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费用扣除
01
02
会计处理中,企业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都可以在计算利 润时扣除。
税务处理中,企业只能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特定费用。
03
04
收入确认
会计处理中,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05
06
税务处理中,企业应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例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确 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而税法则规定在某些 情况下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
这种差异可能会导致企业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和纳 税申报表,以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案例三:个人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确认和计 量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存 在差异,导致个人所得税的 计算方法和金额存在差异。
04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 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存 在差异。
又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历 史成本法计量资产和负债,而税法则 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采用公允价值 法。
例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 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而税法则 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采用收付实现 制。
法规环境的差异
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制定和监管,其法规 环境和目的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产生重要影响。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并 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 和评价,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探究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 。
税法与会计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差异
引言税法与会计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差异?一、税法与会计制度适度分离的必然性由于会计与税法目的不同、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具有必然性。
(一)目的不同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因此,根本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
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与税法目的和作用的差异,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做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基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了视同销售事项作为应税收入予以课征,而会计核算规范根据其没有经济资源流入不予确认收入;为了宏观经济调控,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广告费用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以内税前扣除,将国库券利息不纳入计税所得等,而会计上则根据核算规定据实计算损益。
因此,企业必须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与反映,依据税法计算纳税。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由于目的不同,企业会计处理和所得税规定出现差异不可避免。
在多数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差异分析及协调情况下,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关心的是企业获利的可能性、偿债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防止管理者虚夸利润;而税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企业少反映利润,少缴所得税(至少在这一点上,企业内部利益各方可能意见一致)。
企业的任何收入、费用项目或资产处理,如果税法不加以明确限定,而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纳税,可能导致税负不公平,甚至可能出现漏洞,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二)基本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目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基本前提也不尽相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及协调
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及协调叙述了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相关理论,以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为依据,系统地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差异及其成因,提出了解决矛盾的基本原则和对策建议。
标签:会计准则税收法规差异协调随着国际化的日益加强,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也在不断地深化,两者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为了使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更好的协调,本文展开了研究,研究两者差异和协调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现状1.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概述(1)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性规范,其规范对象主要是会计实务。
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政府通过会计准则,配合宏观政策的实施,对会计信息的提供进行管制,以构成政府法规、制度的一部分。
(2)税收法规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通过税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2.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产权关系明晰,法人制度健全,政企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
为保证会计计量及其利益分配的公正无偏性,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会计要对企业活动进行规范与约束;而税法则仅从有利于国家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角度来制定。
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使“会税分离”式会计模式更能适应当前的企业状况,这种模式下,会计与税法目标必然不同,直接导致差异。
二、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税法原则与会计核算原则的不同:1.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在所得税会计上,税法要求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但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其进项税金抵扣必须先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抵扣。
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与协调分析
、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的关 系
1会 计 制度 与 税 法 关 系 的博 弈 分 析 . 如 何 处 理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计 制 度 与 税 法 的 关 系 , 目前 大体 有 两 种 看 法 :统 一 论 和 分 离论 。 持 统 一 论 观 点 认 为 ,应
