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营销员绩效管理办法
为了体现公司绩效按照“多劳多得”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分配,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针对公司营销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直销渠道业务等级定义与待遇:(试用期1-3个月,正式签约后缴纳五种保险)
1、营销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上所述工资已包含所有加班费用,以上提成是在公司产品指导价格范围内核算的标准,在公司指导价上下线的,按照产品定价提成办法进行。
2、在本季度没有考核之前,先按初级营销员的待遇标准预支工资,考核后按照实际考核等级进行多退少补的办法找平。
3、新进营销员试用期1-3个月,按初级营销员预支工资,考核后按实际多退少补。成熟人才新入公司按照招聘时候承诺岗位
4、定单流失率每高于10%降1级,降到初级为止(公司不做定单除外)。
5、试用期合格标准为试用期三个月内完成6万元销售额,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6万,或者第3个月销售额达不到3万的,公司有权考虑是否继续聘用营销员。
6、自开发单个大客户的提成比例规定如下:
业务提成比例表
7、其他说明:
1)回款为客户实际货款到账,期票及其他形式票据不视为回款。
2)销售价格不在公司指定范围,由营销员申请特批的交易单价,按照单价幅度的百分比折扣提成。单业务提成比率低于业务等级提成的,按照就高原则进行提成。
3)逾期回款1个月的,取消业务提成,付款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取消提成,特殊情况经过请示后讨论决定。例如月结60天客户,09年10月10日
提货,客户需要在12月10日前付款,如果客户在2010年1月10日前还没有付款的,为逾期回款。
8、营销员所属开发客户提成期限为从交易起两年,两年后按2%计提提成,离开公司自动放弃提成。
9、营销的价格不同,提成不同:在公司价格体系范围内的,按照标准提成计提,超过或者低于公司产品定价范围的,按照产品价格奖励(扣减)办法计提。特殊竞争另行商议。
10、区域不同,绩效不同: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的,北部和中西部区域经理绩效提成增加0.2%点,中山、华南2个区域经理为标准销售额下调的0.1%,其他区域的不变。
11、代理渠道人员:在公司价格范围内采用直销人员的底薪+销售额提成。
12、实体渠道人员:统一按照底薪1500+2%提成模式进行。月销售超过20万的,按照中级销售员提成;超过30万的按照高级销售员提成,超过50万的按照金牌销售员提
成。
13、其他员工(不包括股东):其他员工发展的业务,按照直销人员的标准提成收入,但是没有底薪和其他直销人员的补贴。
二、考核周期:
提成考核为季度考核,月度发放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
三、提成发放办法:
业务提成为下月提成与年终提成,一般营销员下月领取应提成数额的70%,另外30%年终领取。(年终结算部分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
四、费用报销制度
直销人员和营销人员福利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营销人员福利规定
五、呆帐、坏账处理
1.营销员有责任充分实时了解客户信用状况,并将真实正确信息传达给公司。
2.客服人员违返业务程序违规出货的,如发生损失由客户服务责任人承担100%损失.
3.由于营销人员窜通客户,提供虚假消息,导致公司损失的,由营销员全额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损失50000元以下的,营销主管承担损失额2%的连带责任,超过50000元部分承担1.5%的连带责任。
4.于营销人员工作过失,导致客户信用信息不准确,致使公司损失的,由营销人员赔偿公司损失额的50%,营销主管连带责任同上。
5.其他坏账损失50000元以下的,由营销人员赔偿损失额的5%,50000元以上部分按3%赔偿,损失额50000元以下的,营销主管承担2%的连带责任,50000元以上部分承担1%的连带责任。
6.营销人员明示客户信用风险,经公司会议决定交易的,如发生坏账损失,营销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7.呆、坏账的介定:
(1)客户破产、经营不善、逃跑等致使货款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损失额。
(2)货款逾期60天以上,立即转为坏账,按此办法处理。如最终收回货款可酌情减轻当事人考核。
8. 晋升
任职资格:当营销员连续两季考核为金牌营销员以上;经副总推荐,董事会考核合格后晋升为营销总监,负责全体营销员的管理;
业绩标准:所管理营销员80%月度完成10万销售额;所属试用期合格营销员50%以上考核达到中级营销员。
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增加600元。
(2)所属营销员全部完成当月销售10万元以上时,公司给予一次性奖3000元;完成公司确立的年度营销指标的,公司再增加年度奖励。
(3)所属新营销人员开发的单一客户销售提成,营销总监享有10%,营销员享有90%;此客户营销总监从交易日起的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结束。第四个月开始,业务提成回报98%属营销员,营销总监2%。
考核:当营销总监不能达成业绩标准时,公司有权调整其职务及待遇。
七、其它:
1. 如发现营销员内外勾结,当即开除,并取消本制度所有奖励。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连续两个月内未接单或考核为初级营销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 如营销员违返厂纪厂规的按本厂制度处理。
4. 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9年11月1日起(有效期三年)。
我已熟读并正确理解本制度,我认同此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营销员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