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8
00:28:23
深度剖析盐城化工爆炸事故
第一,这是一场强似地震的爆炸。
江苏盐城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于3 月21日中午14:48分左右发生爆炸, 然而最先得到消息的却是中国地震部 门。爆炸发生2分钟后中国地震台网 测定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附近发生了 3.0级地震。
3
00:28:23
深度剖析盐城化工爆炸事故
4
00:28:23
5
00:28:23
6
00:28:23
深度剖析盐城化工爆炸事故
企业基本信息: 2007年04月05日江苏天嘉宜化工成立;位于江苏陈家港化工园区中 法定代表人陶在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 该公司属于江阴市倪家港化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生产“间苯二胺、对苯二胺” 精细化工产品,年生产能力2万吨。产品主要用 作制造医药、农药和染料的中间体。
4、消化装置设置连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12
00:28:23
深度剖析盐城化工爆炸事故
5、部分二消化釜的DC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消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连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再消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 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13
00:28:23
深度剖析盐城化工爆炸事故
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 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 “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解读及警示(78页)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二 爆炸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1旧3固
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位置为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中部偏北堆放硝化废 料部位。经对天嘉宜公司
硝化废料取样进行燃烧实验,表明硝化废料在产生明火之前有白烟出现,燃烧过程 中伴有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同时产生大量白色和黑色的烟雾,火焰呈黄红色。经 与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比对,事故初始阶段燃烧特征与硝化废料的燃烧特征相吻合 (见下图 ) ,认定最初起火物质为旧固废库内堆放的硝化废料。事故调查组认定 贮存在旧固废库内的硝化废料属于固体废物,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险废物。
此前,中国地震局3月21日通报称,中国地 震台网网正式测定:03月21日14时48分在江苏
连云港市灌南县(疑爆)(北纬34.33度,东经 119.73度)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
一 事故概述
6
一 事故概述
3月21日下午 江苏盐 城消防接警,救援 人员赶往事发地
3月21日下午 应急管 理理部接报后立即启动 应急响应
有 不少居民都是听到消息后,前来献血。
专家驰援
03
3月21日,国家卫健委第一批调派专家分队中 的 11名医疗专家赶到现场……
一 事故概述 12
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 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 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 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 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 失实评价报告。
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学习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响水县复产办组织11 个部门复产验收过程中,响水县原安监局二分局组织专家于
Here is the title 2018年9 月12 日对天嘉宜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复查,共查出89 项事故隐患,在部分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下,9 月13 日就在天嘉宜公司复产审查意见中签字同意复产。
法机关依据《刑法》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02 (二)公职人员: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由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天嘉宜公司和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1.天嘉宜公司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对
四、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二)生态环境部门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01
(1)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未督促企业对硝化废料进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行
02 政主管部门,没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规定要求。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 (2)执法检查不认真不严格。未对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进行全面检测,检测项目有严重漏项,为事故发生埋下
重大隐患。
(3)对环评机构弄虚作假失察 。 对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
析报告未进行认真核实,没有发现硝化H工段e废re水处is理工th艺重e大t变it动l带e来的重大事故隐患。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明知天嘉宜公司焚烧炉违法投入使用、大量危险废物没有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情况
综合案例-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
材料与化工类《工程伦理》案例——江苏响水天嘉宣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1、案例背景1.1案例发生的时间2019年3月21日14时。
1.2案例发生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
1.3案例发生的规模或性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4案例发生后的功效该事故造成园区78人死亡(其中天嘉宜公司29人、之江化工16人、华旭药业10人、园区其他单位10人、周边群众7人、外地人员6人),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1.5天嘉宜公司基本情况天嘉宜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位于生态化工园区东南部,东临301县道,南靠大和路,西南侧为德力化工,西临经三路,隔路与之江化工相对,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与华旭药业、富梅化工、鲲鹏化工和江苏神龙经达物流有限公司相邻(见图1)。
(企业所在的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千米,已开发使用面积7.5平方千米,现有企业67家,其中化工企业56家。
)图1 天嘉宜公司及相邻企业分布天嘉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在明(公司副总经理兼硝化车间主任),实际控制人为总经理张勤岳(2017年1月24日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天嘉宜公司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注册资本9000万元,员工195人。
其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胺(17000吨/年)、邻苯二胺(2500吨/年)、对苯二胺(500吨/年)、间羟基苯甲酸(500吨/年)、3,4-二氨基甲苯(300吨/年)、对甲苯胺(500吨/年)、均三甲基苯胺(500吨/年)等,主要用于生产农药、染料、医药等。
