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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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火灾爆炸事故

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火灾爆炸事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15人被移送司法,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2月13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报告》,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被移送司法;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

发生事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图自新华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8〕5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四川省政府于7月13日批准成立了由原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以下称事故调查组),省政府办公厅、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原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原省消防总队、宜宾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经过】原料标识不明入错库,工人误投原料引发爆炸着火2018年7月12日11时30分左右,宜宾江安壹米滴答金桥物流公司将2吨标注为原料的COD去除剂(实为易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送达至宜宾恒达公司仓库。

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2023年第7期)

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2023年第7期)

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2023年第7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受经济加速、清明节假日、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4月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变化多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区安办特别提示如下。

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一)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4月我区公路货运量仍处于高位,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规占道变道、闯红灯抢黄灯等易引发事故。

春耕季节农村地区生产作业运输、务农务工人员集体出行增多,农用车使用频繁,违规搭载、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可能反弹,加之部分路段车流量大(与返乡探亲、祭扫、踏青车辆交织),部分路段又临坎临水临崖、坡陡弯急路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二)建筑施工安全风险。

作业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引发高处坠落,安全风险突出。

部分施工单位在塔吊、施工升降机、模板、脚手架等安装和拆卸过程中施工工序不合理、节点连接不牢固、支撑体系不健全,在使用过程中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等易引发坍塌事故,安全风险高。

(三)工贸安全风险。

4月企业生产负荷增加,检维修作业增多,高处和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孔洞未加盖板,临边未设栏杆等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涉及旋转、切割、传动等机械设备检修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规定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作业人员抛掷作业工具、随意抛弃施工材料、高空作业无工具袋、临边挡板和孔洞盖板缺失、有坠物风险的通道未设置防护棚等易引发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风险高。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风险。

4月部分地区雷电现象增多,防雷设施不健全易引发供电线路故障导致生产中断、电气设备过电压导致设备损坏、易燃易爆物料燃烧导致燃爆事故,安全风险高。

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不健全,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证上岗,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变更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测检验,仪表、安全阀、连锁系统等安全设施缺失或失效,违规改造设施设备或随意变更用途,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等问题隐患易引发设备事故,安全风险高。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州)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性分析、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情况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四川省安全生产职责新规定

四川省安全生产职责新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省政府令第225号)、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委〔2010〕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一岗双责)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和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承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履职情况;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通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中心级别安全生产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中心级别安全生产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中心级别1、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什么级别的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2、国家安监总局应急中心是什么单位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发〔2005〕3号)和人事部《关于同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国人部函〔2005〕147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

其主要职责为:(一)参与拟定、修订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五)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六)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务院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

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前言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门内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清单(1.0版)》《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和《煤矿企业安全检查清单(1.0版)》的通知(川应急﹝2020﹞65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煤矿安全规程(2016)》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部门规章、文件等的规定,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按照“一单一单、一岗一单、一人一单”模式,我们结合煤矿现有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实际与拟设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编制了《荥经县坎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坎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简称《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主要由“企业主体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三部分组成。

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在对照清单参考模板的清单数量和内容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以“3+N清单”的模式进行了拓展。

