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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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共10页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共10页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66-01(A))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确定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批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步骤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步骤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步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步骤一、引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是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并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措施。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初审意见表是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核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的步骤。

二、背景初审意见表是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对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核的文件。

该文件主要用于检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步骤1. 准备材料:在进行初审之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结构计算书、地震动力学参数等。

2. 评审组成员确定:根据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的专业领域,确定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成员应包括结构工程师、地震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员。

3. 初步审核:评审组首先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这一步骤主要是对设计方案的整体性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深入审核。

4. 深入审核:如果初步审核发现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评估,评审组将进行深入审核。

这一步骤主要包括对结构计算书、地震动力学参数等详细内容的评估和分析。

5. 提出意见:在完成审核后,评审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意见应具体明确,包括对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6. 编写初审意见表:根据提出的初审意见,评审组编写初审意见表。

初审意见表应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概述、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7. 审核结果通知:评审组将编写好的初审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并通知其审核结果。

建设单位应及时查阅并采纳初审意见。

8. 后续跟踪:建设单位在采纳初审意见后,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提交给评审组。

评审组将跟踪整个设计过程,并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得到满足。

四、总结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意见表是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核的重要文件。

通过准备材料、确定评审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核、深入审核、提出意见、编写初审意见表、通知审核结果以及后续跟踪等步骤,可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并减少人员伤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为进一步服务于相关建设主体,现将四川省地震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服务指南”全文转发如下:一、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二、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省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施工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

第四款: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在进行立项申请、项目选址和施工图审批时,应当将项目有关文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第五款: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和备案。

三、申请条件《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

四、申请材料五、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在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下载或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8号综合窗口领取,并填写《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申请表》。

(二)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38号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11)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11)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11)一、受理范围1.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

(2).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

(3).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城市规划。

(4).提交材料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

(5).提交相关单位材料。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符合法定的资格。

(2).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程序、形式。

(3).建设项目不符合相关城市规划。

(4).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

(5).未提交相关单位材料。

二、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主席令第七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第八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或者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地方性法规:(1)《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2011年7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具有基本建设审批权的部门应当将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规定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施工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和必备内容;(2)《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2007年5月23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条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工程,负责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的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将项目基本情况和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送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样文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样文
(二)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按照以下地震动参数确定:
50年超越概率63%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50年超越概率2%()、3%()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本意见为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手续的补办意见,建设单位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如其未达到上述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达到本意见所确定的抗震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样文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
审核意见书
市地震局制
根据该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其抗震设防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据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在Ⅱ类场地条件下,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按照以下地震动参数确定: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位于g;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三)幼儿园、学校、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综合考虑其使用功能和地震破坏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建设项目的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在上述第条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g,反应谱特征周期不变。

报建指南地震局流程

报建指南地震局流程

1市地震局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导办台抽号后,在地震局窗口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首席代表签署意见;3、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备案确认书。

五、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1份;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3、《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2份。

4、拟建工程项目选址平面图、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1份。

六、备注1、《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领取,亦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地震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流程(2个工作日)2市地震局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2、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详见附件)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第11条;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第三条、第四条;5、《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许可条件: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报告经国务院或山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材料齐全;除此之外的项目,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2.用地勘测定界图(同时报送电子版);3.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同时报送电子版);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

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另须提交:6.《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7.《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特别注明除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图纸为DWG格式。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窗口:东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地震局窗口西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一楼地震局窗口◆办理人员:董恩华(东区)刘军(西区)◆联系电话:3(东区) 1(西区)◆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监督电话:8(黄岛区地震局)2(黄岛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许可条件: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报告经国务院或山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材料齐全;除此之外的项目,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1.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2. 用地勘测定界图(同时报送电子版);3. 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同时报送电子版);4.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复印件;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

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另须提交:6.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7.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特别注明除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图纸为DWG&式。

♦办理程序:受理一审核一出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窗口:东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地震局窗口西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一楼地震局窗口♦办理人员:董恩华(东区)刘军(西区)♦联系电话:3 (东区) 1 (西区)♦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监督电话:8 (黄岛区地震局)2 (黄岛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抗震专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及回复

抗震专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及回复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及回复1.申报表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行政章。

回复:同意专家审查意见。

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2.补充建筑总图,根据场地的高差情况,核查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考虑坡地放大系数并合理取值。

