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方案设计指导书
老人与海——疗养院建筑方案设计1. 疗养院建筑设计要求1.1总平面1.1.1总平面设计(1)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2)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3)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4)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5)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
(6)疗养院可根据需要和地形条件,设置室外体育活动场地。
(7)职工生活用房不应建在疗养院内,若建在同一基地,则应与疗养院分隔,并另设出入口。
(8)当疗养院设在疗养区内,应充分利用该疗养区已有或准备建设的公用医疗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
1.1.2建筑设计1、一般规定(1)疗养院的建筑布局应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必须保证疗养用房具有良好的室内外环境。
(2)条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3)疗养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
(4)主要用房应直接天然采光,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之比(窗地比)不应小于表3.1.4的规定。
第3.1.5条疗养院主要建筑物的坡道、出入口、走道应满足使用轮椅者的要求。
第3.1.6条疗养、理疗、医技用房及营养食堂的外门、外窗宜安装纱门纱窗。
第3.1.7条疗养院主要用房的楼地面除有专门要求外,其面层应用不起尘、易清洁、防滑的材料。
3.2疗养用房第3.2.1条疗养用房按病种及规模分成若干个互不干扰的护理单元,一般由以下房间组成:一、疗养室、疗养员活动室;二、医生办公室、护士站、治疗室、监护室(心血管疗区设)、护士值班室;三、污洗室、库房、疗养员用厕所、浴室及盥洗室、开水间、医护人员专用厕所。
第3.2.2条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数,可根据疗养院的性质、医疗护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少于40床、亦不宜多于75床。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划部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2.2总平面布置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3.2疗养用房3.3理疗用房3.4医技用房3.5营养食堂和洗衣房3.6防火和疏散第4章建筑设备4.1给水排水划部4.2采暖通风4.3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设计。
传染性疾病疗养院,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行,休养所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第2.1.1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
第2.1.2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区。
划部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
第2.1.3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种植、造园之处。
第2.1.4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及庭园绿化、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可能性。
2.2总平面布置第2.2.1条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第2.2.2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第2.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第2.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2.2.5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提供一个符合现代建筑标准和用户需求的疗养院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从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和功能分区等方面进行规范说明。
一、建筑规划1. 疗养院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和环境特点进行合理定位,远离噪音和污染源,以提供良好的生活和疗养环境。
2. 建筑群的布局应合理,如主体建筑应朝向开阔的自然景观,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便于管理和通行。
3. 建筑外观应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以营造舒适、宜人的氛围,同时要注重建筑的可视性和美感。
二、建筑设计1. 建筑材料应选择高质量、环保、耐久的材料,以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
2. 各功能区域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其使用需要,如住宅区域应考虑到居民的隐私和舒适性,医疗区域应具备良好的医疗设施和通风条件等。
3. 建筑结构应符合当地地震和风险规定,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抗灾能力。
4. 建筑应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如建筑门口和通道的宽度应满足残疾人使用的标准,楼梯和电梯的设计应方便老年人的使用。
三、功能分区1. 住宅区域:每个病人都应有独立的住宿空间,住宿设施应满足卫生、舒适和隐私的需求。
2. 医疗区域:保留足够的医疗场所,包括诊疗室、手术室、护理室等,满足疗养院的基本医疗需求。
3. 娱乐活动区域:提供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各种室内和室外娱乐设施,如图书馆、游泳池、健身房等。
4. 餐饮区域:提供符合营养需求的饮食服务和用餐场所。
5. 绿化景观区域:注重绿化景观的设计和布置,包括花园、走廊、庭院等,使疗养院环境更为宜人。
6. 办公区域:配备行政和管理部门的办公设施,以保证疗养院的正常运作。
以上规范是疗养院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不同的疗养院可能有不同的需求和特点,设计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总之,疗养院的设计应以用户的需求为中心,注重功能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努力为用户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养老环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2 术语2.0.1 疗养院sanatorium 疗养院是利用自然、人工疗养因子,结合自然和人文景观,以传统和现代医疗康复手段对疗养员进行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和健康管理的医疗机构。
2.0.2 综合性疗养院general sanatorium 泛指针对患有一般慢性病、亚健康或健康的疗养员开展预防、保健、康复疗养和健康管理活动的疗养院。
2.0.3 专科疗养院specialized sanatorium主要针对因从事接触粉尘类、化学、物理、生物及放射因素及特殊作业等各类危害人身体健康的作业而患有特殊疾病的疗养员,开展相关诊疗和康复活动的疗养院。
2.0.4 自然疗养因子naturalconvalescent factor 系指自然界具有医疗保健作用的理化因子,如新鲜空气、日光、海水、森林、矿泉水、矿泥及景观等。
2.0.5 人工疗养因子artificial convalescent factors 系指光、声、电、热、磁等各种有益于人类机体健康的物理因子。
2.0.6 自然景观natural landscape 指自然界原有物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景观。
2.0.7 人文景观cultural landscape 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在自然景观基础上附加人类活动的形态痕迹、集合自然物质和人类文化共同形成的景观,及依靠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综合运用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知识,形成具有文化审美内涵和全新形态面貌的景观。
2.0.8 疗养员convalescent 系指疗养院收治的对象,即患有某些慢性病、职业病患者及特殊职业人员,或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员及期望得到保健养生的健康人员。
