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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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一、引言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的回收是医疗机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的回收工作,提高回收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二、适合范围本标准操作规程适合于医疗机构内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的回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器械、注射器、输液器、血压计等。

三、术语定义1. 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指经过消毒、清洗等处理后,具备再次使用条件的诊疗器械和物品。

2. 回收:指将使用过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采集起来,进行后续的消毒、清洗等处理的过程。

3. 消毒:指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杀灭或者去除诊疗器械和物品表面和内部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4. 清洗:指将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的表面和内部的污物清除干净的过程。

四、回收前准备1. 设立回收区域: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回收区域,用于存放患者使用过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

2. 回收容器:提供合适的回收容器,以便患者将使用过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放入。

3. 标识:在回收容器上标明“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回收”,并配备明显的标识牌,以便患者识别。

五、回收操作流程1. 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回收操作的相关教育,包括回收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 回收采集:患者使用完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后,将其放入回收容器中。

3. 回收容器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回收容器,保持其干燥、清洁,并定期更换。

4. 回收区域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回收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5. 回收物品分类:医疗机构应对回收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进行分类,便于后续处理。

6. 回收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回收记录,包括回收日期、数量、分类等信息,以备查阅。

六、回收后处理1. 清洗:医疗机构应将回收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进行清洗,去除表面的污物。

2. 检查:医疗机构应对清洗后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消毒:医疗机构应对清洗后的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进行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
一、前言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是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使用诊疗器械进行详细操作要求的规范性文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诊疗过程安全可靠,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适用于医院内各种诊疗器械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器械、检验仪器、治疗设备、监护仪器等。

三、操作规程
1. 检查器械是否齐全和完好。

2. 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器械。

3. 进行器械前的准备工作,如清洗、消毒、连接电源等。

4. 操作器械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若有不明确之处应询问相关专业人员。

5.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器械的卫生和消毒问题,保证患者的安全。

6.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并妥善保存器械,做好记录工作。

四、注意事项
1. 对于有危险性的器械(如手术刀、高压注射器等),应由具备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2. 对器械的使用和维护要求了解透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到精益求精。

3. 对于新器械的使用,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操作。

4. 对已被污染或损坏的器械,应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五、总结
《诊疗器械操作规程》是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操作规范,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也是一份重要的管理文件。

医务人员应加强对规程的学习和掌握,做到全程执行,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同时,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规程的落实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消毒灭菌制度

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消毒灭菌制度

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消毒灭菌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版》、《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及2016版CSSD“两规一标”(WS310.1/WS310.2/WS310.3)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1.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内镜除外),均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科室不得自行清洗、消毒处理。

(1)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在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灭菌。

(2)不耐热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应根据物品污染后造成的危害程度,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3)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4)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5)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后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器械盛装容器和运送工具,采用密闭式,必须严格区分洁污,并有明确标志,不得混用。

器械盛装容器和运送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遇污染应立即清洗消毒。

2.内镜的消毒灭菌必须按照卫生部201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要求进行(1)内镜使用后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2)选择内镜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首选物理方法,对不耐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方法。

1)根据内镜在人体内使用部位的不同而采取消毒或灭菌处理。

2)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其附件,如腹腔镜、胆道镜、关节镜、膀胱镜等,应达灭菌水平;3)凡进入破损粘膜的内镜附件也须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4)凡进入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粘膜接触的内镜及其附件,如纤支镜、胃镜、肠镜等,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手供一体化管理流程及运作模式

手供一体化管理流程及运作模式

手供一体化管理流程及运作模式谢翠兰前言:•随着医学发展,医学模式的改变,手术方式的多样化和手术量的增加,提出了手供一体化模式,加之2009年4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CSSD三个规范强制执行,CSSD管理规范要求,手术所使用的器械必须由CSSD密闭回收,统一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及灭菌。

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外科手术发展的需要,因此手供一体是当前医院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其管理流程及运作模式如下:•手术室护士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和物品直接置于密闭的容器中,由CSSD下收人员回收处理,如果有特殊感染的器械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密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回收人员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器械进行清点,采用密闭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造成环境污染。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下收人员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检查。

•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与清洗人员进行交接,点清每个器械包的数量,如有差错,立即反馈给手术室,追踪丢失原因。

•清洗的方法包括机器清洗、手工清洗。

•机器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诊疗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器械、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清洗操作规程应遵循器械清洗操作规范。

