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PPT参考
民法学课件ppt2020
合同的保全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 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以防 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
务。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履行、解除、抵消、提存 、免除等原因而终止,此外,法 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也可以导致合同的终止。
06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
03
消除影响
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侵 权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影
响,恢复受害人名誉等。
04
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受害人名誉等精神权 益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向
受害人赔礼道歉。
THANKS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根据组织形式和法律规 定而有所不同。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 构等。
04
物权法
物权概述
01
物权定义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物 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
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02
物权特征
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支 配性、独立性和法定性等特征
民法的调整对象
01
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人们在身份和人格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亲权
、监护权、继承权等。
民法调整人们在财产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如物权、债权、知
识产权等。
02
财产关系
民法的渊源
成文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自治条例等。
判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 案例,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 用。
民法学课件(12-40)
物权的变动与保护
物权变动的原因
物权的变动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和非法 律行为。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 、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 和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包括交付和登记 。
05
合同法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态。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
行为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经济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停止侵害
行为人应当停止实施侵权行为 ,防止损害扩大。
消除影响
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因侵 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良影 响。
赔礼道歉
行为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
THANKS
感谢观看
人身关系
指与人身相关的非财产关系,如婚姻 、家庭、收养、人格权等。
财产关系
指与财产相关的关系,包括物权、债 权、继承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习惯法
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为 人们普遍遵守的习惯规则 ,经国家认可后具有法律 效力。
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拥有自己的财 产和经费,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始于成立,终于 终止。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 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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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和商法的区别
• 法律主体 • 调整范围 • 适用地域
(三)民商分立
• 既有民法典,又有商法典 • 代表国家:
法国
德国
日本
(四)民商合一
• 只有民法典,没有商法典 • 代表国家:
瑞士
意大利
荷兰
第二节 民法的沿革 古罗马法
中世纪罗马法复兴 19世纪资本主义民法 20世纪社会主义民法
民法一词最早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古罗马 的市民法是相对于“万民法”而言的。市民法用于调 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万民法用于调整罗马市民与 外国人之间的关系。后世学者称市民法为民法的语源, 称万民法为国际法的语源。
四、民法与民法学
内容
民法学
方法
法律科学
民法
法律规范
五、民法与商法 (一)民法和商法的联系
第二节 各民法基本原则 传统民法三原则
什么是民法?
• 现实生活中的民法 • 法律制度中的民法 • 法学理论中的民法
为什么要学习民法?
•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 •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 •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
从民法角度看电影《无极》
8岁
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8岁
附条件赠与
无民事行为能力
18岁 18岁
无效婚姻 违约、侵权
怎样学习民法?
• 教材与法条相结合 • 概念与案例相结合 • 理论与现实相结合
二、民事财产关系 (一)财产
有形财产
无形财产
(二)财产关系
• 以财产为客体 • 以经济利益为内容 • 可与特定主体分离
(二)财产关系的类型
• 财产支配关系(静态) • 财产流转关系(动态)
2024年度民法学课件完整版
销婚姻的情形及处理。
34
离婚条件和程序要求以及财产分割规则
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情形下可以准予离婚。
2024/2/3
离婚程序
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完成相关手续 后方为解除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规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适用
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首先适用法律规定;无相关法律规定时,可适用习惯或 国际条约;同时应遵循法律原则和精神,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024/2/3
7
02
民事法律关系
2024/2/3
8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与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
指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024/2/3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护,禁止家庭暴力 等侵害行为。
33
结婚条件和程序要求
2024/2/3
结婚条件
01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等。
结婚程序
02
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方为合法夫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03
对于违反结婚条件和程序的婚姻,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
2024/2/3
物权分类
根据物权的内容和性质, 可以将其分为自物权和他 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权、主物权和从物权等。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 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 设。
25
所有权取得方式及保护规则
要点一
民法学课件完整版.ppt
第二章
(二)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这一规定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依据。
1. 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 意思自治。个人意思优先与法律意志。
第一章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 地方发生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 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 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 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驻外使 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 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参见《民法通则》第2条和《合同 法》第2条之规定)
第一章
二、民法与民法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
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或指作为一 个部门法的民法,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 民法规范。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 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
第一章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民法基本原则 的含义、功能。掌握民法各基本原则的 含义。
【教学重点及难点】平等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 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 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民法学经典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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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三)主权利与从权利
• 在数权利存在特殊联系时,按照其互相关联的地 位区分,可以将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 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 利而独立存在的权利。而从权利则以主权利的存 在为前提的权利,但从权利仍然是一项独立的权 利,而非主权利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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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之自然人
• (二)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被监护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 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 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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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个人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 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
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为个人合 伙。 • 特征: (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 ; (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 因此必须有合伙合同的存在; (3)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 有失踪事实。 失踪事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下落不明。(2) 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
• 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的顺序为:(1)配偶;(2)父母、子女;(3)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 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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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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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
•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1. 失踪事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下落不明;这 种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满2年。
2.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 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 人。
民法学课件(全套)
课程简介
民法学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 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 员会所开列的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的 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中国政法大 学历来极为重视的一门课程。这门学科 所具有的无可比拟的理论魅力和实践价 值也深深地吸引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
课程简介
完整的民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民法总论、物 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法、继承法等内容。由 于这个学科体系过于庞大,在教学安排上,目前我 们采取了设置“民法总论”、“物权”、“债与合 同”、“侵权行为”、“亲属与继承”等多门课程 的方式来讲授民法学。在目前改革后的教学课程体 系中,《民法学原理》(一)讲授54课时,主要内 容为“民法总论”,《民法学原理》(二)讲授90 课时,主要内容为“物权法”和“债权法”,另外, 还辅之以“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和“亲属继 承法”。其中,《民法学原理》为中国政法大学法 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共144课时。
宣告
4.4 监护
• 监护的概念和沿革 • 监护制度的性质 • 监护人的设定 • 监护人的职责 • 监护的终止
4.5 自然人的户籍与住所
• 自然人的户籍
• 户籍是以户为单位记载自然人的姓 名、出生、住所、结婚、离婚、收 养、失踪和死亡等事项的法律文件。
4.5 自然人的户籍与住所
• 自然人的户籍 • 住所
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
•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 •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 第四章 自然人 • 第五章 法人 • 第六章 法律行为 • 第七章 代理 • 第八章 期限与诉讼时效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