将税 基 完 全 建 立 在 会 计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或 者 将 会 计 制 度 与税 法 统 一 起 来 ;持 分 离 论 观 点 则 认 为 ,会 计 与 税 收 的 目标 不 同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存 在 着现 实 差 异 ,需 要 分 别 时 间性 差 异 和 永 久 性 差异 ,并 进 行 跨 期 所 得 税 的 分 配 ,即 建 立 以 税 法 为 依 据 的 税 务 会 计 。 会 计 准 则 与 税 法 的 关 系 与 一 个 国家 所 采 用 会 计 模 式 相 关 。根 据诺 布 斯(o e ) 类 法 ,世 界 各 国会 计 可 Nbs 分 以分 为 两 大 模 式 :一 是 以微 观 经 济 理 论 为 基 础 建 立 的 会 计 模 式 ,这 种 模 式 的 会 计 其 职 能 的 发 挥 主 要 表 现 在 为 决 策 者 服 务 。 在 以 美 国 为 首 的 自 由市 场 经 济 国 家 ,资 本 为 投 资 者 所 拥 有 ,财 务 报 表 是 企 业 经 营 者 向 企 业 投 资 者 进 行 报 告 的 书面 文 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主要 是 为 企 业 投 资 者 服 务 。 二是 以 宏 观 经 济 理 论 为 基 础 建 立 的会 计 模 式 。 这 种 模 式 的 会 计 ,其 职 能 的 发 挥 主 要 表 现 在 为政 府 管理 部 门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服 务 。 以 法 国 、 荷 兰 为 首 的 政 府 计 划 在 经 济 中 占有 一 定 位 置 的 国 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主 要 是 为 了 满足 政 府 管 理 部 门的 需 要 ,而 为 投 资 者 、债 权 人提 供 会 汁 信 息 则是 次要 的 。 2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的现 状 分 析 . 由 于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在 立 法 宗 旨 、服 务 对 象 和 约 束 因 素 等 诸 方 面 都 是 有 区 别 的 ,绝 对 的 统 一 可 能 会 给 企 业 和 国 家 以 及 其 他 信 息 使 用 者 造 成 信 息 的 不 准 确 性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决 策 、投 资 以 及 税 款 征 收 。 我 国 在 计 划 经 济 时 期 企 业 大 多 是 公 有 的 , 且 政 企 不 分 , 国 家 、 企 业 、 社 会 之 间 的 利 益 高 度 一 致 , 用 来 规 范 会 计 核 算 的 会 计 制 度 实 际 上 是 执 行 税 法 的 工 具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是 完 全 统 一 的 。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入 , 企 业 经 营 机 制 转 换 和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提 出 ,企 业 理 财 自主 权 问 题 被 重 新 摆 在 突 出 的 位 置 上 。 在 这 种 背 景 下 我 国 颁 布 实 施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改 变 了传 统 的 会 计 模 式 ,企 业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 自 身 的 需 要 ,站 在 一 定 的 会 计 立 场 上 ,在 会 计 准 则 所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 自行 选 择 某 种 具 体 的 会 计 方 法 。 会 计 不 再 仅 是 执 行 税 法 的 工 具 ,会 计 准 则 也 不 再 是 税 法 的 重 叠 ,会 计 准 则 与 税 法 在 某 些 项 目确 认 和 计 量 标 准 上 出现 了差 异 。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概述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是两个密切相关的制度体系,它们分别属于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的领域。
会计制度主要规定了企业在财务会计方面的核算方法和制度,而税法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税收方面的缴纳义务和享受优惠的条件。
虽然会计制度和税法在目标和内容上存在差异,但是两者之间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税收的公平性。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目标差异会计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提供给企业内部管理、外部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使用。
它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原则进行财务会计报告,以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比之下,税法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企业按照法定的规定缴纳税款,并且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税收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和计算方法,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计量差异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量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制度主要采用“费用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即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实质和经济利益来核算费用和收益。
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例如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等。
而税法的计量方法则更多地关注税收的实际缴纳情况。
税法根据不同的税种规定了不同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
税法对于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以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报告差异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财务报告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制度主要要求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一个重要展示和评价工具,它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
税法则主要要求企业编制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纳税申报表是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情况的一种报表,它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填报。
企业需要根据纳税申报表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一、前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差异的存在由来已久,它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极待解决的问题。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大改革下,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经历了从高度统一到逐步分离到协调的动态发展演变的过程。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会计与税收高度统一;20世纪90年代的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两者的差异出现了日渐扩大的趋势;2001 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施行以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分离变得明显;自20xx年开始,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继颁布及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进一步分离,两者差异加剧扩大。
国内外学者对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有关税会问题的探讨不断升温的同时对两者差异协调可行性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适当分离可以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尽快接轨,提高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