•精密器械,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清洗。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干燥处理,方法是首选热力消毒,也可用75%乙醇。

•湿热消毒的温度、时间或AO值应达到规范要求,消毒后直接使用的器具和物品温度≥90℃,时间≥5分钟,AO 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的物品消毒温度≥90℃,时间≥1分钟,AO值≥600。

5、干燥:•应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管腔内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

气性坏疽污染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物品处置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气性坏疽污染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物品处置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气性坏疽污染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物品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定义
气性坏疽感染是指由产气荚膜梭菌等所引起的大面积肌坏死,是一种发展迅速、预后较差的厌氧菌感染。

适用范围
适用于被气性坏疽患者或者疑似气性坏疽患者污染的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消毒和灭菌处理。

处置流程
注:
a一般污染应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mg/L浸泡消毒30-45分钟,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10000mg/L,浸泡消毒≥60分钟。

b器械、器具应完全浸没在消毒液中并确保每个部位充分接触消毒液。

c清洗、消毒工具及环境的处理方法与器械、器具的消毒方法相同。

其他管理要求
1.被气性坏疽患者或者疑似气性坏疽患者污染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置流程应遵循“消毒→清洗→灭菌”的原则。

2.为了减少因器械在回收、运送、清洗、消毒中造成对环境、人员的感染,临床操作宜首选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间回收工作程序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间回收工作程序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间回收工作程序回收是指收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工作过程,包括器械用后的预处理、封闭后暂存、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收集运送等。

(一)回收要求及用具1.回收物品分类放置要求单设科室污染器械存放间,室内设冲洗池、回收容器放置架(台)。

对需要使用不同回收容器装载的器械分开放置,室内有清楚的物品放置标识、器械初步冲洗分类放置的指引。

污染器械根据污染程度,回收后处理的方法不同。

回收器械常分为轻度污染容器、过期物品、锐器、专科器械和其他污染器械等几大类。

(1)过期物品、清洁槽等未直接接触患者的物品,使用完毕后直接置于专用回收箱(盒)内,回收过程避免被其他器械污染。

一旦此类物品受到血液、体液污染,应按照一般污染物品分类指引处理。

(2)锐器、专科小手术器械、特殊器械等使用后,经初步处理,可选择原器械包的内包布或密封袋、塑料袋包裹后放置在密闭容器中,也可以另用容器盒放置,以便于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清点数量。

其中一次性针头、刀片等锐器类,使用完毕后,使用者立即将其收集在锐器盒内。

剪刀、穿刺针等锐器要防止刺伤回收人员,同时还要防止尖锐器刺破包装和损伤刀刃。

专科器械、特殊器械数量名称,科室填写书面的器械回收清单,利于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后的器械数量复核,防止丢失。

(3)使用后的污染器械,器械上无肉眼可见的明显血迹、污物及污迹者,可直接放于密闭容器中。

用后敷料及时清理,按医疗废物处理。

器械上存在明显血块、污迹、分泌物等,要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或擦拭,冲洗后器械放入指定的容器密闭存放,防止污迹、血迹干涸。

(4)确诊的感染性疾病使用的复用器械,使用科室将其放在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密封,并标明具体感染性疾病名称,然后置于密闭容器中集中回收。

2.回收容器所有使用后的污染器械在保持密闭状态下存放,推荐使用密闭箱、密封袋、密封盒,通过回收车进行回收。

回收容器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清洗的方式可采用高压水后流动水冲洗,清洗后进行化学消毒剂擦拭。

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1、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一、手术前1 、择期手术患者应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 、充分控制糖尿病手术患者的血糖水平,特别避免术前高血糖。

3 、尽可能缩短术前住院时间。

4 、若无禁忌证,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或者皂液洗澡。

5、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应术前即刻或者在手术室进行,尽量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如剪毛或者脱毛。

6 、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术前一天分次口服非吸收性抗菌药物即可。

7 、有明显皮肤感染的工作人员,未治愈不宜参加手术。

二、手术中1、有预防用药指征者,应切皮前30min 或者麻醉诱导期静脉给药。

手术时间超过3h,或者超过所用药物半衷期的2 倍以上,或者失血量大(>1500ml),术中应追加一剂。

2 、严格遵循《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手套穿孔率较高的手术,如部份骨科手术,应戴双层手套。

