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环境管理要求-江苏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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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及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讲解

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及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讲解
2、对照新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废物 代码发生变化引起许可条件、许可事项变化的,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 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同时满足豁免条件、豁免内容的,变更时 应对经营单位重新编制许可证号,设定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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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一)省环保厅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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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企业存在问题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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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一)背景
为巩固和深化“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 核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在“十 三五”期间,继续开展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环保 部组织修订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并于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0月~11月,省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督查,共检查企 业155家(其中产废单位67家,经营单位67家,产废单位和经 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分别为 66.4%、75.7%,综合抽查合格率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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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企业存在问题
2016年省级督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共性指标存在问题比重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产废单位) 存在问题:厂区未张贴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制度未得到落实;负责人 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问题比重:11.9% 二、标识制度 存在问题:标签、标识样式不规范,标签填写内容不完整,部分包装容器 未张贴标签。问题比重: 44.8% 三、管理计划制度 存在问题:管理计划危废申报种类不全,存在漏报瞒报;申报量与环评、 台账相差较大;无减量化措施;重大变化未及时报。问题比重:33.6% 四、申报登记制度 存在问题:未如实申报,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 规范,台账与网上申报、联单数量不符;存在非法转移行为。问题比重: 38.1% 五、源头分类制度 存在问题:存在危险废物混堆现象。问题比重:15.7%

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自2005年以来,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污染防治成为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全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不到位、规范化处置(含利用,下同)设施建设滞后、污泥违规转移、随意倾倒、处置费用不落实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深入推进污泥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0〕235号),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总目标是:切实履行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污泥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全省形成与污泥产生情况相适应的污泥规范化处置能力,杜绝污泥围环境及当地的地下水。

(3)脱水污泥在堆棚或密闭容器的设置应可贮存不低于7天额定脱水污泥产生量,污泥堆棚或密闭容器须有通风、除臭措施。

4、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要求(1)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符合相关资质规定,并充分考虑处理处置污泥所带来的环境影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污染和污泥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以及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2)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建立污泥接收、贮存、处理处置、最终产物去向的台账(见附三),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汇总上一季度的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向所在地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报告,经省辖市环保局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厅(见附二)。

(3)2011年12月31日前对已建堆肥、养殖、直接制砖项目,进行一次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重新进行甄别,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坚决取缔和关闭。

(4)污泥填埋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未经脱水至60%以下或未进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害化等级评估合格(Ⅲ级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不属于规范化处置方式。

企业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

企业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


在我们群公告中有系统地址,如果没有
找到,群共享ppt中最后也会有系统登录地址!
2. 不知道登录账号?

如果以前用过老的申报系统,可以直接
用原来的登录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如果登录失败请
联系直属环保局,申请查询下企业账号密码,或者
请直属环保局看下企业是否为冻结状态,如企业状
态为冻结则无法登录
汇报提纲
查看当前转移联单转移状态
完善企业信息(产生单位)
企企 企 企 企

业业 业 业 业

注产 产 贮 环

册品 废 存 评

信信 信 点 信

息息 息 信 息


申报信息的填写流程
声明:次月月初填报上个月的信息 例:10月份月初填:“201309月度申报”信息
9月份月初填:“201308月度申报”信息 转移量是根据转移联单来的 申报的信息不要填错,审核通过后是无法 更改的
处置单位确认联单 运输单位出厂(转移量不一致) 双方企业再次确认 运输企业再次出厂 处置单位签收联单 处置单位入库
强调几个问题
1.企业生产性产废只能在企业产品信息列表下新增产 品时添加这个产废,产废信息菜单下不能添加
2.企业产废添加完了,如果正常业务展开了,再修 改企业的产废信息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3.环评都要填写! 如果填了没有办法保存。(仅限产废是0,或者7、
8十年代的老企业这种)跟环保局协调反应下。 4.自行处置(有自行处置能力的填) 5.申报通过了就没有办法改了,没有再次填报的机
会了。 6.转移联单如果已经出厂,就无法取消,没出厂前
可以取消

企业账号问题
1.登录地址找不到?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要求,指导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各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具体实施要求,适用于产生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参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并作为环保部门对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的参考依据。

三、规范化管理指标内容及实施要点(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指标内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为产废企业,产废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部门责任分工。

具体责任部门至少应包括环保、生产、财务等部门,—1 —要明确各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的管控要求和措施,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经费落实要求,并制定奖惩措施。