2.0.9 疗养室recovery rooms (convalescent bed-rooms) 供疗养员入住、休息、储物、盥洗、浴厕的房间,一般分为单间疗养室、套间疗养室和单元式疗养室,配有独立卫生间,视条件和需要配置厨房。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0-87 建筑设计2.2.1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2.2.2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2.2.3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2.2.4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3.1.2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4层,若超过4层应设置电梯。
3.1.3疗养院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
3. 1. 5疗养院主要建筑物的坡道、出入口、走道应满足使用轮椅者的要求。
第3.2.1条疗养用房按病种及规模分成若干个互不干扰的护理单元,一般由以下房间组成:一、疗养室、疗养员活动室;二、医生办公室、护士站、治疗室、监护室(心血管疗区设)、护士值班室;三、污洗室、库房、疗养员用厕所、浴室及盥洗室、开水间、医护人员专用厕所。
第3.2.2条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数,可根据疗养院的性质、医疗护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少于40床、亦不宜多于75床。
第3.2.3条疗养室宜面临风景点或绿化庭园,并保证大部分房间具有良好的朝向。
第3.2.4条疗养室每间床位数一般为2~3床,最多不应超过4床。
第3.2.5条疗养室如护理需要,床位两侧应留有间距;当为单面采光时,其单排床位数不应超过3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床长边与装置采光窗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0.60m。
二、两床长边的间距不应小于0.85m。
三、靠通道的床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1.05m。
第3.2.6条疗养室附设卫生间时,卫生间的门宜向外开启,门锁装置应内外均可开启。
第3.2.7条疗养室应设每人可分隔使用的壁橱,橱净深不宜小于0.50m。
第3.2.8条疗养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宜小于1.50m。
长廊式阳台可根据需要做灵活的隔断予以分隔。
第3.2.9条疗养室的门宽不应小于0.90m,并应设观察窗。
第3.2.10条医护用房一、护士站位置应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处,护理单元较短时,可设在护理单元入口附近。
JGJ40-87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为部标准的通知城设字第号根据我部城设字第由福建省建筑设计院编制的编号为自年月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编制说明本规范系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设字第关于制订通知的要求由福建省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对全国各地疗养院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吸取了我国三十多年来疗养院建设的实践经同时广泛征求全国各经过几次研究修最后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主要内容有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编制组年月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疗养用房第三节理疗用房第四节医技用房第五节营养食堂和洗衣房第六节防火和疏散第四章建筑设备第一节给水排水第二节采暖通风第三节电气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使疗养院建筑安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特制订本规第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扩建和改传染性疾病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休养所可参照执第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用建筑设计通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第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第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第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条理以及文体活行附属用房等组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水面等的利第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宜用通廊联第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最小间距不应小于第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净化空气的树种第条疗养院可根据需要和地形条设置室外体育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活动场第条职工生活用房不应建在疗养院若建在同一则应与疗养院分隔并另设第条当疗养院设在疗养区应充分利用该疗养区已有或准备建设的公用医疗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及其他公共设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疗养院的建筑布局应功能分区明系方便并必须保证疗养用房具有良好的室内外第条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电第条疗养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第条主要用房应直接天然采光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的规主要用房窗地比表注窗洞口面积按单层钢侧窗计算如采用其他类型窗应按窗结构挡光折减系数调整第条疗养院主要建筑物的走道应满足使用轮椅者第条理医技用房及营养食堂的外窗宜安装纱门第条疗养院主要用房的楼地面除有专门要求其面层应用不起防滑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节疗养用房第条疗养部分按病种及规模分成若干个互不干扰的护理单一般由以下房间组成疗养疗养员活动室医生办公护治疗监护室管疗区护污洗库疗养员用厕浴室及盥洗开水医护人员专用厕第条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根据疗养院的性疗护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少于亦不宜多于第条疗养室宜面临风景点并保证大部分房间具有良好的第条疗养室每间床位数一般为床最多不应超过第条如护理需疗养室床位两侧应留有当为单面采光其单排床位数不应超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床与装置采光窗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两床长边的间距不应小于靠通道的床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第条疗养室附设卫生间卫生间的门宜向外开启门锁装置应内外均可开第条疗养室应设每人可分隔使用的壁橱橱净深不宜小于第条疗养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宜小于长廊式阳台可根据需要分第条疗养室的门宽不应小于并应设观察第条医护用房护士站位置应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护理单元较短按每床选择有两个采于长盥洗一个小便器大便器旁宜装助公用淋浴室应男女分别设炎热地区按人设一个淋浴寒冷地区按人设一个淋浴凡疗养员使用的厕所和淋浴隔间的门扇宜向外开护理单元内宜设供疗养员使用的晾衣设其位置应设在使用方便易于管理及不妨碍观瞻第三节理疗用房第条理疗部分一般由电光水体蜡泥按摩等疗室组各疗室应符合下列规定各疗室的设置应视疗养院的性规模及天然疗养因子资源等情况确各疗室宜集中组合成独立水疗体疗室可单独设置各疗室宜有等候空间治疗床的间距视各种疗法确定但不应小于床之间宜有活动分第条电疗室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高超高静电睡眠及四槽浴应单独设高超高频室宜有屏蔽措医护人员工作台与治疗机中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电睡眠室应有遮光隔声措治疗床之间应分隔间净宽不应小于静电室应有通风换气设地面应有防潮措墙面应做不低于的绝暖气片宜嵌入墙并应设置非导电体的护各种管线应暗四槽浴台座应有绝缘措施给水管宜敷设于管沟数量较多的四槽浴治疗室室内地面排水宜采用带孔盖板的排水第条光疗室紫外线治疗宜单独设室并应有通风换气设激光室墙顶棚应为深冷色窗玻璃应避免反光疗室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墙面应有不低于的第条水疗室水疗室由等候空医护办公更衣休息厕贮存室等组更衣休息室应与各浴室有门相其休息床数与水疗设施使用人数比例两平行休息床的间距不应小于盆浴室两平行浴盆间距宜为浴盆应设上下盆扶大池旋涡浴室的进口处应设淋浴喷头和洗大池宜做成矩旋涡浴池应做成圆形或椭圆形深度宜为拉手棒中线离池底高度宜为池的溢水口离池底高度宜为池底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面在大池的适当位置应设带扶手的上下池台阶或固定便梯