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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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
被答辩人:赵木木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履行劳动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
,被答
2013年7
100
,
且在学习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交2012年7月16日至2013年9月26日的社会保险金及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1.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6款的规定,被答辩人必须在正式录用的同时,如数按期提交并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手续和保险统筹缴纳档案转移手续,并积极协助答辩人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被答辩人未能提供以上档案,导致其社会保险金无法办理,该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2.虽然被答辩人未有提供办理社保的相关手续,但是,答辩人仍然在每月的工资中依照应交保险金额如数支付给了被答辩人,以补偿其以其他名义补交社保的损失;如果被答辩人坚持要求答辩人帮其补交社保的申请,必须将这部分收入退回;
三、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10月7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2012年4月16日入职,于2012年4月18日签订见习协议,后于2012年10月8日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一份,因此,完全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请仲裁委依法驳回其申请;
年假
;
第三十四条员工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相关费用自负外,还应按服务期间所取得薪资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虽经同意而提前离、退职,但按规定仍属于违约行为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
2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或即辞即走,或自动离职的;
3所负责工作交接不清、公司财物移交不齐全而未经同意擅自离职的;
4在工作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等本规定第十六条行为之一而被辞退的;
2.赔偿下列损失:
1招聘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自动离职或虽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属于即辞即走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补偿金;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半年者,需交纳补偿金3000元;
2.在本公司工作满半年但不满一年者,需交纳补偿金2000元;
3.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二年者,需交纳补偿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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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薪
元;b、
薪酬”;
2劳动合同第五章第十四条规定:“薪酬的支付是根据部门职责岗位描述或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聘任责任书要求,结合员工工作职责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或管理要求、质量标准及其考核办法,对从事不同工种的岗位职员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协作意识、团队建设、责任感和道德诚信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并据实核算发放;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工作年限、工作技能、工作绩效、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但每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应不低于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点即“根据部门职责岗位描述或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聘任责任书要求”,“结合员工工作职责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或管理要
求、质量标准及其考核办法”、“对从事不同工种的岗位职员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据实核算发放”;
3劳动合同第五章第十六条规定:“乙方的工资分配及调整按甲方员工薪资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遵循“奖勤罚怠、按劳分配、按技计酬、多劳多得”和“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按岗按绩取酬,实行工资等级制;”要点即“乙方的工资分配及调整按甲方员工薪资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遵循“奖勤罚怠、按劳分配、按技计酬、多劳多得”和“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按岗按绩取酬,实行工资等级制”;
注:需要提醒的是:1.应让申请人自己说明其在长达17个月期间何时、何地、何种形式、向何人书面提出过异议;2.说明其领取的工资是否按月考核发放,并不定时在工资条上签收之
期满一
;故而
批准实施
班,应提前一
”要点即“”、“由企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九章第六十一条对加班管理有明确规定:“因个人原因积压的工作需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内工作的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视为加班;”要点即“个人原因积压的工作”;
注:需要提醒的是,让申请人自己阐明其岗位属性、工作计划及内容、公司安排并临时下达的计划外工作任务书、加班地点公司所在地在高新区、申请人在曲江新区上班等事由,说明所谓需要加班的工作是否系公司临时安排的计划外工作,要求其提供经核准签发加班许可证或加班审批表;
综上所述:1.申请人一直所从事的是其任期计划目标内的本职工作内容,其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内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并非公司临时下达的计
划外的工作安排,故而不予认可;2.申请人无法出具公司临时下达的计划外的工作任务安排,并提供按规定由企管部核准签发加班审批表回执,无法证明加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社保缴费
1.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对社保的规定要求:
1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3款:“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上岗的同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公司”;
2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第一款第2项第6目:“所有新进员工均应在到岗
,
,
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职称工资、职务津贴、物价津贴、住房津贴、取暖降温津贴、禁业补助、保密补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和各类社保基金共十五种,按月发放;”并在每月发放的工资结构中列明该部分,附其签收的部分工资条;
注:需要提醒的是:1.应让申请人自己说明其在长达17个月期间何时、何地、何种形式、向何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说明其每月领取的工资是否包括社保基金这部分,并不定时在工资条上签收之所以部分签收是由于申请人在曲江新区上班,只有到公司所在地高新区参加活动时才会在工资条上签收;
综上所述:公司有关制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多处明确要求个人在规定时间提供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保必须的真实合法材料,可时至今日仍未见申请人以任何方式书面提交办理社
保所需手续,其责任完全在申请人本身;故而认为申请人主张不符合客观事实,请求不予支持;
四、补偿金
1.辞退补偿金
1离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3款:“从事一般产品、技术研发工作的员工辞职应提前二个月申请”;要点即“研发工作的员工辞职应提前二个月申请”;
2劳动合同第十一章第四十一条第3款:“乙方欲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办理交接手续并清偿完乙方所欠的债务的情况下
”;
年9
,
学习
,
五十五
种,
收是由于申请人在曲江新区上班,只有到公司所在地高新区参加活动时才会在工资条上签收;要点即“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禁业补助、保密补助”、“按月发放”;
2劳动合同之附件三商业秘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第十六条“甲方承诺,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第2款:“如乙方按月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包含上述性质补助的,则不再按上述方法另行计取;”要点即“按月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包含上述性质补助”、“则不再另行计取”;
注:需要提醒的是:应让申请人自己说明其每月领取的工资是否包括禁业补助、保密补助这二部分,并不定时在工资条上签收之所以部分签收是由于申请人在曲江新区上班,只有到公司所在地高新区参加活动时才会在工资条上签收;
综上所述:公司每月支付申请人的工资中已包括保密、竞业禁止补助,商业秘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第十六条第2款对此已有明确约定,故而认为申请人主张不符合客观事实,请求不予支持;
五、签约双倍工资
1.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劳动合同的定义:“是劳动者与本公司依法签订的用以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见习协议、实习协议等书面文本”;要点即“确定双方劳动关系”、“不限于见习协议、实习协议等书面文本”;
入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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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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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3款:“新进人员录用、调入应在报到之日起的一周内与本公司签订确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合同,并办妥相关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原任职单位为本人办理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要点即“应在报到之日起的一周内与本公司签订确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合同”;
注:需要提醒的是:应让申请人自己说明其在长达17个月期间何时、何地、何种形式、向何人书面提交签订劳动合同所需的上述个人资料;
综上所述:1.双方按有关规定入职当日签有协议;2.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3款、第八条第一款第1、2项明确要求个人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所需个人资料,可时至今日仍未见申请人以任何方式书面提交上述资料,延后签订劳动合同,其责任完全在申
请人本身,并非公司不予办理,更非企业主观行为;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3款对此作出规定即为明证;故而认为申请人主张不符合客观事实,请求不予支持;
六、有关年薪制
1.年薪制定义:针对企业主管人员以其目标实现为考核内容的具有一定风险的薪酬体系,即以个人业绩挂钩的薪资,要求回报与奉献成正比;要点“年薪制面对高层管理、经营人员”;
2.年薪制、岗线等级标准工资均好比是个人设定的目标任务,是否能达到要求或取得标准工资取决于个人当期能力发挥、业绩实现及其工作表现等作为考核指标、内容的最终结果,
,要点即“
,实行工突的此前口头
并不定时
即便期满
;故而认为申请人主张不符合客观事实,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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