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5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7-56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答案】B
【解析】A项考查法律规则。
按照规则规定和限定人们行为的范围或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划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行为人不可以随意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选择或协商来确定行为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据题干表述,该规定为任意性规则,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律推理。
法律适用的过程必然会存在着法律推理,因此法官推理是必不可少的,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C项考查法的特征。
可诉性是法的特征之一,该规定为法律的一部分,当然地具有可诉性,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当中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又称为义务的指引,通过为行为人设置法律义务来指引行为人的行为;不确定的指引又称为权利的指引,通过赋予行为人权利来指引其行为,有一定的选择范围。
据题干表述,该规定为不确定的指引,此项正确。
2.《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D
【解析】
A项考查法律规则。
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指内容明确肯定,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规则。
题干所给的法条内容为确定性规则,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的作用。
对于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五种,指引作用是指引本人的行为;预测作用指通过法律来预先估计对方的行为,从而准备好自己的行为。
因此该项正确。
C项考查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习惯作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根法律解释的位阶:语义学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因此应该首先采用语义学解释,此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