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旋涡浴池应设方便上下池的活动便设字形槽浴者槽壁上缘离地面高度宜为槽深宜为脉冲水力按摩机浴室应有隔声措淋浴室包括全身坐针状雨状直喷扇形浴操纵台应设在工作人员能看到每个淋浴者操纵台与直喷扇形浴的距离为直喷浴墙上应装把手各淋浴位置之间宜用透明材料分坐针状雨状浴的隔间中距不应小于全身浴不应小于地面排水应坡向直喷浴排水沟宜采用带孔盖浴室的墙面顶棚应用防水面顶棚应防冷凝水下浴室的窗户应有视线遮挡措并应有通风排气设第条体疗室体疗室视需要可附设诊察气功室及贮存室体疗室布置应避免其声响对邻近用房的干扰若布置在应采取隔声措楼地面面层宜采用有弹耐磨损体疗室设有球类活动其窗灯具应有防护措体疗室墙面应采用易擦拭的面体疗室的净高应按体疗设施要求确第条蜡疗室蜡疗室由治贮熔制蜡等部分组治疗部分应独自设规模较大的蜡疗室视需要可附设洗涤蜡疗室应防止其气味对周围用房的熔蜡室应有通风换气设第条泥疗室疗室由治加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涤等部分组治疗部分应男女分别设设有原泥池进行全身泥疗的治疗房应有上下池便道及抽排地下水的设泥疗室宜设于底并应有良好通第条针灸室与按摩室两平行治疗床的间距不应小于针灸室应有通风换气设第四节医技用房第条放射科用房放射科用房由透摄暗存读片和候诊等部分组放射用房应单独布置或布置在建筑物底层一翼的尽一般透摄片室的面积不应小于以上的光诊断机机房每间面积不应小于控制台位室内净高应满足设备安装窗户及装有机械通风的通风口应有遮光措地面面层应采用防绝缘的并宜设带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地沟装有风扇其旋转部分离地不应低于并不得影响光机组的运行门的净宽不应小于通向控制室的门的净宽不应大于四周墙楼顶盖及其相关设施必须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防暗室的位置应与摄片室相暗室与摄片室相邻的墙面应装置传片箱内尺寸应能容纳最大胶片并应加防护措暗室进窗户及机械排风口应有遮光措墙顶棚应用较深色洗片池内壁应用深色耐酸碱池底用浅色耐酸碱材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料其断面应光片夹子搁置存片室应有防通风措施其位置应与观片室相规模较小者两室可合第条检验科用房检验用房包括生洗涤等部根据疗养院规模大小可分设或合并设显微镜观察台宜沿外窗设天平台应有防震措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并应有电水源及排水等设通风柜的排气管应高出屋洗涤室宜靠近临床生化检验洗涤池内壁及排水管应用耐酸碱第条功能检查用房功能检查包括心功能检脑功能检基础代谢测超声波及肺功能检查等部分组可按实际需要设置其位置应远离电磁干扰处或采取屏蔽措脑功能检查室宜设于尽端避免有穿过式交基础代谢测定室应布置在较安超声波检查室应有遮光措肺功能检查室应设洗涤池墙裙应采用可冲洗的面层材检查床旁应有放置仪器和操作的空一床独用净宽不应小于两床共用净宽不应小于检查室应有医师工作台位地面应有绝缘防潮措第条药剂用房中药房由配贮整理加原药煎药等部分组整理加工室宜紧靠中药原药并应有良好通排除尘等条配贮整理加原药库等应有防防鼠害措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施煎药室宜单独设置并应有排排气设西药房由调普通制剂室实际需要设及药库等部分组调剂室应设领药处普通制剂室位置应邻近调剂室和药库室内应设制剂台及洗台面及池壁应用耐酸碱普通制剂室的墙顶棚和工作台应采用耐冲易易易剧毒和贵重药品存放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调药库应有防防鼠害的措并避免阳光直第条供应室供应室由接洗敷料制分工作人员更衣等部分组规模较小的疗养院可合并但应避免洁污交洗涤池面层应采用耐酸碱敷料制作及消毒室应有通风换气设第五节营养食堂和洗衣房第条营养食堂营养食堂可根据疗养院规模及疗养员不同疾病对饮食的不进行适当分隔或分少数民族疗养员的饮食应另设烹调室和餐食堂应避免厨房噪声干扰及气味串食堂进口处应设洗除符合上列要求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第条洗衣房洗衣房由接分洗烘干烫平折贮存分发及工作人员更衣休息等部分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洗衣房平面应按洗衣工艺流程布置工作人员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应分别设洗衣间应设带孔盖板排水除应设烘干房外宜另设晒衣若晒衣场设在洗衣房屋面上应有垂直提升设家现行的建筑应低于二若耐火等级为三级其层数不应超过三第条疗养院主要建筑物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并应分散布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第条建筑物内人流使用集中的其净宽不应小于第条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四章建筑设备第一节给水排水第条疗养院应有给水排水系统并应有热水供应系第条蜡疗室盆蜡制作若采用热水熔蜡水温不应低于若采用压蜡机通蒸汽熔蜡制作蜡垫时其底部集水坑应采用盖板排水沟排至室外除污蜡疗室应单独敷设不小于管径的接至下水第条泥疗室淋浴间应有热水供冲洗泥浆应先排至室外沉淀池后再排入下水第条水疗室矿泉水温应为当水温过高时应在进入水疗室前设降温池第条基地内应有污水处理设其污水净化方法则应根据使用性污染程排放标准等因素综合确第二节采暖通风第条采暖区的疗养院应有热水采暖第条疗养院各种用房的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符合表规定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一般用房走廊和楼梯间等应采取自然通第条疗养院下列用房应设有机械排风装其换气次数参照表规定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三节电气第条疗养室应使用光线均少眩光的照明灯具每床位应装设一个插座每疗养室装二只备用插第条疗养院的人工照明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或荧光各室人工照明装置照度标准推荐值见表照度标准推荐值表第条疗养院和护理单元走道除一般照明宜设置照度不超的夜间照明走道照明不应有强烈光线射入疗养第条根据需要护理单元可设置呼叫第条放射科功能检查室理疗科用房等应在入口处分别设置电源切断开第条透视摄片室的门口应装置红色指示其开关应与记录台红色照明灯及线机的开关联第条线机的电源电阻供电线路电其电源电压允许波动范围应满足制造厂规第条线机部件之压电缆金属保护电动管式立柱等金属部分除应接到接地干线还应就近设一组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第条在离静电治疗机以内不应设置任何金属物设在静电治疗室中的采暖散热片应有防感应措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心电图和脑电图设备应设单独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第条非医用电气设备的零线不应与医用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混用可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应分别与接地网相医用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宜采用铜线医用与非医用插座型式应区第条凡是带有金属外壳的移动式医用电气设备应设专用的保护接地不得与工作零线合用且应采用铜芯第条疗养楼根据楼房结构和周围环境宜设电视共用天疗养室内设电视插第条水疗室电气设备选型及线路敷设应有潮措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区别对待不同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或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反面词采用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规范执写法为执或符合要求或规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参照执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林维陈家骅汪滨藩林元英林佑南王国松唐兆琦。
JGJ40-1987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北京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年月日为部标准的通知城设字第号根据我部城设字第由福建省建筑设计院编制的编号自年月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请函告福建省建筑设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年月日编制说明城设字第关由福建省建筑设计对全国各地疗养院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几次研究修改最后经过主基地和总平编制组年月目录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疗养用房第三节理疗用房第四节医技用房第五节营养食堂和洗衣房第六节防火和疏散第四章建筑设备第一节给水排水第二节采暖通风第三节电气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第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其特殊休养所第条还应执行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第条具有利用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第条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第条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条