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 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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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意见
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
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
1.明确选任标准。
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
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拓宽选人渠道。
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
3.改进选任方式。
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
4.培养后备人才。
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加强跟踪培养,严格管理监督,帮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尽快成长成才。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和监督机制
1.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要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2.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
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
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员和党组织中充分酝酿,经过党员大会形成决策建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督促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
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1.明确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
教育培训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织进行。
通过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
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计划。
省、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3.丰富培训内容。
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组织编写切合村党支部书记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
4.改进培训方式。
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5.整合培训资源。
发挥市、县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通过多种途径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经费。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1.保证合理经济待遇。
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
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强化保障措施。
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村党支部书记体检。
3.拓展发展空间。
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和具体办法,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定期评选表彰在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
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中央组织部将适时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
三、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一)县委要发挥关键作用。
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县委组织部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
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实施。
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规定,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
支持和保障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保证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的落实。
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
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三)省、市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
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强化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
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效,纳入县委领导班子和县委书记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采取多种办法,督促落实相关政策。
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乡党委责任。
同时,要指导县、乡党委,统筹兼顾,抓好其他村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
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年5月12日)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新的跨越,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任发[201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现就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改进选任方法,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绩考核,完善奖惩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强、发展经济能力强、民主法制意识强和群众工作本领强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进一步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一)加强党支部建设,推动科学发展。
坚定地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任务,坚强地发挥好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
建设好基本场所,制定好基本制度,开展好基本活动,积极创建“五个好”党支部。
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
努力做到科学发展一流、民主管理一流、服务群众一流、维护农村稳定一流。
(二)热情搞好服务,带领群众致富。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营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新风。
加强村民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村级管理,促进村民自治。
坚持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村务公开;坚持岗位目标“三联承诺”责任制和“三述三评”述职评职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定期开展“书记论坛”、“民主
公开日”、“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科学制定村规民约,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搞好社会治安,维护农村稳定。
强化技防、人防和物防“三项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平安、治安、和谐“三项档案”,提升农村治安防控能力。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选拔任用机制
(一)坚持标准条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双高双强”(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要求,重点从年富力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一般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群众威信高。
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照章办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3、带富能力强。
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带头勤劳致富,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4、协调能力强。
作风民主,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有一年以上党龄。
(二)统筹城乡人才资源,拓宽选人渠道
适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要求,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经历等限制,宽领域、多渠道选任村党支部书记。
1、充分挖掘本村优秀人才。
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优秀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2、有效整合社会人才。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区、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到村任党支部书记。
加大从回村高校毕业生党员特别是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中选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力度。
3、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从街道机关选派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
4、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
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强企带村、强社区带村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提高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一人兼”的比例。
5、大力培养后备人才。
深化农村党建“递进培养工程”,做好农村发展党员特别是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把党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
扎实做好农村党员干部大专班、农村后备干部中专班和大学生“村官”管理、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中的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
(三)坚持扩大民主,改进选任方式
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
1、完善“两推一选”方式。
扩大参与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群众的数量和比例。
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确定后,公开进行竞职演讲、作出承诺。
选举时,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再由村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也可由党员大会从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2、推行“公推直选”方式。
改进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采取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党员大会从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方式。
对于村里一时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多数党员和群众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党支部书记。
要本着就地、就近原则,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
选拔条件、办法、程序、结果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完善委派方式。
研究决定村党支部书记人选,要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确保选准配强。
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出缺需要补选时,应根据不同村情,确定合适的选任方式。
四、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每人参加集中培训时间5-7天。
要科学确定培训内容,重点培训政治理论以及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实用科技、致富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务工作知识。
要根据农村基层实际,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经验交流与外出考察相结合,座谈讨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培训效果。
通过学习和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党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领;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一)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
1、科学设定岗位目标。
村党支部书记根据选举承诺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个人任期目标。
任期目标既要有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目标,也要包括信访、社会稳定等目标。
每年初,根据个人任期目标和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个人年度目标和当年要办的实事,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
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
2、严格考评奖惩。
结合全街道开展的“三述三评”活动,村党支部书记围绕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分别向本村群众、本村党员和街道党工委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情况。
村党支部书记考评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报酬确定、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并向党员群众公开,记入个人档案。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确定。
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要提高绩效补贴比例,体现优绩优酬;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二)健全村级工作制度
按照支部建设“三个基本”的要求,各村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济宁市任城区农村干部管理规范》和《济宁市任城区村级工作运行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工作制度。
1、完善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补助资金发放、评先树优、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项,由党支部会议集体酝酿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要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批评。
街道党工委要加强指导,督促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完善村级事务决策制度。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集体研究决定。
村级重大事务,可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
积极推广“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济宁市任城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以财务委托代理制等为内容的“四制”改革,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
3、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各项重大事务,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应根据“四民主、两公开”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要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实行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员群众对党务、村务公开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询问、质询,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负责地解释或答复,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
4、实行坐班办公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要坚持每天坐班,做好上传下达、集中学习讨论、处理村级日常事务和积极为民办事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坐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安排好替班人员,请假一天的、两天的、三天以上的,应分别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分管副书记、书记批准方可离岗。
(三)健全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