增加了煤矿内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涉及四川煤矿规定的“五长、五科、五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和10类特种作业岗位及”一线“作业岗位,共计128类工种(岗位)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理解、解读上难免有不妥的,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荥经县坎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目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11)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2)《内部机构部门和队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5)一、五科(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6)(一)安全生产调度室安全职责 (16)(二)安全管理科安全职责 (17)(三)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 (18)(四)机电运输科安全职责 (19)(五)通风科安全职责 (20)二、五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2)(一)采煤队职责 (22)(二)掘进队职责 (24)(三)机电队职责 (25)(四)运输队职责 (27)(五)通风队职责 (29)三、主要部门(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31)(一)矿安委会职责 (31)(二)矿工会职责 (32)(三)地质测量科职责 (32)(四)综合行政管理办公室职责 (34)(五)劳资科职责 (35)(六)供销科职责 (36)(七)财务科职责 (36)(八)安全监测监控室职责 (37)(九)医务室职责 (37)(十)安全培训科职责 (38)(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科职责 (38)四、专业队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40)(一)兼职救护队职责 (40)(二)探放水队职责 (41)(三)抽采队职责 (4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 (43)一、五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44)(一)矿长职责 (44)(二)总工程师职责 (45)(三)安全副矿长职责 (47)(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48)(五)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 (49)二、五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51)(一)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职责 (51)(二)安全管理科长职责 (52)(三)生产技术科科长职责 (53)(四)机电运输科科长职责 (54)(五)通风科科长职责 (55)三、五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57)(一)采煤队队长职责 (57)(二)掘进队队长职责 (58)(三)机电队队长职责 (59)(四)运输队队长职责 (60)(五)通风队队长职责 (60)四、五队副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62)(一)采煤队副队长职责 (62)(二)掘进队副队长职责 (63)(三)机电队副队长职责 (63)(四)运输队副队长职责 (64)(五)通风队副队长职责 (64)五、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66)(一)采煤副总工程师职责 (66)(二)掘进副总工程师职责 (67)(三)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职责 (68)(四)通风副总工程师职责 (69)(五)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职责 (70)六、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72)(一)采煤技术员职责 (72)(二)掘进技术员职责 (73)(三)机电运输技术员职责 (74)(四)通风技术员职责 (75)(五)地质测量技术员职责 (77)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78)(一)安全检查工职责 (78)(二)瓦斯检查工职责 (79)(三)井下电钳工职责 (79)(四)井下爆破工职责 (80)(五)安全监测监控工职责 (81)(六)瓦斯抽采工职责 (82)(七)探防水工职责 (83)(八)提升机司机职责 (84)(九)采煤机司机职责 (85)(十)掘进机司机职责 (86)八、基层班(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88)(一)采煤班(组)长职责 (88)(二)掘进班(组)长职责 (88)(三)机电班(组)长职责 (89)(四)运输班(组)长安全责任 (90)(五)通风班(组)长安全责任 (90)九、主要部门(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92)(一)安委会主任职责 (92)(二)工会主席职责 (93)(三)地质测量科长职责 (94)(四)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94)(五)劳资科长职责 (95)(六)供销科长职责 (96)(七)财务科长安全责任 (96)(八)安全监测监控室主任职责 (97)(九)医务室主任职责 (98)(十)安全培训科长职责 (99)(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科长职责 (100)十、专业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01)(一)兼职救护队长职责 (101)(二)探放水队长职责 (102)(三)抽采队队长职责 (103)十一、科(室)部门与专业队伍人员岗位安全 (104)生产责任清单 (104)(一)调度室调度员职责 (104)(二)地质测量测工职责 (105)(三)监测监控维护工职责 (106)(四)兼职救护队员职责 (108)(五)医务人员职责 (108)(六)安全仪器校验维护工职责 (109)(七)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管理员职责 (110)(八)辅助救护队氧气充填工职责 (110)(九)科(室)科员职责 (111)(十)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职责 (111)(十一)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12)十二、“一线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13)◆采掘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13)(一)打眼工职责 (113)(二)爆破警戒员职责 (113)(三)乳化液泵站司机职责 (115)(四)刮板输送机司机职责 (115)(五)带式输送机司机职责 (116)(六)挖掘式装载机司机职责 (117)(七)耙斗装岩机司机职责 (118)(八)支柱工职责 (118)(九)端头支护工职责 (119)(十)移溜子工职责 (120)(十一)掘进支护工职责 (120)(十二)锚杆支护工职责 (121)(十三)锚喷支护工职责 (122)(十四)锚索支护工职责 (122)(十五)架棚支护工职责 (123)(十六)砌碹工职责 (123)(十七)人力运料工职责 (124)(十八)推车工职责 (125)(十九)机车司机职责 (125)(二十)小绞车司机职责 (126)(二十一)巷道维修工职责 (127)(二十二)小绞车信号把钩工职责 (128)(二十三)队群安员职责 (129)(二十四)质检员职责 (129)◆机电运输掘类岗位安全责任 (130)(一)井下电钳工职责 (130)(二)井下机修工职责 (131)(三)带式输送机(主要运输巷道内司机)职责 . 132(四)矿灯工职责 (132)(五)电焊工职责 (133)(六)信号工职责 (134)(七)钉道工职责 (135)(八)井下装车工职责 (136)(九)翻矸工职责 (137)(十)空压风机司机职责 (138)(十一)主要通风机司机职责 (139)(十二)便携仪发放工职责 (140)(十三)地面装载机司机职责 (140)(十四)污水处理工职责 (141)(十五)瓦斯抽采泵司机职责 (142)(十六)地面变电工职责 (143)(十七)提升钢丝绳检查工职责 (144)(十八)维修电工职责 (145)(十九)抽排水工职责 (146)(二十)摘挂钩工职责 (146)(二十一)矿车维修工职责 (147)(二十二)皮带机维修工职责 (147)(二十三)煤矿防爆设备检查工职责 (148)◆通风类工种岗位安全责任 (149)(一)测风工职责 (149)(二)测尘工职责 (149)(三)通维工职责 (150)◆后勤辅助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51)(一)澡堂管理工职责 (151)(二)仓库保管员职责 (151)(三)地磅计量员职责 (152)(四)井口检身工职责 (152)(五)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153)(六)爆破安全员职责 (154)(七)爆破技术员职责 (154)(八)爆破押运员职责 (155)(九)炊事员职责 (155)《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 (158)一、煤矿瓦斯灾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 (159)二、煤矿水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 .. 160三、煤矿火灾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 .. 161四、煤矿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0版) . 162 附录: (165)《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一、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编制说明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编制说明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编制说明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一、工作概况1. 任务来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标准制订任务来源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市场函〔2019〕451号)。

该标准由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由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2. 目的、意义及国内外概况《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3号)明确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川办发〔2017〕13号)也明确提出了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第二条明确要求:要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

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

同年,四川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川安办〔2016〕26号)第二条第一项第1款明确要求:“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

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冶金、机械、商贸等工贸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

2017年,四川省委印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分别要求了: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分行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

2018年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50号),明确要求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规范。