天嘉宜公司分设安全科和固废焚烧中心、污水处理中心,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相关工作。
安全科由副总经理陶在明分管;固废焚烧中心、污水处理中心由副总经理杨钢分管,固体废物由固废焚烧中心负责管理。
江苏响水3 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响水3 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一、事件背景2021年3月21日,江苏省响水县化工园区发生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给周边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环境污染。
事故发生后,政府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对爆炸原因和责任进行彻底的调查。
二、调查过程1. 调查组的组建和调查计划当局成立了由相关专家和官员组成的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包括化工行业专家、安全监管部门代表等。
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爆炸现场,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工作。
调查组制定了调查计划,确定主要调查内容和调查方法。
2. 确定爆炸原因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与分析,结合相关证据和目击者的证言,初步确定事故是由储存的化学品发生泄漏并与外界环境产生化学反应导致爆炸的。
同时,调查组还对爆炸现场进行了采样,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化学分析。
3. 追溯责任链为了调查事故责任,调查组深入企业内部,查阅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了全面评估。
调查组发现,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疏漏,未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同时,调查组还调查了企业与相关供应商的合作和交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的化学品被采购并储存于该企业。
三、调查结果1. 爆炸原因调查组确认,事故是由于大量的化学品泄漏并与外界环境产生化学反应所致。
具体的化学品和反应机理还需要进一步实验室分析和研究。
2. 事故责任调查组认定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监管不到位、设备维护不及时、员工培训不充分等问题。
同时,调查组也发现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疏忽和不合规交易情况。
3. 相关建议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提出了以下建议:(1)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2)相关监管部门需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频率和深度。
(3)加强供应链的管理,确保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江苏响水3·21事故通报
盐城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3·21”(案例分析)小M优锐思教育3月27日春分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区未迎来春雷,却突发惊天一爆。
一、爆炸单位基本情况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04月05日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陶在明,天嘉宜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感光材料、液晶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环氧树脂固化剂和石油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苯、氯代叔丁烷等。
天嘉宜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在2016年过期,延期换证的信息未能查到。
企业申请过ISO9001、ISO14000、OHSAS认证,但这些证件都已被撤销,OHSAS认证撤销时间正是3月21日爆炸当日。
2018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显示,天嘉宜有“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等13项问题。
多位安全环保专家透露,这13条安全隐患,几乎每一条都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这次爆炸的涉事公司,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2015年起多次被罚。
先是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因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被判犯污染环境罪,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30万罚金,公司一同被罚人民币200万。
从2016年到2018年,更是被盐城市环保局、响水县环保局因为环保问题处罚7次,再罚款179万。
2018年2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
其中在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项问题。
其中包括: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 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 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 被追究刑事责任。
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 仍未 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 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 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 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2.3 危险废物堆放
(1)检查内容
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2)规范要点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 粘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
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
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 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
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 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 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 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 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2)规范要点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 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 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 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 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 应急防护设施。
谢 谢!
01 /事故解析 02 /事故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 因具有不稳定、易燃易爆、腐蚀
等危害特性,其在接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 中会面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挑战!
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
仓库,不得随意堆放!
