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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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强化风险防范管理十条》,促进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大额资金业务风险,提高经营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各所属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境外企业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关制度,并按境外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成员企业应遵照集团《商品营销和贸易服务业务指引》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主业,开展大额资金业务,以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强化业务盈利能力,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第四条集团对于大额资金业务管理,以集团管控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为原则。
各成员企业应按照集团相关风险管理规定及大额资金业务评审意见,落实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在集团核定的资金额度内自主经营,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第五条大额资金业务界定为企业在业务采购、销售等环节对同一客户或同一合同或大宗商品业务项下占用银行授信及资金(含应收、预付、库存资金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等)累计风险敞口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600万元,下同)的业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按本细则第五条设立,具体要求按集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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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集团成立大额资金业务评审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
评审小组由集团领导担任组长及副组长,成员由集团业务与技术创新部、法律事务部、资金管理部组成,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列席,共同负责对企业大额资金业务进行评审、检查及跟踪监督。
各部门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业务与技术创新部负责牵头受理大额资金业务报审、报备材料,批复评审结果,并负责评审过程的协调组织。
在具体评审中,重点关注大额资金业务的业务模式、客户资信、风控措施及企业内部评审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提出防范业务风险、提升业务质量的建议及要求。
(二)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大额资金业务开展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审。
在结合集团颁发的常用合同文本进行形式审查的同时,重点是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对必要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大额资金业务的资金授信配套、资金缺口的融资途径、资金回笼期限及收益率等进行评审与跟踪管理,提出资金风险防范建议及管理要求,并核定企业大额资金业务的最高资金授信占用额。
(四)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对报备、报审的大额资金业务进行跟踪管理。
按月度收集各项业务进展情况,并进行汇总、分析,与评审小组相关部门共享;组织业务检查。
重点对集团评审意见及风控措施落实、对集团及企业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业务实际操作与监控(合同履约及过程控制、按规按流程操作)等情况- 2 -
进行跟踪管理。
(五)财会部负责跟踪管理各项大额资金业务的经营效益、风险敞口状况,定期收集各项业务的三项资产情况并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
(六)监察审计部负责牵头对大额资金业务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大业务、潜在风险或已发生风险的业务情况组织实施重点跟踪检查,并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
第七条集团建立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程序,基本流程为企业按本细则附件1《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提交各项材料;集团审核材料并以企业提交材料完备之日起正式受理,在必要时或风险敞口额度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业务召开评审会议或企业联席评审会议对业务进行评审;正式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答复企业;企业按集团评审意见开展业务,定期报告业务执行情况;集团评审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进行跟踪管理。
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程序详见本细则附件2。
第八条各企业须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配套的大额资金业务风险管理细则,切实落实大额资金业务风险管理工作。
凡符合本办法定义的大额资金业务,企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必须按照企业内部评审流程出具明确的评审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提交集团审核。
第九条各项大额资金业务在开展前,按以下限额实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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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报审管理。
(一)对累计银行授信及资金占用风险敞口在人民币600万以上,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大额资金业务,实行报备管理。
企业须填报《企业大额资金业务备案表》(见附表2)及相关资料,并提前在业务开展前的3个工作日向集团报备。
(二)对于累计银行授信及资金占用风险敞口在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业务,实行报审管理。
报审资料详见本细则附件1《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三)大额资金业务评审针对同一客户采取限额评审,对同一合同项下或大宗商品采购原则上采取单笔评审或限额评审。
客户信用限额评审方式有效期为一年,企业须在到期前连同客户新的资信报告及过去一年的交易情况重新报审。
在有效期内若合同条款出现重大变化亦须重新报审。
(四)集团对于报审业务试行分类管理。
上一年度大额资金业务开展历史记录较好,未发生其他重大风险事件且经营业绩考核达到优良等级的企业,风险敞口在3000万元及以内的续评审业务,在该业务负责人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负责承诺承担50%损失额,并办妥相关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在评审资料经集团确认后,企业可直接开展业务。
该类业务应符合:企业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完善,执行情况良好;报审材料完整,无违反集团规定及评审意见,无违约、拖欠及违规操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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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备、报审业务未能通过集团审批,但企业认为确有开展必要的,在满足一下条件亦可开展: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该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经办人员共同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责任承担50%损失额,并将相关连带担保责任书等文件提交集团确认。
