)审核批准: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三)办理手续: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调动手续。

(四)公示:调动事项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五)交接工作:调动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调动纪律第七条教职工调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隐瞒、虚报。

(二)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三)不得利用调动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转岗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转岗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转岗教师的管理工作,保障转岗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因工作需要、教师个人意愿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岗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转岗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岗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转岗条件:1. 教师自愿申请或因工作需要、学校发展规划等原因提出转岗申请;2. 教师具备转岗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教师所在岗位空缺或符合转岗岗位需求。

第五条转岗程序:1. 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转岗申请,并填写《学校教师转岗申请表》;2. 所在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学校人力资源部门;3.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转岗名单;4. 学校领导审批转岗名单,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5.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转岗教师签订转岗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转岗岗位与待遇第六条转岗岗位:1. 教师转岗后,应按照学校岗位设置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2. 学校应充分考虑转岗教师的个人意愿和特长,合理安排转岗岗位。

第七条转岗待遇:1. 转岗教师在转岗期间,原岗位待遇不变;2. 转岗后,学校应按照转岗岗位的薪酬标准,对转岗教师进行工资调整;3. 转岗教师享有与原岗位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转岗教师管理第八条转岗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转岗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转岗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转岗教师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转岗教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转岗教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第十五条转岗教师对转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学校转岗教师管理监督小组反映。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教师管理,坚持从严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岳阳市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长沙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聘用)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工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我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转岗处理:(一)不能胜任现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有困难的;(二)所任班级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较差的;(三)因患病,虽能上班,但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和履行原工作职责的;(四)因工作需要,单位安排转岗的。

第四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予以待岗(三个月或六个月)处理:(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的;(二)所任班级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较差,又不服从学校转岗安排的;(三)不遵守学校工作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落聘后又拒不接受单位安排其他工作的;(五)转岗后仍不适应新岗位职责要求的;(六)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经查实的;(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八)散布流言蜚语、造谣惑众、诽谤他人,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九)上班期间搓麻将、打扑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的,或因休息期间娱乐过度,影响正常工作的;(十)家长、学生投诉,经查实责任在教职工一方,且情节较重的。

第五条我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一)试用期内的教职工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二)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三)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四)违反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损害教师形象的;(六)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七)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八)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单位安排其他工作的;(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校教师转岗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转岗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转岗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教师转岗已成为一种常态。

教师转岗不仅有利于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也有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转岗实施方案,对于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促进教师个人成长,通过转岗,激发教师的工作激情,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2. 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转岗,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转岗计划,学校领导与教师共同商讨,确定转岗计划,并明确转岗的目的和意义。

2. 开展培训和交流,对即将转岗的教师进行相关培训,使其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工作,并与原岗位教师进行交流,分享经验。

3. 落实转岗工作,根据转岗计划,学校领导进行岗位调配,确保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配套措施,为转岗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解决在新岗位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保障。

1. 学校领导的支持,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转岗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教师的积极配合,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的转岗工作,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岗位的工作需求。

3. 完善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转岗评估机制,对转岗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教师个人成长,通过转岗后的教师个人发展情况、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提升情况来评估。

2. 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来评估。

3. 教师队伍结构,通过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情况来评估。

六、总结与展望。

教师转岗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合理的转岗实施方案,可以有效促进教师个人成长,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转岗机制,不断提高转岗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工勤转管理制度

学校工勤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工勤人员,包括食堂、宿舍、物业、保卫、清洁、维修等岗位。

第三条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是指对工勤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晋升、退休等管理工作的总称。

第四条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勤人员权益。

第二章转管理条件第五条工勤人员转管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 工作表现良好,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3.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转管理岗位的工作;4. 符合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岗位的要求。

第六条工勤人员转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申请:工勤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需求,向学校提出转管理申请;2. 考核评定:学校成立考核评定小组,对申请转管理的工勤人员进行考核评定;3. 公示公示:对考核评定合格的工勤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 批准决定:学校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和公示情况,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三章转管理岗位第七条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化结构,提高效率;2. 优先考虑工作需要,兼顾个人特长;3. 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岗位包括:1. 岗位晋升:根据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岗位晋升;2. 岗位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对工勤人员进行岗位调整;3. 退休: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退休。

第四章转管理待遇第九条学校工勤人员转管理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条转管理后的工勤人员享有以下待遇:1. 工资待遇:按照学校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休息休假权利;4. 其他福利:按照学校规定,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大学转岗实施方案

大学转岗实施方案

大学转岗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大学教育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的需
求和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教师的转岗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大学转岗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帮助大学教师更好地适应新的教学环境和需求。

首先,大学转岗实施方案需要对教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培训。

这包括对教师的
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这样可以确保教师在转岗后能够顺利适应新的教学环境和要求。

其次,大学转岗实施方案需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转岗机会和条件。

这包括为教
师提供合适的转岗岗位和工作条件,以及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保障。

这样可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转岗,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另外,大学转岗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管理。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
转岗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教师的日常指导和管理,以及对教师的转岗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和评估。

这样可以确保转岗教师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和成长空间。

总之,大学转岗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帮助大学教师更好地适应新
的教学环境和需求。

通过全面的评估和培训、良好的转岗机会和条件,以及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可以确保转岗教师能够顺利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为大学教育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教育系统干部交流转岗制度

教育系统干部交流转岗制度

教育系统干部交流转岗制度为培养锻炼职工,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增强单位活力,为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轮岗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职工合理流动,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高职工业务管理能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院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轮岗的基本原则1、工作需要的原则。