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第条第条营养食堂若分第条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第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第条疗养院可根据需要和地形条件设置室外体育条职工生活用房不应建在疗养院内若建在同一条应充分利用该疗养区文体活动场所及其他公共设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第条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第条疗养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第条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主要用房窗地比表注窗洞口面积按单层钢侧窗计算如采用其他类型窗应按窗结构挡光折减系数调整第条走道应满第条窗第条其第二节疗养用房条疗养部分按病种及规模分成若干个互不干扰的监护室护士值班室污洗室第条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数可根据疗养院的性质一般不宜少于亦不宜多于第条疗养室宜面临风景点或绿化庭园并保证大部第条疗养室每间床位数一般为最多不应超过第条如护理需要疗养室床位两侧应留有间距当为单面采光时其单排床位数不应超过床与装置采光窗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两床长边的间距不应小于靠通道的床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第条疗养室附设卫生间时第条橱净深不宜小于第条疗养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宜小于长第条疗养室的门宽不应小于第条医护用房护士站位置应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处护理单元较短条公共设施其面积按每床计算但不应小于并宜选择有两个采其净深不应小于公用盥洗室应按人设一个洗脸盆长盥洗公用厕所应按男每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每大便器旁宜装助炎热地区按人设一寒冷地区按护理单元内宜设供疗养员使用的晾衣设施其位置应设在使用方便第三节理疗用房第条蜡各疗室应符合下列规定规模及天然疗养因子资源等情况确定体疗室可单独设但不应小于第条电疗室高频高频医护人员工作台与治疗隔间墙面应做不低于的绝数第条光疗室激光室墙面墙面应有不低于第条水疗室厕更衣休息室应与各浴室有门相通其休息床数与水疗两平行休息床的间距不应小于盆浴室两平行浴盆间距宜为浴盆应设上下盆扶深度宜为拉手棒中线离池底高度宜为池的溢水口离池底高度宜为池底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面层材料槽壁上缘离地面高度宜为扇扇形浴的距离为直喷浴墙上应装把手雨状浴的隔间中距不应小于全身浴不应小于浴室的墙面顶棚应防冷凝水浴室的窗户应有视线遮挡措施第条体疗室若布置在楼层体疗室墙面应采用耐碰撞第条蜡疗室蜡疗室由治疗治疗部熔蜡室应有通第条泥疗室应有上下池便道及条针灸室与按摩室两平行治疗床的间距不应小于第四节医技用房第条放射科用房读一般透视摄片室的面积不应小于以上的光诊断机机房每间面积不应小于室内绝缘的材料并宜设带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地沟装有风扇者其旋转部分离地不应低于并不得影门的净宽不应小于通向控制室的门的净宽不应大于顶盖及其相关设施必须达到卫生部门规箱内尺寸应能容纳最大胶片盒横放顶棚应用较深色调池底用浅色耐酸碱材规条检验科用房根据疗养院规水源及排水等设洗涤池内壁及排水管第条功能检查用房基础代谢测定其位置应墙裙应采用可冲洗的面层材一床独用净宽不应小于两床共用净宽不应小于检查室应有医师工第条药剂用房中药房由配方煎药等部分除配方防鼠害措普通制剂室及室内应设制剂台及洗涤池易剧毒和贵重药品存放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防鼠害的措施并避免阳光直第条供应室工但应避第五节营养食堂和洗衣房第条营养食堂营养食堂可根据疗养院规模及疗养员不同疾病对饮食的第条洗衣房烘干贮污若晒衣场设在洗衣房第六节防火和疏散第条疗养院建筑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第条若耐火等级为三级者第条疗养院主要建筑物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第条建筑物内人流使用集中的楼梯其净宽不应小于第条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第四章建筑设备第一节给水排水第条并应有热水供应系第条水温不应低于若采用压蜡机通蒸汽熔蜡制作蜡垫时其底部集水蜡疗室应单独敷设不小于管径的排水管第条冲洗泥浆应先排第条水疗室矿泉水温应为当水温过高应在进入水疗室前设降温池第条其污水净化方法则第二节采暖通风第条第条疗养院各种用房的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符合表规定表第条第条其换气次数参照表规定表第三节电气条条疗养院的人工照明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或荧光照度标准推荐值表第条宜设置走道照明不应有强烈光线射入疗第条第条放射科用房理疗科用房等应在第条其开关条条还应就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第条在离静电治疗机以内不应设置任何金属条条非医用电气设备的零线不应与医用电气设备条凡是带有金属外壳的移动式医用电气设备应设专用的保护接地线且应采用第条疗养楼根据楼房结构和周围环境宜设电视共用天线第条防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很严格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或不得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写法为应按执行或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林维陈家骅汪滨藩林元英林佑南王国松唐兆琦。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2.2总平面布置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3.2疗养用房3.3理疗用房3.4医技用房3.5营养食堂和洗衣房3.6防火和疏散第4章建筑设备4.1给水排水4.2采暖通风4.3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设计。
传染性疾病疗养院,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行,休养所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第2.1.1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
第2.1.2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区。
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
第2.1.3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种植、造园之处。
第2.1.4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及庭园绿化、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可能性。
2.2总平面布置第2.2.1条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第2.2.2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第2.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第2.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2.2.5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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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宜人的环境:疗养院建筑的景观设计应注重创造宜人的环境,提供舒适、 宁静的氛围,使患者能够放松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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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地方特色:景观设计应融入当地的文化和自然特色,使疗养院建筑与周 围环境相协调,增加建筑的识别度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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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化处理细节:景观设计中的细节处理应注重艺术化,如植物的搭配、雕 塑的选择、水景的营造等,以提升疗养院建筑的整体品质和美感。
安全性原则: 确保疗养员的 安全,避免意 外伤害和走失。
人性化原则: 充分考虑疗养 员的生活需求 和心理需求, 提供舒适、便
利的环境。
功能性原则: 根据疗养院的 功能需求进行 合理布局,确 保各项设施的 完备和高效使
用。
可持续性原则: 考虑环境、能 源等因素,采 用绿色建筑材 料和技术,实 现可持续发展。
雪,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雪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概念:疗养院建筑设计是指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康 复、护理、医疗等服务的建 筑物的设计。