伴随着我国会计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的新制度、新法规相继出台将两者差异与协调的研讨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我国专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相似问题存在。
由于会计与税收制度涉及一个国家的主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密切相关,因此对此问题的研究方向、重点和采取的措施各国都保持着自己国家的特色,没有一个完美的模式可供我国照搬照抄。
国外学者对此领域的的研究比我国大约早了半个世纪,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我们深入开展研究提供了可贵的思路,仍然具有十分巨大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研究现状1.国外对于差异客观性的研究国外在探讨差异的存在时,许多研究都显示税会差异从90年代晚期开始扩大。
以下研究从不同角度证明了税会差异存在的客观性,为一后学者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Krasniewski(1995)讨论了美国税法规定允许纳税人采用的会计方法。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doc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引言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法是三个核心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企业财务活动的法律和规范基础。
然而,这三者之间存在一些基本差异,这些差异对企业的财务决策和报告有着重要影响。
第一章财务制度第一条财务制度的定义财务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制定的一系列财务管理规则和程序,旨在规范企业财务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条财务制度的特点内部性:财务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调整财务制度。
针对性:财务制度通常针对企业特定业务和流程设计。
第二章会计准则第三条会计准则的定义会计准则是一套由政府或专业会计机构制定的规范,用于指导企业如何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四条会计准则的特点外部性:会计准则通常由外部机构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
规范性: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告格式有明确要求。
强制性:会计准则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遵守。
第三章税法第五条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税务机关的职责。
第六条税法的特点法律性: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
规范性:税法对税收的种类、税率、征收方式等有明确规定。
稳定性:税法通常具有较长的有效期,不会频繁变动。
第四章差异分析第七条财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制定主体:财务制度由企业内部制定,会计准则由外部机构制定。
适用范围:财务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采用该准则的企业。
法律效力:财务制度主要依靠企业内部执行,会计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目的:会计准则旨在提供财务信息,税法旨在规定税收征收。
财务处理:会计准则可能允许多种会计政策选择,税法则有严格的税收规定。
报告要求: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告与税法要求的税务报告在内容和格式上可能不同。
第九条财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规范内容:财务制度更侧重于企业内部管理,税法更侧重于税收征收。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孙小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摘 要:会计与税法在计量属性、应计基础、扣费标准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两者存在的差异影响了税务工作的有序实施,无形中增大了企业交税计算的难度,增加了盈余操纵的几率。
从而给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区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并进行协调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本文就这些方面对两者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强调协调会计与税法差异时应重视的问题,并针对纳税调整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会计 税法 差异 纳税调整2006年2月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实施,该准则对生产经营时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从而使企业明确账务处理的正确方式。
2008年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进行了规范与说明。
两个法规对于收益规定并不一致,会计上的收益表现为会计利润,税法上则体现为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协调两者间差异的问题,许多学者也做过相关研究。
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人们对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性议论更加激烈,本文对会计与税收存在差异的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明确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对两者差异的协调提出几点建议。
一、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的原因造成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因素,二是盈余操纵。
而盈余操纵多数是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因此不进行论述。
本文就制度因素展开分析,从有助于协调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方面展开探究,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为以下几类。
1.因计量属性不同导致的差异。
税法通常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方面的范围要小于会计准则的范围,所以在确定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方面会造成短暂性差异。
2.因应计基础不同导致的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的基础,对于当期已完成的收入与应当负担的或者已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视为当期收入与费用进行处理,对工业企业而言,确认收入是实质重于形式的体现,企业已转移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与报酬是确认收入的实质性前提。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摘要: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再到协作的动态发展过程,近两年,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变革较大,这使得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明显。
这些差异很可能导致国家税源的流失,并容易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造成纳税调整增多等问题,同时也会给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部门的征税工作带来成本的增加等负面影响。
通过对现代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分析来研究二者的有效协调,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可行途径。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差异及协调1 概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及会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的存在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体制变革有较大的联系。
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所要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的总称,而税法则是国家法律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因而这两者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尤其是新的所得税实行以来,这种差异就更明显了。
