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在工作中,意外总是难以完全避免。
当职工不幸遭受工伤,了解工伤伤残的鉴定赔偿标准就显得至关重要。
这不仅关乎着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2017 年最新的工伤伤残 1 10 级鉴定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被鉴定为一级工伤伤残的职工,将获得最全面和高额的赔偿。
这种程度的伤残通常意味着职工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
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本人工资的 27 个月。
此外,每月还会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 90%。
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同时,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二级工伤伤残的赔偿也相当优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25 个月。
每月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 85%,同样存在补差机制。
三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对于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的 23 个月。
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 80%,且保障机制与前两级相同。
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四级工伤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 21 个月。
每月的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 75%。
五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五级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有所不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 18 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 16 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地方情况等,工伤赔偿标准按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被保险人本人工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合理确定。
第三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按照以下五类赔偿:一、医疗费;二、一次伤残赔偿金;三、生活护理费;四、死亡赔偿金;五、丧葬费。
第二章医疗费第四条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项目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第五条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费用范围。
第六条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章一次伤残赔偿金第七条一次伤残是指因工作造成要永久或者长期接受治疗、康复,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下列一种或几种损伤的情况: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和六级伤残。
第八条一次伤残赔偿金按照一次伤残的程度和被保险人的月工资进行综合计算。
第九条一次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生活护理费第十条生活护理费是指因工伤导致被保险人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进行基本生活护理的费用。
第十一条生活护理费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和生活护理的时间确定。
第十二条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第五章死亡赔偿金第十三条死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对死者的家属给予的一次性赔偿金。
第十四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和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家属。
第六章丧葬费第十六条丧葬费是指因被保险人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第十七条丧葬费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规定。
第十八条丧葬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死者的家属。
附件: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对工人工伤的保护和赔偿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本月修正简版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引言工伤伤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身体功能或组织结构的不完整,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及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鉴定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划分等级来决定的,下面将介绍2017年最新的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一级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200-250个月工资。
2. 二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二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三分之二以上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80-220个月工资。
3. 三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三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二以上但不满三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60-200个月工资。
四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四分之一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40-180个月工资。
5. 五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五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二十以上但不满四分之一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20-160个月工资。
6. 六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六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十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二十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00-140个月工资。
7. 七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七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五以上但不满五分之十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80-120个月工资。
8. 八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八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三分之二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五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60-100个月工资。
9. 九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九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十以上但不满三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40-80个月工资。
2017年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7年⼗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7年⼗级伤残赔偿项⽬有: 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级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精神损害赔偿 ⼆、⼗级⼯伤赔偿标准 1、标准:享受⼀次性伤残补助⾦:⼗级伤残为6个⽉的本⼈⼯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为基数,⽀付本⼈⼀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资,是指⼯伤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平均⽉缴费⼯资。
本⼈⼯资⾼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300%计算;本⼈⼯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60%计算。
⼆、⼗级⼯伤具体赔偿项⽬及标准 (⼀)医疗费 1、要求:治疗⼯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单位没有参加⼯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住院伙⾷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作⼈员出差伙⾷补助⾦标准。
(三)交通费、⾷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事故,造成劳动者身体受伤、生病或者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下面是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工伤医疗费用赔偿标准1. 一般工伤- 住院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门诊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2. 严重伤残工伤- 住院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门诊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3. 轻伤工伤- 住院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门诊治疗: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赔偿,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二、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1. 伤残程度为1级至4级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2. 伤残程度为5级至10级的,按照18个月工资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3. 因工作造成重大伤残的,按照36个月工资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 丧葬费:一般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进行赔偿;2. 供养亲属生活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赔偿:- 无法工作的配偶:按照死者生前工资的30%~50%进行赔偿;- 无法工作的子女:按照死者生前工资的20%~30%进行赔偿;- 对独生子女、残疾的配偶或者父母需支付较高生活费等情况,相应提高赔偿比例。
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额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经医疗机构认定为符合工伤条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劳动者的工伤等级和赔偿比例。