目的:疗养院建筑设计的目 的是创造一个安全、舒适、 便利的环境,满足老年人和 残疾人的生活和康复需求, 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维修保养:对疗 养院建筑进行日 常保养,保持建 筑外观整洁、设 备性能良好。
应急处理:建立 应急处理机制, 对突发事件进行 及时处理,确保 人员安全。
记录管理:建立 维护记录管理制 度,对每次检查、 保养和维修进行 记录,方便追溯 和管理。
汇报人:雪
居住单元:提供给患者的独立或半独立的生活空间,包括卧室和起居室。 配套设施:如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满足居住基本需求。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buildings of elderly facilitiesGB 50867-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67-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7、5.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主编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建标标函[2010]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平面;5.建筑设计;6.安全措施;7.建筑设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建筑学院1505信箱,邮编:150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侨大学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科技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来博颐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规范参加单位:雍柏荟老年护养(杭州)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常怀生郭旭王大春崔永祥蒋群力俞红王仕祥陆明卫大可邢军于戈安军李清梁龙波余倩李健红陈旸陈华宁施勇殷新唐振兴苏志钢李桂文邹广天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黄天其陈伯超刘东卫孟建民李邦华沈立洋周燕珉王镛赵伟陆伟全珞峰张陆1 总则1.0.1 为适应我国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质量,使养老设施建筑适应老年人体能变化和行为特征,制定本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疗养院是为了提供康复和治疗服务而设计的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建筑设计规范,以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和舒适的居住条件。
1. 基本设计原则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以人为本,注重功能性和舒适度。
建筑应该符合疗养院的使用目的,便于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同时,建筑设计应考虑到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2. 空间布局疗养院的建筑布局应合理,便于医护人员的工作和照顾患者。
主要空间包括诊疗区、康复区、住宿区、餐饮区、娱乐区等。
不同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分隔,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3. 功能区域设计疗养院的诊疗区应设有诊室、检验室、治疗室等。
康复区应设有康复设施和设备,如物理疗法室、康复训练室等。
住宿区应提供舒适的卧室、卫生间和休息区,以满足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4. 通风与采光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考虑到通风与采光的需求。
合理设置窗户和通风设施,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质量。
同时,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源,减少对人工照明的依赖。
5. 建筑安全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注重安全性。
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措施,如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
地面和楼梯应具备防滑和扶手设施,以防止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意外伤害。
6. 环境与景观设计疗养院的外部环境和景观设计应以提供舒适和宁静的环境为目标。
理想情况下,疗养院应位于风景优美、空气清新的地方,同时设置花园或露台等户外活动区域,以提供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7. 特殊需求考虑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适应不同患者的特殊需求。
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建筑物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和辅助设备,方便其出行和使用各项服务。
对于老年患者,建筑物应考虑到他们的步行能力和视力需求。
总之,疗养院的建筑设计规范应注重功能性、舒适度和安全性。
建筑物应满足患者的康复和治疗需求,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和居住条件,以促进患者的康复和健康。
同时,设计也应考虑到医护人员的工作需求和舒适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第1 章总则第2 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2.2 总平面布置第3 章建筑设计3.1 一般规定3.2 疗养用房3.3 理疗用房3.4 医技用房3.5 营养食堂和洗衣房3.6 防火和疏散第4 章建筑设备4.1 给水排水4.2 采暖通风4.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 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 0. 2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设计。
传染性疾病疗养院,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行,休养所可参照执行。
第1. 0. 3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 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
第2. 1. 2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区。
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
第2.1.3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种植、造园之处。
第2. 1. 4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及庭园绿化、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可能性。
2.2 总平面布置第2.2.1条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第2.2.2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第2. 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第2. 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2.2.5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40-87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2.2总平面布置第3章建筑设计3.1一般规定3.2疗养用房3.3理疗用房3.4医技用房3.5营养食堂和洗衣房3.6防火和疏散第4章建筑设备4.1给水排水4.2采暖通风4.3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疗养院建筑设计的质量,使疗养院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性慢性疾病疗养院及专科疾病疗养院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设计。
传染性疾病疗养院,其特殊要求部分应按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传染科有关规定执行,休养所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疗养院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第2.1.1条疗养院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