(二)标识制度管理指标内容:1.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的识别标志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要求制作。

图示如下:危险废物危险类别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危险情况: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出厂日期:危险废物标签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尺寸不小于20×20cm。

每个容器和包装物均要求有标签,对标签栏目的信息应由产废企业填写齐全,危险废物种类标志依据《危险废—2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确定。

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批次、出厂日期等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不得人为涂改、刮擦危险废物标签内容。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二)2024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二)2024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二)一、综合介绍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为了加强对江苏省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体系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体系。

根据危险废物的属性和危害程度,暂行办法将危险废物分为四类:高度危险废物、重点危险废物、一般危险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体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全面、有效管理。

三、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和处置根据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储存和处置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生产者应当确保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相关标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使用危险废物的单位,要妥善保管危险废物,并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对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污染。

四、危险废物运输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运输单位要确保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运输途中的事故或泄漏事件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救援和处理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五、监督和处罚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相关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危险废物的污染和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污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让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管理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让公众参与到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中来。

七、总结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二)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江苏省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要求,指导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各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具体实施要求,适用于产生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参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并作为环保部门对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的参考依据。

三、规范化管理指标内容及实施要点(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指标内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为产废企业,产废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部门责任分工。

具体责任部门至少应包括环保、生产、财务等部门,—1 —要明确各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的管控要求和措施,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经费落实要求,并制定奖惩措施。

(二)标识制度管理指标内容:1.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的识别标志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要求制作。

图示如下:危险废物危险类别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危险情况:安全措施: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批次:数量:出厂日期:危险废物标签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尺寸不小于20×20cm。

每个容器和包装物均要求有标签,对标签栏目的信息应由产废企业填写齐全,危险废物种类标志依据《危险废—2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确定。

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批次、出厂日期等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不得人为涂改、刮擦危险废物标签内容。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苏州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产废单位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指导

苏州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产废单位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指导

前言为推进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的应用,保证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中的各项业务操作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及解决,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促进工业固废的交换与资源再利用,提高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及加强对电子联单的全面、动态管理,加强对固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博安达软件开发共同编写此操作手册。

1外网登录地址1.1外网申报地址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登录地址:(222.92.146.58:3080/EBCM_SZ/User/login.aspx)1.2用户登录➢注: 根据产废单位、经营单位或运输单位登录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1.3企业注册➢点击【用户注册】系统跳转到注册界面,企业可以根据页面中的容注册相应信息,点击注册即可,如下图所示:➢注: 对于从未在市危险废物管理系统注册过的,或者登录时提示用户名不存在的产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应按本单位的真实信息注册用户,如组织机构代码如实填写,后期将用于环保企业身份唯一编码。

2产废单位申报事项操作指南2.1产废单位需准备事项➢需准备系统操作员1-2名,要求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业务熟练并具备一定电脑实际操作能力;➢准备一部不限运营商的手机,能收发短信即可,用于联单确认,在登录系统以后系统会强制用户完善企业信息,在基本信息中有红色标注的容需要特别注意,此容为联系人手机,该手机一定要填写正确,此手机号用于收发短信使用。

2.2企业用户资料申报、修改➢注: 1、企业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会强制弹出界面要求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方可进行项目业务信息申报;2、如果用户后期因企业信息变更需要修改基本信息资料,请点击上方导航栏【企业信息维护】,再点击左边“企业信息维护”菜单➢在上述“基本信息”页面填写完必要的信息(蓝色为必填),未填写的容将会有如下的提示:➢填写完后按【保存】按钮。

➢注意:在此页面中有联系人手机标注为红色,在填写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该手机一定要填写正确,用于收发短信确认联单。

新固废系统-操作手册

新固废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产生单位)目录1. 系统登录 (3)2. 管理计划 (3). 管理计划填报 (4)3. 申报登记 (8). 危废申报 (8)4. 网上转移 (10). 转移联单 (10)5. 跨省转移 (11)模块说明 (11)跨省转移申请 (12)跨省转移台账填报 (13)6. 查询统计 (13)申报查询 (14)转移查询 (14)危废申报统计 (14)数据修改 (14)7. 日常监督 (14)8. 企业信息 (15)9. 系统设置 (15)10. 污泥申报 (15)新污泥企业注册流程 (15)污泥菜单功能介绍 (16)污泥系统操作步骤 (17)1.系统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系统会进入首页界面,如图1-1。

