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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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5⽇,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申请。
7⽉13⽇,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起⼆个⽉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政复议管辖、⾏政复议期限、⾏政诉讼被告。
《⾏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垂直领导的⾏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政复议。
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受理申请之⽇起60⽇内作出⾏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政复议期限少于60⽇的除外,故B项正确。
《⾏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政⾏为的,作出原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政⾏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D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政⾏为的是:
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
B.被诉⼟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字错误
C.被诉⼯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审期间作出书⾯答复
D.县政府针对甲⼄两村⼟地使⽤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予以认可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政⾏为的情况。
“改变原具体⾏政⾏为”包括:(⼀)改变原具体⾏政⾏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改变原具体⾏政⾏为所适⽤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政⾏为处理结果的。
故ACD正确。
100.郑某因某⼚⽋缴其社会养⽼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
2004年9⽉22⽇,该局向该⼚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保险费1万元。
同⽉30⽇,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保险费(个⼈缴纳部
分)2,000元。
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效判决未⽀持郑某的请求。
2005年4⽉19⽇,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为系重复处理⾏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政诉讼的管辖、⾏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政⾏为之⽇起六⼗⽇内提出⾏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的除外。
故A项说法正确,郑某向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复议申请期限。
《⾏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政⾏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民法院管辖。
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案件,故只有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B项错误。
郑某前⾯是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后⾯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不是重复起诉,故C 错误。
重复处理⾏为是指⾏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效⾏政⾏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次决定。
本案被诉⾏为并不是重复处理⾏为,故D项错误。
(2008年)
98.某⾏政机关负责⼈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答案:AB
解析:《⾏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下列⾏为之⼀的,给予记过、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不依法履⾏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灾、传染病传播流⾏、严重环境污染、严重⼈员伤亡等重⼤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的;(⼆)发⽣重⼤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或者毁损、灭失的;(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作的⾏为。
第24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由此,对孙某的⾏为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是正确的。
该《条例》第10条规定,⾏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
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该处分,并在⼀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由此A正确。
《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由此,B正确,当选;第58条第2款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记过,⼗⼆个⽉;记⼤过,⼗⼋个⽉;降级、撤职,⼆⼗四个⽉。
由此,C错误,不当选;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由此,D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是AB.
99.张某租⽤农贸市场⼀门⾯从事经营。
因赵某提出该门⾯属于他⽽引起争议,⼯商局扣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个⽉之久。
张某在⼯商局返还营业执照后,提出赔偿请求。
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A.门⾯租赁费
B.⾷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C.张某⽆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答案:A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开⽀;(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由此,A和D属于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开⽀,应当赔偿;B和C均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本题正确答案是AD.
100.甲公司与⼄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
因急需周转资⾦,丙公司与某典当⾏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地作抵押贷款。
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地的使⽤权出售给丁公司。
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17⽇市国⼟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地权属变更登记。
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地登记过程。
2008年3⽉3⽇甲公司查询⼟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地使⽤权已变更⾄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对变更⼟地登记⾏为不服向法院起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以⾃⼰的名义起诉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地登记⾏为不服,应当⾃2008年3⽉3⽇起3个⽉内起诉
C.丙公司与某典当⾏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对市国⼟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AD
解析:《⼈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合法权益受具体⾏政⾏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政机关作出具体⾏政⾏为时,未告知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政⾏为内容之⽇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前款规定。
第42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内容的,其起诉(法律教育原创)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政⾏为内容之⽇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政⾏为从作出之⽇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政⾏为从作出之⽇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案中丙公司⼀直不知道该具体⾏政⾏为的内容,2008年3⽉3⽇,甲公司查询⼟地抵押登记情况才了解,此时间是甲公司的了解时间,不⼀定就是丙公司的了解时间,即便是推定为丙公司的知道时间,题⼲中也没有说明是否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