• 1.1民法的概念与属性 • 1.2民法的法源
1.1 民法的概念与属性
• 民法的语源: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必看资料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必看资料第一部分总论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渊源1.制定法2.习惯(四)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五)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二)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概念2.民事权利的分类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既得权与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
(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三.自然人(一)自然人概述1.自然人的概念2.自然人的住所(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宣告失踪的效力。
2.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
(五)监护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
3.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三.法人(一)法人概述1.法人的概念与特征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3.法人的机关(二)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三)法人民事权利能力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五)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1.法人变更的概念与类型2.法人终止的概念与原因3.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四.合伙(一)合伙的概念(二)普通合伙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3.普通合伙的财产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资料
1民法通则第一章民法概述1.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
2.古代社会民法的典型代表为罗马法。
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
资产阶级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
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苏俄民法典》(列宁).我国《民法通则》1986年颁布。
3.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
4.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要特点:a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b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c受价值规律支配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要特点:a主体的地位平等b与民事权力的享受和行使有关c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5.我国民法具有一下性质:a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b民法为文明法c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d民法为实体法e民法为私法6.民法的任务有:a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b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c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8.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
9.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A平等原则(首要原则):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b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受权利和负担义务c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d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B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学课件1
一、民法的概念 形式上的民法 民法 实质上的民法 形式上的民法: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 法典。 实质上的民法: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其他 民事法律、法规。
广义的民法 民法 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 不成文法。它指调整所有的财产关系、人身关 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和属 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民法学: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2、网络资源: 马鞍山电大教学平台() 安徽电大民法学课程网页() 3、答疑 教学平台答疑栏目 电子信箱:yqz@ 电话:2321749或2321732转8005
三、课程体系
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 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 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包括两大类,即财产所有关 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调整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 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 人身关系: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 系,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着人们精 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人格关系: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所发生的社会 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 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身份关系: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在法律上表现为身份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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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
授课:XXX
3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分 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
2021/3/10
授课:XXX
4
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包括主体论和行为论) 约20% 物权 约14% 债权 约26% 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约26% 民事责任 约14%
2021/3/10
授课:XXX
5
衡量等法律方法审理民事案件的活动
其二是指民法的适用范围,即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 和在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此处所谓民法的适用,仅指民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自实施之日起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适用范围 空间: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
对人:对之发生约束力的人的范围
2021/3/10
授课:XXX
13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是调整民事主体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20系21/3的/10 法律规范的总和。授课:XXX
9
二、民法的渊源
概念:民法的渊源,即民法的法律渊源(简称法源)
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具体形式。
民法的渊源: (选择)
① 宪法 、
② 民事法律 、
③ 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
④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的民事规范、
合宪解释:指当法律规范产生多个可能解释时,法官依职权 应选择最符合宪法原则、并使该规范得以维持的解释。
比较法解释:引用外国立法例及判例学说作为一项解释因素,
用以阐释本国法律意义内容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
2021/3/10
授课:XXX
12
五、民法的适用
其一是指法官在裁判中正确运用法律以及法律解释、利益
两种含义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D
2021/3/10
授课:XXX
18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2021/3/10
授课:XXX
19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简答)
(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 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 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⑤ 地方性法规、
⑥ 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⑦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⑧ 国家认可的习惯 (在我国只有经过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作
20为21/3民/10法的渊源)
授课:XXX
10
三、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选) 我国没有民法典,民法,在我国指的是《
民法通则》
2021/3/10
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一)概念: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
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 (二)特点: 1.从主体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在
法律地位上具有平等性 2.从内容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
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 3.从利益实现方面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体
2021/3/10
授课:XXX
7
第一章 导 论
2021/3/10
授课:XXX
8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
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
1.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与一定社 会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
2.民法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 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2021/3/10
授课:XXX
20
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向税务机关纳税 B.政府向某灾区拨款 C.乙向某学校捐款 D.违章司机被交警罚款
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判断题 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3小题,
每小题8分,共24分
论述题 1小题,
每小题16分,共16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2021/3/10
授课:XXX
6
解决的问题
考什么?-------- 重点 怎么记?---------理解 怎么答?---------技巧
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
2021/3/10
授课:XXX
14
二、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一)概念: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权 利义务关系
(二)特点:
1.从内容方面来看,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主 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2.从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相互联系来看, 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是密切相关的
2021/3/10
授课:XXX
15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 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 价值判断准则
(二)意义: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
准则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
的基 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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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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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 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 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 法的哪一项原则?
2021/3/10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民法学
QZZN 政法干警版
授课:XXX
1
联系方式
/thread-htm-fid185.html
2021/3/10
授课:XXX
2
考查目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 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具备在 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能 够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 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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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法的解释方法
狭义解释方法: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 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体系解释:即按照系统论的原则和方法,从部分与系统的关 系上对于法律所作的解释。
目的解释:从立法的目的和立法精神上对于法律的解释
历史解释:从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上对法律所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