2.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1)检查内容
• 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 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加油站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处置
3. 事故主要问题
揭阳市榕城区客货运输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 措施及时消除初始火灾后暴露的油品泄漏事故隐患,事故应 急处置不当,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资格的实际控有人黄少藩,违章指挥加油站员工冒险作业, 对第二次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榕城区应急管理 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揭阳市榕城区客货 运输公司加油站实施行政处罚。
4. 事故处理、教训、建议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把防控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作为大事来抓。 (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五)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
揭阳市榕城区客货运输公司加油站4·23 案 例 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2.第二次火灾发生经过
• 第一次火灾发生后,加油员黄填盛电话报告市运加油站实际 控有人黄少藩加油站发生火灾。20 时32 分左右,黄少藩到 达现场,黄少藩对被拉倒的2 号加油机底座进行查看,确认 油管没有泄露汽油后,协助加油站员工将被拉倒的加油机搬 到加油站办公室门口,随后指挥加油站员工继续营业。20 时 35 分26 秒,在黄少藩指挥加油站员工为前来的车辆加油过 程中,2 号加油机底座油管口喷出汽油。20 时35 分29秒, 黄少藩关闭加油机阀门。随后,黄少藩指挥加油站员工继续 加油作业,20 时42 分34 秒,加油站员工黄填盛使用自来水 对2 号加油机底座出油口泄漏的汽油进行冲洗过程中,发生 第二次起火;正在加油的员工及顾客迅速撤离加油亭,20 时 42分55 秒,加油员黄填盛用灭火器试图扑灭火苗,但火势已 经失控。
1.第一次火灾发生经过
2019 年4 月23 日20 时18 分22 秒,杨受潮驾驶粤V92317汽车进入市运加 油站加油,20 时18 分58 秒,加油站员工吴旭佳在加油亭2 号加油机为粤 V92317 进行加油,20 时20 分07秒,加油员吴旭佳离开粤V92317 小汽车, 协助加油站员工彭楚鑫加油,20 时20 分23 秒,杨受潮启动粤V92317 汽车驶 离2号加油机,因加油枪尚未拔出,导致2 号加油机被拉倒,引发了第一次火 灾。杨受潮发现起火后,继续驶离加油站,拖曳倾倒起火的2 号加油机离开加 油亭至十几米外方停车。第一次火灾发生后,加油员黄填盛、彭楚鑫使用干粉 灭火筒对起火位置进行灭火,杨受潮参与了现场灭火工作,20 时22 分左右, 明火被扑灭。
响水天嘉宜化工“3·21”爆炸事故详细过程
事故详细过程|响水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2019 年3 月21 日14 时48 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 人死亡、76 人重伤,640 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 万元。
一、事故经过事故调查组调取了2019 年3 月21 日现场有关视频,发现有5 处视频记录了事故发生过程。
14 时45 分35 秒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14 时45 分56 秒有烟气从旧固废库南门内由东向西向外扩散,并逐渐蔓延扩大14 时46 分57 秒新固废库内作业人员发现火情,手提两个灭火器从仓库北门向南门跑去试图灭火14 时47 分03 秒旧固废库房顶南侧冒出较浓的黑烟14 时47 分11 秒旧固废库房顶中部被烧穿有明火出现,火势迅速扩大14 时48 分44 秒视频中断,判断为发生爆炸从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至发生爆炸历时3 分9秒。
二、事故现场破坏情况根据现场破坏情况,将事故现场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和爆炸波及区。
事故中心区北至纬一路,南至大和路,西至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东至301 县道,面积约为0.5 平方千米。
爆炸形成了直径120 米积水覆盖的圆形坑。
排水后发现,爆炸形成以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硝化废料堆垛区为中心基准点,直径75 米、深1.7 米爆坑(见图7)。
爆炸中心300 米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化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被摧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引发周边8 处起火,包括天嘉宜公司储罐区3 处,江苏华旭药业有限公司、响水富梅化工有限公司、响水县鲲鹏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华旭药业、富梅化工、鲲鹏化工、之江化工、德力化工)各1 处起火,周边15 家企业受损严重(见图9)。
爆炸冲击波造成周边建筑、门窗及玻璃不同程度受损,其中严重受损(建筑结构受损)区域面积约为14 平方千米,中度受损(建筑外墙及门窗受损)区域面积约为48 平方千米(见图11)。
响水县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响水县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尊敬的领导:近日,响水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们了解到事故过后,县政府成立了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总结和反思,现将调查报告呈报如下。
一、事故简述3月21日22时48分,位于响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天嘉宜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了至少78人死亡,数百人受伤,部分周边居民的住房和商铺也被毁坏。
经初步调查,事故起因是由于企业在储存危险品时出现泄漏,导致气体积聚,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1.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经查,该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突出问题。
首先,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培训方面不足,一些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只具备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并未接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
其次,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安全管理流程。
最后,企业对理论和实践的安全培训也偏少,很多员工对工作安全的重要性不够重视。
