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互感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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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电压互感器操作
4.2.10.1 母线充电前一般应将电压互感器投入。

母线的投停有发生谐振过电压的可能时,母线停电时,先停电压互感器后停母线,送电时与此相反;或者经调度同意,在母线充电前投入一条线路或站变。

4.2.10.2 电压互感器操作注意事项:
(1)两段母线电压互感器的二次需要并列时,母线必须在并列状态(应检查母联或分段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在合位后),再将电压互感器一次侧并列,然后进行二次并列,防止反充电。

(2)凡倒换电压互感器时,必须先合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联络开关,检查电压指示及相应的信号正确;倒换后再次检查电压指示应正确。

(3)操作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时,应注意检查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是否接通或断开,避免造成失去二次电压。

(4)倒换或停运电压互感器时,应充分考虑所带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电压源,必要时作相应的调整操作。

4.2.10.3 设有母差保护的双母线接线方式,当一组母线电压互感器停运时,应采用单母线运行或隔离开关跨接两排母线的运行方式,二次回路也应做相应切换。

5.6 电压、电流互感器
5.6.1 互感器运行规定
5.6.1.1 互感器应有标明基本技术参数的铭牌标志,互感器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装设地点运行工况的要求。

5.6.1.2 互感器应满足仪表、保护装置要求的容量和准确等级。

5.6.1.3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禁止并列。

5.6.1.4 同一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只有在一次并列后二次才允许并列。

但电压互感器二次不宜长期并列运行。

5.6.1.5 新装、大修的互感器,两组具有并列可能的,应进行二次核相。

5.6.1.6 互感器应有明显的接地符号标志,接地端子应与设备底座可靠连接,并从底座接地螺栓用两根接地引下线与地网不同点可靠连接。

5.6.1.7 停运半年及以上的互感器应按有关规定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运。

5.6.1.8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

5.6.1.9 电压互感器允许在1.2倍额定电压下连续运行,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的互感器,允许在1.5倍额定电压下运行30s,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电压互感器,在系统无自动切除对地故障保护时,允许在1.9倍额定电压下运行8h。

5.6.1.10运行中如发生电容分压器单元损坏,更换时应注意重新调整互感器误差;互感器的外接阻尼器必须接入,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5.6.1.11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备用的二次绕组也应短接接地。

5.6.1.12 电流互感器允许在设备最高电流下和额定连续热电流下长期运行。

5.6.1.13 倒立式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屏蔽罩的接地端子必须可靠接地。

5.6.1.14 66kV及以上电磁式油浸互感器应装设膨胀器或隔膜密封,应有便于观察的油位或油温压力指示器,并有最低和最高限值
标志。

运行中全密封互感器应保持微正压,充氮密封互感器的压力应正常。

互感器应标明绝缘油牌号。

5.6.1.15 六氟化硫互感器运行规定如下:(1)气体密度表工况,产品年漏气率应小于1%。

(2)若压力表偏出绿色正常压力区(表压小于0.35MPa)时,应引起注意,并及时按制造厂要求停电补充合格的SF6新气,控制补气速度约为0.1MPa/h。

一般应停电补气,个别特殊情况需带电补气时,应在厂家指导下进行。

(3)要特别注意充气管路的除潮干燥,以防充气24h后检测到的气体含水量超标。

(4)如气体压力接近闭锁压力,则应停止运行,着重检查防爆片有否微裂泄漏,并通知制造厂及时处理。

(5)补气较多时(表压力小于0.2MPa),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出厂试验值的80~90%)。

(6)运行中应监测SF6气体含水量不超过300μL/L,若超标时应尽快退出,并通知厂家处理。

5.6.1.16 树脂浇注互感器外绝缘应有满足使用环境条件的爬电距离,并通过凝露试验。

5.6.2 互感器运行前检查
5.6.2.1 新装互感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其项目如下:
(1)设备外观应完整。

(2)互感器应无渗油,油标指示正常;SF6气体绝缘互感器无漏气,压力指示与制造厂规定相符。

(3)油漆完整,相色正确,接地端子标志清晰,运行编号完善。

(4)各接地部位接地牢固可靠,安装用构架则应有两处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5)一、二次接线正确,端子标号齐全正确。

