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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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
越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桂教人〔2014〕38号),决定开展第二批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4年选聘10支“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10位“广西高校卓越学者”。

二、选聘条件
申报的第二批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必须具备桂教人〔2013〕38号文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但考虑到队伍建设的需要,应优先推荐年龄在50岁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申报卓越学者。

三、推荐名额分配
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每校限报2个(广西大学限报4个),其它高校限报1个。

已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团队或人才计划资助的团队和个人不再申报本计划。

卓越学者在聘期内一般不担任高校校级实质性领导职务。

四、选聘程序
(一)各高校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按照申报条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推荐的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人选要经过团队所在高校校级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并进行
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

(三)我厅根据各高校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选本计划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包括各高校出具的推荐函1份(含排序情况及公示说明)、《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含证明材料复印件)1式5份。

所有证明材料均由推荐高校人事或科研部门负责核定原件、盖章确认,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证明材料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请书》与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一册。

(二)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请刻光盘报送。

(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4年7月27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本通知可在我厅公众信息网-人事处-人才工作栏目内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高源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7月1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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