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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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日常形象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日常形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行政人员。

第三条行政人员形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2. 效率优先原则;3. 严格规范原则;4. 人文关怀原则。

第二章形象规范第四条行政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形象要求:1. 仪容仪表:行政人员应保持整洁的仪表,穿戴整洁、得体的服装,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修边幅。

2. 仪态举止:行政人员应举止大方、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和走姿,不得随意插队、喧哗、吸烟等。

3. 语言表达:行政人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的普通话,不得使用粗俗、低俗、侮辱性的语言。

4. 工作态度:行政人员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待工作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推诿塞责。

5. 工作纪律:行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五条行政人员日常行为规范:1. 上下班:行政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 休息时间:行政人员应按规定休息,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

3. 公共场合:行政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酗酒等。

4. 饮食规范:行政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得在工作时间进食刺激性、不健康的食品。

5. 通讯设备:行政人员应合理使用通讯设备,不得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电话、玩游戏等。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行政人员形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1. 日常考核: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每月对行政人员的形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仪容仪表、仪态举止、语言表达、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2. 年终考核: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行政人员的全年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形象良好,表现突出,无违纪行为。

2. 良好:形象较好,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行政人员的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人员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确保行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行政人员。

第三条行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自律,勤奋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人员组织架构分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等。

第五条各科室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接待来访、公务接待等。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包括人员招聘、调配、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四)后勤科: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食堂管理、环境卫生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行政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共同维护机关形象。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机关应定期对行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行政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平时考核:每月对行政人员的工作表现、纪律作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每年对行政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行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政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内勤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内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内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政内勤人员。

第三条行政内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行政内勤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内部行政事务的管理,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文件等的管理与发放;2. 负责公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协调;3. 负责公司内部通讯录、员工档案的维护与管理;4. 负责公司车辆、车辆保险、停车费等费用的管理;5. 负责公司水、电、气、网络等公共设施的缴费与管理;6. 负责公司内部接待、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7. 负责公司内部环境、卫生的维护与管理;8. 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行政内勤人员的权限: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2. 对公司内部环境、卫生等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3. 对办公用品、设备、文件等物资的领用、发放有权进行审批;4. 对公司内部接待、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有权进行安排。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行政内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3. 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4. 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七条行政内勤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2. 严谨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3. 主动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工作需要;4. 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司形象;5.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行政内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九条对工作表现优秀的行政内勤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第十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行政内勤人员,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行政人员上班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上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上班时间及考勤1. 上班时间:行政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考勤制度:行政人员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需在打卡机上打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工作纪律1. 行政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行政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3. 行政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在工作中出现争吵、打架等不良行为。

4. 行政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四、工作内容1. 行政人员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成以下工作:(1)负责公司文件、档案的管理和整理;(2)负责公司内部通讯联络、接待工作;(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管理;(4)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5)负责公司车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6)负责公司办公环境的维护和清洁;(7)负责公司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行政人员应定期对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行政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行政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行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3. 行政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规范、有序。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人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行政执法人员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和专项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政执法程序等。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二)要求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四)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三)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公务;(四)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人员岗位红线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岗位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人员管理,规范行政人员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保障行政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行政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等部门的行政人员。

第三条行政人员岗位红线是指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活动。

第五条严禁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

第六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

第八条严禁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欺上瞒下,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条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篡改、销毁公司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严禁在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第三章红线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行政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红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人员应自觉遵守红线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违反红线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红线制度监督小组,负责对行政人员红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特别说明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岗位红线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人员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重新发布执行。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精选3篇)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篇1(1)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1.1.工时制度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1.3.各种假期的规定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y-g/br-f08-01《请(休)假申请单》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

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

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篇一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

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行政岗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岗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单位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单位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

三、考勤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及单位规定休息日除外)。

2. 上下班时间:上午8:30前为签到时间,下午17:30后为签退时间。

四、考勤方式1. 纸质考勤:行政岗位工作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勤表上签到、签退。

2. 电子考勤:通过单位内部管理系统进行电子考勤打卡,实现实时考勤记录。

五、考勤纪律1. 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调休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上班期间,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

4. 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购物、玩游戏、聊天等。

六、考勤管理1.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单位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汇总、统计和通报。

3. 考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七、考勤奖惩1.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考勤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等处罚。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九、考勤记录1. 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考勤记录,不得伪造、篡改。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抽查全单位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全体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国家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国家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和监督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国家行政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国家行政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四)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五条国家行政人员的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国家行政人员的任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二)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群众满意度;(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国家行政人员的晋升、调动、辞退等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培训与教育第八条国家行政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业务知识、工作技能;(三)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四)其他应当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国家行政人员培训实行学分制,培训学分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国家行政人员考核应当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一)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四)廉洁自律、作风建设。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行政人员奖惩、晋升、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惩戒第十四条国家行政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在政治、业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国家和集体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四)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行政坐班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坐班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行政坐班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行政坐班人员。

