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劳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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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化劳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以下简称《手稿》)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又称劳动异化。
从哲学角度界定,所谓异化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主体把自己的素质或力量转化为跟自己对立,支配自己的素质或力量,是一个用以表达本质的存在,主体向客体转化关系的概念…。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工人和资本家极端对立,劳动发生了异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创造了财富,而财富却为资本家所占有并使工人受其支配。
因此,这种财富及财富的占有、工人的劳动本身皆异化成为统治工人的、与工人敌对的、异己的力量。
这就是劳动异化。
【市民社会】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市民社会是指由相互需要的契约关系而将人们联系起来的市场交往体系及其保障机制。
黑格尔认为,这是一个区别于家庭和国家的社会领域。
它虽然独立但是却不自足、不完善,需要通过国家的强制统合才能达到人与人真正的联合。
因此,黑格尔认为,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上,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国家为市民社会提供最终的伦理根据。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继承,首先在于他对黑格尔这一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继承。
不过,马克思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将历史的发展归于精神的自我运动,而是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中寻求对市民社会的说明。
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
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
”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页。
)。
其次,马克思纠正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1~252页。
)又说:“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可以看出过去那种轻视现实关系而只看到元首和国家的丰功伟绩的历史观何等荒谬。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页。
)恩格斯也曾指出:“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47页。
)。
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的批判,马克思确立了自己的市民社会观念。
在他看来,所谓的市民社会就是指: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以直接从生产和生活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如同业工会等)为形式,以整个的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为内容,体现着人们特定的物质交往关系,独立于并决定着建立在其上的政治国家及其附属物的社会生活的领域,特别是经济活动的领域。
【经院哲学】经院哲学属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属于欧洲中世纪特有的哲学形态,是天主教教会用来训练神职人员,在其所设经院中教授的理论,故名经院哲学。
它的研究只允许在基督教教义的范围内自由思维,为信仰找合理的根据。
它反对离开教义而依靠理性和实践去认识和研究现实。
因而其结论也不受经验和实践的检验。
经院哲学的基本内容并不限于共相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还有神的存在的证明、神的本性及属性问题。
经院哲学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悖的哲学思想,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唯引力论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观】
【共产主义】根据《共产党宣言》,要达到共产主义必须经历长期的发展,而实现共产主义的第一步是通过革命,暴力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
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说,就是占人口少数的处于统治和剥削地位的资产阶级将会被占人口多数且长期处于被剥削、被统治地位的广大无产阶级取代。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中,这个政权称
为是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主义者相信,资本主义必会灭亡,社会必将发展到社会主义并最终到达共产主义。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实现共产主义是会经过数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把这个阶段称为社会主义),作用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把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并阻止资本主义的复辟。
在这段时期,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仍然存在。
当社会主义建设完成后,政府、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会完全消失。
最后,人类的社会就进入共产主义的阶段。
这个时候,城乡差异和社会分工会完全消失。
人类就能够以低工作量去满足生存所需,所有的财产归全人类所有,产品各取所需,所有的人平等地享受社会经济权利,人们不再将劳动做为谋生的手段,劳动将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
人不会被分工所局限著。
达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阶段。
【费尔巴哈提纲】《提纲》写于1845年春,马克思生前未发表过。
最早发表于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把认识论建立在实践观点之上,确立了能动反映论的基本思想,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扬弃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中把动实践归结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思想,克服了由于过于强调劳动的能动意义而导致的对人的抽象理解;同时也改变了先前对旧唯物主义的好感态度,认识到了旧唯物主义的单纯受动性原则及其缺陷,反复强调指出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从而确立了完备的实践观,为新唯物主义找到了合理的理论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相比,其改造客观世界的功能至少在五个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别:
1.改造客观世界的态度不同。
以往的哲学家对于用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态度大多是消极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世界的现有面貌,“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
因此一开始,他们对改造世界的态度就是乐观的、积极的。
在他们看来,人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才能真正认识世界,而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
这两者在他们身上是自觉统一的。
2.改造客观世界的出发点不同。
旧哲学特别是资产阶级哲学的目的也是为了改造旧有的世界,创造一个适合资产阶级的世界但其出发点不是实践而主要是理性的批判,其中特别是对封建宗教和封建制度的批判。