对于这种差异的存在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并加以协调,以下将详细分析这两者之间差异的表现形式、原因以及协调的具体措施。
2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表现形式2.1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原则规定上的差异在基本准则规定上,企业的会计核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然而,税法的规定却不完全承认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性,其在企业的收入确认上倾向于权责发生制,而在费用的确认上却更倾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
例如,在企业增值税的账户处理时,企业在明细科目上还必须设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项目,由此可见,其会计处理并不完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核算的,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的。
这正是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原则规定上的差异体现。
2.2新税法实施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要素等项目处理上的差异新税法施行后在资产要素核算上,会计制度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会影响资产要素的会计核算。
例如,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等资产要素的处理强调加速折旧与提前摊销资产,而税法则要加上一些限制性条件。
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与协调
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与协调摘要:随着社会整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税收法律和会计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完善,但同时,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差异也越来越明显。
因此,本文将从两者的差异出发,讲述两者的差异、影响以及协调的相关措施,以此让两个制度能够更好地融合,更好地促进整体经济的繁荣。
关键词:税法会计差异影响协调正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过程中,政策之间的融合和协调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税法和会计不仅仅是在内容上有一定的联系,而且在处理实际情况中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同时两者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差异和区别,因此如何让两者能够更好地融合和协调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一)制定机构、法律效力的不同在法学理论中,法律和相关制定机构决定了制度之间的层级效力,这种效力在税法和会计之中也同样体现。
首先,在制定机构上,会计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而《税法》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颁布的。
其次,制定机构决定了法律的效力问题。
从前文可以看出我国的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因此其是属于第五层级的相关法律文件;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税法》是属于第一层级的法律法规。
很显然,从法律效力上看,税法是高于会计的。
再次,从制定的时间和发展速度来看,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部税法是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也是中国第一部税收法律,并且时至今日我国现行的税收相关法律一共有13部。
而相应地,1992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建国以来中国第1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2006年2月15日颁发38项具体准则形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从整体的发展速度和法律文件制定时间来看,税法的发展历史时间更久,并且更新和丰富的速度更迅速。
(二)职能、目的的不同制度的建立要遵循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它制定的目的和职能。
目的和职能决定了一项制度的方向。
试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
试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目前,我国施行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在经济事项的确认、计量及操作方法的选择方面存在着广泛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已经导致部分企业暗中实施偷税漏税行为,并将继续提高企业会计核算成本和征纳税双方遵从税法的成本。
为此,迫切需要从理论层面进行研究,寻求适当的对策,以解决差异在实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标签:会计制度差异一、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产生差异的原因1.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差异的根本原因一般而言,会计与税法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的大小取决于一个国家所奉行的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趋同度或背离度,二者目标的趋同度或背离度又取决于该国所采用的会计模式。
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客观经济环境,即经济市场化程度、法律背景、企业制度、资本来源等。
这些因素共同确立了会计的服务对象,同时也制约着会计目标的走向。
因此,环境决定模式、模式决定目标、目标又决定差异,形成了环境决定差异的成因链条。
2.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差异的直接原因除了环境因素主导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外,在我国市场经济初步确立的条件下,会计与税法两大体系之间在追求各自目标的过程中日臻完善,客观上形成了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的关系。
同时,由于会计与税法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其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差别,这是导致差异存在的直接原因。
二、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表现1.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原则看两者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构建了指导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体系,主要包括客观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等共计十三项原则。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提出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合理性原则。
可见,税法与会计原则之间既有相容之处,又有不相容之处。
如果税负过高,侵蚀到了企业的资本,企业的持续经营便难以为继。
所以确定课税对象时,税法不能全然不顾会计原则。
同时,税法又不能完全遵从会计原则,因为一方面会计原则如果完全应用于税收法规,不利于保全税收或体现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多项会计原则的运用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种判断含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并不能为税收部门所完全接受。
会计制度 税法差异比较 协调 论文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的差异比较与协调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1-000-02摘要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利润”是指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所得,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又称税法所得)时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