三、坐班时间1. 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或14:00至17:30(冬季)。

2.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单位统一安排的休息日除外。

四、坐班要求1. 行政坐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上班期间,行政坐班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3. 上班期间,行政坐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上班期间,行政坐班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五、考勤管理1. 行政坐班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2. 因故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超过3天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纪律1. 行政坐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行政坐班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堆放物品。

3. 行政坐班人员应保护单位财产,不得损坏公物。

1. 主管领导应加强对行政坐班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

2.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坐班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行政坐班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纪律约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单位和谐发展。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七条工作人员年度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连续请假超过三天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考勤检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工作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行政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是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单位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行政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行政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文员等。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三条考勤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共计8小时。

2. 休息时间:12:00至13:3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第四条考勤方式1. 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3. 部门主管需在员工请假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第五条考勤纪律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得随意调换班次,如有特殊原因需调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3. 严禁代打卡、冒名打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考勤记录与处理1. 行政部负责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底将考勤记录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部门主管。

3. 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第七条休假类型1.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

2. 病假:员工因患病需要休息,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 事假:因私事需要休息,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 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休假审批1. 员工休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提交《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部门主管在收到《员工请假单》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员工。

3.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修改,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行政机关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机关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职责1. 机关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人员的管理、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

2.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3.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四、人员录用与调配1. 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程序进行。

3. 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经组织考察、批准后进行。

五、考核与奖惩1. 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实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

2. 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3.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失职渎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六、培训与发展1.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 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 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成绩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工资与福利1. 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调整,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

八、工作纪律与保密1.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2.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传播。

3.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行政机关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

行政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担任重要岗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岗位、财务岗位、审计岗位、人事岗位、保密岗位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权限第三条重要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条各重要岗位人员的具体职责如下:(一)领导岗位: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制定单位发展规划,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财务岗位: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规、透明,防范财务风险。

(三)审计岗位:负责对单位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

(四)人事岗位: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调配、考核、培训等,确保单位人员队伍稳定、素质优良。

(五)保密岗位:负责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各重要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权限:(一)领导岗位:有权对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决定单位重大事项。

(二)财务岗位:有权审批财务预算、报销等事项,监督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岗位:有权对单位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四)人事岗位:有权对单位人员招聘、调配、考核等事项进行管理。

(五)保密岗位:有权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单位应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四章纪律与奖惩第十条重要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重要岗位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行政职工管理制度

行政职工管理制度

行政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职工管理,加强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职工的管理,包括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人员。

第三条行政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第四条行政职工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行政职工的招聘与录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招聘人员的政治面貌、性别、年龄以及身体状况等进行歧视。

第七条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

第八条对于新录用的行政职工,应当进行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并安排一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师傅带教,以确保其快速融入工作。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行政职工应当按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技能等方面,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条对于业绩突出、表现优异的行政职工,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表彰等。

第十一条行政职工晋升应当以工作业绩和职业能力为基础,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

第四章奖惩与离职第十二条行政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在工作中存在失职、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职工,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的行政职工,应当依法依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聘的处理。

第十五条行政职工离职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在离职前一个月进行交接工作。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第十六条行政职工的绩效考核应当与薪酬水平挂钩,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其薪酬水平和晋升机会。

第十七条对于绩效突出的行政职工,应当给予适当的薪酬激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等。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是指由行政人事部门制定和实施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和规范组织内的人事工作。

这些制度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并确保组织内的人事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政策要求。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聘制度:规定了招聘岗位的要求、程序和流程,以及招聘人员的选拔标准和方式。

2. 培训制度:规定了员工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以及员工培训计划和评估机制。

3. 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了评估和反馈员工绩效的机制,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和绩效奖励等。

4. 薪酬福利制度:规定了员工薪资结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补贴和福利方案等。

5. 劳动关系制度:明确了员工与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员工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机制等。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效能,确保人事活动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规性,为组织的长期发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证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行政人事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人事部工作的组织、职责和运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人事部全体人员,包括行政人事部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 行政人事部:指公司中负责处理行政管理和人事工作的部门。

2. 部门负责人:指行政人事部的领导,负责行政人事部的整体工作,对行政人事部的运行和决策负责。

3. 行政人事人员:指行政人事部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行政和人事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部门设置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的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岗位,分工明确,责权统一。