《⾏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民法院审理⾏政案件,对具体⾏政⾏为是否合法进⾏审查。
丙公司与某典当⾏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不是本案的审理对象,因此,C项说法错误。
《⾏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民法院有权向有关⾏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因此,对市国⼟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D项说法正确。
(2008年·四川)
98.某县信访局局长申某违反规定超计划⽣育,若给予其⾏政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申某的处分,既可由某县政府决定,也可由某县政府的上级政府决定
B.对申某处分的办案期限为⾃批准⽴案之⽇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
C.对申某处分案件的调查应由两名以上办案⼈员进⾏
D.对申某处分决定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BCD
解析:《⾏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7条规定,对地⽅各级⼈民政府⼯作部门正职领导⼈员给予处分,由本级⼈民政府决定。
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民政府向同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
免去职务前,本级⼈民政府或者上级⼈民政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职务。
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44条规定,给予⾏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批准⽴案之⽇起6个⽉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
因此,B项说法正确。
第41条规定,对⾏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员进⾏;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39条规定,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因此,D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99.甲与⼄婚后购买⼀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为⼄。
后双⽅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甲可以居住房屋⾄⼥⼉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不久,⼄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05年10⽉8⽇丙取得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2006年11⽉7⽇,丙在联系不到⼄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抵押相关材料和证书,甲才知该房屋已被抵押,遂要求房产局解决。
未获得满意答复后于2007年1⽉16⽇向法院起诉请求注销该证书,并同时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抵押借款协议⽆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提起⾏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2005年10⽉8⽇起计算
B.甲的起诉已过起诉期限
C.法院应当中⽌⾏政诉讼,待民事诉讼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D.法院应当中⽌民事诉讼,待⾏政诉讼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答案:C
解析:《⼈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政⾏为内容之⽇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政⾏为从作出之⽇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政⾏为从作出之⽇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案中,甲根本不知道⾏政机关作出具体⾏政⾏为的内容,因此,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政⾏为内容之⽇起计算。
即从2006年11⽉7⽇开始计算,期限是3个⽉,即到2007年2⽉7⽇到期。
因此,AB项说法错误。
《⼈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51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中⽌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100.某县⾷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1号决定)。
该局将决定书送达张某后发现有⽂字错误,遂予以撤销并作出处罚内容相同的决定(2号决定),但决定书上加盖了该局前⾝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印章。
张某不服提起⾏政诉讼,诉讼期间,该局撤销了2号决定书,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3号决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号决定与1号决定错误性质相同,属于⽂字错误
B.对同⼀⾏为给予三次处罚,既违反⼀事不再罚要求⼜构成反复⽆常
C.某县⾷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应在⼀审期间内进⾏
D.张某对3号决定不服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3号决定
答案:D
解析:1号决定属于⽂字错误,2号决定属于签章错误,两者错误的性质是不相同的。
因此,A项说法错误。
上述的3个决定中,每个决定都是对前⼀决定的纠正,即后⼀决定的作出都是对前⼀决定的否认,后⼀决定⽣效的同时前以决定就失效了。
因此,不存在三次决定都⽣效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违反⼀事不再罚原则的情况。
因此,B项说法错误。
某县⾷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书的⾏为可以在复议期间进⾏,可以在⼀审期间进⾏,也可以在⼆审期间进⾏,没有必须在⼀审期间进⾏的限制规定。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法院关于执⾏若⼲问题的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对改变后的⾏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政⾏为进⾏审理。
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7年)
91.安某放的⽺吃了朱某家的⽟⽶秸,⼆⼈争执。
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政诉讼
C.如果安某拒不履⾏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申请⾏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政诉讼
D.如果安某拒不履⾏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D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殴或者损毁他⼈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此,A、C的说法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正确的。
《⾏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民法院⾏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三)调解⾏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为;……由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政调解⾏为属于不可诉的⾏为。
本题正确答案是D.
92.甲公司从澳⼤利亚某公司购买了2万吨化肥运抵某市。
海关认定甲公司在⽆进⼝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货物,且未经海关许可擅⾃提取货物,遂以保证⾦的名义向甲公司收缴⼈民币200万元。
随后作出罚款1000万元的⾏政处罚决定。
甲公司认为处罚过重,但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海关可以直接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抵缴部分罚款
B.海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其处罚决定
C.海关应当⾃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之⽇起180⽇内提出⾏政强制执⾏申请
D.海关申请强制执⾏其处罚决定,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受理
答案:BD
解析:海关有⾃⾏执⾏的权⼒,所以B错误;海关如果申请⼈民法院强制执⾏则需要向海关所在地基层⼈民法院提出申请,所以D错误;C在前⾯的考题中已经涉及;A属于正确的直接强制⼿段。
93.某公司提起⾏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内向花蕾幼⼉园颁发独⽴的《办学许可证》。
⼀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该公司不服⼀审判决,提起上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审判决
B.⼆审法院应当维持⼀审判决
C.⼆审法院可以裁定发回⼀审法院重审
D.⼆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审法院重审,⼀审法院应当另⾏组成合议庭进⾏审理
答案:AD
解析:《⾏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或者诉讼请求的,第⼆审⼈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由此,A是正确的,BC是错误的。
该解释第69条,第⼆审⼈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政案件,原审⼈民法院应当另⾏组成合议庭进⾏审理。
由此,D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D.