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级机构,负责全省的应急和安全管理工作,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工作内容、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范围内的应急和安全工作,包括自然灾害防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

其中,安全生产监管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提供支持与保障。

在工作内容方面,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等。

其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重中之重。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各业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是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大型设备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还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该厅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同时,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安全生产提供人才保障。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首先,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发生的数量和严重性得到了有效控制。

其次,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再者,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了提高。

然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在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其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尤其是对一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文号:川应急〔2019〕220号发文日期:2020年06月30日施行日期:2020年06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3 第三章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6 第四章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问题线索移送7 第五章证据的收集与使用8 第六章协作机制8 第七章附则10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为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附件: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是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调查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通过加强检查、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引导,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全省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深入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

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布局,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合作,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合力,共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督促和约束,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加强安全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提高全省的安全生产水平。

总之,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提升全省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实现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目标。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11.01•【文号】应急厅函〔2019〕538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现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本指引是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语言,仅限应急管理部门内部使用,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中引用。

本指引包括现场执法和行政处理两部分。

一、现场执法现场执法流程包括三部分:召开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召开总结会。

(一)召开启动会。

1.表明身份。

如:你好。

我们是×××应急管理厅(局)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

2.告知执法检查事项。

如:根据××工作计划(或举报投诉),今天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执法流程包括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等环节。

请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岗位员工全程参加。

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为××,请予以配合。

3.告知执法检查场所(部位)。

如:请配合我们对你单位的××场所(部位)进行检查。

4.告知权利。

如:如果你认为在场的执法人员与你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你有权申请回避。

浅析清单制管理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

浅析清单制管理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

浅析清单制管理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摘要:本文从清单制管理角度,以酒类生产企业为例,提出如何有效构建和落实双重预防体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清单制管理;双重预防体系;构建0引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关口前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019年,四川省深刻汲取各地事故教训,在学习借鉴国内外清单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清单制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统计,近两年,四川省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有效压紧压实了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

那么企业如何运用清单制管理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将双重预防机制融入到现有安全管理体系中,落实到安全管理实践中,是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1 相关概念1.1清单制管理Atul Gawande在其著作的《清单革命》中指出,清单制管理就是将复杂的规定和要求,通过简约、清晰、实用的清单,以指挥下沉、执行容易、不断更新的规则,为大脑搭建一张“认知防护网”,有效解决“未知错误”“无能错误”,降低意外情况或事故发生的概率或后果。

2019年起,四川省以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导向,探索创新并不断提档升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将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以简明扼要的清单形式固化下来,按单履职、按单操作,按单追责,实现明晰责任、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目的,标志着安全生产由传统粗放型向精准管理的转变。

1.2双重预防体系双重预防体系主要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两道防火墙。

首先,从源头正确划分风险单元辨识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采取防患于未然的分级管控措施,将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其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2道防火墙,即对失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发现、整改、完善,使超出可控预期的安全风险重回可控状态,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最新!202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安注工程师配置标准(政策梳理汇总)1.取得中级安注工程师资格,具备担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中级注安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多省已明确,如湖北省通知: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岗位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工程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取得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初级职称。

其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的报考条件中,要求至少大专以上学历,因此既然能考取了中级注安,在学历方面,必须具备担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

2.应急管理部回复:非高风险行业安全专员和安注工程师的配置要求咨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企业的决定《通知》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 已经失效,那么关于非高危行业,如电子行业(组装)等超过一千人的制造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该如何配置?回复:您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关专业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3.注:安全工程师可被认定为职业健康工程技术人员其中第十条:10.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人员可确定为职业健康工程技术人员4.某些行业的要求100%配备注安师近日,吉林省发布了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100%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6.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企业未配备安注工程师,将被罚款5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1、将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2、将第九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生产单位具有上述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迎来职业生涯的巅峰7.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化学相关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8.许多省份相继出台了文件目前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连续发文,要求相关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率达到10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9•【字号】川府办发电[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5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2008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建筑施工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较大,道路交通、煤矿等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时有发生,水电施工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 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科学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划分,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 40号)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要求,深入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1、四川省应急管理副处长祝小刚基本资料我想知道属于个人隐私,回答违反知道规定,建议致电四川省应急管理处,必有满意答复。

2、应急厅是干什么的?(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省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国家和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市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划拨和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7.13•【字号】川财建〔2023〕153号•【施行日期】2023.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153号应急管理厅、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应急局: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9号)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下达你单位,具体金额见附件。

该项资金列“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预算科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安全生产预防、安全发展及综合减灾示范项目等方面。

各地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项目市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各地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三、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当加快项目实施,因实施环境、客观条件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项目,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应急厅上报,应急厅商财政厅同意后按程序办理项目调整。

附件:1.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表(省级实施项目)2.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表(市县实施项目)3.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市县实施项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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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是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四川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制定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加强对各类危险源的监管,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完好可用。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省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4.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的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

6.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7. 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和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合力。

为了更好地履行以上职责,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还积极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加强与其他地方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本省安全生产水平。

总之,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重要的领导和智力支持作用,全力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未来的工作中,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的安全生产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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