鉴定结果:1. 一级工伤: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每月支付;2. 二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70%~90%支付;3. 三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60%~80%支付;4. 四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50%~70%支付;5. 五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40%~60%支付;6. 六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30%~50%支付;7. 七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20%~40%支付;8. 八级工伤:按月工资总额的10%~30%支付。
2017版: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17项对比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1、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 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7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7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
2017年的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七级赔偿标准的确定。
1. 一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但尚能从事原工作或者适当调整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二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 三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四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五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六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 七级伤残,因工伤致使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或者丧失部分机能,需要转岗安排工作,工伤保险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七级赔偿标准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对于因工伤导致七级伤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七级赔偿标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根据劳动者伤残情况进行适当的工作调整或转岗安排。
三、七级赔偿标准的意义。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赔偿标准和执行机制,能够有效地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七级赔偿标准的完善。
尽管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017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017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对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赔偿。
2017年,我国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以下是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工伤医疗费用。
1. 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
2. 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一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60倍。
2. 二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50倍。
3. 三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45倍。
4. 四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40倍。
5. 五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35倍。
6. 六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30倍。
7. 七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25倍。
8. 八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20倍。
9. 九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15倍。
10. 十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10倍。
三、工亡家属抚恤金。
1. 工亡职工家庭的抚恤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20倍。
四、工伤死亡赔偿金。
1. 工伤死亡赔偿金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20倍。
以上就是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劳动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欢迎阅读!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全国统一价)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2015年度)的20倍,即623900元。
2、丧葬费: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XX市为例:2015年上半年平均职工工资(全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待权威发布)为4831×6=289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
][单位支付]3、交通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4、食宿费:[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7、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8、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9、伤残待遇 (按以下伤残级别分情况计算)A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基金支付][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B 五级、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第一组: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组: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组:1、医疗费。
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
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2、误工费。
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
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
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重庆最新工伤津贴标准
重庆最新工伤津贴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重庆市最新工伤津贴标准如下:一、工伤津贴的基本标准:重庆市的工伤津贴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档次。
其中,一级为最高档次,四级为最低档次。
1. 一级工伤津贴标准:一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300%,则按300%计算。
2. 二级工伤津贴标准:二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5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则按200%计算。
3. 三级工伤津贴标准:三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4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则按150%计算。
4. 四级工伤津贴标准:四级工伤津贴标准为伤残者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的30%。
若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则按100%计算。
二、工伤津贴的额外增加标准:根据受伤程度和工伤等级,重庆市还规定了额外的增加标准。
1.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增加津贴:对于工伤造成一定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者,按照三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增加13%津贴,四级丧失劳动能力增加10%津贴。
2. 住院的增加津贴:对于因工伤住院的伤残者,按照住院治疗期间每月增加2%的津贴。
3. 高龄伤残人员的增加津贴:对于伤残者年满45周岁的,增加2%的津贴;年满50周岁的,增加4%的津贴;年满55周岁的,增加8%的津贴;年满60周岁的,增加10%的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津贴的发放时间以及申领手续等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动,因此应及时关注重庆市人社局或其他权威渠道的相关通知,以确保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同时,个人在申请工伤津贴时,还需提供相关的医学鉴定和工伤认定材料,以作为工伤津贴发放的依据。
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具体标准如下:1. 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 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待遇水平。
-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工伤鉴定机构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对照表:|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 | 待遇水平 ||------------------|----------|| 一级 | 80% || 二级 | 70% || 三级 | 60% || 四级 | 50% |2.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轻伤程度的,按照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倍确定赔偿金。
- 重伤程度的,按照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倍确定赔偿金。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确定抚恤金。
- 职工本人因工死亡,丧失赡养人员扶养能力,同时依法赡养亲属未达到法定赡养年龄的,由社会保险基金按劳动保险关系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确定抚恤金。
4. 临时工伤期间工资待遇:- 在临时工伤期间,劳动者无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缴费工资额的80%发给临时工伤期间待遇。
- 劳动者接受治疗却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实际缴费工资发给临时工伤期间待遇。
5.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纳入医疗保险费用中。
- 工伤保险待遇不包含工伤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本标准,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调整。
具体赔偿金额以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工伤12项赔偿标准表
工伤12项赔偿标准表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病,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工亡抚恤金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12项赔偿标准表。
1. 医疗费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行支付,其中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造成的残疾,根据残疾程度和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补偿因残疾造成的损失。
3. 工伤津贴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领取工伤津贴,以补偿因工伤造成的收入减少。
