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专业安全风险评价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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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专业生产风险评价管理办法
一、岗位责任制
1、掘进矿长负责掘进专业生产安全评价及评价人员的业务培训,侧重于管理方面,负责组织、督导本专业设计、规程、措施、隐患整改措施、岗位作业标准在现场落实;
2、掘进副总工程师:①分管掘进技术管理,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各项生产安全风险评价、评价报告审核及评价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②并对设计、规程、措施中的风险评价进行编制会审、指导落实监督及考核,③根据现场变化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勘察,提供工程预评价报告;
3、技术中心掘进副主任具体负责本专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的安排落实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协助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好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参与现场勘察;
4、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勘察,确定危险源、安全隐患和隐患的种类、级别以及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危险性,并在掘进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及负责现状评价的落实与整改。

5、掘进工区技术人员负责针对危险源、隐患,制定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负责验收评价。

二、工作程序
(一)工程全过程程序
1、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确定工程施工的方案;掘进技术管理规范和有关的安全规定、技术资料,确定工程项目的技术合理性和施工的安全符合性;
2、专业在安排工作前,工程所涉及到的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调查分析掌握情况,确定存在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分析,找出其容易失控转变为隐患的危害因素,确定安全隐患和隐患的种类、级别以及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危险性;并由技术中心掘进组对需要施工的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形成报告;
3、向施工区队安排工程,同时进行技术交底,提交包括相关专业提供的安全预评价在内的各种资料;
4、由措施编制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中提到的危害因素、风险制定针对性措施,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
5、《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经技术中心审查通过,施工区队组织传达、学习后,方可组织工程施工;
6、施工过程中,技术中心要根据工程项目种类、性质需进行现状评价的按照周期定期进行评价,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风险,通知施工区队进行整改、处理;
7、工程竣工后,技术中心要按规定的评价时限定期进行验收评价,查找存在的危害因素、风险,汇报分管领导,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
8、在整个过程中,发生施工条件变化、设计方案微调等情况时,如需要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必须由专业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区队管理人员按上述相应程序进行专项风险评价,形成专项风险评价报告,汇总技术中心掘进组,通知施工区队编制《安全技术补充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9、掘进工区安排的零星工程,由掘进工区管理人员、技术员在安排施工前进行专项工作风险评价,编制《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风险评价程序
1、准备阶段
工程项目在评价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勘察;
②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资料,以及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
③收集施工队伍的管理状况、人员素质等资料。

2、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阶段
①进行技术风险评价,查找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需要控制的危害因素;
②进行管理风险评价,查找出存在的管理不足,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③进行人员素质评价,查找出施工队伍存在的缺陷,进行定性、定时评价,确定需要加强的方面。

3、提出安全对策措施阶段
根据上面确定的技术、管理、人员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因素,提出相应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三、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矿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的管理和过程控制。

2、严格落实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岗位责任制,强化专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3、加强业务学习。

所有专业管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掘进技术管理规范、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

4、严格考核,严格按专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完善专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工程项目及评价内容,杜绝漏评错评现象。

6、专业根据会议纪要规定实行分单位负责制,包区人员负责本单位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价(零星工程由掘进工区技术员负责安全风险评价)。

7、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关,无生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的不准签字。

8、专业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评价,每月进行一次总结。

四、考核办法
1、专业要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并把评价工作纳入到日常的管理考核中,每少组织或不按时组织评价,一次罚负责人20元。

2、不按专业制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或辨识、评价不全面、不准确的,专业领导审查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元。

3、在矿检查中,评价工作每查出一条问题对责任人罚款10元,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评价工作每被查出一条问题,对责任人罚款20元,影响质量标准化、安全程度评价结果的,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4、危害因素辨识阶段未组织现场勘察,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不按时参加勘察工作人员(以勘察记录及签字为准)罚款20元,不参加的罚款50元。

5、对查找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未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需要控制的危害因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未根据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因素提出相应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的,以及措施、建议与实际不符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技术中心掘进组必须及时汇总各专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编制、提交单位预评价报告,否则对责任人及副主任各罚款20元。

未经专业副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各类评价报告不得提交使用。

7、坚持“谁签字,谁负责”有原则,严格规程措施审批把关。

⑴《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附有符合要求的预评价,否则,不予审批。

影响生产工作的,由专业副总负责分析,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⑵掘进工区对零星工程、事前未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价的,不得编制《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否则,对技术员罚款50元;其《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中无勘察、评价内容或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的,一律不予审批。

8、对需进行现状评价的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期限进行评价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工程竣工时要及时进行验收评价,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评价报告管理
预评价要编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中;
现状评价、验收评价报告除报专业领导、通知区队外,必须在评价后3日内报安监处,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专业每月对评价工作进行了一次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安监处,否则,罚部门负责人30元。

附:掘进专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的工程项目范围、评价类型、评价周期、提交评价报告最迟时限明细表。

(掘进)专业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工程项目、类型明细表
说明:
1、各专业根据工作性质、工程特点,对需要进行生产安全风险评价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排查、规划;
2、需开展不同类型评价的,要在“评价类型”的相应栏内填“是”,不需要的填“否”;
3、填写好该表格后报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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