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272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年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5272元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22.07.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2021年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272元
2021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272元,比上年增加5410元,名义增长[1]9.0%,增速比2020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6%。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106216元,采矿业9831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8062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63倍、1.51倍和1.50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313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136元,住宿和餐饮业49923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6%、74%和76%。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教育,金融业,采矿业,分别增长35.5%、33.4%和27.8%。
增速最低的3个行业依次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房地产业,分别下降6.4%、4.6%
和1.6%。
表1 2021年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