4、术前皮肤消毒,2%氯己定乙醇优于聚维酮碘。

5、术中应主动加温,保持患者正常体温。

6、手术野冲洗应使用温(37℃) 的无菌生理盐水。

7、需引流的切口,首选闭式引流,应远离切口部位戳孔引流,位置适当确保充分引流。

三、手术后1 、接触切口以及切口敷料先后均必须进行手卫生。

2 、换药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3 、除非必要,及早拔除引流管。

2 、医院内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医院内肺炎(HAP)是我国最常见的医院感染类型,呼吸机相关肺炎(VAP)是其中的重要类型,预后较差。

1 、对存在HAP 高危因素的患者,建议使用含0.2%的氯己定(洗必泰)漱口或者口腔冲洗,每2-6h 一次。

2、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约30o。

3 、鼓励手术后患者 (特别是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患者)早期下床活动。

4、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利于痰液引流。

5 、提倡积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80-110mg/dl。

6、不应常规采用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 (SDD)来预防HAP (VAP)。

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G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2????方研究是??????3????3.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终末漂洗endrinsing???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3.4?3.5密封???3.6????3.7????3.8????3.9????4?4.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4.2?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4.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的规定。

4.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4.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5.1?回收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由5.2?应在5.3?5.4?氧化电位水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医疗设备耗材废弃处置规则

医疗设备耗材废弃处置规则

医疗设备耗材废弃处置规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医疗设备耗材的废弃处置规则,以确保医疗设备耗材的安全、合规处置,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所有使用医疗设备耗材的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则。

2. 医疗设备耗材的定义医疗设备耗材是指用于诊断、治疗、预防疾病,或改变病情的器械、物品和物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

3. 废弃处置原则3.1 医疗设备耗材的废弃处置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2 医疗设备耗材的废弃处置应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3.3 医疗设备耗材的废弃处置应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废弃处置流程4.1 使用后的医疗设备耗材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区分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可重复使用医疗用品。

4.2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采用专用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废弃物类别、数量、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4.3 可重复使用医疗用品应进行清洁、消毒、灭菌等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废弃。

4.4 医疗机构应与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废弃物处理合同,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4.5 医疗机构应建立废弃物处理记录制度,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至少3年。

5. 废弃处置的监管5.1 医疗机构应设立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5.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废弃物处理知识和技能。

5.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流程的合理性、有效性。

5.4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6. 法律责任6.1 违反本规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2 违反本规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3 违反本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附则7.1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干燥标准操作规程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干燥标准操作规程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干燥标准操作规程持有部门: 文件编号:制订者: 审核者: 版次: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使用范围:1.手工干燥方法适用于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干燥以及无干燥设备时。

2.干燥设备用于耐热材质的器械,包括金属类手术器械、内镜活检钳、呼吸机管路等,是器械干燥的首选方法。

清洗质量检查与保养流程注:a人员准备包括穿戴合适的服装、进行手卫生;环境准备指在CSSD去污区操作;物品准备包括消毒的低棉絮擦布、压力气枪等。

b注意擦布的清洁,擦布过湿影响干燥效果,应及时更换。

c容器类物品宜先擦拭外面、后擦拭内面;器械应首先擦拭外部水迹,然后再擦拭关节、齿牙局部的水迹。

d管腔类和复杂器械如穿刺针、妇科刮宫吸管、手术吸引管等可使用压力气枪清除腔内的水分;按照产品操作手册,选择适宜的接头,先烘干再吹干或先擦拭器械表面水渍再吹干,气枪吹气至少两次,每次维持2秒;避免吹气口朝向操作人员。

过长的管腔器械不宜采用压力枪方法处理;注意保持气枪的清洁。

人员、环境和物品准备a操作前评估器械清洗质量是否合格,干燥方法是否适合器械材质操作台准备擦布b擦拭器械,台面应留有适当的擦拭操作的空间和摆放干燥器械的空间干燥擦拭擦拭动作柔和,宜单件擦拭c管腔类和结构复杂器械,可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辅助干燥d干燥器械放置将干燥后的器械分类有序摆放在台面上,避免再次接触水操作结束后,整理台面,物品归位设备干燥流程注:a在CSSD去污区操作,准备干燥柜等设备。

b设备运行前检查柜门缝是否平整、完好,无脱出和破损。

c器械物品放置在网篮中干燥,不要堆积,保持一定的空隙以利于干燥;管腔类器械如呼吸机管道等应使用专用干燥架,悬垂在干燥柜内,使器械表面和内部彻底干燥;金属和橡胶类器械干燥所需的时间不同,宜分开进行干燥。

e选择适合材质的干燥温度和时间,以确保装载物不会过热(可能造成损坏);金属类干燥温度宜为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宜为65~75℃;干燥时间一般金属器械为20分钟,塑胶类为40分钟。