税法规定,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关键词收入会计制度协调一、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比较(一)收入方面的差异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收入新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注入。
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新会计准则也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收入准则规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额。
而税法对于销售商品的应税收入确认与会计规定基本一致,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税法规定可以按交付产品或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认收入,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但应该注意到,有的企业在实际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是按收到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这样可以起到推迟交税的目的,从而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性。
2.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成品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货物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其价格按同类新产品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则不符合收入确定原则,而是货物的账面价值直接由产成品科目转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相关科目。
3.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的差异。
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折让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让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折让额另开发票,则不行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折让的金额。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以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为题,本文将全面探讨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并介绍一些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计算方法的不同:会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追求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税收往往以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追求最大限度的税收收入。
2. 记账要求的不同:会计要求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账,主要追求收支平衡和会计核算的完整性;而税收往往要求按照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记账,主要追求纳税义务的确定性和税收合规性。
3. 报表要求的不同:会计报表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编制;而税务报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核,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编制。
4. 时效性要求的不同:会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编制;而税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情况,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二、会计与税收的实务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性,合理运用会计和税收规则,以达到企业经营和税收管理的双重目标。
以下是一些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利用差异优化税务筹划:由于会计和税收存在差异,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会计政策和税收规则,优化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利润。
2. 注意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变化: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符合最新的要求。
3. 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会计和税务是密切相关的,企业应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和矛盾。
4.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范会计与税收风险。
5. 做好税务风险管理:会计和税收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做好税务风险管理,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不利影响。
2023年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税法处理差异
2023年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税法处理差异2023年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差异会更加突出。
本文将重点探讨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差异的具体情况,并探讨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1. 收入确认时间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要求不同。
会计准则强调经济实质,收入应该在商品或服务交付或者完成时确认。
而税法则要求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会计收入确认时间比税法晚。
该差异会导致企业会计准则下形成的应收账款与税法下的实际收款不一致,形成的差异需要通过未实现收益调整账户进行处理。
2. 收入金额会计准则在计算收入金额时,通常会将销售价格与销售成本进行对比,并计算出收入利润,这种方式被称为成本法。
税法则会将成本和费用纳入收入计算,但是有些费用在收入确认时无法纳入。
例如,预付费用不能在确认收入时计入,因为这是未来服务的费用。
又如,营销费用无法准确计算,因此税法规定了费用资本化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将会计准则下计算的收入额与税法下计算的收入额进行比较,并进行调整,以保证会计与税法的统一。
3. 营业税与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形式,对于增值税纳税人而言,需要按照增值税法规的要求计税。
而对于营业税纳税人而言,需要按照营业税法规的要求计税。
因此,在税务处理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在会计上会采用增值税的方式计算销售额,而在税务上可能需要根据营业税法规进行计算。
此时,需要通过调整计税方法和计算方式来进行处理。
4. 其他差异除了以上差异外,还存在其他的差异,如税法规定了一些费用在计算收入时不能减除,如罚款、滞纳金等,而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在会计处理上进行调整。
又如,税法规定了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方式和方法,而会计准则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提。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和税法处理差异将在新收入准则下进一步凸显。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差异处理方法,以保证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处理差异:1. 及时更新财务和税务制度,以确保财务和税务制度的一致性。
税法与会计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差异
引言税法与会计制度为什么会发生差别?一、税法与会计制度适度别离的必然性由于会计与税法目的不同、底子前提和遵循的原那么有差别,为有利于尺度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别离具有必然性。
(一)目的不同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政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政状况变更的全貌,为当局部分、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办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因此,底子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