2.危险品储存和运输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料和产品均属于危险品,需要进行专门的储存和运输。
但是,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危险品储存设施的规范性和严格性有待提高,付储存的危险品种类较多,且存放方式不合理,容易引发事故。
另外,该企业在危险品运输方面也存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运输车辆多为老旧车辆,并且没有得到专业的监管和管理。
3.政府监管不到位响水县相关领导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前未能充分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责,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对事故前的安全检查进行充分的审查和把关。
三、事故教训和措施1.企业须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必须要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不断完善,从而形成管、防、控、救“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监测和管理,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及相关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培训,培训员工掌握危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分析并与天津滨海大爆炸对比
分析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事件与天津大爆炸对比详细情况:2019年3月21日14点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秩序维护等工作。
截至28日10点,江苏盐城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爆炸事故已致64人遇难,危重21人,重伤73人。
爆炸的起因及环境风险相关因素: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有透露是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厂内一处生产装置起火,初期未能有效控制火情引起爆炸,爆炸物质为苯。
而苯系挥发性很强,具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致癌性。
爆炸发生后,一度当地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超标57倍和348倍。
水体污染方面,新丰河闸内断面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目前超标2.8倍和8.4倍。
这次爆炸的涉事公司,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2015年起多次被罚。
先是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因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被判犯污染环境罪,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30万罚金,公司一同被罚人民币200万。
从2016年到2018年,更是被盐城市环保局、响水县环保局因为环保问题处罚7次,再罚款179万。
到2018年2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显示天嘉宜公司存在13项安全隐患,要求进行整改: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爆炸事故火灾案例分析
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爆炸事故与注册消防有关的事王启方2019年3月25日免责声明本视频内容主要用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学习,所搜集的资料均来自相关媒介报道图文等内容,因救援工作还在继续开展,具体事故调查也在进行,最终结论需待事故调查组发布,本内容侧重点在于考试三科目可能涉及到的知识点。
由于注册消防考试涉及专业众多,且制作时间仓促,作者水平有限,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出,搜索微信公众号“王启方消防”,即可参与讨论,分享心得。
2019年 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江苏已先后调派12个市消防救援支队,共73个中队、930名指战员、192辆消防车,9台重型工程机械赶赴现场处置。
截至22日7时,3处着火的储罐和5处着火点已全部扑灭。
本次发生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占地面积约220亩,现有职工195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45人。
主要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等。
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响水负责的总经理张某某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救治,相关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截至23日7时,“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救治的伤员中危重21人、重伤73人,各方报来的失联人员有28人。
共有医护人员3500名、医院16家、救护车90辆参与救治,接收医治伤员640名。
为防止次生事故,组织逐户排查,引导3000多名企业职工和陈家港镇的四港村、六港村、立礼村等近千名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
受到影响的学校、幼儿园临时停课。
天嘉宜3·21爆炸事故——与注册消防有关的3·21爆炸事故,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内容都有哪些?启方讲消防将从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三个科目《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一一道来。
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平面图三个白色储罐两个存苯、一个甲醇宿舍食堂办公楼仓库、五金机电、成品精细化工应急池天然气站制水氢化硝化油炉制氢精馏一、火灾分类1)按照燃烧对象发生燃烧爆炸的为笨、甲醇储罐,为液体火灾。
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致自燃 江苏响水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致自燃江苏响水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险救援,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一定要举一反三、亡羊补牢。
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王勇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