回复:同意专家审查意见。

补充建筑总图,经核查拟建综合教学楼及宿舍楼边坡放大系数计算值为1.0。

3.规则性判定应根据“云建震〔2020〕178号”的2.3条采用评分制。

回复:同意专家审查意见。

规则性判定表格更换为“云建震〔2020〕178号”的2.3条并采用评分制。

4.对超长建筑应按合理方法进行地震作用分析,对隔震层楼板进一步加强。

加强控制结构扭转效应,在中震作用考虑偶然偏心情况下的上部结构扭转位移比不应超过1.2。

复核大震下隔震支座扭转位移比率。

回复:同意专家审查意见。

综合教学楼和宿舍楼隔震层顶部楼板均为160mm厚,均采用有限元分析软件对结构楼板进行温度应力分析,结构楼板采用壳单元计算,从楼板应力云图可以看出,楼板大部分区域应力较小,应力较大区域主要集中在柱边部,升温、降温工况下,普通楼板拉应力标准值均小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按常规配筋即可满足要求。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将对隔震层楼板钢筋进行双向双层拉通设置,且每层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小于0.25%进行加强处理。

综合教学楼和宿舍楼在中震作用考虑偶然偏心情况下的上部结构层间位移比为1.21,为加强控制结构扭转效应,整体结构计算时计入双向地震作用的影响,适当加强外围框架柱截面,在施工图阶段将适当加强外围框架柱、梁的配筋,加强结构的抗扭转能力。

经复核,综合教学楼和宿舍楼隔震支座在大震下隔震支座扭转位移比率,满足七条波平均值不大于5%要求。

5.屋面17.4标高层顶层抽柱形成20.3米大跨度框架,其抗震等级二级错误,并应补充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复核,未见竖向地震作用分析模型。

大跨度框架截面设计及配筋应包络竖向地震作用设计。

复核框架梁截面尺寸并注意建筑使用功能的净高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二、审批类型:承诺件三、受理机构:宿州市地震局四、设定依据1.《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十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三)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3.《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2012年8月17日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修订)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十五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新版

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新版
四、该建设项目属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综合考虑其使用功能和地震破坏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在上述第条基础上,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g,反应谱特征周期不变。
该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上述第条确定。
经办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
审核意见书
山东省地震局制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市 县(市、区)路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工程
场址
市 县(市、区)路
中心坐标:东经:北纬: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项目
基本
情况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
最大建筑高度
项目规模
投资额(万元)
50年超越概率63%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最大动力放大倍数;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最大动力放大倍数;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50年超越概率2%()、3%()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最大动力放大倍数;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三、该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地震局关于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震安评〔〕号)文件执行。
项目用途
备注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
一、依据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该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按照以下地震动参数确定: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中硬场地条件下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有效期

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有效期

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有效期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是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由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一份文件,用于确认建筑物是否满足抗震设计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

本文将就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进行讨论。

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其主要原因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进行抗震设防审核,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另外,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也与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有关,一般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结构类型、地震区域等因素来确定。

然而,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仅为5年,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较短,建筑单位需要在每次施工中重新提交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工作量和时间成本。

其次,重新提交审核意见书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抗震设计,这会增加设计单位的工作量和费用。

最后,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仅为5年,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变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对建筑物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应考虑以下两点:首先,可以增加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可以通过考察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变化情况,来决定适当的有效期。

其次,可以引入定期抽查机制,对已经通过审核的建筑物进行定期的抗震性能检查,确保其安全性。

这样可以减少建设单位的工作量和费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变化,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总之,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的有效期是保证建筑物抗震安全的重要指标。

在制定有效期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结构类型、地震区域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使之更符合实际需求。

此外,应加强定期抽查工作,确保建筑物的抗震性能长期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建筑物的抗震安全。

抗震设防意见书

抗震设防意见书

抗震设防意见书尊敬的建设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确保建筑物在地震时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我们向贵单位提出以下几点抗震设防意见:1. 加强设计规范遵循:建筑工程应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规范,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并根据地震带及周边地质情况进行相应的设防措施设计。

2. 加大地基处理力度:地基是建筑物的基础,地基的稳固性对于建筑物整体的抗震能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在选址或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确保地基的牢固与稳定,选择适宜的地基处理方式,如土石方加固、地基加密等。

3. 质量控制:建筑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建筑物抗震能力的首要因素。

贵单位选择建筑材料时,应选择经过鉴定合格的材料,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把控,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结构设计优化: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是决定其抗震能力的重要因素。

贵单位应邀请经验丰富的结构工程师参与设计,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且合理。

此外,在设计过程中,还应合理设置抗震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等有效抗震结构形式,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5. 加强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工艺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抗震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6. 定期检测和维护:建筑物在工程交付后,应定期进行抗震性能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一定周期的抗震性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维修和改善措施。

通过以上抗震设防意见,我们相信贵单位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方面会有更加明确和有效的方向和方法。

抗震设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贵单位需要精心组织、全面配合,不断完善和强化抗震设防工作,以确保建筑物的抗震安全性。

希望贵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抗震设防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抗震审核意见书

抗震审核意见书

抗震审核意见书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代表审核团队对您单位提交的抗震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和评估。