第五条部门职责行政人事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人事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的处理,包括办公室管理、会议组织、行政文件管理等;3.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4. 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5. 协助其他部门解决行政人事方面的问题;6. 履行其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5篇)

行政管理制度(5篇)

行政管理制度(5篇)行政管理制度1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1.负责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办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辞退、辞职手续。

2.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公司劳动纪律,每月5日前按时公布并上报所有员工上月的考勤情况,统计公布违章记分表。

3、负责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公司文件的上报,归档工作。

4.负责技术资料和技术书籍的管理,包括归档、借阅和归还。

5.处理日常行政和外部事务,包括办理暂住证,户籍,租房费用,付款等。

6.负责安排和监督公司的前台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7、协助生产经理搞好文明生产管理,检查生产卫生、安全、消防等的落实情况。

8.打印、复印公司各类文件和资料,收发文件和资料。

9、负责管理公司的员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包括卫生、安全、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经理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计划等。

)并对相关泄密负责。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1、各部门每月需用办公用品,须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申购计划参考库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汇总,填写申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公司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责人员负责管理,每月办公用品购买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

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保管人员要分开。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办理领用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领用。

无直接工作需要的岗位和个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录用。

4、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剪刀、订书机、裁纸刀、直尺、文件夹、笔筒等,由部门经理领取,本部门员工共同使用,部门内不可重复领用。

5.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软抄、胶水等。

,最多一个月申请一次,旧的再用的时候要换新的。

文具等用品一次领取至少两个月。

6、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不慎遗失,由本人负责赔偿,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领用。

7.禁止将公司收取的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

8.领用人离职时,应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再由本部门人员到行政人事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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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三木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受控文件不得外传持有部门:持有人:文件编号:SM-XZ-160128发布日期:年月日日月实施日期:年批准人:审核人:编制人:惠州市三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行采销项务购政售目主主主总总管管管监监人采出会销行仓管策对事购纳计售政储理划接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录目第一章说明——公司行政事务管理体系的范围公司关于行政事务管理体系要求的关键制度、规程文件。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事务管理。

2、公司、本公司—是指;各部门、各职能部门—是指公司本部所属部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各职能管理机构;高管层——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分管副总经理——是指公司分管或主管某项工作、部门的高管人员;部门负责人——是指各部门部门经理;3、本制度管理本制度为公司受控文件,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4、制度管理的所有相关事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制度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

5、本制度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制度交还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核收登记。

6、本制度除持有人外,相关文件、规定应发放至有关执行人员,办公室做好复印和发放登记。

7、本制度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抹,严禁私自复印或转借给其他公司或人员。

8、在该制度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办公室。

9、总经办每半年一次对该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对该制度予以修改。

第一节行政管理制度一、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环境管理规定第一条工作环境反映公司的内外部形象,体现公司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工作效率。

为了加强对公司工作环境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环境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和环境,包括公共场所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工作环境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工作环境的管理。

二、接待管理第五条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对进出人员和收发品的管理,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应按公司要求穿着服装。

(2)公司人员因公外出时,应经直接上级批准。

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的,应告知直接上级。

直接上级应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

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凡公司外人员来访者,接待人员不认识的,应先要求来访者填写《来宾登记表》。

如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的,应由被访者核准后方可允许进入公司。

第七条收发管理1、在接收报纸时接待人员应核准数量,在接收信件、物品时接待人员应核准后办理签收手续。

2、接收的报纸、信件、物品应在当日分发给收件人。

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第八条公司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公司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杂物,严禁丢弃垃圾、废品、碎屑,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更换公共场所的花卉,并责成专人做好花卉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秩序(1)办公区内走路要轻盈、快捷,见到领导要主动让道或在领导左侧或后面行走。

.(2)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大声谈话或讨论问题,避免大声呼唤、说笑,影响他人。

(3)不要与来访人员在公共场所谈话、更不要争吵。

第十二条公司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本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负责。

第十三条进出办公室必须轻轻关门,不能产生很大声响。

办公区、办公室内务管理标准:(1)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2)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3)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洁;(4)办公室墙面禁止张贴文件或图表,并保证墙面清洁;(5)保证室内所有电气开关安全、能够正常使用;(6)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7)要节约用电,在光线允许情况下不要开灯;(8)在温度适宜情况下不要开启空调,正常开启空调时,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请关闭空调;(9)窗帘悬挂要整齐;(10)门、窗能够正常使用,防止安全隐患;(11)办公桌、沙发。

茶几上不允许摆放过期的杂志和报纸(专业报刊除外);(12)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十五条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写字)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四、附则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改造、装修。