(6)引线接头接触良好。

(7)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法兰应完整。

(8)限流电阻瓷套不应有裂纹。

(9)干式互感器本身应清洁,无变形裂纹。

(10)户外端子箱密封良好,二次保险不松动。

5.6.3 互感器运行监督
5.6.3.1 互感器投入运行后应检查表计指
示正确,本身无异音。

5.6.3.2 运行中的互感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如下:
(1)设备外观完整无损。

(2)一、二次引线接触良好,接头无过热,各连接引线无发热、变色。

(3)外绝缘表面清洁、无裂纹及放电现象。

(4)金属部位无锈蚀,无倾斜变形。

(5)架构、遮栏、器身外涂漆层清洁、无爆皮掉漆。

(6)无异常震动、异常声音及异味。

(7)瓷套、底座、阀门和法兰等部位应无渗漏油现象。

(8)电压互感器端子箱熔断器和二次空气开关正常。

(9)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引线端子无松动、过热、打火现象。

(10)油色、油位正常,记录互感器油位情况。

(11)防爆膜有无破裂。

(12)金属膨胀器膨胀位置指示正常,无渗漏。

(13)各部位接地可靠,接地引线无锈蚀、松动。

(14)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包括开口三角形电压)无异常波动。

(15)复合绝缘套管表面是否清洁、完整、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无老化迹象,憎水性良好。

(16)SF6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除与油浸式互感器相关项目相同外,应注意检查项目如下:
a.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有无漏气现象,密度继电器是否正常。

b.互感器有无过热,有无异常振动及声响。

c.互感器有无受潮,外露铁芯有无锈蚀。

d.外绝缘表面是否积灰、粉蚀、开裂,有无放电现象。

5.6.3.3 特殊巡视项目和要求:
(1)大风天气:引线摆动情况及有无搭挂异物。

(2)雷雨天气:套管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3)大雾天气:套管有无放电、打火现象,重点监视污秽瓷质部分。

(4)大雪天气:根据积雪融化情况,检查接头发热部位,及时处理悬冰。

(5)气温骤变:检查油位、压力变化及设备有无渗漏油、气等情况。

(6)高峰负荷期间:增加巡视次数,重点监视设备负荷、引线接头,特别是限流元件接头有无过热现象,设备有无异常声音。

(7)严重污秽地区:瓷质有无放电、爬电、电晕等异常现象。

(8)设备变动后缩短巡视周期。

5.6.4 互感器异常及故障处理
5.6.4.1 互感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立即报告调度停电处理:
(1)接头或外皮过热。

(2)套管破损裂纹。

(3)有异响、异味、喷油、冒烟。

(4)高压保险连续熔断两次。

(5)油浸式互感器严重漏油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单元渗漏油。

(6)油中乙炔含量超标。

(7)运行中互感器的膨胀器异常伸长顶起上盖。

5.6.4.2 电压互感器装有限流电阻或高压熔断器者,发生异常需要退出运行时,可直接用隔离开关断开电压互感器;110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故障,应通过倒闸操作的方法将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停运。

5.6.4.3 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电压互感器允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应加强监视。

5.6.4.4 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处理:
(1)一次保险熔断:
a.迅速汇报调度,退出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防止误动作。

b.如电压互感器二次可并列,并列前应断开故障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电压回路正常后,恢复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

c.外部检查无异状,更换同容量、同型号的保险,试送一次,若再次熔断,汇报调度,熔断两相或三相时,应测试互感器绝缘无问题后,方可试送。

(2)二次保险熔断(空气开关跳开)对保护及自动装置做好处理后,更换同容量、同型号的保险,立即试投保险。

试投不成功,应逐路试投,断开故障分支,试投总保险,仍不成功则断开互感器一二次回路,严禁二次并列,迅速汇报调度。

5.6.4.5 当发现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异常偏高或偏低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上报。

5.6.4.6 发现电流互感器有异响或二次回路有打火现象,判定为二次开路时,应设法将开路点短路。

如无法短路,应联系调度停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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