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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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稿
尊敬的业主们:
根据我们最近一次的业主大会,我们意识到有必要对我们的议事规则进行一些修订。
这些修改旨在提高会议效率、增加透明度,并确保每位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我们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则草案修订稿,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反馈。
一、会议组织
1.1会议召集: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委员会应提前至少15天发布通知,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1.2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应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1.3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应派人员担任会议记录员,并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参会资格
2.1参会条件:只有正式业主才有参加业主大会的资格。
租户和临时居住者可参加会议,但无权表决。
2.2代表委托:正式业主可将参会权委托给他人,需要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获得认可。
三、议案提出与表决
3.1议案提出:任何正式业主均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议案申请。
议案申请应在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的10天内提交,并附上书面说明。
3.2议案审议:业主委员会应对接收到的议案进行筛选和分类,筛选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权益的议案,并纳入议程。
3.3表决方式:会议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每位正式业主享有一票,投票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四、会议秩序
4.1发言顺序:会议主持人应合理安排与会者的发言顺序,确保每个与会者都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4.2发言时长:每位与会者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充分利用时间并保持会议进程通畅。
4.3发言内容:与会者的发言应与议题相关,积极建设性,并遵守基本礼仪,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他人。
五、会议记录和公开
5.1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纪要、议案起草和决议等内容,由记录员及时整理并存档,供业主随时了解。
5.2会议公告:会议记录应在会后10天内向所有业主发布,提供机会供业主提出异议或补充意见。
5.3信息公开: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公开与业主大会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预算、工作报告和决策等内容。
六、议事规则修订
6.1修订程序:议事规则的修订应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并向所有业主发出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需获得三分之二业主的支持方可生效。
6.2修订频率:议事规则可在每个业主大会上进行修订,但每次修订的内容不宜过多,以避免频繁的规则变更造成困扰。
以上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稿,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修改能够更好地组织业主大会,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
请各位业主对以上草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最终的修订稿中综合各方意见,并适时将修订草案正式发布。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