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开展进行调节,庇护纳税人的权益。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尺度与税法目的和作用的差别,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做出不同的尺度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基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了视同发卖事项作为应税收入予以课征,而会计核算尺度按照其没有经济资源流入不予确认收入;为了宏不雅经济调控,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广告费用只能在发卖收入的2%以内税前扣除,将国库券利息不纳入计税所得等,而会计上那么按照核算规定据实计算损益。
因此,企业必需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尺度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与反映,依据税法计算纳税。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由于目的不同,企业会计措置和所得税规定呈现差别不成防止。
在大都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差别阐发及协调情况下,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关心的是企业获利的可能性、偿债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防止办理者虚夸利润;而税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企业少反映利润,少缴所得税(至少在这一点上,企业内部利益各方可能定见一致)。
企业的任何收入、费用工程或资产措置,如果税法不加以明确限定,而是按照财政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纳税,可能导致税负不公平,甚至可能呈现漏洞,导致国家税款流掉。
(二)底子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底子前提包罗: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会计核算对象确实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以会计核算的底子前提为依据。
税法与会计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差异
处理方法差异
税法旨在保障国家税收 征纳秩序和纳税人合法 权益,而会计制度旨在 保障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会计核算和管理秩序 。
税法主要针对税收征纳 活动,而会计制度主要 针对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的财务活动。
税法强调法定原则、公 平原则和中性原则,而 会计制度强调真实原则 、客观原则和稳健原则 。
税法采用权责发生制和 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方 式,而会计制度则以权 责发生制为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问题,促进 国际间的协调与合作。
05
结论
主要观点和看法
税法和会计制度的目标不同
税法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而会计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这 种目标差异导致了税法和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
税法和会计制度对风险和收益的衡量标准不同
税法更注重当期收益和实现税收,而会计制度更注重未来收益和风险评估。这种衡量标准 的差异导致了税法和会计制度在处理某些经济业务时产生差异。
税法和会计制度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不同
税法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以历史成本为主,而会计制度则更注重公允价值。这种确 认和计量标准的差异导致了税法和会计制度在处理资产和负债时产生差异。
税法应完善相关规定
税法应完善相关规定,减少与会计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降低差异产生的可能性。
会计制度应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应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明确涉税会计科目的使用方法和账务处理原则,以减少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 。
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准确理 解和掌握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
会计核算制度与现行税法的差异协调
出、 业务招待费支出、 佣金支 出、 保险费支 出等。四是财务费用
的差异。财务费用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 : 借款费用 资本 化、 非金 融部门借款利息处理 、 关联企业借款费用处理、 投资利息处理
国资本市场很不发达 , 与英美等 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企业投资 更多的依赖银行信贷 ,上市公 司中国有法人股仍然 占主要地
目。这就势必增加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 , 加征税成本 , 增 降低
税务工作的效率并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 三、 税会差异协调的可行性 以及构建协调新模式 ( ) 一 税会差异协调的可行性及其 目标
会计 的 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 真实 、 公允 的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财务报告 ,税法的 目标是保 证财政 收入 、 调节经济 、 公平社会分配 。这是 目前理论界对会
二、 当前会 计 核 算 制度 与 现行 税 法 的 差异 及 影 响分 析
( ) 二 当前会计核算制度 与现行税法差异带来的影 响
( ) 业会 计 核 算 成本 增 加 1企
现阶段 ,企业利益和 国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对独 立 的特点 ,如果设置符合不同利益主体 的账簿或备查账来满 足以上角色转换 问题 , 实际上 等于放弃 了低成本 、 可靠性强的
念, 即一 切包 括 在 利 润 总额 中 的 收入 、 用 概念 。 费
与企业会计人员相 比,税务人 员更加难 以适应税法和会 计核算制度差异不断扩大的趋势 。因为 , 比之下 , 相 税务人员 接受后续教育的机会较少 ,更加难 以把握会计核算制度的变
.
() 1两者之 间成本费用类业务 的差异
4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一、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一)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教材66页。
例:将账面价值为8万的商品用于捐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为10万,需缴纳1.7万元的增值税,那么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数额为:8+1.7=9.7万。
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要分析捐赠的对象,按规定全额扣除或按比例扣除,直接捐赠则不能扣除,在此不再赘述。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见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
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或可按应纳税所得额一定比例范围在税前扣除外,其他捐赠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纳税调整及相关所得税会计处理见教材66页。
二、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入账价值,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其他内容详见教材。
三、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涉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了解。
四、企业提取和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了解。
五、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掌握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公式,详见教材73页。
六、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了解。
七、企业发给停止实物分房以前参加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了解。
八、对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了解。
九、其他有关问题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