3月22日,国务院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由应急管理部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政府参加,聘请爆炸、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
通过反复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性质,查明了事故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带给pcb行业的警示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大爆炸事故带给 PCB 行业的警示
文 / 张家亮
一、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 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A 依据法律规定和 GB 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 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 于危险废物。
B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 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C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 腐 蚀 性、 毒 性、 易 燃 性、 反 应 性 的 固 体 废 物, 依 据 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 GB 5085.6,以及 HJ 298 进行鉴别。凡具有 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 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2 广东省 PCB 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现状 原辅材料中化工原料多、使用量大,生产工艺复杂、 生产环节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再资源化潜力大, 如含铜污泥、含铜蚀刻液 ( 如表 1、表 2 所示 )。 这么大的事故必将迅速催生一系列危险废物处理 的大动作! PCB 行业应有所准备。
三、2019 年下半年广东东莞火灾频发,PCB 行 业的火灾偶有所闻,借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除行业隐患。
推进制定化学品安全法,修订安全生产法、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处罚标准,强化法治措施。修 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严格执行执法公 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
【问责名单】响水3.21爆炸事故问责107人名单
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
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金龙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费高云同志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樊金龙、费高云同志在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江苏响水3·2事故通报
盐城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3·21”(案例阐发)欧阳光明(2021.03.07)小M 优锐思教育 3月27日春分日,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区未迎来春雷,却突发惊天一爆。
一、爆炸单位基本情况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于04月05日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号成立,法定代表人陶在明,天嘉宜主要从事概略活性剂、感光资料、液晶资料、新型功能资料、环氧树脂固化剂和石油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规模包含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苯、氯代叔丁烷等。
天嘉宜的平安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证均已在过期,延期换证的信息未能查到。
企业申请过ISO9001、ISO14000、OHSAS认证,但这些证件都已被撤消,OHSAS认证撤消时间正是3月21日爆炸当日。
,原国家安监总局宣布《关于催促整改平安隐患问题的函》显示,天嘉宜有“主要担任人未经平安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等13项问题。
多位平安环保专家透露,这13条平安隐患,几乎每一条都属于重年夜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这次爆炸的涉事公司,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起屡次被罚。
先是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因为违反国家规定,不法处理危险废料100多吨,严重污染环境,被判犯污染环境罪,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30万罚金,公司一同被罚人民币200万。
从到,更是被盐城市环保局、响水县环保局因为环保问题惩罚7次,再罚款179万。
2月8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宣布《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催促整改平安隐患问题的函》。
其中在有关平安隐患问题清单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项问题。
其中包含:1.主要担任人未经平安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平安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纵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纵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动操纵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响水事故调查报告解读及警示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3月21日 事故发生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 事故原因:长期违规生产,安全监管不力 事故影响:造成多人死伤,大量泄漏,严重污染环境
加强国际合作与 交流,可以促进 我国化工行业的 可持续发展,为 我国的经济社会 发展做出更大的
贡献。
汇报人: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
强化安全监管队 伍建设,提高监 管人员的专业素 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对危险源的 监测和预警,及 时发现和消除安 全隐患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危险品安全的认识 建立危险品安全宣传平台,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和案例 鼓励企业、社区等组织开展危险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安全教育,从小培养安全意识
