铣削工艺要求与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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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削工艺要求与质量标准
(适用于CNC加工中心、铣床)
C加工中心操机手(或铣床工)对所要加工的模具按图纸进行
初步检查,在确定编码、模号与图纸相符并确认前工序加工无误后再按合适的方法进行加工。
2.所有加工面(直孔,斜孔,斜位,倒桥,引流槽等)必须加工到
位以减少后工序的加工量,保证在公差±0.5mm以内。
所有加工面并且圆滑顺畅,不能凹凸不平。
3.颈部空刀必须均匀对称,加工公差为±0.2mm,颈部空刀深度视壁
厚而定:0.5~1.2mm壁厚以上的空刀深度0.5~1.2mm;1.3~
2.0mm壁厚的空刀深度1.5~2.0mm; 1.5~2.0mm壁厚以上的空
刀深度2.0~3.0 mm
4.分流孔、桥位和芯头必须园滑过渡,不能有台阶和凹凸感,凡铣刀
能铣到的地方都必须由铣床加工,分流角度公差为±0.5°度,倒角角度公差±0.5°度。
5.加工孔按图尺寸大小,对称度必须保证在公差±0.5mm以内,桥
位倒角必须对称顺畅,不能有拱背状,角度公差为±0.5°度。
6.模芯下空刀必须保证对称一致,空刀大小要加上芯头余量来计算
加工。
工头颈位与桥位相接处必须留R角过度。
粗铣公头时直线的误差小于±0.4mm,曲线的误差小于±0.5mm。
7.铣下空刀时根据公头的大小与壁厚厚薄而定,当公头尺寸小于12
mm时,无论壁厚多少都不能铣下空刀,当公头尺寸在12~20 mm之
间时下空刀深度为0.5~0.8mm;当公头尺寸在21~30mm之间时下空刀深度为0.8~1.0mm;当公头尺寸超过30mm时,按模具壁厚而定,壁厚在0.6~1.0mm时下空刀深度为0.8~1.2mm;当壁厚在
1.1~1.5mm时下空刀深度为1.0~1.5mm;当壁厚在1.6~
2.0mm
时下空刀深度为2.0~2.2mm;当壁厚在3.1mm以上时下空刀深度为2.5~3.0mm。
8.精铣导流坑和焊合室,必须保证平面度,要求达到Ra1.0,深度
公差为-0.15mm。
9.对照《模具制造关键部位标准化》统一按规格确定分流孔、平面
模导流孔R角;同时对下模焊合室深度按每2mm一个级别进行定位。
再规范模具的销钉、螺丝,固定按x、y轴坐标的第1、3象限为销钉,x、y轴坐标的第2、4象限为螺丝来加工模具。
10.严禁戴手套操作,否则出现工伤事故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