马克思主义哲学极为强调“实践”,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因此,为了改变旧世界,建立新世界,必须组织无产阶级,奋起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统治。
因此一切的理论批判只能服务于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实践”。
3.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正能改造旧世界的只有人民群众,相对资本主义世界的改造而论,则只能是无产阶级。
而“在唯心主义者看来,任何改造世界的运动只存在于某个上帝特选的人的头脑中,世界的命运取决于这个把全部智慧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占有的头脑”。
4.改造客观世界的途径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改造自然界的途径只能是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还有科学实践等),人类通过生产“向自然界开战”(毛泽东语),从而不断满足人类自身吃、穿、住、行的需要,因此“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它一切活动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生产和革命的赞扬与歌颂从反面也证明了旧哲学在这方面的缺陷。
旧哲学既忽略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
宗教和哲学等等活动”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同时也不懂得“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这样一个真理。
因此,旧哲学不可能把生产与革命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途径提出来。
5.改造客观世界的目标不同。
旧哲学改造客观世界的目标,尤其是其长远目标如“大同社会”、“乌托邦”、“太阳城”等大都是不现实的空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通过对人类历史的研究,尤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物质的经济事实的研究,找出了人类历史的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并依据这个规律指出共产主义(包括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及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
标的现实力量和正确途径,从而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
【经济学手稿】《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人本学的逻辑框架内构筑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
在分析中,他以人的本质即劳动是否异化为原则,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三大阶段:未发生异化的阶段、异化阶段、异化被扬弃的阶段。
这可以看作是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最初萌芽。
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正式提出,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更加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他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的经典论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
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
”这标志着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已经发展成熟。
之后,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继续了其关于社会历史进程可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的见解,并把《手稿》概括的“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个人全面发展”正式概括为“直接的社会关系”、“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即物化的社会关系与“自由人联合体”三大社会发展阶段,进一步丰富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发生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包括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两个方面,第一,所有制就是人们对生产条件的关系;第二,所有制又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因此,所有制实际上是通过人对自然的占有关系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都认为未来社会将由共产主义的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
但是,由于所有制形式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水平和社会产品剩余的多少等因素决定的,因此共产主义的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即共产党人“消灭私有制”,不但是一个崇高的理想或目标,而且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这之间必须要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不能只凭主观想象和革命热情。
【社会关系物化理论】物化理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劳动异化,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创造物同人相异化,进而导致劳动与人、人与人的本质、人与人之间相异化的现象。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在马克思影响下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批判性的研究,提出了物化理论,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物化现象在经济、政治、意识领域里的不同表现,并进一步提出了克服物化的总体性理论。
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但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仍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卢卡奇在1919年《什么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一文中提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现象是“物化”的概念。
1920年《阶级意识》一文中,卢卡奇指出,资本主义的生存模式就是“非人性和物化”。
1922年《物化和无产阶级意识》一文中,卢卡奇全面地论述了物化问题。
卢卡奇指出:“我们的目的是把物化理解为构成资本主义社会这一整体的一个普遍的现象” ,“物化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必然的、直接的现实。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既不是偶然的现象,也不是专对无产阶级一个阶级而言的,物化是整个资本主义
社会及生活于其中的所有人所必然遭遇的现实,也就是说物化现象具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物化现象还具有必然性,这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形式所决定的。
卢卡奇认为,物化的产生以商品形式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范畴为前提,只有在商品交换形式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对所有生活形式都有决定性影响的社会中才会出现物化现象。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方面,资产阶级的财富越积越多;另一方面,劳动力成为商品,人的劳动同人本身相分离,成为了不依赖于主体的社会劳动,即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的物的性质。
