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解读II可编辑全文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5、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 应分类收集,按其环境管理要求妥善处理。
• 解读: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废物要分类收集,妥善处 理。
• 6、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 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贮存设施的管理要求
• 1、选址要求 • 2、一般规定 • 3、贮存库的污染控制要求 • 4、贮存场的污染控制要求 • 5、贮存池的污染控制要求 • 6、贮存罐区的污染控制要求
• 本部分主要是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3.1 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
• 贮存设施定义:专门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具 体类型包括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和贮存罐区等。
• 解读: •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内外三
防);
• 内部三防:防漏、防渗、防腐 • 外部三防:防风、防晒、防雨
• 2、明确不能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 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 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 解读:不同的危废必须分类贮存。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4、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 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措施减少渗滤液及其衍 生废物、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渗漏液)、粉尘、VOCs、 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污染物的 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
3.4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场
贮存场定义:用于贮存不易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 物(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 气味气体的大宗危险废物的,具有顶棚(盖)的半 开放式贮存设施。
• 贮存场一般用来贮存数量大、不产生废气污染物的固态 的危险废物。(典型如大量的无明显气味的包装容器)
• 贮存场的主要污染控制:液态污染物 • 贮存场必须有顶棚,不能露天。 • 与贮存库的区别:半开放,不防气态污染物。
一、情况介绍:贮存场所的分类
• 《贮存标准》根据管理实际将贮存设 施分为四类,并新增了临时“贮存点” 这一概念。
贮存场所
贮存设施 贮存点
贮存库 贮存场 贮存池 贮存罐区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该部分条款是为对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要求原则 性规定,共10条。
二、《贮存标准》的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求
• 1、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 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 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
• 8、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 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 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污 染;还应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场地 环境风险防控责任。
• 解读:明确了贮存设施退役时剩余的危险废物必须清理 并消除污染。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贮存罐区的主要污染控制:液态污染物
3.6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罐区
• 1、贮存罐区罐体应设置在围堰内,围堰的防渗、 防腐性能应满足 6.1.4、6.1.5 的要求。 • 2、贮存罐区围堰容积应至少满足其内部最大贮存 罐发生意外泄漏时所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容积要求。 • 3、贮存罐区围堰内收集的废液、废水和初期雨水 应及时处理,不应直接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解读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一、情况介绍:《贮存标准》的实施时间
• 对新建设施的实施时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 18597-2023)(以下简称《贮存标 准》)2023年1月颁布,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 1、贮存设施选址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建 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解读:贮存设施相关项目需依法进行环评,选址按照环 评要求。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1、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 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 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 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 解读:1、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污染。 • 2、明确了危险废物的贮存过程中的污染类型:
• (1)渗滤液及其衍生废物——污泥等半固体危废; • (2)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渗漏液)——液态危废; • (3)粉尘——小颗粒、粉末状固态危废; • (4)VOCs——有机溶剂、油漆等沾染物; • (5)酸雾——酸液; • (6)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兜底条件)。
3.3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库
• 贮存库定义:用于贮存一种或多种类别、形态危险 废物的仓库式贮存设施。
• 贮存库可以贮存任意形态的危险废物。(固态、液态、 半固体)
• 贮存库的主要污染控制:液态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
3.3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库
• 1、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 墙等方式。
• 解读: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设置标志、分区标志、标签)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7、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应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 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数 据完整、真实、准确;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 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 3 个月。
• 解读: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必须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或场所。
• 2、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 性质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 和规模。
• 解读: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类型和规模要和危废产生情 况相匹配。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 3、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 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 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4、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 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 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 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 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7 cm/s), 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 (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 能等效的材料。
• 解读:首次以标准明确了重点监管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 过程需要采用电子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管理。技术手段包 括至少包括: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有 视频监控的明确了记录时间要求。电子信息化改造也应 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现有重点管理企业危废贮存设施的 改造重点,请各个载体将要求通知到位。
二、《贮存标准》的总体要求
贮存池定义:用于贮存单一类别液态或半固态危险 废物的,位于室内或具有顶棚(盖)的池体贮存设 施。(典型:污泥)
• 贮存池的主要污染控制:液态污染物、气态污染物 • 室外贮存池要有顶盖
3.5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池
1、 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并应按照6.1.4 的要求进行基础防渗。 2、 贮存池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地面径流等进入, 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 25 年的暴雨流入贮存 池内。 3、 贮存池应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 放。
• 3、贮存场应采取防止危险废物扬散、流失的措施。
• 解读:针对贮存场所产生的“液态污染物” • 1、防止外来雨水的冲淋:防止雨水冲淋,设置径流疏
导措施,防止大暴雨状态下地面径流汇入。 • 2、产生废液的收集:设置液态导流和收集设施。 • 3、采取其他防扬散、流失的措施。
3.5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池
3.4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场
• 1、贮存场应设置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当地 重现期不小于 25 年的暴雨流入贮存区域,并采取 措施防止雨水冲淋危险废物,避免增加渗滤液量。
• 2、贮存场可整体或分区设计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 收集设施容积应保证在最不利条件下可以容纳对应 贮存区域产生的渗滤液、废水等液态物质。
• 9、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 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 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 解读:需要预处理的危废相关要求
• 10、危险废物贮存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 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 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 解读:需要执行环保要求之外的其他标准要求。
• 解读:贮存库产生的次生液态污染物的要求
• 1、明确贮存液态危险废物或危废产生渗滤液的,需设置液态堵 截、收集装置。
• 2、明确收集装置的容积要求:
• 最大液态废物容器的容积 或 液态废物贮存量的1/10(二者取 较大者)
3.3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库
• 3、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 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 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要求。
• 对现有设施的改造期限: 2024年1月1日。 “2023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 批的贮存设施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一、情况介绍:《贮存标准》的适用范围
• 适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建设和运行的污 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 历史堆存危险废物清理过程中的暂时堆放不适用本 标准。
• 解读:针对贮存池所产生的“液态和气态污染物”
• 1、防渗要求(基础防渗和表面防渗)。
• 2、针对外来雨水的冲淋:防止雨水冲淋,设置径流疏导,防 止大暴雨状态下地面径流汇入。
• 3、防治大气无组织排放。
3.6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罐区
贮存罐区定义:用于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由一个或多个罐 体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和防护系统构成的固定式贮存设施。 (典型:废溶剂、废油等)
• 解读:
• 1、明确了需要设置围堰的要求和围堰的防渗要求,防渗要求 (基础防渗和表面防渗)。
• 2、明确了围堰的容积要求。 • 3、明确了围堰内收集的废液、废水、初期雨水需要处理,不可
• 解读:同一贮存设施内防渗措施必须相同。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6、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 进入。
• 解读:贮存设施人员管理要求:
•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 2、同时采用技术和管理措施。
• 技术措施:上锁。 • 管理措施:在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中明确。
• 解读:贮存设施建设防渗要求
• 1、明确防渗的位置:地面和裙角;
• 2、防渗分为表面防渗和基础防渗:
• (1)明确了表面防渗的要求(看得到的防渗措施);
• (2)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需要做基础防渗(看不到的防 渗措施,基本不能豁免)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5、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 (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 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 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 设贮存分区。
• 解读: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需做到“分类分区”。
3.2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 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 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 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 解读:贮存设施建设使用建材要求:接触危险废物和渗 滤液的建筑材料,坚固硬质无裂缝。(危废库墙体和隔 板不可以用彩钢板)
• 解读:贮存库分类分区的隔离方式:过道、隔板、隔墙
3.3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贮存库
• 2、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 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 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 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 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 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 滤液的收集要求。