各项担保在该业务完结且所有资金回笼前不可撤销且不可用作他项抵押担保。
第十条根据大额资金业务的界定范围和管理要求,每年度企业结合全面预算工作,对于上年度已开展且本年计划继续开展的大额资金业务,在制定年度业务预算时,须做好预算内大额资金业务详细可行的业务计划,根据本细则附件1《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要求提交材料报集团进行业务预评审,并须通过集团业务预评审后方能开展。
第十一条各企业预算内大额资金业务原则上须按业务预评审通过的业务模式开展有关业务。
业务实际开展后达到报备、报审要求限额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生效前填报大额资金业务备案表或评审表,在预评审基础上无需重复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各企业预算内大额资金业务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如业务模式发生调整变化的,须在报备、报审报告中注明原因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备、报审。
第十三条凡年初未纳入本年度预算的预算外大额资金业务,预计合同履行将达到报审要求限额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生效前报经集团大额资金业务评审通过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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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实行大额资金业务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一)各企业须在每月7日前,上报截止上一月末在手执行的报备报审大额资金业务运作情况、集团关于业务开展及风控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内容包括:
1、填写《大额资金业务开展情况跟踪表》(见附表3)
2、提交上一月度根据集团评审意见最终修改定稿的合同、法律文件版本报集团备案。
(二)各企业每季度应对大额资金业务进行总结和分析。
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集团评审意见落实情况、业务执行情况、市场情况、业务实际盈利情况、风险控制情况、业务实际执行与计划差异度、下一阶段计划等方面,为企业建立并落实规范的业务流程、改进业务盈利能力积累业务数据和经验。
第十五条企业须严格按照《集团强化风险防范管理十条》及企业配套大额资金风险管理细则,对大额资金业务及资金使用从严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不申报评审、严禁将同一支出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程序、严禁超评审资金额度运作。
第十六条企业对上报集团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对申报材料不实、对集团评审意见未予履行而出现重大风险或不良后果的,在对提供个人连带担保的业务追究个人连带担保责任的同时,集团将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必须建立重大事项和风险报告机制,如- 6 -
有发现业务、资金风险,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理机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风险,同时向集团报告。
第十八条本细则经集团经营班子会审议通过,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大额业务风险资金评审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1.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程序
附表:1.《企业大额资金业务评审表》(共3张表)
2.《企业大额资金业务备案表》
3.《企业大额资金业务开展情况跟踪表》(共2张表)
4.《大额资金业务评审受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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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各项评审业务须以一级企业名义向集团报审。
申报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填列《企业大额资金业务评审表》(附表1,表1-1,表1-2),填报要求如下:
1、按照业务运作、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如实填报,并对业务资金授信占用及利润进行测算;
2、企业业务部经理、法务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对该业务开展的明确意见。
(二)《企业大额资金业务评审表》中要求填列内容的必要附件说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大额资金业务运作的书面申请报告(或新增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运作背景:商品市场情况及趋势,行业现状,企业经营该类商品的总体情况。
(2)客户资信情况:企业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资料及信息:近三年交易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国内客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六个月资金收付情况;履约及偿还能力;第三方自信调查报告。
基于上述资料,企业对该客户资信评估结论。
(3)业务运作模式:业务过程、交易条件、结算方式、业务周期、盈亏测算等。
并附上相关业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业务潜在风险分析:如市场风险、资信风险、法律风- 8 -
险、资金风险、运营风险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5)业务资金需求测算:预计业务量、当期授信占用情况、敞口情况、用信周期与峰值测算等,对客户风险敞口及相应的控货、质押、担保等保障。
自营业务(包括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作业务)还需列明对下家客户的赊销政策、合理库存限额,以及该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库存和在途商品情况。
(6)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及业务盈利预测:包括①企业最近月份的资产负债率;②本次报审业务风险敞口占企业净资产比例;③累计在手大额业务风险敞口占企业净资产比例及计算方法;④本次报审业务毛利率、净利率及计算方法;⑤报审业务全年收益额、资金年收益率及计算方法。
2、集团委派的财务部经理认为需要详细陈述意见的,须及时出具对该笔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独立书面意见并独立上报集团财务部。
3、业务涉及的业务合同书、担保、协议书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企业法务部或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
(三)企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客户、该业务开展以及资金使用的评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业务可行性、对该客户核定的资金风险敞口最高限额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必须出具明确的审批意见,委员会各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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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大额资金业务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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