第2.1.2条疗养院宜设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具有利用某种天然疗养因子预防和治疗疾病条件的地区。
注:天然疗养因子系指含有负离子的新鲜空气、矿泉水、治疗泥等。
第2.1.3条基地位置应是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并具有电源、给排水条件和便于种植、造园之处。
第2.1.4条基地应为总平面布置中的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和供应入口的设置,以及庭园绿化、活动场地等的合理安排提供可能性。
2.2总平面布置第2.2.1条疗养院由疗养、理疗、医技用房,以及文体活动场所,行政办公,附属用房等组成。
第2.2.2条总平面设计应充分注意基地原有地貌,地物、园林、绿化、水面等的利用。
第2.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若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第2.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2.2.5条疗养院绿化设计应结合当地条件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并选择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花草。
医疗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医疗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最新养老院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院设计规范要求 一、用房及面积标准 1、养老设施用房应由老年居住用房、公用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活动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
2、老年居住用房应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宜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空间;公用服务用房应包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空间;医疗用房应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空间;健身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含阅览、棋牌室)、康健室(房)等空间;行政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空间。
3、甲类养老设施还应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宜设置心理咨询室等空间;乙类养老设施宜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
4、老年居住用房,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得大于6床。
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40%;二级设施应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50%;三级设施可以三人卧室、四人卧室为主。
老年公寓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住生活单元。
5、卧室每床位的净面积指标不得低于床位净面积的规定值,但单人卧室的净面积不得低于8㎡。
注:每床位净面积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6、老年公寓的起居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厨房不应小于5㎡,卫生间不应小于4㎡。
7、除全护理卧室外,一级设施卧室应附有卫生间,并配置三件套洁具;二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60%,卫生间内应配置二件套洁具;三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30%,应配置卫生洁具。
8、卧室应设置壁柜。
每一老人配置的储藏室净面积应符合储藏面积的规定。
储藏面积(㎡) 一级≥ 二级≥ 三级≥ 9、公用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不应小于以下规定: (1)厨房:50床按㎡/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床计,乙类按~㎡/床计; (2)餐厅:50床及50床以内,按㎡/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床计,乙类按~㎡/床计; (3)公用小厨房:每个护理单元设一个,净面积不得小于8㎡; (4)洗衣房:甲类不小于40㎡,乙类不小于20㎡; (5)晒衣场:甲类不小于50㎡,乙类不小于30㎡。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疗养院是为了提供养老、康复、疗养等服务而建设的建筑。
由于其特殊的服务性质,疗养院的建筑设计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并提供舒适、便利、安全的居住环境。
以下是关于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建议。
首先,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考虑到老年人和患者的特殊需求,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轮椅通道等,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员出入。
同时,建筑物内应设有方便老年人和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减少他们的活动强度。
其次,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注重空间布局和功能划分。
不同的服务区域应划分明确,便于管理和运营。
例如,可以将康复区、养老区、医疗区等功能区域划分开来,并设置专门的入口和出口,减少人员交叉和混乱。
再次,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兼顾功能和舒适度。
床位区域应布置合理,为每个人提供足够的私密空间,同时要保证通风和采光。
公共区域应设有舒适的休息椅、桌子和其他设施,方便居民间的交流和互动。
另外,疗养院的建筑设计应考虑到安全问题。
建筑物应设有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门、灭火器等。
床位区域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老年人和患者的意外跌倒或其他伤害。
此外,疗养院的建筑设计也应注重环境保护。
建筑物应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如阳光、雨水等,以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应种植绿色植物,增加疗养院的绿化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最后,疗养院的建筑设计还应兼顾美学和文化。
建筑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融入自然景观中。
同时,可以根据地区文化特色进行设计,以体现地方特色和建筑的个性化。
综上所述,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涉及到无障碍设施、空间布局、功能划分、舒适度、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美学和文化等方面。
通过符合规范的设计,可以提供给老年人和患者一个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疗养院设置基本标准
疗养院设置基本标准疗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两个疗区、至少设有传统康复医学室、体疗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理疗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5名工作人员;(二)床至少配备卫生技术人员0.3名;(三)至少有12名护士;(四)至少有6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2名;(五)各主要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一)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三)每床占地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四)绿化面积不少于可绿化面积的80%。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呼吸机吸痰器心电图机除颤机显微镜血球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自动稀释器电泳仪离心机电冰箱干燥箱水浴箱X光机 A超或B超姿式矫正镜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各种助行器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电疗机音频电疗机超短波治疗仪红外线治疗机磁疗机针炙用具按摩用具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关节功能评定装置肌力计高压灭菌设备密闭灭菌柜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疗养院的建筑设计最新要求(2015年版)