医疗机构常用物品消毒方法及医疗废物处置知识培训

医疗机构常用物品消毒方法及医疗废物处置知识培训

七、诊疗环境的清洁与消毒
• 清洁工具 拖把
清洁:清水清洗 消毒与灭菌方法:①清洗机类清洗(程序包括
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②含氯 消毒液500mg/L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液 干燥备用。 注意事项:分区使用
七、诊疗环境的清洁与消毒
擦拭布巾 清洁:清水清洗 消毒与灭菌方法:①清洗机类清洗;②含氯
五、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规程
• 按生产厂家的指引,选择合适的灭菌程序 灭菌。
• 灭菌过程中,消毒员应严守工作岗位,密 切观察各参数的变化和各种仪表的运转情 况并记录。
五、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规程
• 灭菌完毕后卸载:
冷却:用出炉车将已灭菌物品拉出,冷却 时间>30min,冷却时避免放在冷气及空调 出风口下方,禁止用手触摸各灭菌物品。
再次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数量是否正确;标签 标识是否清晰、正确、完整,准确无误后选择合 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使用无纺布、皱纹纸或棉布包装器械,应根据包 的大小选择适宜尺寸的包布。若使用棉布做外包 装应每次清洗,保证包布清洁干燥、完整无损、 无补丁;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2层包 装材料分2次包装并使用专用胶带捆扎;敷料包重 量不得超过5kg,器械包重量不得超过7kg;敷料、 器械应分开包装,严禁混放于一个包内;待灭菌 包包装严密、松紧适宜。
毒擦拭。
七、诊疗环境的清洁与消毒
• 地面
清洁:湿式清扫
消毒与灭菌方法:必要时含氯消毒液 500mg/L拖地
更换频率:①每日湿式清扫2次以上;②有 污染随时清扫消毒。地面被呕吐物、分泌 物或粪便污染时,应先去除污染物再使用 消毒剂覆盖消毒。
注意事项:①每个拖布清洁面积不超过20m2; ②拖把要有明显标识,专区专用。

可重复使用中医诊疗器械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可重复使用中医诊疗器械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按照感染性或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
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 低温等离子等体温灭 菌设备低温灭菌
防刺伤容器密闭转运 冲洗→洗涤 →漂洗 修针→整理 →包装
压力蒸汽灭菌

无菌保存
中医诊疗器械/设备/器具使用完毕
可重复使用中医诊疗器械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持有部门: 文件编号: 制订者: 审核者: 版次: 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
这是一次性诊疗器械/设/器具吗

是针刺针具或微 创器具吗?


器具可以耐受压力 蒸汽灭菌(例如134℃,
4分钟)吗?
器具耐湿并能暴露
于>90℃温度吗是。

诊疗器械、器具灭菌失败召回标准操作规程

诊疗器械、器具灭菌失败召回标准操作规程

监测是否合格 是 诊疗器械、器具灭菌失败召回标准操作规程持有部门: 文件编号: 制订者: 审核者: 版次: 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定义:灭菌物品的召回是指当灭菌物品在发放后出现疑似或确定灭菌失败的情况时,将发放的灭菌物品回收至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

灭菌物品召回后应进行灭菌失败原因调查并针对调查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灭 菌 物 品 召 回 处 置 流 程是否有 感染迹象 是监测是否合格化学、生物指示物质量问题:更换指示物包装材料质量问题:更换包装材料灭菌器故障:对灭菌器进行检修,并按照灭菌器大修后监测规定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调查原因否调查原因否灭菌器启用对该事件的处理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汇通知使用科室停止使用前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并将其召回,或召回疑似灭菌不合格批次中所有未使用的灭菌物品书面报告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aCSSD 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灭菌失败的可能原因,必要时通知设备供应商、指示物供应商或最终包装材料等相关耗材供应商b相关管理部门应通知使用科室,对已经使用生物监测不合格或疑似灭菌不合格无菌物品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跟踪否患者安全,观察结束查找可能的病原体,积极治疗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确认或疑似出现灭菌失败1.生物监测不合格。