2、保持工作相对稳定的原则。

3、定期轮岗交流的原则。

4、任职回避的原则。

5、科室与科室相互交流的原则。

三、轮岗交流的范围和对象(一)职工轮岗的范围和对象职工轮岗是指在我院内有计划地轮换职位。

对象为我院行政工作人员(非医务或医技人员)。

具体轮岗对象按以下情况确定:1、凡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3—6年,原则上应实行轮岗。

2、为保持工作的稳定和连续性。

同一科室轮岗的对象较多时,应采取逐年轮岗的方式,每次轮岗人数不超过本科室人数的50%,同一科室每次轮岗的职工比例不超过50%。

3、根据工作需要,经院班子研究决定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个别职工的轮岗年限。

(二)。

下列对象不列入轮岗交流范围:1、年满55周岁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长。

无特殊情况不纳入职工轮岗范围。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轮岗的组织实施职工轮岗交流工作在院班子的领导下,由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遵循以下程序:1、办公室(人事)按照本规定要求拟定职工轮岗实施方案,列出符合条件的职工名单。

2、办公室(人事)向符合轮岗条件的职工约谈、并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轮岗意向研究提出轮岗人选,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3、轮岗人选经院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办公室(人事)办理相关手续。

五、轮岗的纪律和要求为保证职工轮岗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不正之风,应严格执行以下纪律和要求:1、必须严格履行职工轮岗的程序,集体研究确定轮岗对象,不得个人或少数人指定轮岗对象。

学校转岗的实施方案模板

学校转岗的实施方案模板

学校转岗的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转岗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教师转岗是指教师在原任职学校内部或者外部单位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由原任教学科或工作岗位调整到其他学科或工作岗位的行为。

学校转岗的实施方案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岗条件1. 教师在原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原工作岗位上表现良好;2. 教师具备转岗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应的资格评审;3. 教师在原工作岗位上无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4. 教师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三、转岗程序1. 提出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转岗申请,说明转岗的原因和目的;2. 资格审核:学校进行教师转岗资格的审核,包括教师的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3. 转岗安排:学校根据教师的申请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转岗的岗位和时间;4. 岗前培训:学校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5. 转岗调整:教师按照学校的安排,完成原工作岗位的交接和新工作岗位的适应。

四、转岗管理1. 转岗考核:学校对转岗教师进行一定期限的考核,评估其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2. 转岗激励:对表现优秀的转岗教师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包括奖金、晋升等;3. 转岗指导:学校为转岗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帮助,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4. 转岗调整:根据转岗教师的实际情况,学校可以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者再次转岗。

五、转岗效果评估1.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转岗教师在新岗位上的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包括学生成绩、教学效果等;2. 岗位适应:评估转岗教师对新岗位的适应情况,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3. 个人发展:评估转岗教师在新岗位上的个人发展情况,包括专业技能的提升、职业发展的方向等。

六、总结学校转岗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和管理,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转岗方案

教师转岗方案

教师转岗方案背景教师转岗是指教师在一定时间内由本职岗位转变为其他岗位或专业的过程。

对于教师而言,转岗意味着不仅需要学习新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还需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文化,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教师转岗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职业发展需要、个人兴趣爱好、未来发展前景等等。

而对于学校而言,教师转岗也是一种人力资源的调配方式,可以更好地利用教职工的特长和优势,提高整个学校的工作效率和素质。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教师转岗提供一个完整的方案,包括评估、培训、调整等方面,以帮助教师顺利地完成转岗过程。

方案第一步:评估教师转岗前,需要进行一定的评估,以确定教师是否适合转岗,以及选择哪些岗位和专业更加适合。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我评估:教师需要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清晰的规划,评估自己的职业目标、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等方面,以确定是否适合转岗。

2.综合评估:学校需要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教学能力、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以确定哪些教师适合转岗,以及选择哪些岗位和专业更加适合。

3.调查研究:学校还需要对教师转岗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调查研究,以便在教师转岗后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第二步:培训教师转岗后,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以快速适应新的岗位和专业。

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职责培训:对于新岗位的职责和要求,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让教师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新的职责和要求。

2.专业知识培训:对于新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让教师能够更加熟悉自己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团队文化培训:团队文化是指在团队中形成的特定的行为语言、信仰系统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文化。

对于新的团队文化,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让教师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文化。

第三步:调整教师转岗需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文化,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因此,在转岗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以保证教师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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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和各类岗位聘用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臵,促进教职工校内合理流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内转岗是指教职工在校内不同处级单位之间、不同类型岗位(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实验教学型和学生思政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岗位变动。

第三条校内转岗原则。

(一)统筹规划,按需聘用。

教职工校内转岗必须以学校总体岗位情况为基础,按岗位类别统筹规划;各单位必须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内按需用人。

(二)合理流动,发挥专长。

教职工校内转岗要有利于学校各类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臵,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教职工校内转岗应按照规定程序,在满足相应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从严把握。

第四条校内转岗要求。

(一)拟转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空缺岗位。

()(二)校内转岗必须满足拟转入岗位的聘用条件。

(三)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因工作需要申请转岗的,必须在本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合格,但原则上不得转到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

(四)机关(含院系机关)、直属单位管理人员来校工作满1个聘期且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岗,原则上只能在管理类岗位之间调转。

(五)教师岗位以外的会计、审计、档案、图书、出版、卫生、工程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及岗位有特殊要求、经学校批准放宽招聘条件聘用的人员,除竞聘副处以上岗位外,原则上不得跨类别转岗。

第五条校内转岗工作程序(处级单位内部同类岗位间转岗不适用)。

(一)个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转岗审批表》(见附件),陈述转岗理由。

(二)调出和调入单位签署意见。

(三)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转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实验教学中心人员转岗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

(四)人力资源处对转岗情况进行审核。

(五)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为保证师资队伍建设的质量,学校从严审批其他岗位人员转至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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