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采取了物与物之间关系的虚幻的形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获得物的性质”,人们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异己的物的世界,这个世界与自己相对峙并压抑着自己。
所以,卢卡奇说:“商品拜物教是我们时代,即现代资本主义时代的特殊的问题。
”
卢卡奇认为,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它作为一种高居于整个社会之上的统治力量,已经渗透到社会和个人生活的深层次结构之中。
所以,社会和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劳动者的物化是全面的,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而且也表现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
1、经济活动中的物化
首先,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在所有权上发生分离,劳动对象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只有在为了生计被迫出卖劳动力时,才能参与劳动活动,与劳动对象发生直接的、客观的关系,劳动者成为劳动过程中的客体,被迫忍受劳动过程的商品化和简单化,自身的能动性被埋没,从而被劳动过程“物化”了。
这种劳动活动再也不是劳动者生活的第一需要,不会给劳动者带来快乐,它要将劳动者退化为物,成为由物来支配、用物来衡量其价值和尊严的物。
其次,随着分工的发展,劳动者只是作为机械化的一部分被结合到某一机械系统里去,他发现这个机械系统是现成的、完全不依赖于他而运行,他不管愿意与否必须服从它的规律。
在这一机械化的过程中,劳动者的活动越来越多地失去了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们的生活也被局限在一个愈来愈小的圈子中,使他们的目光留恋于周围发生的局部的事情上,失去了对整个社会的理解力和批判力。
正如卢卡奇所说:“技能的专门化导致了对整体的每一个想象的破坏”。
第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即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
正如卢卡奇指出的“随着经济关系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间接,人们就越来越难干、并且很少能够发现经济关系的人的性质,很少有人能够看透这个物化的面纱。
” 2、政治领域中的物化
卢卡奇认为,为了适应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物化过程就“必须遍及社会生活的所有表现形式。
这样,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创造了一种同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在结构上适合于它的结构的法律、一种相应的国家等等”。
随着物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和调整。
这首先表现为合理化和系统化,即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现象和事件都被合理的、系统的法律形式囊括在内。
在总的法律体系内,名目繁多的部门法律、法规和条件等应运而生。
与此相适应,为保证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尤其为了推动、巩固和保障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系列立法、司法、执法的部门与机构也纷纷建立。
这样一来,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都被包括于法律范围之内,都受到国家机器的强有力的干预和调整。
其次,国家机构的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合理,受制于其中的人的非人化倾向也越来越突出。
随着资本主义政治领域的合理化、系统化,官僚机构下层工作人员的物化也不能幸免,他们的工作是“完全机械化的、…无聊的‟劳动方式——它非常接近单纯的机器操作,甚至常常在无聊和单调划一方面超过这种机器操作。
……另一方面这也是指,分工中片面的专门化越来越畸形发展,从而破坏了人的人类本性”。
因此,在国家官僚机构中同样存在着人的能力和他的整个人格相分离的问题,一个国家雇员只是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商品
出卖给了国家机器。
3、物化意识
物化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的、必然的现象,这一现象也必然在人们的观念中反映出来,这就是卢卡奇说的“物化意识”。
他认为,商品关系转变成客体性的东西必然在人们的整个意识上打上自己的印记。
物化意识“正像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地在更高的阶段上从经济方面生产和再生产自身一样,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物化结构越来越深入地、注定地、决定性地沉浸入人的意识里”。
人自觉地或非批判地认同外在的物化现象和物化结构,并将这种物化结构当作外在的规律和人的本来命运加以遵循、服从,从而丧失了批判和超越的能力。
卢卡奇指出,正如物化的普遍化使之成为一切人的共同命运一样,物化意识也同样支配着人的精神活动和心理活动。
“人性和人的能力不再成为自己人格的组成部分,它们成为一种像外部世界的各种事物一样的能…占有‟和…处理‟的东西。
而且,没有什么能赖以铸成人的关系的自然形式,也没有什么人的物理和心理…性质‟能发挥作用的方式,这些现存事物日益服从于这一物化的过程。
”
卢卡奇还指出了物化意识的危害。
他说:“物化意识必定会无希望地陷入到粗糙的经验主义和抽象的乌托邦主义这两个极端中。
”“粗糙的经验主义”是指,意识成了它自己必须顺从而从来不能加以控制的客观法则的消极的观察者。
物、事实、法则的力量被无限夸大了,人或主体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抽象的乌托邦主义”则滑向另一个极端:一方面,它不主张社会革命,而是寄希望于个人伦理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社会主义,其目光完全停留在个人和社会的局部现象上;另一方面,它无限夸大主体的力量,相信奇迹会改变一切。
乍看上去,它似乎极端蔑视客观法则的力量,实际上,正是在客观法则的重压下,主体茫然失措地表现自己。
这两个极端看起来是正相反对的,实际上,“它们经常是一起出现的,它们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
”
【费尔巴哈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在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一段话被当作是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经典依据,马克思这段话是这样说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思维能否反映客观对象及如何反应客观对象,这是人的认识能力及获得真理性认识的途径问题;其二是思维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对象,这是认识的检验标准问题。
这是两个互相联系但是又不完全相同的问题,但是却一直是哲学争论的焦点问题。
唯心主义从意识决定物质的路线出发,根本否认思维的内容与它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认为根本不存在被认识的客观对象,因而也无所谓反映。
因此,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也叫做先验论。
费尔巴哈是个唯物主义者,他承认人的思维之外的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承认人的思维能正确反映外部世界极其规律性,但是对认识通过什么途径来反映外部世界的问题,对于如何检验人的认识具有真理性的问题,他的回答是错误的。
他说:“能决定这一点的唯一标准,乃是直观”那么究竟哪些人的直观才是真理呢?他又说:“我一个人所见到的东西,我是怀疑的,别人也见到的东西,才是确实的。
”以上就是费尔巴哈对于真理标准的阐述,我们都知道,多数人一致的认识,并不一定是真理,而有时候真理却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而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
而要证明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在人的主观范围内是得不到的,同样客观事物也不会回答人们的认识是否正确。
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性的标准,因为实践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