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事故责任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追查事故责任制度
追查责任事故落实制度,是对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查,要根据本次事故的性质、范围,事故的大小和造成的损失程度。
依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对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人,分别落实。
1、追查事故单位负责人负有的领导管理责任,主要有以下内
容:没有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试
合格上岗操作。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程不健全。
3、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或措施没落实,安全信号,安全标识
牌,安全用具有缺失,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4、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行。
5、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致
使发生同类事故。
6、发生事故后,不能立即组织抢救,救援。
7、发生事故后,消极,谎报或漏报等现象。
8、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不配合调查。
一、追查跟事故有因果关系的直接责任,内容有:
1、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2、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3、制造假现场或破坏事故原有现场的。
4、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的。
5、违章作业,冒失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的。
二、追查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内容有:
1、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的。
2、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抢救措施的。
3、擅自开机,不遵守劳动纪律的。
4、擅自拆除,更换,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的。
三、追查在事故中负有连带责任者的责任,内容有:
1、事故枪危救援过程中,不能积极参加投身抢救工作的。
2、发现事故隐患,熟视无睹,不及时汇报制止,导致造成事
故的。
3、负有连带责任者,指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事故处理与处罚办法
为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教育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特制定本惩处办法,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建议和事故责任的确定,根据本次事故的人员伤亡,设备财产损坏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给予在本次事故中负有事故责任者如下处理:
1、负主要直接连带责任的领导:
①造成轻微伤害事故的分别给予:50、100、200元的处罚,
并处扣除安全奖金的10%。
②造成重伤事故的要给予:200、300、500元的处罚,并处
扣除安全奖金的50%。
③造成重大事故以上的事故,要移交公司及有关司法部门
处理。
2、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一定责任和连带责任者:
①造成轻微伤害事故的分别给予:50、100、200、300元的处罚,并处扣除安全奖金的5%。
②造成重伤事故的要给予:100、200、300、500元的处罚,
并处扣除安全奖金的100%。
③造成重大事故以上的事故,要移交公司及有关司法部门
处理。
3、蓄意制造破坏性事故者,对责任者开除厂籍,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予以辞退不做任何工龄补偿。
4、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不规范操作,可能会造成事故的行为给予处罚:
①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者,给予元处罚。
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失作业,给予至元的处罚。
③无视组织,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给予至元的处罚。
④不按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为所欲为者,给予至
元的处罚。
⑤对不安全行为目视无睹者,给予元处罚。
⑥在特殊作业和动火作业前,不履行审批手续的行为,给予10元0处罚。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在人们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
所以要强调事故报告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
此制度
仅适用本选煤厂。
一、事故报告原则
1、为使本次事故的真相,及时准确的反映到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得到其支援。
2、事故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着实反映事故情况,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为了有效遏制事故的蔓延和次身事故的再次发生,使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事故报告程序集方法
1、事故发生后,要求事故现场的最先知情人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得到通知后,及时上报本厂主要管控领导,并要保护好现场不被破坏。
3、本厂管控领导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现场事故的损伤情况认定,分别向上级监督部门或公司上报。
三、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车间,班组,具体岗位地点。
2、事故发生的时间,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口头叙说和书面材料。
4、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设备的损坏情况。
5、以及采取的救援,救护,防范次身事故发生的措施。
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和发生次身灾害的应当及时补报。
7、漏报的要及时补报。
四、特殊报告
本辖区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事故,第一现场知情人和其他人员。
可以直接越级上报有关部门或公司的主要领导。
事故调查制度
事故调查原则是针对本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查,为了本次安全事故责任的落实,查明事故原因的真相,确定本次事故的性质等,采取的一种方法。
要求调查成员,必须具有高素质,懂专业技术的成员参加组成。
此制度仅适用于本选煤厂。
一、调查要求
1、事故调查组由组长由本厂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厂长担任。
由组长确定调查组成员,副组长协助安排工作。
2、调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诚信公开,民主集中的原则,并要遵守事故调查纪律,坚持事故原因不清绝不放过的原则展开调查工作。
3、接受调查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要如实反映提供相关情况。
4、调查组介入后,首先要了解清楚本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
5、调查组成员要深入事故现场,实地了解当事人及其它知情人发生的事故过程,仔细查看引起事故的现场,分析确定发生事故的客观原因。
6、通过多种形式调查取证,了解事故的原尾,必要时采取技术鉴定,分析研究事故的起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7、要反复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忆点,认真对照安全操作规
程,确定本次事故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8、对本次事故的调查做好详细的记录,统计工作。
9、本次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将全部调查记录资料统计数据,上报主管部门,等待处理。
二、调查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车间,班组的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