由于新系统改版较大,为了防止用户不会操作目前系统保留了老版本系统登录功能,登录界面和系统菜单界面与老版本完全一致。

点击右上角“旧版入口”即可弹出老版本登录界面,如图1-2。

图示1-1:新版首页界面图示1-2:老版登录界面老版本系统登录和菜单操作用户已经熟悉此处不再介绍,本次主要介绍新版系统菜单功能操作。

(注意:新老版本申报数据保存后都为有效数据,数据信息共通)打开网址后点击首页右上方“新版入口”即可跳出新版登录界面,如图1-3。

用户选择对应的账户类型,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界面如图1-4。

图示1-3:新版系统登录界面首页显示本单位申报情况、产废概况、联单情况。

企业可以点击每个菜单右侧的“更多”进入详情查看界面。

图示1-4:系统首页界页2.管理计划管理计划模块,用于危废产生企业在线填报及在线审批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点击“管理计划”进入管理计划界面,如下图所示。

新版系统中管理计划采用自动备案制,提交即生效无需环保局审核。

图示2-1:管理计划界面2.1.管理计划填报如是企业还没有录入当年度的管理计划的时候,列表的左上方会显示“新增本年度管理计划”按钮,用于添加当年度的管理计划。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江苏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要求,指导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各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具体实施要求,适用于产生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参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并作为环保部门对各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的参考依据。

三、规范化管理指标内容及实施要点(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指标内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为产废企业,产废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部门责任分工。

具体责任部门至少应包括环保、生产、财务等部门,要明确各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的管控要求和措施,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经费落实要求,并制定奖惩措施。

(二)标识制度管理指标内容:1.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实施要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的识别标志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要求制作。

图示如下:危险类别危险废物标签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尺寸不小于20×20cm。

每个容器和包装物均要求有标签,对标签栏目的信息应由产废企业填写齐全,危险废物种类标志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确定。

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批次、出厂日期等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不得人为涂改、刮擦危险废物标签内容。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苏环规[2014]6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4〕6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提高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能力和水平,淘汰技术、产能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引导形成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省厅制订了《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正式施行后,新(改、扩)建及未通过环评审批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应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已通过环评审批且环保“三同时”验收3年内(含未验收)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于验收后5年内按《管理要求》完成整改;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3年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在2年内按《管理要求》完成整改。

已建项目在相关期限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满后不再受理其申请。

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相关焚烧处置单位认真学习《管理要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整改落实。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9月19日附件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环境管理要求为规范我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发展,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文)等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业环境管理要求,管理要求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

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
3.1 系统登录
打开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
:8080/EIDS/login.jsp, 即可打开系统登录界面(图3-1-1)。
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相应的首页。
图 3-1-1 登陆界面
3.2 系统首页
系统首页包括日常提醒、通知公告、申报任务审批、网上转移预警和区域统计5个
系统采用集中式应用的方式,使用对象包括固废管理部门(省、市、县三级)和企业(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两大类。
本手册针对各个使用对象,分别进行说明。
2 系统要求
(1)各种版本的Windows 操作系统;
(2)Internet Explorer(以IE为内核的浏览器) 6.0 或以上版本;
(3)可以正常连接互联网;
处置管理包括处置单位信息和日常经营记录2个模块。
处置单位信息页面列出所有下属处置企业(图3-5-1),点击企业名称,查看企业详细信息(3-5-2)。
日常经营记录页面列出下属处置企业的日常经营记录(图 3-5-3)。
图 3-5-1 处置单位列表
图 3-5-2 处置单位详情
图 3-5-3 日常经营记录
3.6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企业处罚情况和检查情况2个模块。
企业处罚情况列出了所有被处罚企业的历史记录。
检查情况页面进行新增处罚和删除的操作(图3-6-1)。
图 3-6-1 检查情况添加
3.7 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包括申报率统计、企业处罚统计、企业申报查询、企业信息统计、企业申报统计、危废申报统计和统计分析7个模块。
3.8 许可证
3.8 许可证 7
3.9 用户管理 7
3.10 公告管理 8
1 概述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一)2024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一)2024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一)一、总则为加强江苏省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废物分类与标识1. 危险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并在储存、运输、处置等过程中进行相应的标识。

2. 危险废物的分类标准和标识方法,应按照《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技术规范》执行。