改造、装修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及施工管理均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协助。

第十七条公司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确保办公室和办公区域大门闭锁。

第十八条公司各下属项目部办公室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行政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人员出入公司时间记录表时间:年月日记录人:序外出外出时去事、工作时间内员工出需经部门负责人平准,并向办公室登记;1注:2、员工因公出不能正常刷卡签到的,必须电话通知考勤人员。

第二节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考勤管理是工作日常管理的基本规章。

员工出勤状况反映该岗位的工作量、重要程度及岗位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负责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一)依据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分类规定,平均日出勤时间按8小时核算。

(二)上下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每周满勤天数为5天,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五条上班时间要求(一)员工上午上班应提前10分钟到达。

准备好当日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等,并提前准备完毕。

上班时间前5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准备开始工作,上班时间开始准时进入工作状态。

(二)需要直接到其它单位或项目现场的,应在上一工作日或当日上班时间前告知直接上级和考勤人员。

未提前告知而直接因公外出的,按迟到处理;谎报事实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按旷工一天处理。

直接上级隐瞒、谎报或事后补签考勤卡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给予经济罚款。

(三)中午有招待、宴会活动的,参加人员可延迟上班,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时间的,参加人员应及时告知各自的直接上级。

第六条工作间歇时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利用工作时间,上、下午上班两个小时后可休息15分钟左右。

各办公室负责人应掌握工作间歇时间。

第七条下班时间(一)下班时间前,任何人员严禁谈论就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各部门遗失和泄露。

防止文件的损毁、应整理好桌面,下班后,负责人要切实监督。

.(二)中午就餐后为午休时间。

在午休时间内,任何人严禁有足以影响他人休息的言行。

(三)因私事而不得不在正常下班时间前离开公司,视为早退。

早退应告知直接上级。

(四)下午下班前不能回公司的,应告知直接上级。

经直接上级同意后,第二天应由直接上级在考勤卡(表)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2小时(含)以内的,扣半日岗位基本薪酬的20%;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2小时以上,4小时(含)以内的,扣半日岗位基本薪酬;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4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一)除了本制度所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以下情况确认为旷工: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2、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3、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4、其它任何未经直接上级批准或直接上级不知道原因而没有正常上班,均视为旷工。

(二)对旷工者,公司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月旷工扣当日薪酬的100%;2、有旷工情况者取消当月全勤奖200元。

第十二条员工如因出差未按时进行考勤,应于出差归来后三日内找直接上级办理签字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请假、休假规定(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根据国家每年放假规定)(二)病假1、员工因病需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时,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因病需休息时,必须持有医院就诊的病休证明并按医院建议病休时间休假。

(三)事假.1、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员工有事应尽可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按日扣除日岗位基本薪酬以及当天补助。

3、员工因个人私事而请假、事假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以上者,无奖金,超过天数按旷工计。

(四)婚假职员达到结婚年龄且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可请此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假期3天;2、员工结婚请婚假,本人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经本部门直接上级批准,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婚假;3、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期间不计扣薪酬。

(五)丧假1、员工及职员亲人去世, 且本人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可申请此假,假期为3天,(时间不足者可以请事假)在假期内发本人全额其本工资。

(六)产假1、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之已婚的女员工,执行国家法定假期。

2、凡产假或护理假未足规定天数,经直接上级认可而提前上班者,依基本工资折算发给补贴。

3、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所发放,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凡工龄满一年的男员工,均可享有五天带薪产假护理假。

(七)哺乳假凡工龄满两年的女员工,产后婴儿未满周岁的,均可享有1小时/天带薪哺乳假。

(八)工伤假1、员工因工伤需休息时,须有医疗部门诊断和病休证明,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需继续休息时要按时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

、工伤医疗期内公司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医疗费外另发放月工资。

2.(九)年假:1、年假按国家规定给公司当前情况制定。

2、休假方式:在不影响正常前提下,由办公室初审,总经理批准生效。

3、年假天数规定:一年以上两年以下(5天)两年以上三年以下(7天)三年以上(10天)。

4、年休假原则年一次休完,不累计到二年5、如一年内事假超过15天,不享受年假第十四条员工申请各类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工伤假、年假)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按相关审批权限审批和办公室核实后才能休假。

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使用电话其它快捷、准确方式向其直接上级请假,并于假后上班两天内补办相应手续。

第十五条请假手续的审批(一)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的申请由直接上级予以核准,办公室审核。

(二)员工病假、事假、工伤假的核准权限如下:1、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即可;请假三天(含)以内,除须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外,还需分管副总经理的核准;超过三天,除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外还需报总经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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