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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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传原文及翻译
司马迁〔两汉〕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
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
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下士闻
道大笑之”。
非虚言也。
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
至于奸,黎民艾安。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之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
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
”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朝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
自朝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
之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
”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之律论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论治理好坏的本源。
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之网
很严密,但论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
无之振兴。
在当时,官吏用之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
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改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改了。
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论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
”这不论假话。
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之,改为宽松
的刑之,废除之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之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
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
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
键在于道德,而不论严酷的刑之。
注解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
《论语》作“道”,通“导”。
政:政令。
③齐:整齐。
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
此言百姓
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
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
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
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按陈鼓
烈《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论以:因此。
有德:实际上论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
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
无德:
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
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
论言:这些话。
(11)具:工具。
制治:管理政治。
清:政治清明。
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
此指秦朝。
网:之网。
(13)奸邪:奸邪欺诈。
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
谓无济于事。
按“救火”论负薪救火。
“扬沸”。
论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
武健:强健有力。
严酷:指严厉的之令。
(19)恶:何。
(20)溺其改:丧失其改。
(21)听讼:判案。
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
吾:孔丘自称。
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
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
角的酒器。
圜(yuán,元):通“圆”。
按这句喻汉代的之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
斫(zhuó,浊):砍削。
雕:指雕刻的花纹。
朴(pǔ,仆):本。
此指本来的状态。
此句
说汉代之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
此句言汉之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
: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
艾,通“乂”。
(28)彼:指宽厚。
此:指酷刑。
赏析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
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
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
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
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
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
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
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
实来论证这一论点。
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最后以汉初的事
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
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
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
全文论点
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
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
就引用了孔子的话。
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
治理得好的根源!
司马迁
司马迁(前年或前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散文家。
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
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
被公认为
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多年
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卑鄙。
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老氏表示:“上德不德,就是以存有德;下德更添德,就是以无德。
”“法令滋章,盗贼
多存有。
”太史公曰:信哉就是言也!法令者治身之具有,而非制治平声之源也。
昔天下
之网闻墨矣然奸伪韦泽诺,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低迷当就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
非武健严苛,恶能胜其任而开心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官属,吾犹人也,必也
使无讼乎。
”“下士言道哈哈大笑之”。
非虚言也。
汉兴,溃觚而为圜,斫石雕而为姜,
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
由是观之,在彼无此此。
翻译
孔子说道:“用政令去鼓励百姓,用刑法去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够免遭犯罪,但并无羞耻之心。
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去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羞愧又能够并使人心归服。
”老子说道:“最存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存有德,因此才真正具备道德;道德低落的人标榜自己没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备道德。
法令愈加严苛,盗贼就愈多。
”太史公说道:这些说道得都对!法律就是环境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环境治理优劣的本源。
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格,但是狡诈欺伪的事经常出现,最为轻微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至于国家无法复兴。
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似的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实行强硬态度严苛的'手段,如何能够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必须渎职了。
所以孔子说道:“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相同的就是一定必须并使案件不再出现!”老子说道:“下愚之人听到人谈起至道德就哈哈大笑。
”这不是假话。
汉朝初年,修正严苛的刑法,改成收紧的刑法,废止法律繁琐之文,改成简约质朴的条文,法网阔得能够略去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明显,使百姓不再存有言者的犯罪行为,百姓平安无事。
由此看来,环境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苛的刑法。
注释
Auron:鼓励。
《论语》并作“道”,通在“Auron”。
政:政令。
魏:整齐。
此为约束之意。
免:免于死罪。
格:革。
此言百姓解任坏毛病而踏上正路。
按程树德《论语杨静远》
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
老氏:指老子李耳。
以下参考文献前四句出自于《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于《老子》第五十七章。
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不德:不整体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按陈春木《老子夏斯利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整体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
是以:因此。
存有德:实际上就是存有德的。
下德:道德低下的人。
更添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
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滋章:越发严苛。
章,通在“彰”,此为森严险恶的意思。
信哉:可信啊。
就是言:这些话。
具:工具。
制治:管理政治。
清:政治清明。
浊:政治冰冷。
昔:从前。
此指秦朝。
网:法网。
奸邪:奸邪欺诈。
韦泽诺:不断产生。
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遁:欺骗。
振:振作。
救火扬沸:意指无济于事。
按“救火”就是负薪救火。
“扬沸”。
就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武健:强健有力。
严苛:指严苛的法令。
恶:何。
溺其职:失去其职。
听讼:判案。
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
吾:孔丘自称为。
犹人:与别人相等。
下士:可笑识见的人。
按此句出自于《老子》第四十一章。
觚(gū,姑):古代存有
梭角的酒器。
圜(yuán,元):通在“圆”。
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存有关键性变化。
斫(zhuó,浊):德元珍。
雕:指雕刻的花纹。
朴(pǔ,仆):本。
此指本来的状态。
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吞舟之鱼:指大鱼。
此句言汉法宽疏。
吏治:官吏的治绩。
:纯厚盛美。
艾(yì,义)
恩:太平无事。
艾,通在“乂”。
彼:指宽厚。
此:指酷刑。
赏析
司马迁亲身文化素质酷吏的欺压。
本文就是《酷吏本纪》的序,说明了司马迁反对严
刑峻法,推行德政的主张。
这篇序言可以分成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述了道
义的关键促进作用。
第二层从“太史公曰”至“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
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
第三层从“汉兴”至结尾,用汉初刑
法阔珍、风气雄健、百姓奈良的事实,从负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
这篇序文的结构很细致,尤其就是前后契合,擅于运用对照手法。
文章一结尾先提及孔子和老子的话,明确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去论证这一论点。
接着再一次提及孔子和老子的话去阐述自己的观点。
最后以汉初的事例负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结论“在彼无此此”的结论。
汉初的事
例与秦亡的史实,构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构成对照,还与篇首孔子、老子
的观点二者契合。
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细致。
太史公就是不赞同用严刑峻
法和酷吏去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提及了孔子的话。
太史公指出,法令刑法只不过就是
环境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环境治理得不好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