三、生产单位的责任1. 生产单位应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2.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措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3. 生产单位应监测和记录废物的产生量和组成,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四、储存和运输1. 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防止泄漏、风化和污染环境。

2.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标识,并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确保废物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进行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的单位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五、处置和回收利用1. 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置工艺和设施。

2. 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推动其回收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危险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设备,并定期接受监测和检查。

六、监督和执法1. 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和处罚。

2. 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中发生的事故和污染事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处罚和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2. 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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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泥产生单位根据上述格式和要求自行印 制并使用
江苏省固管中心
5、规范委外运输
委托运输污泥的,应交由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的单位运输。
6、规范委外利用处置
委外利用处置的,应对接收单位处理能力进行核实并依 法委托利用处置,不得委托个人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 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江苏省固管中心
省厅印发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有关文件全部废止
江苏省固管中心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 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 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 环保部门 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 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 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同上

城镇污水 集中处理 行政主管 部门
江苏省固管中心
企业工业污泥监管职责分工
工业污泥环境管理要求
江苏省固管中心 2017年6月
内容
一、工业污泥管理要求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江苏省固管中心
(一)327号文

1、实行分类管理 2、强化源头减量 3、规范收集贮存 4、严格转移处置 5、引导利用处置 6、做好申报登记 7、强化保障措施
江苏省固管中心
重视程度不够,推进措施不足
——管理部门:重视不够,底数不 清,能力不足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类型 及产生污泥属性不明确,管理台账 不规范,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措施缺乏 ——利用处置单位:手续不全,管 理台账、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
江苏省固管中心
工业污泥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接连发生
2016年以来: ——江阴多个污水处理厂污泥非法 转移倾倒至邳州 ——昆山污泥非法倾倒至亭湖区 ——无锡污泥非法倾倒至阜宁 ——相城电镀污泥转移至滨海非法 处置 ——南京梅山钢铁厂污泥倾倒至牛 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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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要求
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2、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监管内容 3、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监管内容 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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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监管内容
(1)明确属性
各地要加强鉴别结论与现有项目管理要求的衔接,未 验收的纳入验收管理,已验收的可通过重新报批环评 、后评价等方式明确属性。
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切 实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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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工业污泥污染防治是当前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业 污泥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业污泥监管 工作机制,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 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构 建常态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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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要求
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2、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监管内容 3、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监管内容 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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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措施
(1)引导源头减量
——鼓励按物化、生化工段分别处置污泥 ——对已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自行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 ,工业污泥产生量超过100吨的,要求审核报告中具有污泥减 量方案 ——加大对减量、脱水、干化等适用技术的示范、扶持和推广 力度
(2)明确实际产生量
环评与实际产生;污泥与污水处理
(3)规范收集贮存
贮存场所现场应配备出入库记录表 贮存场所地面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及渗滤液收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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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转移管理
管理台账,转移联单或转运联单
1
• 其他非危险废物工业污泥可参照执行
2
• 第一联:发运后由产生单位留存 • 第二联:运抵后由运输单位留存 • 第三联:运抵后由接收单位留存 • 第四联:运抵后返回产生单位留存
(三)管理要求
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2、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监管内容 3、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监管内容 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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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监管内容
(1)按环评有关规定限期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大部分污泥集中利用处置(含协同处置、掺烧、混烧、 用作部分原料或燃料等)单位环评中无工业污泥处置 相关污染防治内容评价,后期监管缺乏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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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监管职责分工

负责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 环保部门 施污泥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污泥处置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 集中处理 单位未按照规范处置污泥或 行政主管 者违反污泥委托处置规定的, 部门 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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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64 号)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 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0〕 15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环 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 〔 2010〕23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泥 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苏环办〔201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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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破壁-生物减量处理技术
应用企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金陵石化等。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监管职责分工
城镇污水集中、工业 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划 分,可以集中处理设 施主管部门及设施可 研、环评、排放标准 等为依据
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执行行 业标准,或在GB18918、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太湖…等标准 上增加特征因子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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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49号文
1、建立健全工业污泥监 管工作机制 2、引导提升工业污泥处 理处置能力 3、组织开展工业污泥专 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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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要求
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2、工业污泥产生单位监管内容 3、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监管内容 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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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部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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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污泥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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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转移(转运)联单制度
4、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应满足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要求, 产生的次生废物应具有可行的最终利用处置方案,综合利用产 品应符合利用行业产品用途及相关标准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实行设施运行工况参数、污染物 排放数据的智能化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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