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新编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公司动火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公司动火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动火作业管理,确保员工及财产的安全,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高温的设备工具进行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烧烤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个人。
第四条:公司应通过员工培训、设备管理、现场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按照“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动火人员管理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范围使用明火,违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步骤进行作业,确保周围环境无可燃物。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并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前,将周围可燃物进行清理和移除,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动火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动火设备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动火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动火设备的存放和使用地点应符合防火要求,并设有专门的储存区域。
第十七条:动火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设备名称、使用范围、操作规程等。
第十八条:动火设备不得私自改动和使用,应当经过专人许可方可使用。
第四章现场管理第十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外人靠近。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可用性。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修等工作过程中,因需启用明火,引起一定的火灾危险的作业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较高的火灾风险,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参考,长度约____字。
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管理动火作业,保证动火作业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员工和承包商。
1.3 动火作业:指因工程需要,在未设有专门的开展明火作业场所的单位或场所,需使用明火开展作业的活动。
1.4 动火作业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管理责任和权限2.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审批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组织和领导。
2.2 动火作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等)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管理。
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2.4 监管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三、人员素质要求和技术培训3.1 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
3.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关的消防证书,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的指挥和应急处理能力。
3.3 公司要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火灾应对能力。
四、动火作业准备工作4.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方案编制,明确动火范围、动火时间、动火人员等内容,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4.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周围环境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动火作业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颁发相应的消防防护用品和设备。
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动火作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公司内部人员,包括生产作业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动火作业管理流程1.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申请:执行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应在动火前向公司申请动火,申请内容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目的等。
(2)审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审批动火申请,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流程才能获得审批。
(3)实施前检查:动火作业责任人应在动火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隐患已经排除,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的实施(1)安全防护:动火作业责任人在动火作业前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备齐消防器材等。
(2)作业要求:动火作业责任人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控制火源和用火范围。
(3)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3. 动火后的整理工作(1)清点:动火作业责任人应在动火结束后清点用火工具和消防器材,确保无遗漏。
(2)整理:动火作业责任人应及时清理现场,清除火源和易燃物品,确保现场安全。
(3)报告:动火作业责任人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作业的情况,包括动火时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培训教育:公司应定期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设施:公司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能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
3. 安全监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信息公告:公司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五、动火作业的禁止事项1.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场所附近存在易燃物品或爆炸品。
3. 动火作业责任人未经过培训和考核。
4. 动火作业责任人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动火行为,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活动是指利用明火或者有火焰的设备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活动。
在公司内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第三条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整改。
第二章动火作业范围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内部的动火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对易燃、易爆、易熔物质进行作业,如焊接、切割等;2. 对油气管道、燃气设备进行检修和充气;3.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操作,如清理、灌装等。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符合要求的才能开始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且必须佩戴好相关的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保持周围环境干燥整洁;2. 查验动火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保设备没有损坏;3. 设置灭火器材和其它灭火器具,以备万一。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准备工作都符合规定,才能开始作业。
第四章动火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在动火作业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2. 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3. 禁止在动火作业时使用明火之外的照明工具。
第十一条在动火作业中,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五章动火作业后的处理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工作,保证所有易燃物都已清除干净,动火设备已妥善存放。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隐患。
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并整改。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动火、用火操作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框架:1. 安全责任制度:a. 确立动火、用火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b.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c.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火灾风险评估:a. 针对每个动火、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b.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责任和逃生路线。
3.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a. 建立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规定明确的申请程序;b. 按照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进行审批的分类管理。
4. 动火、用火现场管理:a. 确定专门的动火、用火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指导作业;b. 设置动火、用火禁止区域,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c. 使用专门的动火、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b.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c. 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a.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b.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动火、用火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确保动火、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安全责任制度1.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 确定动火、用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1.3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各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1.4 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1.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障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需求。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打磨、喷漆等可能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第四条动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如下:(一)动火作业申请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
(三)批准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第三章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动火作业区域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二)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动火作业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等。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
(二)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取得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火作业操作证》。
第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地点、范围进行作业。
(二)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三)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监护人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结束第九条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动火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动火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动火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确保动火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生产动火工作。
2. 定义(1)动火:指使用明火、电热、火花等方式进行焊接、切割、钎焊、熔化金属、热处理等操作过程。