疗养院的建筑设计最新要求(2015年版)疗养院的建筑设计要求一、疗养院的院址选择疗养院的院址选择是疗养院建筑设计要求的前提,选择要求如下:1.疗养院应设在具有可利用某种自然疗养因子的疗养地,例如海滨、山地、湖滨、森林等风景优美、依山傍水、气候宜人的地区;2.疗养院应充分考虑环保和环境卫生的因素,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不会存在,并在今后相当长期内也不会存在的地区,地理位置、通风、日照、环境都符合卫生学要求;3.疗养院的设置要纳入并服从疗养地(区)的综合规划,并从总体来说也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设计要求;4.交通比较便利,水电等基础公用设施比较健全;5.要有足够的建筑面积和发展余地,地形最好略有坡度,用地面积一般按150平方米/床左右为宜(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6.要充分掌握地质、水文资料,地质要良好,地下水位要低,排水不受影响。
二、疗养院的总体建筑设计要求对疗养院建筑设计的总的要求达到:“适用”,指房屋的建筑要符合疗养工作要求,“坚固”,指房屋的质量要坚固;“经济”,指建筑投资造价要讲究经济效益;“美观”,指建筑的设计造型要美观,“和谐”,指建筑布局要和谐协调。
在设计时要将上述五点结合成一个整体,并使建筑设计符合以下要求:1.一切要围绕着为疗养员能创造优美、舒适、安静、整洁、方便的疗养环境,力求符合现代化疗养院的建筑要求;2.在功能上要做到发挥疗养院医疗技术设备的技术效能,节省劳动时间,利于科学管理;3.在建筑设计群的安排上既要考虑各单独的建筑结构能适应相应科室或部门的要求,又要考虑把整个疗养院的各独立单元建筑有机地科学地连接成一个协调的整体;4.应该在建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合理地使用该疗养地的自然疗养因子,例如海滨则有海水浴场,矿泉地则有矿泉水疗室或矿泉游泳池;5.应具有足够的各种锻炼场地,例如健身房、游泳池、网球场甚至高尔夫球场等;6.应具有必要的文娱活动场所,例如娱乐室、俱乐部、阅览室等,尽量为疗养员创造愉快的健康的文娱活动环境;7.要符合卫生学要求,包括通风、采光、照明、空调、上下水道等要求符合高标准;8.要留有余地,以利今后发展。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2.3条疗养院的疗养用房与理疗用房、营养食堂分开布置时,宜用通廊联系。
第2.2.4条疗养用房主要朝向的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2.2.7条职工生活用房不应建在疗养院内,若建在同一基地,则应与疗养院分隔,并另设出入口.第3.1.2条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若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第3.2.10条医护用房一、护士站位置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处,护理单元较短时,可设在护理单元入口附近。
二、护士站与治疗室应有内门相通。
心血管病疗区的监护室应靠近护士站。
活动室须光线充足,朝向和通风良好,并宜选择有两个采光方向的位置。
活动室宜设阳台,其净深不应小于1.50m。
凡疗养员使用的厕所和淋浴隔间的门扇宜向外开启。
第3.3.3条光疗室,紫外线治疗宜单独设室,并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第3.3.2条电疗室,高频、超高频、静电、电睡眠及四槽浴应单独设室.第3.3.1条理疗部分一般由电疗、光疗、水疗、体疗、蜡疗、泥疗、针灸、按摩等疗室组成。
各疗室应符合下列规定:各疗室宜集中组合成独立区,水疗室、体疗室可单独设置;1、泥疗室由治疗、贮泥、泥搅拌、泥加温、调泥、淋浴、厕所、洗涤等部分组成。
治疗部分应男女分别设室。
2、泥疗室宜设于底层,并应有良好通风。
3、放射用房应单独布置或布置在建筑物底层一翼的尽端。
第3.4.3条功能检查用房1、脑功能检查室宜设于尽端,避免有穿过式交通。
2、基础代谢测定室应布置在较安静处。
第3.4.4条药剂用房整理加工室宜紧靠中药原药库,并应有良好通风、排烟、除尘等条件;普通制剂室位置应邻近调剂室和药库,室内应设制剂台及洗涤池,台面及池壁应用耐酸碱材料;第3.4.5条供应室供应室由接收、洗涤、敷料制作、消毒、贮存、分发、工作人员更衣等部分组成。
规模较小的疗养院可合并使用,但应避免洁污交叉。
洗衣房平面应按洗衣工艺流程布置,工作人员出入口、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应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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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2 术语2.0.1 疗养院sanatorium 疗养院是利用自然、人工疗养因子,结合自然和人文景观,以传统和现代医疗康复手段对疗养员进行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和健康管理的医疗机构。
2.0.2 综合性疗养院general sanatorium 泛指针对患有一般慢性病、亚健康或健康的疗养员开展预防、保健、康复疗养和健康管理活动的疗养院。
2.0.3 专科疗养院specialized sanatorium主要针对因从事接触粉尘类、化学、物理、生物及放射因素及特殊作业等各类危害人身体健康的作业而患有特殊疾病疗养因子naturalconvalescent factor 系指自然界具有医疗保健作用的理化因子,如新鲜空气、日光、海水、森林、矿泉水、矿泥及景观等。
2.0.5 人工疗养因子artificial convalescent factors 系指光、声、电、热、磁等各种有益于人类机体健康的物理因子。
2.0.6 自然景观natural landscape 指自然界原有物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景观。
2.0.7 人文景观cultural landscape 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在自然景观基础上附加人类活动的形态痕迹、集合自然物质和人类文化共同形成的景观,及依靠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综合运用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知识,形成具有文化审美内涵和全新形态面貌的景观。
2.0.8 疗养员的疗养员,开展相关诊疗和康复活动的疗养院。
2.0.4 自然convalescent 系指疗养院收治的对象,即患有某些慢性病、职业病患者及特殊职业人员,或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员及期望得到保健养生的健康人员。
2.0.9 疗养室recovery rooms (convalescent bed-rooms) 供疗养员入住、休息、储物、盥洗、浴厕的房间,一般分为单间疗养室、套间疗养室和单元式疗养室,配有独立卫生间,视条件和需要配置厨房。
2.0.10 疗养员活动室convalescent living rooms 供疗养员阅读、交往、沟通以及开展文娱活动的场所。
2.0.11 疗养单元convalescentunits 由交通空间将一定数量的疗养室、疗养员活动室和一套配备完整的医护用房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空间集合。
2.0.12 疗养用房convalescentrooms 特指疗养单元内的各类功能用房2.0.13 理疗physical therapy 系指利用自然或人工的物理因子作用于人体,使之产生有利反应,达到防治疾病目的的诊疗技术,其中以中医药学及民族医药学的内病外治手段开刮痧拔罐等称为传统医学理疗。
2.0.14 理疗用房展的理疗活动,如针灸、按摩推拿、中药贴敷、穴位注射、physicaltherapy rooms 放置各种理疗设备、工具并利用其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的用房。
2.0.15 医技用房diagnostic & treatment rooms 运用专门的诊疗技术和设备,协同临床提供疾病诊断依据,判断生理、病理状态,制定治疗、预防措施及疗养方案的辅助科室用房。
2.0.16 健康管理用房health &management rooms 对健康、亚健康人群、患有慢性病的疗养员的健康状态及潜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预防,以及为维护健康进行健康干预提供全过程服务的用房。
3 基本规定3.0.1 疗养院的建设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族习俗和传统文化相适应。
3.0.2 疗养院应建在具有某种自然疗养因子,环境适宜,风景优美的地区。
3.0.3 疗养院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生态保护。
3.0.4 新建疗养院设计应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且留有可发展或改、扩建的用地。
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及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3.0.5 疗养院设计应以人为本,以疗养员为中心,满足其居住使用要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疗养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
