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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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目的: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及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食品污染、食物中毒、食品添加剂滥用等。
3. 工作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
食品安全风险。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进口
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 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控制事态发展。
- 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 组成: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 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全国进口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2. 地方应急指挥部:
- 组成:由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 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3. 专业机构:
- 职责:提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测、调查等技术支持。
三、监测预警
1. 监测体系:
- 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对进口食品进行全过程监测。
- 加强对进口食品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风险警示。
2. 预警机制:
-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 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进行评估和预警。
四、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
-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事发地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地方应急指挥部报告。
- 地方应急指挥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 应急处置:
- 先期处置:事发地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 现场处置:专业机构对事件现场进行评估,采取隔离、封存、销毁等措施。
- 调查处理: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3. 信息发布:
- 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 对受害者进行救助,赔偿损失。
-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 总结评估:
- 对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
- 建立进口食品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2. 经费保障:
- 设立进口食品安全应急专项经费。
3. 人员保障:
- 加强进口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们将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