现在,根据我们的审核结果,针对您单位的抗震设计方案,我将提出以下几点意见:首先,设计方案需要进一步加强震区特点的考虑。

我们认为,在抗震设计方案中,应更加充分地考虑到所处地震区的特点,包括地震频率、地震烈度等因素,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承受住地震力的冲击。

因此,建议您单位加强地震地质勘查工作,确定地基稳定性,以及进行合适的地震波反应分析,为设计提供准确的地震参数。

其次,设计方案中的结构抗震设计还需完善。

我们注意到,您单位的设计方案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抗震设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建议您进一步改进结构设计,增加并加固梁柱节点,使用高性能混凝土或钢材等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

此外,建议您增加适当的剪力墙或加强钢骨架等手段,以提高整个建筑的整体稳定性。

再次,建议您增加防护措施,提高建筑物的紧急疏散能力。

我们认为,在抗震设计中,不能仅仅考虑建筑的抗震性能,还需要考虑到地震发生时的人员安全。

建议您增加有效的逃生通道和紧急疏散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在地震发生时及时有序地疏散,避免因建筑物倒塌或其他危险导致的伤亡事故。

最后,我们还建议您在设计阶段增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我们认为,设计和施工之间的质量监管是确保抗震设计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建议您加强对施工的质量控制和监督,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验收和检测工作。

综上所述,针对您单位的抗震设计方案,我们提出了以上几点意见供您参考。

希望您能认真对待,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同时,希望您能密切配合审核团队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文档和资料,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进行审核和评估。

谢谢!祝工作顺利!审核团队。

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办事指南

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办事指南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南海区地震办公室;收件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审批决定机关
南海区地震办公室
.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把申请资料送交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窗口。
二、抗震设防管理窗口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
.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部门内部对申请作审核:
区地震办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核,领导审批,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办结:
区行政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管理人员发出已经批复的《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意见》。
.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个工作日办结。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有(各表格见附件);□无
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申请表
.是否有年审
□有;√无
.法律救济办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
受理咨询机构及电话:
.审批条件
、由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负责此事项的申请;、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由市立项的项目除外);、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已经审定通过;、在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筑设计前向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申请该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核。
.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佛山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备案表》复印件份(加盖安评实施单位公章);、《佛山市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申请表》(式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审定批复)份。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范文最新推荐------------------------------------------------------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为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设工程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办法》和《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二、基本原则1、所有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的原则;2、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六度以上抗震设防要求的原则;3、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品住宅楼、人员密集场所和长距离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建设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原则;4、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的原则。

1 / 6三、操作程序1、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规划许可手续前,必须先向县地震局提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书面申请,由地震局提出抗震设防意见和要求,并抄告发改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没有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意见,发改委不得立项审批,建设局不得批准规划设计和报建。

2、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县地震局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县地震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施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许可,出具《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建设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20)

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20)

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办事指南(2020)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2.办理单位: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3.办理窗口: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防震减灾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服务中心防震减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填写《腾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申请表》;
第三步:由窗口工作人员登记申请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审核意见书,送达申请人。

四、申请材料
1.发改或相关部门批准规划、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申请表;
3.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投资项目基本信息表;
7.单体建筑物的信息表,内容包括每栋建筑物的名称或栋号、建筑面积、最大高度、层数、功能和用途。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2020年11月6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抗震审查意见书

抗震审查意见书

抗震审查意见书抗震审查意见书尊敬的项目负责人:经核查检验,我单位进行了对贵单位的抗震设计进行了审查和评估。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供贵单位参考和改进。

首先,在项目的地震震害交通对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项目区域地理位置特殊,容易受到地震、地质灾害的威胁,因此,地震防护措施尤为重要。

但是,贵单位提供的抗震设计方案中没有明确说明如何在地震发生时保障项目区域的交通对接。

我们建议在抗震设计方案中加入相关的应急交通工程,确保项目地区能够在地震后很快恢复交通连接。

其次,贵单位在构造体系设计方面还需改进。

抗震设计中,构造体系起着关键的作用。

然而,我们注意到贵单位提供的抗震设计方案中对于构造体系选择的说明不够详细,没有清晰地列出各种构造体系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我们建议在设计方案中详细介绍各种构造体系的特点、适用范围和设计要求,以帮助选择最合适的构造体系。

另外,贵单位在结构上对于地震响应的计算考虑不够全面。

抗震设计中的地震响应计算是确保项目结构能够满足地震引起的各种力的最关键的环节。

然而,贵单位提供的抗震设计方案中对地震响应计算的说明较为简略,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震动参数和地质条件对结构的影响。

我们建议在计算地震响应时,应考虑更多的地震动参数和充分分析不同地质条件下结构的响应特性。

此外,贵单位的抗震设计方案还应考虑某些特殊情况的影响,如火灾等。

在现实生活中,地震与火灾是灾害交织的情况并不罕见,因此,抗震设计方案应在结构设计上考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提供相应的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最后,我们要强调贵单位在项目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于抗震设备的监控和维护工作。