事故间接原因包 括设备老化、管 理不善、安全意 识薄弱等方面。
设备老化是事故 发生的重要原因 之一,相关设备 未及时维修或更 换。
管理不善体现在 安全制度不健全、 安全监管不到位 等方面,给事故 发生埋下隐患。
安全意识薄弱则 是事故发生的重 要人为因素,操 作人员安全意识 淡薄,容易引发 事故。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法律追究,依法惩处。 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
响水事故的发生,提醒社会公众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 意识。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让公众了解安全知识和应对措施。
个人也应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响水“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写在前面:本文整理自我国著名生产安全专家粟镇宇先生微信公众号《稳然学堂》所发系列文章《响水爆炸事故后我们该去向何方?》,共有政府篇、第三方机构篇与企业篇等三篇,是迄今为止周周所看到的对该事故最深度、最接地气的分析。
本号经粟老师授权,加以整理再发,以期通过反复学习,渐渐强化生产企业与一线员工们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悲剧的上演:多一个人看到,就多一分安全。
合集的篇幅不短,但非常值得深度学习:其分析不仅专业而且实用、接地气,其态度更是客观审慎、悲天悯人。
三篇全文如下:第一篇:政府篇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造成了70多人不幸死亡,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甚至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也在联合国官博上发表声明,对这起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深感悲伤。
这起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中,它会留给我们什么呢?是几十个家庭的悲伤,抑或是若干人锒铛入狱,或者是再来一波安全大检查?如果只是停留在这些层面,我们还会有下一起“响水爆炸”,甚至可能每年或者隔几年就会遇到一次。
在2007年的一次论坛上,有人问我中国化工安全的前景如何,我说不太乐观,可能每年都会遇到灾难性的大事故。
理由是我们的化工产业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一,但我们国家整体的化工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完全杜绝大事故的愿望可以理解,但实际上目前阶段很难做到(过去几年我们发生了好多次大的事故)。
政府包括高层领导人重视安全和抓安全的决心和力度可谓前所未有,似已使出了浑身解数,但为什么这样的灾难性事故没有杜绝呢?很多人都在寻找答案。
我认为目前化工行业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是出在某个点上,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也是行业长期以来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结果。
安全生产本身涉及复杂的管理和技术,它是一门科学,但我们却很容易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窘境。
天津8.12爆炸事故后,大家的反应是“震惊”,真心期望这次事故能让我们(政府、协会、咨询服务机构、高校和生产企业)痛定思痛,找出科学监管和企业有效运营的途径,避免类似的事故。
相信不过多久,很多机构会组织研讨,很多专家也会建言献策。
我在这里先抛砖引玉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分成三篇,分别从政府(第1篇),行业协会、咨询服务机构、高校(第2篇)和生产企业(第3篇)的视角来探讨该如何防止化工行业灾难性的事故。
这是第一篇,政府篇。
从这几年国家领导人的批示、不断推出的各种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官员所面临的压力,政府对生产安全的重视不言而喻,也可谓殚精竭力了。
而且,似乎政府的招数都快用尽了,化工行业的安全状况却仍不尽人意(客观地说进步有目共睹!)。
一、安全检查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政府很焦虑,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重大活动期间尤甚,但为什么没有预期的效果呢?试设想一下,政府组织几名专家到工厂走马观花看上一圈就能看出问题,就能开出灵丹妙药吗?我们做专业工作的人都知道,对于化工这样复杂的系统,任凭你经验多少、水平多高,走马观花最多看到一些表面的问题,譬如静电接地没有做好、某处化学品摆放不合适、标志标识缺失、安全距离不够、员工没有佩戴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等。
把全世界最高水平的专家请来,走马观花一遍,结果也大致会是如此。
我去过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当地安监人员每周来工厂检查三、四次,工厂相关的管理人员本职工作都不做了,纯粹在应付检查,可以说是疲于应付。
当地安监人员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担心企业出事故,工作也非常认真和仔细。
但零星检查的作用其实是非常有限的,这次发生事故的天嘉宜化工厂,一定也经历过数不清的安全检查。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
从政府到机构,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二、对政府工作的建议目前,政府部门在安全管理这件事情上很焦急,甚至恨不得替企业把安全都管了。
政府的想法和出发点是好的,但还是应该把更多管理的空间交给企业自己。
那么,政府到底该怎么做呢?我本没有资格来谈论这个问题,斗胆建言,在安全管理这件事情上,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构建法规标准、科学监管、为企业提供指导以及引导规范社会资源参与安全服务。
目前形势逼人,当务之急是政府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探究之言仅供参考),一是完善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二是探索和实施科学的监管;三是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四是善用和规范社会资源,坚决剔除形式主义。
1、完善安全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我们国家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模糊的地方也很多。
企业和从业者搞清楚法规要求是最基本的,但从国家层面,政府应该梳理已有的与安全相关的法规,使之根据完善和系统化,这样也有利于立法的规划。
目前,在基层使用法规和标准的时候,模棱两可的地方比较多,经常有专家在微信群里争论该如何做才合规(企业里的人就更难把握尺度了),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规范和标准中有些地方不够具体,而对于我们当前所处的这个发展阶段,有时候明确具体的规定是必要的,国家可以把规范和标准写得更加详细一点,也可以补充相关的解释细则,这样对于基层的执行会很有帮助。