3.0.6 疗养院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污水处理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应与疗养院建筑同步建设,同步 的规定,按国家标准做好相应的安全设计, 包括防火、 防灾、 安防设施、通行安全、疗养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 计。
3.0.8 疗养院绿色、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搜建筑微信 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绿 色设计规范》 JGJT229 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执行。
3.0.9 疗养院人文景观应与自然景观形成完整系统, 对绿化、景观、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和标识导向系统做综 合性设计。
3.0.10 新建疗养院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 市场需求和投资条件确定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可按其配置的 院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般情况下,不宜建设 500 床以上的特大型疗养院,若 与酒店合建时,酒店床位不计入内。
3.0.11 新建疗养院应 根据已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拟 疗养院建设若有条件可根据需求设置养老区或一定数量的 老人疗养床位, 其设施应符合现行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 。
4 场地和总平面 4.1 场地 4.1.1 疗养院选址应遵守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或森林公园等疗养区的法律选址应充分考虑环境和生态保护,场地内无空气和水质污染 隐患,并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无不良影响。
4.1.3 场地位 置应交通方便,环境幽静,日光充足,通风良好,符合卫生 学要求,并具有所需能源的供给条件、市政设施,和便于种 植、造园之处。
4.1.4 场地应为总投入使用。
3.0.7 疗养院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医疗机构安全 床位数量进行划分,标准如表3.0.10 所示。
表 3.0.10 疗养注: 投入项目的投资条件,合理确定疗养院的建筑标准。
3.0.12法规,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及疗养区综合规划的要求。
4.1.2平面布置提供最优可能性,合理安排建筑功能分区、主要出入口,以及庭园绿化、 室外活动用地等。
4.1.5 天然气管道、高压电线、输油管 道严禁穿越或跨越疗养院区。
4.2 总平面 4.2.1 疗养院总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场地原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 ,疗养院规划建设用 地指标, 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
表 4.2.2 疗养院建设用地指 标(公顷)注: 1 当规定的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不超过设和疗养院的发展用地。
2 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疗养院, 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所需用地面积,同时可参考现行《综 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 。
3 建筑平均层数四层以上的 疗养院,用地指标可采用下限;建筑平均层数二层以下的疗养院。
用地指标宜采用上限。
要包括疗养用房、理疗用房、医技门诊用房、公共活动用房 和管理及后勤保障用房的用地, 不包括职工住宅用地。
2 绿 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及水面。
1) 各种绿地内的 步行甬路应计入绿化用地面积内; 2) 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 场或慢行道应计入绿化用地面积内; 3)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有地形地貌、 园林绿化、地物水面等的利用。
4.2.2 依11 irf /床指标增加用地面积, 用于预防保健、 单列项目用房的建4.2.3疗养院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 绿化用地、 道路用地 及室外活动用地,有条件时预留发展用地。
1 建筑用地主包括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用地。
1 )道路包括消防车道、机 动车道、慢行道、人行道; 2 )广场包括无顶盖且无植被的 广场; 3)用地面积计量范围应界定至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且停车场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4 室外活动用地包括供疗养员体疗健身和休闲娱乐的室外定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
建筑密度 不宜大于 30% 。
绿地率不宜低于 45%。
避免院内感染风险; 2 建筑布局紧凑, 交通便捷, 减少能耗; 3 应处理好各功能建筑的关系, 疗养、 餐饮及公共活动用房宜集中设置,若分开设置时,宜用通廊 联接,避免产生噪声或废气的设备用房对疗养室等主要用房 的干扰; 4 疗养、理疗和医技门诊用房建筑的主要出入口 应明显易达, 应设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 平台上方设置雨棚。
5 疗养室应能获得良好的朝向,其建筑主要朝向的间距应为 前栋建筑物高度的 2 ~2.5 倍,且符合当地日照标准, 并保证 最小间距不小于 12m ;6 疗养院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少于 2 个, 其设备用房、厨房等后勤保障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医 疗废弃物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对医疗废植被不达标的室外活动场地不计入绿化用地。
3 道路用地活动场地。
4.2.4疗养院总平面设计应合理布局, 合理确4.2.5疗养院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自然疗 养因子, 合理进行功能分区, 人车流线组织清晰,洁污分流, 方便管理, 理疗用房、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
7 应合理安排各种管线,做好管线综合,且便于维护和检修。
4.2.6 疗养院内的场地设计应包括室外导向标识系统、路系统、环境和景观系统、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设计。
4.2.7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均应遵循准确、简洁、连续、安全,易识的原则设置,且符合下列要求:1 导向标识系统应提供明晰的交通引导,实现人流、物流快速合理分流;向标识牌的位置应布点科学、指向明确、视觉直观;向标识牌的文字、图标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且应符合国家行业管理规范要求;4 导向标识牌的材料选用应安全,严禁使用易碎、易爆材质。
4.2.8 疗养院道路系统设计应满足通行运输、消防疏散的要求,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行人车分流,执行院内机动车限速行驶; 2 机动车道路应保证救护车直通所需停靠建筑物的出入口;3 车行道一侧宜设不小于1.50m 宽的人行道,并满足无障碍设计;4 设置完善的人行和非机动车行驶的慢行道,且与室外导向标识、绿化景观、活动场地相结合,其有效宽度不宜小于 1.50m ,路面应平整、防滑。
4.2.9 疗养院应遵循整体性、功能性、生态性、人文性原则,做好室外环境和景观系统设计,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顺应当地的气候条件,结合自然环境进行设计; 2 应结合场地的地形地貌,融入地域的历史、文化元素; 3 应利用自然植被进行绿化设计,做到室、内外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垂直与水平相结合。
4.2.10 疗养院建筑的外部环境组织及细部处理应做到无障碍化,室外公共设施尽可能适合轮椅通行者、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或老人等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4.2.11 疗养院室外活动用地应结合场地条件和使用要求,设置日光浴、空气浴、海水浴、淡水浴、运动场等室外活动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1 活动场地宜选择在向阳避风处,如设有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材料,表面应平整防滑,排水通畅;2 活动场地应与慢行道相连接,保证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3 选择适合体疗健身的活动场地宜设置小型健身运动器材,其面积不宜小于50 m2; 4 供休闲娱乐的活动场地应设置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及环境小品;5 室外活动场地附近宜设置男、女或无性别卫生间,其具体设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