(2006年)
93.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
下列何种说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接到处分决定之⽇起30⽇内向某县⼈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享受年终奖⾦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恢复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的处分不服,也可以不经复核,⾃知道该处分之⽇起30⽇内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不是⾃接到处分决定之⽇起30⽇内。
A所指的申诉期限的起算点错误,应选。
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事处理决定的执⾏。
B错误,应选。
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资档次。
并未指明不能享受年终奖⾦,所以C错误,应选。
根据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D项错误,应选。
94.下列有关信访的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某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可以采⽤⾛访形式到市政府提出信访事项
B.某县⼈民政府信访局收到李某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在15⽇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告知李某
C.某县⼯商局不设⽴专门的信访⼯作机构,违反了信访规定
D.沈某对某县⼈民政府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请求市政府复查
答案:D
解析:根据《信访条例》第16条的规定,信访⼈采⽤⾛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提出;乡政府的上级政府是县政府。
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应该向乡政府或县政府提出,⽽⾮向其上上级——市政府提出。
A项错误,不选。
根据第21条的规定,县级以上⼈民政府信访⼯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内分别按不同⽅式处理。
仅仅书⾯告知是否受理是不够的,对于受理的案件,应当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对于不受理的案件,应当告知信访⼈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22条第2款规定,有关⾏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收到信访事项之⽇起15⽇内书⾯告知信访⼈。
因此B错误,不选。
根据第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当设⽴信访⼯作机构;县级以上⼈民政府⼯作部门及乡、镇⼈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作、⽅便信访⼈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作的机构或者⼈员,具体负责信访⼯作。
所以,县级以上⼈民政府才应当设⽴信访⼯作机构,其他是根据需要设⽴信访⼯作机构或者⼈员,因此⼯商局并不⼀定⾮得设⽴信访⼯作机构不可,C错误。
第34条规定,信访⼈对⾏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收到书⾯答复之⽇起30⽇内请求原办理⾏政机关的上⼀级⾏政机关复查。
市⼈民政府是县⼈民政府的上⼀级机关,沈某有权要求市政府复查,D正确。
95某县⼯商局以某⼚擅⾃使⽤专利申请号⽤于产品包装⼴告进⾏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发出扣押封存该⼚胶⽚带成品通知书。
该⼚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县上商局的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不能履⾏合同损失100万元、该⼚名誉损失和因扣押财物造成该⼚停产损失100万元。
后法院认定某县⼯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该⼚提出的下列何种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返还扣押财物
B.某⼚不能履⾏合同损失100万元
C.某⼚名誉损失
D.某⼚停产损失100万元
答案:BCD
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
对于县⼯商局的违法扣押⾏为,某⼚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
不能履⾏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B、C应选。
⾄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开⽀,某⼚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开⽀,因此D应选。
(2005年)
98.下列案件属于⾏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
后⼄公司⼜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答复。
⼄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答复。
B.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进⾏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程的财务收⽀情况进⾏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
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
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某菜市场为某⾏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
某市某区⼯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商户发出通知,称⾃通知之⽇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
50户⼯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重复处理⾏为”,不属于⾏政诉讼受案范围。
根据国务院《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5条,审计决定具有强制执⾏⼒。
根据该条例第46条规定,对审计决定不服的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选项B属于审计决定,属于⾏政诉讼范围。
根据题⼲要求,选项B应选。
在选项C,市经济发展局的批复,对B公司权利义务产⽣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应选。
在选项D,区⼯商局的通知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且对50户⼯商户的权利义务产⽣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应选。
99.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名义在甲市免税进⼝⼀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续,平时归张某使⽤。
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民币划⼊⽥⼭有限公司的账户内。
甲市某区⼯商局认为张某的⾏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或者限制⾃由买卖的物资、物品⾏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冻结⽥⼭有限公司的帐款。
张某不服,向甲市⼯商局申请复议。
甲市⼯商局以张某的⾏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政诉讼。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政诉讼
B.张某可以⽥⼭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商局
D.冻结帐款⾏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答案:ABC
解析:张某⽆权处分林某轿车,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林某对张某售车后所得销售款依法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也就是说,⼯商局没收张某销售款,并不实际影响林某的权利义务,即林某与⼯商局的处罚⾏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利害会关系。
因此,选项A错误。
参照《⼈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有权以有限公司名义起诉的包括该公司法定代表⼈、股东会、董事会,单个股东⽆权以公司名义起诉。
据此,选项B错误。
甲市⼯商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但其对张某⾏为的定性发⽣了变化(由倒卖转为偷税),根据《⼈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项,构成“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政⾏为”;结合《⾏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本案的被告是甲市⼯商局,选项C错误。
审判采“不告不理”原则。
根据题⼲语⾔,张某起诉的对象是⼯商局没收销售款的处罚⾏为,⽽⾮冻结帐款的⾏政强制执⾏。
据此,选项D正确。
100.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
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
兴汇有限公司以第⼀次征税⾏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政赔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