一旦项目运营,定期的设备维护和监测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抗震能力持续发挥的关键环节。

我们建议贵单位在设计阶段就开始考虑设备的监测和维护计划,并在运营阶段制定详细具体的设备维护计划。

希望贵单位能够重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抗震设计方案,保障项目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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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服务指南◆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许可条件: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报告经国务院或山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材料齐全;除此之外的项目,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2.用地勘测定界图(同时报送电子版);3.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同时报送电子版);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

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另须提交:6.《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7.《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特别注明除外),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图纸为DWG格式。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窗口:东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地震局窗口西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一楼地震局窗口◆办理人员:董恩华(东区)刘军(西区)◆联系电话:3(东区)1(西区)◆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监督电话:8(黄岛区地震局)2(黄岛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应当作为建设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

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准确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在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者地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在尚未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者地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4〕23号),事项编码:06002。

常见问题解答一、为什么说“建筑大计,抗震第一”答:据统计,世界上历次巨大的地震灾害中,90%~95%的伤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

因此,居民住房、单位办公楼、学校校舍、工厂厂房,乃至水、电、气、通信等生命线工程,能否抗御大地震的袭击,是能否把震灾损失降到最低的关键所在,所以说,“建筑大计,抗震第一”。

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二、什么是抗震设防要求答: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不同建设工程抵御地震破坏的准则不同,如一般房屋考虑三级设防(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桥梁考虑二级(小或中震不坏、大震可修);核电站(中震安全运行,巨震安全停堆);大坝(中或大震不坏)等等。

工程重要程度不同,设防水准不同;建设内容不同,抵御地震破坏的原则不同;抗震设防要求必须经过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三、什么是地震安全性评价答: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四、为什么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答:(1)抗震设防标准不同。

一些重要工程要求较高的设防标准,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提供的和地震小区划提供的设防水准不适用;(2)具体场地条件的差异可能使得按区划图参数设防过低或过高,留下隐患或者造成投资浪费;(3)工程场地位于地震动参数分界线附近,依据GB18306-2001标准不能够准确确定设防参数。

这主要是该标准地震动参数等值线划分较粗造成的,而等值线的划分是和工作精度相对应的,不能随意内插。

(4)跨越不同地震动参数区域的工程、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五、哪些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答: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附后。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对资质有什么要求答: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相关规定,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才能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依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来本省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七、《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有什么用答:《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是区地震局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执法文书。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应当作为建设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

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

”区政府2014年9月17日第102次专题会议明确“抗震设防置于施工图审查环节”,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青黄政办发〔2014〕76号)文件也明确要求“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备要件”。

《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该文书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建设单位未办理《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或未按照该文书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区地震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范围《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重大建设项目;(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三)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四)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附件: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交通项目(一)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单孔跨径大于100米或者多孔跨径总长度大于500米的桥梁;(二)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项目;(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桥、城市快速路、城市轻轨、地下铁路和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项目;(四)国际国内机场中的航空站楼、航管楼、大型机库项目;(五)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项目或者1万吨以上的泊位,2万吨级以上的船坞项目。

二、水利和能源项目(一)Ⅰ级水工建筑物和l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的大坝;(二)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项目、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三)50万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项目;(四)年产90万吨以上煤炭矿井的重要建筑及设施;(五)大型油气田的联合站、压缩机房、加压气站泵房等重要建筑,原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接收、存储设施,输油气管道及管道首末站、加压泵站。

三、通信项目(一)设区的市以上的广播中心、电视中心的差转台、发射台、主机楼;(二)县级以上的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卫星通信地球站、程控电话终端局、本地网汇接局、应急通信用房等邮政通信项目。

四、生命线工程(一)城市供水、供热、贮油、燃气项目的主要设施;(二)大型粮油加工厂和15万吨以上大型粮库;(三)300张床位以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以及中心血站等;(四)城市污水处理和海水淡化项目。

五、特殊项目(一)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二)重要军事设施;(三)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项目。

六、其他重要项目(一)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炼钢、轧钢工业项目以及年产50万吨以上特殊钢工业项目、年产200万吨以上矿山项目和其他大型有色金属工业项目的重要建筑及设施;(二)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生产中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三)年产100万吨以上水泥、100万箱以上玻璃等建材工业项目;(四)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以上区域或者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内的坚硬、中硬场地且高度超过80米,或者中软、软弱场地且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五)省、设区的市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六)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七)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8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以及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

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省地震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确认抗震设防要求时填报;二、表中“项目规模”一栏填写桥梁、隧道长(跨)度、港口的吞吐能力、水库库容量、电厂装机容量、工矿企业生产能力、医院床位数等;三、呈报此表时,应附送办理此项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相关材料。

审批决定文书样本青黄震防审第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山东省地震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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