2.同批次灭菌物品使用中出现多个包内化学指示卡变色不合格。

3.临床出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疑似与同批次灭菌物品有关。

是停止使用可疑灭菌器对召回的所有物品重新进行清洗、。

院感SOP工作质量管理

院感SOP工作质量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一、院感工作质量管理(SOP)一、物品回收、分类1.工作人员回收可重复使用后的医疗器械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手套。

供应室物品交换清单,记录回收日期、科室、物品名称等;2.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用污物回收车或密闭容器等进行回收,用具每日清洁消毒后备用;3.分类应在去污区的分类台上进行,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逆流。

二、物品清洗1.手工清洗①做好个人防护,戴防护手套、眼罩或面罩、穿防水衣或围裙及戴袖套,戴帽子及穿防护鞋:②在去污区专用的清洗池清洗,对于可拆卸的器械尽量拆开再冲洗;③污染重或污染物已干的器械先用酶洗液浸泡2min以上后刷洗,仔细刷洗螺纹、缝隙等处。

刷子须在水面下操作,以免水滴飞溅形成气溶胶污染环境;④刷子的大小必须符合清洗器械的通道、零件、轴节和齿槽的尺寸,刷子太小,刷毛不能完全接触管壁,刷洗不彻底;刷子太大,刷毛倒伏,降低清洗效果;⑤清洗剂应选用无泡或低泡型酶洗液,以免水下刷洗时操作人员的视线被挡住;⑥手工清洗后用自来水漂洗,接着用软水漂洗。

干燥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清洁包装区。

三、器械质量检查1.目测:①清洗质量检查:用肉眼观察清洗后器械必须光洁如新,无残留物质,无血渍、锈渍、污渍、腐蚀斑点和水垢,不合格器械通过传递窗到去污区重新处理;②器械功能检查:检查器械功能的完好性,灵活性、咬合性等,刀刃器械、穿刺针的锋利度及器械是否干燥等;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2.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清洗物品的质量,并记录,不合格器械重新清洗;3.各类器械清洗后,禁止采用放置在空气中自然干燥的方法。

四、器械的包装1.包装前检查包布有无破洞;新包布使用前需洗涤去浆处理;重复使用的包布必须一用一清洗,干燥后利于蒸汽穿透;2.盘、盒、碗类物品,应单个包装,包装时应打开盖子,多个包装时,所有器皿的开口应朝向同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以利于蒸汽的穿透;3.需要拆卸的器械应拆卸,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必须撑开;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不可打折,接头的开关应打开,保持管腔通畅,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4.器械包的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公斤。

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

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

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一、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背景与意义二、复用诊疗物品的定义与范围三、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实施流程四、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优势与挑战五、建议与展望正文(篇1)一、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背景与意义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资源的紧张,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旨在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医疗成本,同时确保患者的安全。

在我国,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得到了政府和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成为了医疗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复用诊疗物品的定义与范围复用诊疗物品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经过严格处理和消毒后,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材料等。

复用诊疗物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医疗器械、手术器械等。

三、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实施流程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使用前准备:医护人员需对复用诊疗物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物品完好无损、清洁无菌。

2.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复用诊疗物品,确保患者的安全。

3.使用后处理:使用完毕后,医护人员需将复用诊疗物品进行规范的清洗、消毒和密封保存,以备下次使用。

4.交接环节:复用诊疗物品在使用科室和消毒供应室之间进行严格交接,双方需签字确认。

四、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优势与挑战优势:1.有效降低医疗资源浪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2.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感染防控水平,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挑战:1.医护人员对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认知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2.医疗机构在复用诊疗物品的消毒和保存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社会公众对复用诊疗物品的接受程度较低,需要加强宣传和科普工作。

五、建议与展望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复用诊疗物品交接制度的认知和执行力。

2.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复用诊疗物品消毒和保存的质量。

供应室操作流程

供应室操作流程

消毒供应室标准操作工作流程供应室是医院内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它担负着医疗器械的清洗、包装、消毒和供应工作。

如果消毒不彻底会引起全院性感染,供应物品不完善可影响诊断与治疗,因此做好供应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医院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布局合理,符合供应流程,职责分明,制度完善等手段,确保供应质量的前提。

消毒供应中心标准流程(十个环节)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查、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

一、回收: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及时装入污物箱内密闭保存,避免干燥。

并在箱盖记录包名称及数量。

以便与供应室交接。

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2、供应室工作人员定时8:30AM、3PM带上清洁的污物箱按照规定的路线到临床科室回收污物箱回收到科内。