4. 工亡抚恤金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领取工亡抚恤金,以补偿因家庭成员死亡造成的损失。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于因工伤住院治疗的职工,可以领取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补偿因住院治疗而增加的伙食费用。
6. 交通费对于因工伤需要前往医院治疗的职工,可以领取交通费,用于补偿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7. 住院伙食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8. 住院床位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床位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9. 住院洗浴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洗浴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10. 住院康复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康复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11. 丧葬费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于支付丧葬所需的费用。
12. 误工费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未获得工资收入的,可以领取误工费,以补偿因工伤造成的收入减少。
以上就是工伤12项赔偿标准表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清晰地了解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注意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对于工伤事故的处理,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最新的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是指雇佣关系中,员工在工作场所负伤或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受害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费用。
2. 适用范围本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适用于在重庆市境内的工伤案件赔偿。
3. 伤残赔偿3.1 伤残等级和补偿金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重庆市工伤保险给予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
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补偿金具体如下(单位:元):- 1级(极轻伤残):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10%。
- 2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15%。
- 3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20%。
- 4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25%。
- 5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30%。
- 6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35%。
- 7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40%。
- 8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45%。
- 9级: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50%。
- 10级(全残):补偿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60%。
3.2 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除了按照伤残等级支付补偿金外,还享受一次性补助金。
一次性补助金为月平均工资乘以该伤残等级的一次性补助金倍数,具体倍数如下:- 1级:2倍。
- 2级:3倍。
- 3级:4倍。
- 4级:5倍。
- 5级:6倍。
- 6级:7倍。
4. 医疗费用赔偿雇佣关系中,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以及其他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实际消费情况,以当地医疗保险结算标准为准。
5. 工亡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亡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为月平均工资的80倍。
6. 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市工伤赔偿申请表格7. 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指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职业病。
- 伤残:指因工伤造成机体机能的一项永久性或者一定程度的障碍。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一般都需要鉴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作为一种需要赔付的鉴定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法条做出一定的赔偿,重庆的赔偿标准也需要查看当地的赔偿标准,下面,就是重庆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用人单位支付);4、医疗费:按100%享受(基金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支付)。
6、津贴: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基金支付)。
8、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基金支付)9、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10、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局部护理、局部护理三个等级。
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
大局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
局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基金支付)。
11、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基金支付)。
12、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基金支付)等费用。
享受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条件;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系指劳动合同实际终止、解除时的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缺乏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重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重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
本文将简要介绍重庆工伤十级赔偿的标准、项目及金额,并提供赔偿流程与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一、重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概述工伤十级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的一次性赔偿。
重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工伤认定前后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2.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3.工伤津贴: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工伤人员因残疾需要护理的,按照一定标准支付。
5.生活补助金:工伤人员残疾程度较高,按月发放。
6.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失业或者重新就业困难时,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金。
二、工伤十级赔偿项目及金额1.工伤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2.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补助金为4个月本人工资。
3.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按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发放。
4.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和护理费用标准,按月支付。
5.生活补助金: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6.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规定标准发放。
三、赔偿流程与注意事项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3.赔偿申请: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4.赔偿协商: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协商赔偿事宜。
5.签订赔偿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
6.履行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
注意事项:1.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用人单位,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计算基数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原工资12个月用人单位实报实销8元/天国家标准50%40%30%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五级70%六级60%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6个月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待遇医疗期间停工留薪医疗费用基金伙食补助基金护理费完全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保留工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基金医疗终结辅助器具丧葬费上年支配收入20倍40%30%配偶本人工资2017年上年度重庆市社平工资为5616元/月其他亲属因工死亡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赔偿标准表备注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用
实报实销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国家标准
基金
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部分护理
40%
部分护理
30%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16个月
伤残津贴
(保留工作)
五级
70%
用人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
其余同一至四级
六级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六级
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60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48个月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八级
6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15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级
12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6个月
因工死亡
丧葬费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支配收入
20倍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可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亲属
30%
注:
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610元。
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