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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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产保险
【发文字号】保监产[2000]45号
【失效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0.08.24
【实施日期】2000.08.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产[2000]45号2000年8月24日)
各保监办、保监办筹备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监会印发的《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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