并与临床科室人员交接、记录。

3、回收后,回收人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并清点、核对包内物品是否齐全。

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箱,干燥存放。

4、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转再运处理。

二、分类: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物品数量。

2、根据器械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黄色污物袋内。

三、清洗:1、不同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

目前我院暂采用手洗方法清洗。

2、清洗基本流程:预洗(自来水)----清洗(手工+酶)---漂洗(自来水)---消毒(湿热消毒)---终末漂洗(去离子水或蒸馏水)(1)预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泡几分钟)(2)酶洗(2-5min):酶可以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C,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

已凝固或污染严重处水面下刷洗。

(3)漂洗:用自来水冲洗(2-4min)。

(4)终末漂洗:采用离子水或蒸馏水冲洗。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一、分类及预处理1.使用后及时去除器械、器具上的明显血块、污迹。

2.精密器械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损坏。

3.使用后器械如不能及时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CSSD)进行处置,可采用喷洒保湿液或使用湿毛巾覆盖的方法进行保湿暂存。

4.被特殊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密封,并标明感染性病原体名称、器械和器具数量等,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5.污染器械处理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二、注意事项:1.通常情况下,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具和物品不需要在临床科室进行清洗去污处理。

2.特殊病原体是指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

三、回收转运1.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

2.在临床科室回收器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回收完毕,应摘掉手套进行手卫生后方可离开临床科室。

避免污染的手再次污染环境。

3.器械应置于密闭容器及密闭回收车内转运。

4.按照指定路线回收转运。

5.避免器械反复装卸。

注:回收中实施标准预防措施,防止职业暴露发生。

四、回收工具处理1.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使用喷洒设施清洗回收工具时,应避免水滴污染周围环境。

3.清洗、消毒回收工具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穿防水罩袍、防水鞋等。

五、注意事项:1.首选热力清洗消毒设施。

2.如无热力清洗消毒设施,可选择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如含氯消毒剂。

六、其他管理要求1.回收转运中,工作人员污染的手及未摘除手套时严禁接触清洁物品及公共设施。

2.回收车上应配置速干手消。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
毒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管理工作,提高器械清洗质量,降低处理成本,保障消毒、灭菌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器械(器具)及各种管道、面罩、湿化瓶、压脉带等使用后,统一由消毒供应中心回收、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发放。

二、使用者(科室)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分类放置,专科小手术器械、锐器及贵重器械分类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处理。

器械类要在包内放置清单,在包外注明品名、责任者。

三、使用后的物品、器械(器具)表面有明显血迹、血块的,使用者应及时给予擦拭或冲洗,减少血液在物体表面停留造成金属腐蚀。

四、明确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科室)应双层密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处理。

五、消毒供应中心每天定时到各科进行回收,不得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减少重新接触污染器械的机会,采用密闭方式运回,避免反复装卸。

在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台及时清点,1 小时内丢失的物品由科室负责,1 小时后丢失的物品由供应室负责。

六、消毒供应中心应严格按照《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回收标准操作规程》;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及《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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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一、分类及预处理
1.使用后及时去除器械、器具上的明显血块、污迹。

2.精密器械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损坏。

3.使用后器械如不能及时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进行处置,可采用喷洒保湿液或使用湿毛巾覆盖的方法进行保湿暂存。

4.被特殊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密封,并标明感染性病原体名称、器械和器具数量等,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处理。

5.污染器械处理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注意事项:
1.通常情况下,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具和物品不需要在临床科室进行清洗去污处理。

2.特殊病原体是指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

二、回收转运
1.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

2.在临床科室回收器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回收完毕,应摘掉手套进行手卫生后方可离开临床科室。

避免污染的手再次污染环境。

3.器械应置于密闭容器及密闭回收车内转运。

4.按照指定路线回收转运。

5.避免器械反复装卸。

注意事项:
回收中实施标准预防措施,防止职业暴露发生。

三、回收工具处理
1.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使用喷洒设施清洗回收工具时,应避免水滴污染周围环境。

3.清洗、消毒回收工具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穿防水罩袍、防水鞋等。

注意事项:
1.首选热力清洗消毒设施。

2.如无热力清洗消毒设施,可选择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如含氯消毒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回收转运中,工作人员污染的手及未摘除手套时严禁接触清洁物品及公共设施。

2.回收车上应配置速干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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