(2)动火工作负责人:指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动火作业的人员。
(3)安全专职人员:指负责指导、培训和检查动火作业安全的专职人员。
3. 动火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公司领导:对动火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针,确保安全生产。
(2)动火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动火作业人员、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动火作业申请:申请人应提前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作业人员名单等信息。
(2)动火作业评估:安全专职人员进行现场评估,确定火源与火灾风险控制措施。
(3)安全措施准备: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灭火器、防护设备,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和检查。
(4)通知周围人员:通知周围人员有动火作业,提前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
5. 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1)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能擅自修改或忽略安全要求。
(2)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等。
(3)动火作业应在专用的作业场所进行,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气体。
(4)动火作业期间,应注意周围的火源,及时采取灭火措施,确保火势受控制。
(5)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6. 突发火灾应急措施(1)如发生火灾,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调度灭火队伍。
(2)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指挥人员疏散,并组织灭火,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若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消防队,落实应急预案。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动火活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烤、烟火等动火作业。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动火管理办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动火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和监督执行。
公司总经理为动火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二章动火准备工作第六条动火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动火地点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前,必须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申请动火许可,填写动火申请表,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动火活动。
第八条动火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如灭火器、水桶、灭火器等。
第九条动火前,必须告知相关人员动火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动火前,必须开启通风设备,保证动火地点通风良好,避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第十一条动火前,必须切断动火地点周围的电源,避免电火灾的发生。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安全帽和护目镜。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先进行试火,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熄灭火源,清理现场,确保周围无残留火源。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动火情况,填写动火作业记录表,备案存档。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对公司内的动火行为进行有效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的动火行为。
第三条术语定义1. 动火:指人员在未经专门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明火或火焰进行烧烤、焊接、切割等工作。
2. 动火工程:指需要使用明火或火焰进行的工程或作业,如焊接、切割、烧烤等。
3. 动火证:指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经过特殊培训并具备动火能力的员工获得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规定第四条动火流程1. 员工在进行动火工作前,必须事先向公司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表》。
2. 动火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工程名称、用火设备情况、动火人员名单、动火前的安全检查等。
3. 填写完动火申请表后,应提交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4. 所属部门负责人对动火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勘查,并最终确定是否批准动火。
5. 动火申请表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备查,并向动火人员发放动火证。
第五条动火工作1. 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动火证的员工进行。
2. 动火人员在进行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区域无燃烧物、易燃物和爆炸品等危险物质。
3. 动火工作期间,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监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必须确保所有火源已经熄灭,动火现场周围无安全隐患。
第六条动火证管理1.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证的管理和发放。
2. 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3. 动火证的丢失或损坏,动火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备,并重新申请。
4.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证的发放、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安全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动火安全操作培训。
2. 动火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的动火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动火证。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确保安全进行动火作业,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动火:指在不便损害或引起燃烧危险的条件下,使用明火、电气设备、电焊等方式进行热源加工、烟火爆竹制造、金属熔化、焊接、割切等操作。
(2)动火作业人员:指被授权进行动火作业的专职人员。
(3)动火作业区域: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具体场所。
三、职责和义务:(1)公司:1)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3)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4)定期检查和评估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
(2)动火作业人员:1)遵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掌握动火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3)负责检查和维护动火作业设备的完好性。
4)在动火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安全措施和紧急应急方案。
5)进行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1)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内无可燃物存放、排除火源。
2)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
3)确保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4)动火作业前必须向上级报备,并取得批准。
(2)动火作业中:1)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靴等。
2)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3)控制火源,避免明火扩散和引发火灾事故。
4)建立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动火作业后:1)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彻底清理,无未熄灭的火源。
2)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维修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予以跟进。
五、培训和教育:(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内容。
(2)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动火作业过程中,针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切割、喷焊、焊割、冲击工具等设备进行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实施,确保安全。
第五条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责任和权限第六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制度,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的负责人负责全面指导、检查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方法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九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条动火作业的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与动火作业的负责人保持联络协调。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执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区域、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等,提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在动火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并采取有效措施隔离,防止他人闯入作业区域。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没有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备足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作业过程中及时进行灭火。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的现场必须备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尘口罩、安全帽等。
第十六条禁止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放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引起意外事故。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相应操作证件和操作资格。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在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指挥下进行,严禁独自或者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活动中进行火源引入、使用明火等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作业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生产等领域。
2.涉及到特殊作业环境或作业内容的动火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门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三条责任归属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动火作业活动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动火作业活动。
3.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权限划分1.安全生产部门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提供作业资质证件和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2.部门主管有权对本部门的动火作业进行管理,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
3.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有权终止或拒绝执行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作业计划1.进行动火作业前,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动火人员、安全措施等。
2.动火作业计划应提前报备安全生产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人员资质要求1.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件,包括动火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件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安全保证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可燃物储存、消防设施等。
2.根据动火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小工具、设置警戒线、提供灭火器材等。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是指在公司内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以及其他能够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