我们很多标准就是寥寥几页纸,对比一下欧美颁布的标准,人家的很多像是一本教科书。
不是说我们也要写成一本教科书,但是要尽可能详细到便于执行和落实。
我们安全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政府可以发挥社会的力量来完善法规和标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体制内的专家,在国内的跨国化工企业里也有很多专家,他们了解国际上良好的管理实践,而且有丰富的实干经验,他们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吸收他们加入会有助于提升安全标准的编写质量。
规范和标准一方面是给企业参考,另一方面是监管的依据。
它们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必经的过程。
除了规范标准,国家也可以组织专家紧贴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写相关的实施指南。
现在我们很多企业也逐步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但是不知道如何着手去做,尤其是许多中小企业在安全工程技术方面能力较欠缺。
在一些中小化工企业,不少处于中坚力量的管理人员(管生产和管安全的中层管理者)缺乏足够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知识,譬如,分不清静电释放类型和控制措施、对粉尘爆炸的机理和预防措施缺少理解、大部分人都没有开管作业许可这样的概念。
如果有相关的指南,对于他们会是很大的帮助。
2、探索和实施科学的监管如何做好监管?需要政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但我们必须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我们或许可以探讨和研究欧美合规监管的经验。
“政府-保险公司-企业“这样的间接监管模式也值得探究。
监管是太复杂的议题,因为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就不多谈了。
3、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
专业人才缺乏是导致化工行业安全工作搞不上去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很难短时间补足的短板。
无论是在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在企业里,我们都缺少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专业人才(好的专业人才有,但还太少了)。
政府目前尝试通过聘请社会上的专家参与安全监督管理,但是如果社会上也缺少这方面的人才,我们就必须下大力气培养,国家要有相关政策来引导。
如何在短时间培养出一批胜任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专业人才呢?长期看,国家层面需要建立这方面人才的培育计划,从大学教育就要开始,我在第2篇中会谈到大学教育的问题。
短期看,为了解燃眉之急,国家或省级可以组织专家培训班,给基层专家安排系统性的学习,帮助他们提升水平。
国家可以出资开发系列的培训课程,从社会上招募经验丰富的优秀专家来做讲师,如果每个省每年帮助100名专家获得提升,对行业的推动会非常大。
参加专家培训班的人可以是来自政府监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或企业。
这样的培训学习应该是系统性的,不能是2-3天的走过场,取一个什么证了事,累积20天左右的培训或许可以收到好的效果。
讲师必须接地气,有实际管理经验。
在招募讲师时,不要局限于体制内的人才。
我们国家开放了几十年,有些大国企做得不错,很多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合资或独资企业也培养了很多资深的安全管理人才,这些人才是很宝贵的。
但目前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他们在属于自己的圈子里,没有融入整个行业,结果我们国家在安全管理领域呈现了两种差别很大的做法,一是体制内企业的做法,一是跨国企业的做法。
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让这些跨国企业的“局外人”发挥更多作用,他们能像催化剂,起到一定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种可喜的现象是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开始聘请有跨国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来管理安全。
4、善用和规范社会资源,坚决剔除形式主义形式主义非常害人,而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则会要了人的命。
譬如,政府推行的安全标准化体系,如果把每个要素真正做好,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水平一定是会上台阶的。
但是,在实际上普遍存在企业埋头做文件、专家审核看文件的“表面文章“,工厂的实际管理与文件是两码事。
文件做得再漂亮,现场没有变化,对预防事故没有任何好处,该出事故还是会出事故。
这种状况与安全标准化的初衷背道而驰。
又譬如,政府要求为危险工艺装置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分析)。
HAZOP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工具,对于企业实现化工过程安全至关重要!西方的化工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和应用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但我们很多企业还没有理解它的重要性,一些服务机构不专业或不负责任,明明需要2-3周的工作,2-3天就完成了;更有甚者,有些机构(希望是少数)在开展HAZOP分析服务时,根本不与企业技术人员开会讨论,自己拿资料回去随便编一份报告了事,结果企业对政府交了差,机构赚了钱,皆大欢喜。
这种走过场的做法,等于是把炸弹留在工艺系统里,这么做发生事故只是时间问题。
真心为这些企业感到可惜,他们错过了以最小代价消除事故的良机,而少数无良的机构虽然赚了钱,事实上成了事故的帮凶!上面这些情况相信很多人也都清楚或有同感,我原本也懒得讲,但响水事故几十条鲜活的生命在敲击着我们每个人内心的良知,我们需要正视问题,才能有解。
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形式主义是自欺欺人,不按科学规律办事受到事故惩罚只是时间问题。
希望政府下决心设法剔除形式主义。
目前,政府也逐步把一些工作下放给社会(行业协会、研究单位和咨询机构等等)。
政府充分利用社会上的资源是一种趋势,但目前好的资源还比较有限,一些体制外的专业技术咨询机构还处在边缘化的地带,政府可以引导这些社会资源投入到化工安全领域。
在美国,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旗下的化工过程安全中心(CCPS)、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和美国石油协会(API),以及美国多如牛毛的专业咨询公司,它们对美国的化工安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的化工厂也出事故,但总体上比我们要好一些)。
当前,国内很多与化工安全相关的协会比较活跃,有些在竭尽所能给企业提供好的服务和支援(譬如医药工业协会的EHS管理协会、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等等),但协会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还很大;而且鱼目混珠者亦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