第三条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规定的安全程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内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作业证书。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动火作业记录,记录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信息。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八条公司将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类与审批第九条动火作业分为一般动火和特殊动火两类。
第十条一般动火是指常规的焊接、切割等作业,需要依照公司的动火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特殊动火是指涉及到易燃、易爆或有其他特殊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专业的团队进行。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在动火前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中审、终审。
第十四条初审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申请,说明动火方式、范围、时间、地点、所需设备等信息。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中审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
第十七条终审由安全管理部门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动火作业,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有效期为半年,过期需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随时撤销已批准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及其他危险品。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动火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划定警戒线。
第二十二条动火区域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和灭火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指在日常生产、施工、维修等活动中,需要使用明火、电热器械等能够产生火花、火焰或者加热源的操作行为。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包括明火作业、电焊、割炬切割、热剪等。
3.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可控。
二、动火作业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2.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易燃物、易燃液体等,采取防火措施。
3. 设置动火警示标志,并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三、动火作业操作1. 动火作业操作前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2. 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烟雾积聚造成中毒和火灾。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物和隐患。
四、安全监控和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火源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与消防车辆保持联络。
3. 如果发生火灾事故,请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使用灭火器材、报警、疏散人员等。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落实防范措施。
以上是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制度名称: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制度目的: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序进行,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
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许可:所有动火作业都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和签字。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范本(2篇)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范本1. 简介本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在公司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能够科学有效地进行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任何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
2. 责任与职责2.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负总责,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公司领导需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2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和管理。
他们应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并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2.3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规,且持有动火证书。
他们应按照动火计划和安全措施执行动火作业,保障自身安全以及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计划动火作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动火计划,包括动火区域、动火时间、动火人员和所需设备等。
动火计划应在动火前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3.2 动火安全措施根据动火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动火区域是否存在可燃物,如有必要进行清理;- 确保动火区域有足够的通风设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配备灭火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设置警告标识,提醒人员禁止靠近动火区域。
3.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是防范火灾发生的重要环节。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所有动火人员熟悉并能够正确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如火灾、人员伤害等。
4. 动火作业管理4.1 动火人员的装备和培训动火作业人员应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的培训,熟悉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并熟悉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动火现场管理在动火现场,必须确保以下事项:- 动火人员严格按照动火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动火现场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并进行现场巡视,确保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动火人员应注意气象情况,如遇风雨或有明显异常变化,应立即中止动火作业并撤离现场。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3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合理管理和控制动火动焊作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动火动焊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动火是指使用明火进行加热、烧烤、熔炼等作业的行为;动焊是指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切割、熔接等作业的行为。
第二章动火动焊作业管理第四条动火动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动焊作业前必须事先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与消除,确保现场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例如设置耐火物、喷水设备等。
3. 动焊作业前必须先做电气安全检查,检查电焊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保证其接地良好。
第五条动火焊作业时的人员安全防护:1. 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佩戴防火防爆工作服、绝缘手套等相关防护装备。
2. 动火焊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面罩等相关防护装备。
3. 动火焊作业时,必须佩戴耳塞、耳罩等相关防护装备。
第六条动火动焊作业前的审批与备案:1. 动火动焊作业必须进行合理的计划、安排与调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2. 动火动焊作业需要事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备案中详细记录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火灾应急管理第七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设置火灾警报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动火动焊作业期间应畅通逃生通道,并设置明显的逃生标志。
第九条动火动焊作业期间要定期检查动火设备是否正常,避免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第十条动火动焊作业期间要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可用状态。
第四章执法与处罚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执法和处罚。
第十二条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必要时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维修管理,严禁库区内、库房内擅自动火动焊'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项设施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程序: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a)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____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a)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c)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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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新编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新编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所有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三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5.1.2厂区管网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50016-200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的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水塔、水洗塔等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级动火作业特级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预案,进行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安全防火主管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专工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公司消防队人员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
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1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动火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4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专工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表。
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安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特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7.3.1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8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24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72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4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7.4.1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专工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8.1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现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被动火单位车间主任、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
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的权力。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